《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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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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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楼走出X研究院大门口的时候,他开始注意到了门外的街景:街上阳光灿烂,有三两少女骑车而过,仿佛鸟儿掠过天空……
  后来他便陷于神志不清印象模糊的状态中了,吃饭就在社科部大门口外的一家川味餐馆,从第一道凉菜端上来,他就基本上注意不到四周的情况。只隐约记得自己拒绝了酒,那是在开始的时候;老梁头很快就喝多了,不胜酒力,被宋主编提前送了回去,那算是〃中场休息〃;重又回来的宋主编开始教训起另外两个人,这是到了后来,包间里只有他们四人在场的时候,已经饱得无法再吃的冯彪开始恢复了对周围的注意力:
  〃你俩给我听好了:这《年代》是X研究院的刊物,不是我宋旺旺家的刊物,我的面子你们可以不给,梁老头的面子你们可不能不给……你们知道老头刚才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摇三晃地跟我说啥?说他觉着小冯是个好同志,让人看着比较放心……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们还不明白吗?他是对你俩今天的表现不够满意!别搞得有一天,我想让你俩在这儿呆你俩都没机会在这儿呆了,是不是?!〃宋主编的表情十分严肃。
  〃宋大哥,对不起!今后我一定注意。〃年轻的马小宝显然被吓住了,战战兢兢地端起酒杯,〃大哥,我敬你一杯!给你赔罪!〃
  〃今儿我不喝酒,昨天我和小冯喝到大半夜,喝得太多了!到现在胃都难受……〃宋主编以茶代酒,和马小宝碰了一下。
  〃我说旺旺,你生那么大气干吗?这不才刚开始嘛!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不喝,那小……小冯喝一杯吧,小冯,我看你挺能吃的……好胃口!酒量应该也不错吧?〃邢大伟倒是满不在乎,举杯转向冯彪。
  冯彪并不想喝,他是真怕再喝高了,把一肚子的好菜再吐出去,那可太叫人心疼了!但考虑到这是初次见面,冯彪便故作豪爽地一口喝下了一杯白酒。
  在后来气氛变得轻松起来的聊天中,冯彪进一步了解了这三人之间的关系:邢大伟是宋旺旺在本地读本科时的同班同学,毕业后被分配回新疆原籍一座小县城的中学教书,因为诗有所成,后被调到地区文联工作;而马小宝是邢大伟在中学任教时的学生,从新疆考到了本城的美术学院,读了四年,刚刚毕业,拒不回新疆而正飘居本城……
  酒酣之际,师生俩还轮番唱起了好听的新疆民歌,冯彪还尝了一支邢大伟为他热情卷好的莫合烟……正是刚才开会时呛人的〃大炮筒〃,这顿午饭就这么一直延续到了下午,到终于喝高的大胡子非要女服务员给他宰头活羊来炖而告结束……
8.下班……回家 
  喝得大醉的邢大伟被他的学生马小宝搀扶进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里,从新疆过来后他就住在马于美院附近的一处租房里。
  车开走后,宋旺旺和冯彪走回X研究院内,宋还要去家属楼探望最先喝高的老梁头,冯彪则从车棚里取了女房东的自行车,准备回家。
  〃没事儿了吧?〃临别时冯问了宋一声。
  〃没事儿了,你回吧!明天我们就走了,你给咱们看好这个家。有什么工作上的问题,多向梁社长请教,看样子老头还挺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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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去的路上,冯彪有意无意骑得很慢……那是一举消灭了饥饿之后所带来的身心满足:一种简单而纯粹的幸福感!让他真想停下来,将车支于路边,在马路牙子上坐上那么一会儿……现在他还来不及去想太多的什么,只想守护住眼下的这点幸福,让自己慢慢体会!
  再慢终有头,十里村村口的那个牌楼真像是个从天而降的怪物,突然蹲在了他的面前,将一个中年妇人丰满而性感的身影塞进了他的眼眶……是脚穿一双耀眼的红塑料高跟拖鞋的女房东独自一人孤零零地站在村口的牌楼底下,像在等谁……看见他后做莞尔一笑,但却并不招呼,扭头就朝村里走……他骑了上去,并很快追上了她,刚想叫住她却一下全明白:这不正好是下午下班的时间吗?她是专门跑来等他的呀!又不想叫村里人看出来什么……
  在村中的柏油小路上,他心领神会地骑车从她身旁超越,还注意到她红鞋映衬的脚面上那一抹洁净的白……
  一口气骑到村尽头的159号,他的心中已经有点泛潮……
  进了院,锁好车,他没有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径自走进了她的房门大敞的家,这一回该轮到他的眼球湿了……昨晚他醉卧其上的长沙发前的小木桌上已经摆好了四个凉菜:其中最为悦目的是一盘糖拌西红柿,令他喝了白酒之后发干的口中顿然生津,小桌边有个脸盆,盆中有半盆凉水,里面立着三瓶啤酒,那个情景煞是可爱也十分感人……
  他却在瞬间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惶恐,不敢坦然面对这一切,有点做贼心虚似的,赶紧退出这间屋子,跑上楼梯……
  这个时间,这个院落中所住的其他房客都还没有下班回来,院中一片寂静,那条大狼狗也不知野到何处去了,上楼进屋之后,他立在自己房中的门后,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由于急盼的心情作怪,他感到过了很久才听到她趿拉着拖鞋的脚步声,他觉得那脚步声很是好听,十分清晰地进了院子,进了屋子,消失了片刻之后重又在院中响起,继而出现在楼梯上,越来越响,越来越重,越发好听,重又消失……那是她的脚步停在了他的门前……
  〃小冯!〃她压低了声音叫道,〃干啥呢?下去吃饭吧,饭都做好咧……〃
  他沉住气,没有应声。
  她满身浓重的香气都蹿了进来!
  就在妇人推门而入的一瞬,站在门后的他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横端身前,与此同时,伸出一脚将那半开的门踹死了……
9.俱往矣 
  冯彪二十九岁以前的生活是非常易于概括的。
  因其进程之中有着一个强大的公共逻辑,每走一步都合乎常规。
  〃文革〃发生那年,他出生于本城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父母在省科学院下属的同一个研究所工作,还是那种合乎传统的〃严父慈母〃型的家庭,在他上边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姐姐,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后和其丈夫去加拿大工作并定居。冯彪属于从幼稚园一直读到大学毕业而不曾中断的一代人( 算是〃文革〃之后头一拨经历单纯的人 ),他因为在中学时作文比较出色,其作老被当作〃范文〃表扬进而爱上了文学,也就是利用课余时间读了一些文学书籍;恰逢一个鼓励青年有个人理想并鼓励他们去实现其理想的时代,冯彪因为爱上了文学而立志要当一名作家,因为想当作家而在高中读到一半以后选择了文科班并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北京一所著名大学历史悠久的中文系,毕业时自己要求分回来,落脚在本城南郊的一所学院教书。读书、教书之余,一直坚持写作不辍。
  在追求个人理想和事业的道路上,他惟一一次有违常规的出格之举发生在三年前……他在没有征得任何一位亲人( 包括其父母及新婚未久的妻子 )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从他任教的学院辞去公职,回到家中专事写作,其目的只是为了将全副身心都投入到写作中去以期取得成效上的明显突破( 此前的局面很不理想 )。这惟一的变数让他落得这样一个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付出的是断送婚姻的代价。他在自己的人生中初次主动出击挑战命运的结果真可用〃满盘皆输〃、〃一败涂地〃来形容。
  本来,他的情感生活也可谓是〃一帆风顺〃。高中时有过一次发生于自己内心的〃初恋〃,在当时对〃早恋〃的环境压力面前,以未敢表达珍藏于心而告终。大学时见周围的同学都在谈,他也起哄架秧子似的谈过三回没有肉体关系的〃恋爱〃,均以〃无疾而终〃而告结束。六年前,他头一回走上课堂便眼前一亮…… 一眼看上了那个班里最漂亮的女生,在其课余大胆追求之下双方建立了秘密的恋爱关系,一年后同居,三年后当此女生毕业分配到本城的另一所大学任教后,他们结了婚。婚后不久,他便辞了职,完全没有收入,夫妻俩一直靠女方一人大学助教的微薄工资过活,租最便宜的农民房住,一日三餐也是十分简朴,要孩子的事想到过但从来不敢列入议事日程。一晃到了一年前,妻子也是在未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从她任教的学院辞职,不是回家……而是经她一位大学同学的介绍去了一家在本地十分有名的房地产公司,他是这一变动最为直接的受益者,妻子的工资大幅提高,而且一年下来越提越高,前提是:她在那家公司里的职位越升越高,马上就要提到部门主管了,他们婚后最大的来自经济上的烦恼基本上已经解决,凭着妻子一人所挣养活他这个〃落魄作家〃看来不成问题,甚至于公司已经准备让妻子资助性买房了……她跟他唠叨过如何装修新房的事儿,还说要专门辟出一间做他的书房,两人为有望离开婚后他们住了三年( 算上同居就是五年 )的农民房而兴奋不已……
  可是,这时突然发生了一件事……
  某天晚上,九点左右的时候,他终于写完了一个持续了半个多月的〃大中篇〃,心中甚为满意地在稿纸的方格里画下最后一个圆满的句号,心中很是兴奋……他已经写了有上百万字的小说,虽说百投不中,至今尚无一篇发表,但每写新作他却总是觉得:希望就在前面!兴奋之余,他忽然感到饿了,这才想起:晚饭还没有吃,他便下了楼出了院子去村里的小饭馆吃饭,并在饭前想起利用对面小卖部的公共电话给正在加班( 近来也总是加班 )的妻子打一个电话……以前他很少打,因为家里没装电话,所以很不方便……可这天晚上他却忽然鬼使神差地要打上那么一个!
  打她办公室没有人接。他想:她该是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
  她的呼机刚刚弃用,新发的手机……那个号码他有点记不准:老是把中间的某个数字搞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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