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也是个收获的季节,院子里一地的土豆终于成熟了。
小雷不用去上学堂那天,天气也晴朗起来,地面渐渐半干。不太硬不太湿,正好挖土豆。三人做了仔细的分工,花大雷下锄头,筱叶将挖出的土豆去根茎、去根须、去泥,小雷再将个个土豆捡进箩筐里。
整整六垄的土豆,挖了大半个上午,收了四大箩筐。未曾想到,当初只种下一簸箕的土豆芽块,却能收获这么多。
这便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种。呃,用在这土豆上,可能得把时间对调一下。
筱叶笑的乐滋滋,原本打算将这土豆立即挑水洗净。幸好花大雷及时阻止了她,这洗了的土豆,极易烂,不易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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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花大雷将土豆堆进杂物房内,掩上沙土,据说这样有利于储藏。
筱叶对小雷内心一直感觉亏欠,趁今日大丰收,决定自制些炸薯条和薯片来安慰安慰他。
花大雷再收拾残局,将土豆上部的茎叶一一收齐。小雷挑了些嫩叶屁颠颠拿去给小白吃,一呼噜就没影了。花大雷亦收了满满两筐这土豆茎叶,说是挑去给他娘家的牛吃。筱叶原本是想废物利用,将这茎叶晒干了,再用于肥田。但,种秧田时,还得借钟氏的牛一用。否则一亩的田,用人力翻起来,也是要费许多气力。
家里一时只剩筱叶一人,她在大木盆里放满水,洗了一篮子的土豆。接下来,刨皮,切成薄片和小拇指般的细条。晒干水喉,便可起油锅,开炸。
花大雷刚巧了回来,见筱叶又在搞啥新奇玩意,生怕逮着他试吃,挑了桶便去担水。挑满水,这厮又开始翻院中的土,细细地锄好。
开春后,正是种芋子和番薯的时候。
芋子的种子家里没有,上次留了种。村外的三分田菜地,种满了春包与莴苣还有菜头。院中十垄土,六垄用于种芋子;剩余的四垄,两垄种的是青菜,另外二垄,改日上他娘家借些番薯种。
花大雷在家,这种事留着他去操心好了。
筱叶用的菜籽油,颜色较重,薯片和薯条炸出来,带着淡淡的黄褐色,不大美观。出锅时,再滚上细细的盐巴。沾了细盐粒的薯片及薯条,味道都是很好的。
若是能用木油或茶油替代,不仅颜色纯正,金亮的黄|色;而且,没有了菜籽油厚重的味道,吃起来口感也会更美。只是,木油或茶油,都很贵,一般人家是不舍得自个食用的。
咦,这薯条与薯片,在夜无酒肆一定会大受欢迎,是一味极美的点心呢!她怎的没早些想到,还试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过些日子,她定要再赶趟集市!
这回,不用筱叶胁迫,花大雷自个闻着味进来。试探性地尝了口薯片,直夸好吃。这还消说,薯片与他被迫吃下的虫蛹、花瓣相比,当然是极美味的。
小雷好晚才磨磨蹭蹭回到家,心中仍是对小白的念念不舍。但一见到这香喷喷的炸薯条,小脸上终于出现了久违的阳光。
卷四VIP卷第128章:荷叶田田间白苹
去集市的议程又被推迟,原因是,漫山遍野的杜鹃花都开了,映的山一片红。
一般的人家可能会折枝采上几捧回家,养在水里,好几天才会凋零。
花大雷一家三口则挑着箩筐带着剪子上山,每株剪上一半的花朵,余一半。眼光放长远,不赶尽杀绝,明年才能有花采。筱叶是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来行事的,而花大雷,则是担心净山给拔空了,会触动村民的众怒。
费了一日,采了满满六箩筐的花瓣,看着多,熬制蜜花瓣后,才两个半箩筐。
趁离农忙时节还有些时节,这二人一合计,再去趟集市。这趟进城的目的,包括卖这蜜花瓣、出售炸薯条薯片的专利权;还有,开春了几窝的野鸡野兔,筱叶分别捆了只活鸡活兔,变着法儿要卖给夜无酒肆的老版。
其实夜无酒肆那个优雅的痞子,倒是可以发展成为生意上合作的伙伴,筱叶胸口澎湃着满腔的热血,一路上都在琢磨着如何说服那痞子,说实话,现在连人家姓啥名啥都不知呢。生意场上,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样想着,筱叶便问了出来。
前头挑着担的花大雷愣了下,道:“我也是不知,只听人说他姓林。”
林老板?那个痞子!说实话,自己还真玩不过他,那家伙太阴险了!不知这趟能否成功?这个精明的生意人,向来是不肯吃亏的!
历尽千辛万苦,两人才在晌午前赶到镇上。花大雷找了处小饭馆落脚,筱叶草草吃了些东西,吩咐他原地等会,她便拿块干净的布包了些蜜花瓣溜了出去。
直奔,夜无酒肆!
进门前,筱叶先理了理头发,又整顺衣衫。今日她穿了件自个剪裁,款式还不错的素色衣裙,只是在野地里,怕是睡的有些脏兮兮。方才她在小饭馆便已将上头脏乱的地方清洗了,不知能否看的出来?
那势利眼的店小二这回没赶她,还以为她是用膳的客人,打着哈欠道:“客官请回吧,酒肆还未开门呢。”
筱叶知道这夜无酒肆下午才开门做生意,忙赔笑道:“小二哥,我想见见你们掌柜的。”
“有事同我说变成了,我们掌柜的日理万机,岂是随便什么人能见的?”那该死的店小二真是欠扁!
筱叶腹中诽谤,又不是啥总理,还日理万机?心里这般想着,脸上却堆开了话,又央求了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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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店小二见她不是来用膳,虽然穿着不贵气,但长的是极漂亮的。所以,小二哥开动脑筋,猜测这又是他那处处带桃花的掌柜哪里惹的桃花债。这个女人,到底能不能得罪?
“小娘子,您还请回吧,咱掌柜的这会不在。”
“谁呀?”后堂传来一个女子清脆爽亮的声,语罢,人已经出现在二人面前。
筱叶眼前一亮,这是一个极美的女人,身材高挑、古典的瓜子脸、樱桃小嘴,肤若滑脂。一身桃红的绸缎子衣裙,步步带香风。梳了个时下流行的桃心髻,插了枝翠玉簪子,一只晃花了人眼的黄金簪,垂了只振翅欲飞的金蝴蝶在耳旁。
呃,瞧瞧自己,连荆钗都未有,只有一袭粗布裙子,真是寒酸的可以。
店小二赶忙着点头哈腰,“夫人,都说了掌柜的不在,这位……”
那美丽的女人却不理会他,直勾勾地望着筱叶,迟疑地唤了声,“何叶?”
啥荷叶?不是八月哪里有何叶!筱叶怔怔地望着她,满脸的呆滞。
“你是何叶对不对?你就是何叶对不对!”那女人抱住她,又哭又笑的。
筱叶权当是这叶子他乡遇故知了,只是,她不认识这女人啊!
筱叶推开她,淡淡地道:“这位夫人,您认错人了。”
那女人急了,“叶子,我是何田田,田田,你不记得了吗?”
“荷叶田田见白蘋……”筱叶一忽神,无意识地呢喃道。
何田田喜道:“你记起来了,对不对?就算你不记得我,也该想起白蘋!我们三人自小玩大,你不该忘记啊!”
他乡遇故知,筱叶没多少欣喜,恐惧却是居多。叶子,也算是个苦命的女人。依据这大半年的时间听得的只言片语,筱叶大致拼得,叶子的家在遥远的地方,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好。车小小说叶子的父母不知因什么原因拆散了她的青梅竹马。如若这白蘋是个男人,那么,他极有可能便是叶子的青梅竹马!
莫名其妙,筱叶的心一阵扑通乱跳!
筱叶深吸了口气,反问道:“你倒是如何认定我便是何叶?”
何田田一脸的孤疑,上下打量她,道:“你脑子没烧坏吧?”
筱叶苦笑,又得撒谎,“我一年前摔了跤,是摔坏了脑子,许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所以我才问你,因何确定我便是何叶?”
何田田张大嘴巴,惊呼,“可怜的叶子!我只知你与白蘋之间……呃,不提他,不提!我与你最后一次见面,是我成亲的有一晚。我嫁于夫君林枫后,便离开城安普城,后来又遭遇变故,最后便流落到溪水镇。在这安了家,也不错。”
顿了顿,又道:“我真是糊涂了。要说我为何认定你便是何叶,一是你长的与何叶极像,虽然五年未见,但我从未忘记过你;再者,你的耳垂上,有一颗米粒大的黑痣,宛如打了耳洞般;还有……我三年前回过一次安普城,听说你……”她哽咽了,却是没有说下去。
筱叶是极不愿意承认自己便是这何叶,因而戏谑道:“单凭长相,或是我这耳垂上的痣,怕是不能确定我便是何叶吧?普天之下,相像的人还是有的。”
何田田愣了下,望着她的神情遂变的古怪,摒退了店小二,凑近她,道:“若是我没记错,你的胸口,有一粒红色的痣吧?”
筱叶身形一颤,她怎么会知道?在她Ru房下侧,是有一颗鲜红欲滴的血痣。
“那么,我真是何叶了?枉我只知道自个叫叶子,却是不知姓何。”
卷四VIP卷第129章:迷一样的过去
筱叶想,若是真正的叶子,阔别多年后他想偶遇故知,会是何等地欣喜。而她不是,所以表现的生分而疏离。
何田并未深想,只道她是失去了记忆,并不记得自己了。何田田拉了她入座,吩咐着小二哥奉上茶水,端了碟子美味的糕点。何田田轻拽着她的手,仿佛有所不完的话,却不知道从何说起。说来道去,只是不停地问她近几年过的怎样。这白蘋这个话题,却从未再提起。
筱叶大致说了自己现在地近况,嫁了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作丈夫,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自己呢,也成了个地地道道的村姑。
何田田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同情,长吁短叹道:“想当年,你曾说过,要嫁便嫁这世间最出类拔萃的男子。”
“是么?”筱叶苦笑道:“我倒是不记得了。”
何田田眼神复杂地看了她许久笑道:“不过,你还是那般美丽。就算是村姑,也是最漂亮的那个。”
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