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根本止不住。叶信梧看她哭得直打嗝,觉得心脏也被揪紧了。明明昨天都说了要坚强起来,不再难过的,还是被雅纪的哭声弄的好想跟着一起哭。
“姐,我没事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叶雅纪平静了下来。
“我知道。”叶信梧蹭了蹭她的头,又拍了拍她。
“要是没有何野,我肯定会喜欢上他。”叶雅纪靠在叶信梧的肩膀,小声的说着。
“我知道。”叶信梧的脸上终于带了点笑意。
“他对我最好了……也许和P一样好吧?但是肯定比对小亮好。”
“我知道。”
“姐,你到底,喜不喜欢他?”
第四十二章 过去
叶信梧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拍拍叶雅纪,没说话。叶雅纪这下也觉得自己可能问到了不该问的,也没再追问下去。
真是的,怎么全都问这个问题?我自己都没想清楚呢,怎么回答!叶信梧的情绪一下子从难过转变成了烦躁。
她认识修明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最开始的时候原本很讨厌他,觉得像他那种浑身上下金光灿灿的家伙,只差没在脸上写着“我是王子”,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讨厌的生物。身边带着一群盲目崇拜他的家伙,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大家也都要听他的。一直以来都很大姐头做派的叶信梧觉得很不习惯,总会想自己为什么要听那家伙的?可是因为共同的朋友太多,经常能有碰面的时候,想不见到对方都难。就这么互相讨厌了很久,修明主动打电话来约她看演唱会。叶信梧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就跟他着去了,想看他会玩什么花样出来。明明都知道彼此对对方没有好感,为什么还主动邀约呢?可是直到演唱会看完,叶信梧也没想出答案。
两个人看完演唱会,一起吃宵夜。吃着吃着,喝点有点多了,就自然而然的坦诚对彼此的反感。
“修明,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很讨厌你。”
“嗯,我也觉得你很麻烦。”
“成天请客,请客,全世界就只有你有钱吗?”
“明明是女孩子,怎么嗓门这么大?”
“为什么一副领导的样子?你爹是皇帝吗?封你当官了?”
“才第一次见面就打别人的头,很自来熟嘛。”
“成天不是金色就是银色,没品位,暴发户吗?”
“那你天天背带裤就有品位?春天穿,夏天穿,一直到冬天还穿,你不冷啊!”
互相说着说着,竟然莫名其妙的成了好朋友。叶信梧也明白了,修明不是她想象中的有钱人家的小孩,而是靠自己努力赚来财富的孩子。因为之前一直被朋友帮助,所以开始赚钱之后,就开始以很大方的姿态来回报大家。而和朋友在一起时,修明那些看似任性、或是管太多的行为,也不过是包含着关心的举动。更让人震惊的是,修明想和叶信梧搞好关系,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死掉了。因为想到自己都快死了,和叶信梧那点小孩子矛盾,都一点也不重要了,他反而想好好和她交流一下,证明自己其实是个还不错的人,也让这世界上少一个盼他死的人。
后来,经过了漫长的手术、治疗,总之修明活到了现在。叶信梧在学校放假时请他跟她一起回家玩,修明欣然跟去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他就一直在那个城市住了好久,久到取代了叶信梧在叶雅纪和何亮心中英雄的位置。叶信梧毕业之后,也回到那里,和叶雅纪一起去了钟爱工作,可惜修明的地位已经稳固了,再也无法取代。当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一直住下去的时候,他又再一次出人意料的搬回了他出生的城市。不过叶信梧和修明的友情却没有因为距离而疏远,两人一直把对方看做最好的朋友。
大概是因为在他最耀眼的时候,没有喜欢上,所以就一直没喜欢上吧?虽然之前一直拿他当面对三姑六婆逼婚的挡箭牌,可是好像真的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叶信梧食不知味的扒拉着碗里的饭,想着以前和修明开玩笑时说的话。
“我和他们说你是我男朋友,一会你可千万别说漏嘴了。”叶信梧带着修明回家应付逼她相亲的长辈,在进门前担心的叮嘱到。
“放心,绝对不会的。你都睡过我的床了,我一定会负责的”修明笑的灿烂,主动拉住她的手。
“睡过你床的人太多了,雅纪都睡过,更别提那群天天在你家聚会打游戏的小子了。还有你那‘儿子’,都住在你那里了吧?”叶信梧想了想,拉着手才像是恋人,也就没甩开他的手。
“唉,你要真是我女朋友就好了。我明天就娶你,这样,很快的,我的遗产就全是你的了。”修明语调欢快的说着,拉着她走进阴暗的楼道。
“啊?”叶信梧以为自己听错了。
“嘘,小声点,也许她们会听见……”
说实话,要是修明真喜欢她,叶信梧不介意嫁给他。就当是让他快乐的离开吧,她绝对可以做到。但是叶信梧一直觉得,修明这么多年,虽然没有女朋友,心里却一直有人。她在修明生病之前并不了解他,只是隐约记得他有个女朋友,从来也没见过那姑娘,连名字都不知道。她问过修明有没有喜欢的人,修明却一直说这世界上除了妈妈和姐姐,最爱的就是住在他心里的雅纪小妹妹。
住在心里的雅纪小妹妹……就算天上的云忽然都变成茄子,叶信梧也绝不相信对不会相信那骗人的鬼话。
就算她家雅纪是挺可爱的,尤其是那对漆黑的大眼眼。用小学课本上的词句来形容,就是小小的脸庞上嵌了一双小鹿般可爱的大眼睛。但叶信梧知道,雅纪小妹妹就是小妹妹,修明不可能因为那双眼睛喜欢上他的雅纪小妹妹。这年头大眼睛才不值钱呢,出门右拐,整形医院就在那儿,帮你整出一双金鱼眼还不容易?再说了,她叶信梧的眼睛也不算小,就算凶了点不太像小鹿,可水汪汪亮晶晶还是有的。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他修明先生夸过一句。
“雅纪,明天去看看修明,大哥吧?”何野看着叶雅纪红的像兔子似地眼睛,费力的挤出大哥两字。
“嗯,你也去吗?”叶雅纪抬头看着何野,情绪稍微好了点。
“我,我明天还得陪钟义,你替我像他问好就行了。”一想到要和修明见面,何野就差点噎到,他赶紧把钟义搬出来,用来逃避那令人不悦的会面。
“那你呢?小亮明天还去吗?”叶雅纪又转头问何亮。
“我明天……应该没事,下班了就过去。”何亮略微思索了一下,扒了几口饭,决定还是抓紧时间多陪陪修明。
“你们别一起去,把时间匀开了,这样就总能有人陪他了。”叶信梧想了想,又补充道。“顺便告诉你们那些小朋友,也别都赶着这时候去见他,又不是马上就不行了。”
“说起来,他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何野算是个局外人,所以毫不顾忌的就问出了叶雅纪和何亮都想知道的事情。
第四十三章 翼
“我不知道,他一直说他没几天可活了,说了五年了,你让我怎么相信他……”叶信梧苦笑着说,“我……不敢去问医生也不敢问他家人。”
剩下的三人也不知说些什么,也都沉默了。每个人都拼命的扒着碗里的饭,觉得说什么都不太对劲。
“行啦!也许就跟他上次似的,做完手术就没事了。”最后还是叶信梧笑着拍了拍坐的最近的何野,让饭桌上的气氛稍微正常了起来。“还说呢,修明身边有个美女在照顾她哦,可好看了,长了好美的一对猫儿眼。听小亮说,还是个舞蹈家呢。”
“啊?”何亮被点名,赶紧开口把话题转向又“娱乐性”的部分。“是个很有名的舞蹈家,我和邬琪都很喜欢的。哦,我房间里贴的……就是她的海报。”
“不是吧?没想到修明大哥一直没有女朋友,结果一找就找了个这么厉害的!”叶雅纪兴奋的说道,放下筷子就要站起来。“我要看她的海报。”
“吃完饭才能去。”叶信梧出声阻止她,“吃到一半就跑,到时候胃又不舒服了。”
叶雅纪迅速的把碗里的饭倒进何野碗里,把空碗举到叶信梧眼前晃了晃,放下筷子跑进何亮的房间去看舞蹈家了。叶信梧哼了一声,不再管了。何亮一边吃一边乐,心情很好的样子。何野面不改色的解决着忽然多出来的饭,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连叹气都懒的叹了。
因为饭是何野做的,所以碗就是叶信梧和何亮轮流洗,总不能让一个人把所有家务都包了。为什么叶雅纪不做家事?谁敢让她做啊。如果让她洗碗的话,不打碎几只碗,扎破自己的手,是绝对不会罢休的。因此,不论从什么角度考虑,都不能让叶雅纪去做家务。
有时候,在恶俗的言情小说里,会出现英俊潇洒、高大威猛、温柔体贴、家产万贯又智力超群的无敌男主角,而与之相配的女主角却是一个除了长相可爱,性格可爱以外,就一无是处的小白痴。她不用聪明,不用贤惠。只要在男主角回家时,露出或天真或甜美或温柔的微笑就好了。叶信梧觉得叶雅纪就属于那种小白女主角类型的人,说好听了是“有着治愈系微笑的可爱女生”,说难听了就是除了傻乐什么都不会的花瓶一个。有这种什么都不会做的妹妹,叶信梧自己都觉得对不起何野。因此即使何野小气、阴沉、爱玩游戏、说话难听,她还是觉得有这个妹夫实在是太幸运了。毕竟生活不是言情小说,像叶雅纪这种人,要不是有何野这个青梅竹马好心接收,一定也会变成没人要的老姑娘。
虽然当老姑娘也不是什么坏事吧……至少,很快就迈进三十的单身女青年叶信梧觉得,一个人快乐的生活,比胡乱找个男人两个人一起相互折磨要幸福的多。
当叶信梧登陆《健康来福》时,大白很快就叫了她。
大白:今天还挺早的嘛,没去看你的朋友吗?
小雏:中午去看了,所以没耽误下班的时间。
大白:哦,今天想问个有点失礼的问题。你是二十多岁吗?
小雏:这问题真的挺失礼的。
大白:其实我一般都问:“您是属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