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没钱付账大不了跑路。”陈玲画有淡妆的妩媚脸蛋上路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林泽抿了一口白酒,笑眯眯说道。
陈瘸子没作声,继续饮酒。
三人的简单聊天中,似乎并没将那一百万计算进来。陈玲没有,林泽更加不会。
馄饨上来前,林泽跟陈玲就着那口感并不好,味道也很一般的凉菜喝了四两。陈瘸子酒壶里的半斤也很快见底。
一碗馄饨大约二十只,在沸水的煮食下,一只只馄饨饱满鲜亮,上面撒了一层葱花,更使汤汁鲜美。仅仅是嗅一嗅便食指大动。
陈玲很没淑女风范的抓起勺子说道:“我饿的发慌,不跟你们客气了。”
三人埋头吃完馄饨,林泽便扭开另外两瓶白酒,往自己杯里倒了四两,陈玲也似乎很有兴致,抢着倒了一杯。见陈瘸子摸了摸嘴角,林泽往他面前推出一瓶白酒,笑道:“还喝吗?”
陈瘸子那浑浊的眸子深深地扫了林泽一眼,沙哑着嗓子道:“喝。”
很少有人喝酒可以一点儿下酒菜都不要,即便再嗜酒如命,也至少得有一碟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但陈玲不需要,陈瘸子也不需要。林泽更不需要。
通常而言,只有习惯了一个人喝酒,并且不是因为酒瘾来了想喝,纯粹是为了喝酒而喝酒的人,才会不需要下酒菜。而这样的人,大抵都有那么一两个不愿向别人诉说,会一辈子憋在心里的故事。
三人很有默契地将杯中酒水饮尽,林泽又扔了几张钞票给老板。很直白地说道:“买酒。”
老板年过半百,动作却是相当利索,不到一分钟,他便买了一袋子白酒。这一回他吞了八十块。一方面是他觉得这一袋子六斤白酒够灌趴三人,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跑腿的,自然要捞点小费。合情合理,理所应该。
三人分工很明确,一人两斤。生活在南方的人不像北方人那样到了冬天,需要承受零下十几二十几度的可怕低温,所以在酒量上要普遍低一些。林泽算半个北方人,虽说大多时候都在满世界跑,但有好酒量的理由。陈玲作为一个纯种南方女人,除了大学四年在燕京,他几乎没怎么在北方生活,酒量大得惊人就有些说不过去了。算上起初的那将近一斤,这个体重撑死一百出头,身穿性感制服装的艳丽女人竟是跟另外两个男人一样,足足灌了三斤下肚。
喝光白酒,女人面露酡红,水汪汪的美眸布满朦胧,一副醉眼微醺的模样撩人心扉。那红润诱人的嘴唇一开一合,但凡是个男人瞧见都有一亲芳泽的冲动。
啪嗒。
林泽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稍微压制了一下有些上脑的酒精,面露平和地望向对面的陈瘸子,问道:“有什么打算?”
“没有。”陈瘸子点燃香烟,摇了摇头。
“李斯还能活多久?”林泽一语道破天机。
陈瘸子夹烟的手指轻微一颤,茫然地扫了林泽一眼道:“半年。”
“半年后有什么打算?”林泽追问。
“没有。”陈瘸子摇头。
“打算当一辈子狗?”林泽皱眉问道。
陈瘸子深吸半截香烟,没心没肺道:“没什么不好。”
“你的世界不应该这样。”林泽直勾勾地盯着陈瘸子,一字字道。“也可以不是这样。”
陈瘸子闻言,那张如老蜡般的脸颊上浮现一抹妖冶色泽,缓缓抬起头,浑浊的眸子盯着林泽道:“给我个理由。”
理由?
林泽明白陈瘸子这句莫名其妙的问话是什么意思。他要一个不当狗的理由。一个习惯当狗,当了一辈子狗的男人忽然让他不当狗,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林泽一口气吸完半截香烟,目光直直地盯着陈瘸子:“我当你是我朋友。我不喜欢我朋友是条狗。”
陈瘸子抽烟的动作一滞,那双浑浊的眸子不易察觉地浮现一抹亮色。只是迅疾又恢复成那如黄土般的色泽,继续抽烟。连抽三根后,他沙哑着声音说:“等李叔走了,我当你的狗。当一世。”
林泽神色一凛,怒道:“我不需要狗!这一世都不需要!”
“你需要。”陈瘸子坚韧道。“不需要我也当。”
捻灭烟蒂,陈瘸子提着钱袋子起身,一瘸一拐地往马路对面行去。那边还是一条巷子,一条阴冷潮湿的巷子。那是他居住的地方,他还会在那儿住半年。
“陈瘸子!”林泽猛然起身,朝踉跄行走在马路上的陈瘸子喊道。“送了李斯去燕京找我!我让你站着吃饭,站着活!”
陈瘸子顿了顿身形,没回头,只是喃喃问道:“一条狗,站的起来吗?”
“站的起来!”林泽红着眼道。“站不起来,我扶你站!站不起来,踩着我的后背也要站!我林泽决不允许朋友跪着活!”
陈瘸子背对着他摆了摆手,遁入阴暗的巷子。
陈瘸子走了。陈玲却幽幽从醉酒中醒来。她醒来后揉了揉惺忪的美眸,却没发现陈瘸子的踪影,嘟哝道:“他走了?”
“嗯,走了。”林泽点头。
“继续喝?”陈玲迷茫问道。
林泽见她眼神迷离恍惚,玉容红润,不由苦涩道:“我送你回去吧。”
陈玲摇摇欲坠地点头,在林泽的搀扶下走回车厢。扶她坐在副驾座,林泽刚上驾驶座,这个软绵绵,在酒气下香喷喷的女人忽地像头母狮子朝林泽扑来,凶狠地咬住了林泽略带涩味的嘴唇,半边身子压在他身上。
“唔——”
脑子本就有些发晕的林泽双腿一伸,浑身猛地僵硬起来,欲伸手推开这个发酒疯的女人,却发现她双臂死死地搂着自己。强行推开又怕伤了她,不由得剧烈挣扎起来,像个即将被色狼强推的黄花闺女。分外滑稽。
“给我……”陈玲红晕满布,呵气如兰地轻声呢喃。
第356章 有故事的女人!
单论长相,陈玲丝毫不比夏书竹差。甚至多了一股撩拨男人最原始欲望的略微风尘味。
若是让一个普通男人在两者之间挑选,多数会选择夏书竹这个看上去稍显矜持腼腆的漂亮女教师。而在女人方面颇有几分造诣,在女人堆锻造出凌厉眼光的男人,则会明白单论做床上伴侣,陈玲肯定更放得开,更能让男人爽上天。
林泽属于在这方面修炼到极致的男人。毕竟,这些年的非常人经历和生涯没活在狗身上。算上在英国那半年糜烂骄奢的醉生梦死日子,林泽已超脱正常男人对女人的要求。身材如何不重要,长相如何也不太关心,就连气质是否惹眼也无所谓。他介意的,恐怕只是一颗心,一颗能打动他的心。
找女人不难,找脸蛋漂亮,身材火辣,甚至气质出众的女人,对林泽这种花丛老手来说都不会太难。他玩过各种各样,各种身份地位,皮肤国籍的女人,套用一句装逼的话语,小林哥御女无数,早已摈弃这些对普通男人来说可能诱惑力十足的外在东西。
所以陈玲在许多男人眼里属于床上极品,可在林泽眼里,她的身份只是夏书竹的死党,兼一个讲义气,他比较欣赏的女人。再多就谈不上了。
他不排斥与这个女人近距离接触,甚至不介意玩点眉来眼去的邪恶勾当,但真要他把她怎样,林泽不太乐意。倒不是看不起这个艳丽妩媚甚至有些市侩世故的女人,纯属对现如今修身养性的林泽来说,玩儿没感情的推倒,不如买块鲜嫩的猪肉回家戳几下。
林泽不是一个邪火上来了,是个女人就如饥似渴想推倒的男人,温香软玉在怀的局面,他做不到坐怀不乱,会心猿意马,会起生理反应,但能把持最基本的底线。
怀里的这个女人,不能乱来——
所以在这个女人发酒疯似的用那红润柔软的嘴唇狂啃林泽脸庞时,他只是像个性冷淡似的躺在被陈玲放下来的靠垫上,紧绷着腿,僵直着身躯,目光呆滞地盯着车顶,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嘶——
陈玲撕开林泽的衬衣,大片小麦色的肌肤暴露在女人视线中,酒意下,她已情动。无奈身下那个男人却形同一具尸体似地躺在身下,没半点作为一个男人的象征性反应。她略显野性激烈的动作终于迟缓下来,那双迷离且朦胧的眸子沾满苦涩地瞧一眼林泽,喘息道:“我知道,我是个烂货,一个脏女人,一个倒贴你也懒得打一炮的女人。”
林泽微微皱眉,解释道:“换做前两年,你敢拿来皮鞭老虎凳,我就敢跟你玩SM。但抱歉,那已经是过去式。”
陈玲姿态半趴在林泽身上,半边滚圆的翘臀与丰盈的酥胸无意识挤压着他,这个欲火焚身地女人双眼却逐渐明亮起来,自嘲道:“很多男人都认为我是个只要有钱就能上的女人,虽然最后他们都没得逞。背地里还会骂我一声贱人。我承认,跟那些良家女人比,我的思想肮脏的厉害,灵魂也堕落了。但只论身子,某些只需男人花三十块就能躺在小旅馆床上给人搞的良家,其实远没我干净。”她从林泽身上翻下来,按开抽屉,摸出一包女士香烟,姿态娴熟地点了一根,那诱人得足以令男人丧心病狂的红唇含住烟蒂,深吸了一口,道。“我的第一次也就是那层所谓的薄膜,是我主动牵了个当初高中成绩最好,长的最帅的校草回家捅破的。他是个书呆子,暗恋我两年。我带他回家,让他在我身上耸动了三分钟。最后一脚踹他下床,朝他身上砸了一千块。就当嫖了个校草级男人。事后我没后悔,不是为了报复谁,更不是因为叛逆而刻意糟蹋自己。只是觉得如果把那玩意留到混社会的时候被人捅破,我铁定后悔。十岁那年我就不相信男人跟女人能有不市侩的爱情。十五岁完全懂事后,我直接从我的生活中扼杀了这玩意。当时有野心有目标,所以随便找了个还算尊重心疼我的男人捅破下面那层膜,没太大想法,只是不想等哪天被某个人面兽心的男人骗去。那我就算坐一辈子牢也要弄死他。太害人害己。”
一根香烟烧完,陈玲重新摸出一支。
啪嗒。
林泽打开火机,替这个有着不为人知故事的女人点烟。
“呼——”陈玲吐了一口悠长的烟雾,挣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