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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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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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裔微笑着从我的手上接过药碗,一口口地小心翼翼地服侍我吃下。我的脸上挂着同样甜蜜的笑容,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仿佛盲女复明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端详她的恋人——瓦伦丁的脸。我的睫毛很长,长大足以掩盖住多余的视野,所以我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商文柏眼里的悲伤。

既然伤害了,就一定要彻底,就好象感染疾病,一次病来如山倒获得终生免疫总胜过绵延不绝反复感染的好。

我就像一个最优秀的演员,演出着最甜蜜温馨的画面,直到商文柏转身离开。

我的笑容不减,仿佛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与楚天裔的对视中一样,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人的来来往往。楚天裔的神情微微松懈了一点,幅度小的让我几乎以为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神经过敏所致。然而这已经足够让我坚定将商文柏支走的决心,我不能再连累他。

他是我的药,固然可以治好我,但同时也意味着牺牲了他;这样的结局,不是我所想看到的。

我的伤势拖了足有一个多月才愈合。鸳鸯向我绘声绘色地描述当日我昏迷时楚天裔的失态。他满身血污地抱着我一路奔回王府,大叫着“喊司大夫来。”谁要接手他都不肯。然后就一连多少天守侯在门外面不吃也不睡,整个一五好丈夫的典型。我拿它当传奇听,真真假假,添油加醋,传说不就是这样流传起来的吗?好也罢,不好也罢,我的拍档只要有可以成为我拍档的资本就行,其余的,理他做甚。

商文柏最终一个人离开了。因为我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上楚天裔了。他微笑地最后一次,轻轻地抚摩我的脸,温柔地说,好,你想做的任何决定我都不会反对。

我以为我会哭,我会难过,我会心如刀割。然而我没有,我只是惆怅,淡淡的惆怅无所不在。我无疑是喜欢他的,喜欢听他讲话,也喜欢说话给他听;和他相处的时候总是如沐春风般的愉快,但是分手的时候却并不会有多难过。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情,情商低能的我实在是分不清楚。

资质有限,活该我孤单。

第三卷:晴天卷片霞

似是而非兄弟欲走我的刀反穿越宝典寂寞如雪留白你我之间失窃完壁归赵记得绿萝裙花落无声白贵妃洗牌故人催眠术人质囚笼狡辩告白

获救生存艰难血雪影意外收获功亏一篑卒有你在

似是而非

人最害怕的是什么?

有人怕死,有人怕丑,有人怕孤单,有人怕没钱;有人怕自己不再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有人怕自己逃到天涯海角也躲不了别人探究的目光。

总之,死亡并不是所有人给出的答案,否则也不会有一个词叫生不如死。

至少我敢肯定,楚天昊最怕的不是死亡,不然当初他为何有勇气谋杀他的皇帝老子。

所以我绝对不会谋杀楚天昊。一命最多只能抵一命,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国王还是贱若蝼蚁的乞丐,他们的生命不会同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有三六九等之分。他手里有这么多条人命,让他死——我看上去有那么像圣母玛利亚吗?

报复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别人最害怕的事情变成事实。

在他(她)认定这一切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时候。

基本上,我不算太坏。不是因为我性本纯良、菩萨心肠;而是因为我胆小怯懦,懒得折腾别人折腾自己。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只是心思恶毒而已,付诸实际行动的几乎没有。

有也不会叫别人看到。

伪君子比真小人更具有杀伤力,因为前者防不胜防,表面上可以对你笑得艳若桃李,背地里却是温柔一刀。不是所有的杀人凶手都喜欢把作案工具拿在手上。

比方我,就绝对不会整天傻兮兮地抓着块玉在掌心里,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花闻的。

我只是很妥帖地随身携带着,作为贵族女子最寻常的一件装饰。

因为楚天裔暗示的不满,我把它从胸前挪到了腰间,用荷包装着,不晃他的眼就是。我说过,把我卖了,也比不上这块玉的价值。

人人都知道我手里有一份传说中先皇临终前交给我的密旨;然后其中的十之八九都好奇我把密旨藏到了什么地方;十之八九里的一二则挖空心思想把这份盖有玉玺朱印的黄布从我身上搜出来。我被新皇软禁的那些天里,恐怕我身上的每一寸都被仔细搜查过,我说恐怕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我永远处于昏睡状态,醒来时残存于我记忆中的只有一双阴沉的眼。

我所有的衣服都被拆开检查过,防止夹带;当然事后它们又被按照原来的模样重新缝好,针眼都一个没多一个没少,外表上看起来,没有任何波折发生过。然而我就是知道,我昏睡了依然知道,衣服是穿在我身上的,有没有变故,会有谁比我更加清楚。

当然是一无所获,否则早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我怎么还有机会安然无恙到今天。

谁也找不到那份密旨,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想想真觉得骄傲,我编织的美丽谎言居然骗倒了这么多高高在上的权贵,太皇太后、楚天昊还有楚天裔。楚天裔,只差一点点,我就相信你是真的爱我了,如果不是我自己布下的局,如果不是我自己放出的风声,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利用价值,恐怕现在的我已经被你的温柔体贴所俘获……太清楚所有,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能自欺欺人是我一生的无奈的悲哀。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我还可以继续微笑支撑下去,支撑下去完成这场最华美绚烂血光四射的演出。

先皇临终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人的确是我。但他没有给我任何实质上的东西,可以看的见摸的着的东西。他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本来应该皇帝之间代代相传,他却不愿意告诉自己跪在外面的继任者的秘密。

彼时我站在他的床头,百感交集地看他残存苟喘,痰迷心窍,他的呼吸已经很艰难。

“天意啊天意。”他摩挲着我挂在手腕上的玉佩,阿奇送我的东西我不带在身上,小魔王会不高兴的,可公然掖在腰间招摇过市又影响不好,我索性穿上红丝线当手镯戴。平时长袖飘飘,掩了个严严实实,现在还是叫老皇帝给瞧见了。

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玉佩的来历说了,他却只是连连称“天意”,要不是他的表情是如此的感慨万千,我几乎都以为他是在叫唤楚老二——楚天裔同学觐见。

他挣扎了许久,终于告诉了我这个我不应该知道,可除了我,他又不知道该让谁知道的秘密。

先皇是极宠爱他的第三个儿子的,不知是否多少包含了对三皇子生母的愧疚之情。我原本以为这种宠爱就好象一时宠幸某个妃子一样,高兴时就赏块糖吃吃;原谅我用如此刻薄的态度去评价他们的感情,我素来对亲情就没有太多的奢求,两个人成为父子或是母女,本身就不过是上天安排的巧合罢了。

老皇帝显然比我想象中的更加爱他的孩子。他赏赐给阿奇的玉佩是用上好的蓝田玉石雕的,不过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它的质材。

当它被赋予特殊的象征意义的时候。

古代有一种很流行的东西,名曰:兵符。兵符的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玉石。

然而兵符里的玉石很多,玉石里的兵符却很少。

所以我得以顺利地完成了一出瞒天过海的把戏。

除了先皇自己以外,谁也想不到,他赏赐给三皇子的玉佩是调动只存在于传说中从来没有人亲眼所见的护国军的兵符,而先皇自己也没料到,他最宠爱的儿子居然会把这件无价的珍宝转送给我一个小小的宫女。不得不说,天意弄人。

先皇的密旨就是玉佩的秘密和联络护国军的方式。

严格来讲,我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至少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圣旨除了写在布帛和纸上,加上国玺以外,更加广泛的是口逾。皇帝说出的话本身就是圣旨,可他们非要把圣旨的定义狭隘化,脑袋长在他们身上,我能有什么办法。

仔细想想,要真有那么一道可以陈列进故宫博物馆的圣旨,我能把它藏到哪里去?该不会以为我有割肉藏珠的魄力吧,拜托!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是顶怕痛的。况且珍珠挺死了就鸽子蛋大小,而一道写在布上的圣旨该有多大,就算我有足够的勇气去冒这个毁容的危险,我也没有办法把它塞进我身体里面去。

越是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传的神乎其神,人人仿佛亲眼所见一般。等到时间长了,头脑发热过头的人们就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打着哈哈,哪有之中东西,不过是无知的家伙捏造出来哄人的而已,我一早就知道是假的,只不过看大家都这么兴致盎然无心点破罢了。都是先知的造型。

所以说大众对于未知事物的态度,起决定性因素的不外乎一件东西,一件人力不能控制的东西,那就是时间。

现代社会应该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的存在了吧。什么?!你相信!呃,没事玩玩游戏也是好的,不要看太多的玄幻小说。

这个时代的人们没有《诛仙》和《飘渺之旅》的熏陶,所以在传说了神吹了几百年的糊国军的强悍之后,这种东西也仅仅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了而已。

同样的道理,出炉不算太久的关于圣旨的传说,目前还大有市场。

只是它和它的真假刚好相反。

密旨是不存在的,护国军却是货真价实。

而且比一般的军队都整齐威严。这种差别可以参照特种兵和普通军队的不同。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群仿佛从地下冒出来的神兵,心里直泛嘀咕,乖乖个隆滴咚,好大的手笔。秘密豢养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该有多艰难,该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古代的皇帝为了自己的江山真是够煞费苦心的,可惜却被我一个外人拣了便宜,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

“主人。”黑压压的一片头颅,铠甲的碰击声是天国的仙乐。

我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看了眼身侧的楚天裔,他的面色沉静如水,握着我的右手安定如昔;只是藏在袖子下面的左手微微地有一丝悸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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