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曹操的后方岂不是空虚,万一袁绍大举进攻曹操的后方,那……”此刻,郭嘉才明白,为什么黄逍匆匆忙忙的赶了回来。确实,若真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整个战局将会一变再变,也又不得黄逍不赶回来!
“其实,袁绍那里倒还好办,只需令幼平率领水军沿黄河骚扰袁绍的后方,其必不敢轻举妄动。至于曹操嘛,死了最好!”
“主公,听主公的话,似乎对这曹操的忌禅还在在那袁绍之上,可袁绍的实力明明在曹操之上,嘉实在不明白主公所想为何。”郭嘉擅算人心,又哪会听不出黄逍丝毫不掩饰的话中意思,不过,他很是不解黄逍因何如此。要说袁绍,四世三公,名望远非曹操所能比,军力上,曹操也不是袁绍的对手,可主公怎么就这么看重曹操?
“呵呵,休要看袁绍这人风光无限,其实此人,好谋无断,不足为惧也!而曹操,能得许子将评说其为‘乱世之奸雄’,又岂是没有缘由的?曹操少有谋略,是众诸侯中少有的对手,他若能死,呵呵……”
“可是,属下所知道的,主公曾两次救曹操于危难之中,这却是为何?如主公所说,当时放任他去死其不永无后顾之忧?”郭嘉更糊涂了,这怎么盼着人家曹操去死,还出手救他?
“呵呵,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呵呵……”黄逍一笑,却是不回答郭嘉的问话,弄得郭嘉心里像是有百只小猫爪子在挠,痒痒的……
为什么救曹操,当然有用处啦!黄逍心中暗道,没有曹操,谁为老子引荐?没人引荐,哪来的一帆风顺?老子可不想学历史上的刘大耳!至于第二次救曹操嘛,原因就是,曹操还不能死!死了,局势将会更乱,有曹操牵制东、北、南,他黄逍所受的压力,要小上很多!至于现在嘛,似乎曹操没什么大用了!
如果,事情能按历史上的发展,那现在的曹操,身边没有了猛将典韦,又会变得怎么样呢?被张绣杀死?抑或是命大得以逃脱?历史上,宛城一战,曹操可是损失了典韦和长子曹昂,那现在呢?
若真能如历史上所发展,那就让我黄逍来送你一程吧!
“来人,去传王越来见本王!”
第251章 王越向宛 天都公学
黄逍喊来下人,吩咐一声后,转头问向郭嘉,说道:“本王不在天都这些时间,可有什么大事发生?”
“主公放心,韩梁、李利等人已死,崔璨在其家中搜出数封韩遂写来的密信,如今,已公布于众,所有的杀人罪名,都被安在了韩梁等人身上,有信件为证,韩梁等人这个罪名算落实了,现在天都,几乎人人喊骂,恨不得主公现在就发兵征讨韩遂。”郭嘉简单的将天都的形势介绍一遍,说道。
“这样,那本王就放心了。”黄逍点点头,却不再多说。这样的事情,若能少发生,还是少发生一些的好。
随后,黄逍又和郭嘉聊了一些琐碎之事,正说着,王越到了。
“主公,不知找越有何事?”王越来到黄逍近前,一拱手,问道。
“王越啊,本王交给你个任务,你去宛城一趟……”
既然已经回到了天都,而且崔璨的主要工作也完成了,黄逍也就不再准备往外边跑了,毕竟妻子貂禅怀孕也有了七个多月的时间,眼看着就要到产期了,黄逍依然准备和第一次一样,在妻子身边照顾她。
不过这一次可就很顺利了,因为是二胎,貂禅也没有了第一次时的不安心理,在加上蔡母和蔡琰都贴身跟随,黄逍每日只是陪着妻子说说话就行了。
而这段时间,四州的各项事务也渐渐顺利的开展起来,在郭嘉、法正、崔璨等人的不懈努力下,四州的官制、法制、财政都变化极大,尤其是关中、司州这两个后到黄逍麾下的两个州,变化最为显著。
财政方面最为轻松,只需要根据律法收取各项税收就可以了,敢于抗税甚至是暴力抗税的,黄逍会直接让军队配合财政部门解决问题。而管理财政的各级官员也会依据实际情况,灵活的处理发生的事情。虽然由于发生了蝗灾,但四州上半年的税收就超过了前一年的总和,虽然这是因为整个四州之地都已经被整合起来的结果,上下一心,但是财政部门的官员也是功不可没的。
官员的考核制度也已经出台,四州各级官吏均对此项制度战战兢兢,不敢逾越。毕竟曾有对此不屑一顾者被革除官职,妄图对抗者也在黄逍大军的刀剑下低下了头。有失意者必有得意者,因为一批不合格的官吏的下台而被推上官位的新人则是这项制度地受益者,他们同样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中维护者这项制度。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后,制度就此确定了下来。
法制方面则是一波三折,除了《商法》已经出台。而黄逍所盼望的《民法》和《刑法》均处于“难产”当中。可黄逍对此也帮不上什么忙,他倒是对后世的法律非常熟悉,但在这个族权和皇权并举的时代,他那点知识根本而就派不上什么用场,而这两项法规的拖延,也正因为此。可《商法》地出台内幕也让黄逍忍俊不止,竟然是世家和士林中人为了以此限制商人而加快了其出现的速度。可黄逍、郭嘉、崔璨等人的全局把握和商人代表们精明的活动,这项法规在出台后并没有体现出一味限制商人的一面,其中对商人和商业的保护让四州的商人们欢呼雀跃。
不过无论在《商法》还是《民法》的修订中,黄逍所提出地:“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例都毫不费劲的被众人所通过,这还让黄逍颇有些吃惊。可是在杨彪等人的解释下,黄逍这才知道是自己的历史知识不够广博,而来到这个时代却又没有真正的接触汉朝法律,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因为在大汉律法中有一条关于逮捕法例的条文:“捕律: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这条法律地意思是说:禁止官吏夜间进入私宅逮捕罪犯,违反者一旦被私宅主人杀伤,则按照汉律的“毋故入人室”的条例处理。而“毋故入人室”的意思则是根据汉章帝时期的大司农郑众注引的《周礼…秋官…朝士》的说法,即:“盗贼群辈若军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而且能够让黄逍称道的是,这条所谓的“毋故入人室律”甚至没有加上夜间因素这一限制。也就是说,不管白天黑夜,私闯民宅并有犯罪意图者,皆杀之无罪。因此,根据这一条汉律,黄逍提出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过是“私宅不受侵犯”地延伸。而众人根据各自的利益需要也认可了这一条法律,使得这条在二十世纪中期的中国根本就看不到的法律反而在汉末的乱世中出现了。
黄逍知道在西方也有类似的法令,甚至在18世纪中叶英国的一位首相老威廉…皮特曾经在以此演讲中发表了一个著名的私人财产保护观点。即: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虽然中国历史上也并没有真正执行这样的法令,皇帝和官吏能够肆意践踏法律。但这是因为古代中国并不存在真正的政治自由。但而“毋故入人室律”却体现出了古代地中国依然有着基本的社会自由的观念。
黄逍看到《商法》相关的条文后,曾激动地想到,若是这样法律精神能够长时间的留存于中国地百姓心中,并加以发扬光大,那该是一件多么好地事情。
在各项官府的工作都取得进展地同时,郑玄郑老头所主管的教育也同样成就不俗。虽然全民教育限于条件尚未全面开展,但定在天都城内的天都公学的校舍已经修建完成。在所有的房子都落成后。郑玄兴高采烈的将黄逍和一干同僚拉到了公学,兴奋的指着还空荡荡的校舍大声的向众人介绍着。
“中兴,各位,大家请看,我们公学的校舍已经完全建成。但就规模已经超过了当年的稷下学宫。等到日后我们将空地全部种上花草树木。在花木的映衬下,学子们徜徉其间读书学习。那该是多美好的图画呀!”老头子一生治于学,老了老了,能主持这样一座恢弘大气的学堂,他内心只有骄傲,深感这天都太对了,黄逍这个学生真知他心!
郑玄的话引起了众人的兴趣,郭嘉他们也是名士,甚至将来还是天都公学的客座教授,他们纷纷发表者各自的观点。但总的说来,大家都很满意。
黄逍看着这些错落有致的房子,他的心中也能够想象出郑玄描绘的场面。虽然这些校舍是在郑玄的监督下修成的,但无论是最初公学地提议还是天都公学校址的确定都是黄逍一手所为。黄逍完全可以想象,只要历史能够正确的记载,那么在未来中国教育界,必然会有他黄逍的大名。何况,如今看来,黄逍的存在也不会容许别人肆意篡改历史。由此看来,国人喜好留名的天性在黄逍这里依然明显。
也怪不得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诸如“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
就在黄逍正想着是不是自己也要造一个最显眼的地方刻上“黄逍到此一游”时,郑玄已经结束了他的讲述,走到了黄逍的身边。
“中兴,对此处感观如何?”郑玄笑眯眯的问道。
黄逍忙躬身一礼道:“老师,非常不错。等将来鲜花灿烂、绿树成荫之时,学子们必然会喜欢这个地方。”
天地君亲师,纵是黄逍贵为天王也不例外。而且,黄逍也不打算破坏对老师的尊重,中国,自古以来,便是礼仪之邦。
“呵呵。纵然是一片荒芜,我等读书人也不会因环境恶劣而放弃读书求知的。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里地条件太好了,不知会不会让学子们因此而懈怠。”郑玄感慨着说道。
“老师,我知你一心教化,可知识才是我们民族发展的基础,能够为学子们提供好一点的条件,本王我是不会反对的。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啊!”黄逍说着,却想到了后世那几个因为全民教育的普及而成为强国的国家,德国,美国,还有中国地世仇日本,他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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