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太监等,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九成宫监
唐官名。武德初由仁寿宫监改置。掌修茸宫苑,进奉丹药。
九鼎使
唐官名。掌铸造九鼎。天册万岁二年(696),重建明堂完成时为铸造九鼎于明堂院中而置。
九府
官名。《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周官》太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皆掌财币之官,故云九府。”《史记·货殖列传》张守节正义亦主此说。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一“大府”条下云:“按泉府属地官,天府属春官,职金属秋官,似不宜与大府等同列。九府,刘迎、王与之谓九府即此大府至职币九官,其说较颜为允。”此说以司会、司书、职岁取代泉府、天府、职金。按两说各有费解之处,前说难通之处已见上述,若从后说,则司会有中大夫,不应为大府下大夫之长官。
九门提督
官名。清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的别称。
九命
一、周官爵分九等,称“九命”。任官的仪制各异称“九仪”或“九仪之命”。《周礼·春官·典命》谓:上公九命为伯,侯、伯七命,子、男五命(以上为诸侯);王之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都加一命(以上为周王的臣);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二命,士一命;子、男之卿二命,大夫一命,士不命。《礼记·王制》谓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二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诸侯无中大夫,卿即上大夫)均一命,与《周礼》稍有出入。
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天、地、春、夏、秋、冬),于西魏恭帝三年(556)正月,作九命之典,改九品为九命,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九品原各有正从,北周制度于每命前加正命,如正九命、九命、正一命、一命。
九品
官吏的等级制度。汉官秩以俸禄的石数区分,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实俸与石数相近,如二千石月俸百二十斛,年得一千四百四十石。曹魏始用九品制。历代沿袭。南朝梁在九品之外,又分十八班,以班多为贵,与品以上品最贵相反。陈袭梁制。北朝北魏亦用九品制,每品各有从品,每一品又分上、中、下三阶。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498)改为:一至三品(包括从一至从三品)不分上、下附,四品以下各分上、下阶,共为九品(正从共十八品)三十级。北齐始于正品前加“正”。唐、宋文职同北齐,九品各分正从,正四品以下,又有上、下,共三十等;武职从正三品起即分上下。隋与元、明、清只有正、从品,无上、下阶,共十八等,文武相同。
九品中正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说见《三国志·魏志·陈群传》,事在曹丕代汉之前夕。然《宋书·恩幸传》言:“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据此则瑛操时已有此法,或陈群据以立为定制。其法,用有声望善识别人才者为“中正”,州郡皆置。使区别当地人士,分为九等(九品)。政府据其所定,选择任用。曹芳时,司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吴有大公平,即中正之任。九品官人之法初建时,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有劝励作用。然任中正者趋势则不暇举贤,畏祸则不敢疾恶,循至只问门第高下,不究贤愚善恶。终如晋刘毅言其流弊,“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隋废。
九卿
古代中央部分行政长官的总称。《汉书·百官公卿表》据经学家之说,谓西周已有,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宫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六卿与三少(少师、少傅、少保)的总称。秦以九卿为行政机关首长已具雏形。汉以太常(秦与汉初为奉常)、光禄勋(秦与汉初为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秦典客,汉景帝改大行令,武帝改定)、宗正、大司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改大农令,武帝改定)、少府为九卿,亦称九寺大卿。九卿职能略近后世六部尚书,魏、晋以后,行政职务多由尚书担任,九卿所辖,仅原有职务的部分。南朝梁武帝在官名上各加卿字,如以廷尉为廷尉卿,又加太府、大匠、大舟三卿,合为十二卿。北齐改少府为太府,廷尉为大理,官署称寺,如太常寺、大理寺;长官称卿,如太常寺卿、大理寺卿。隋、唐沿袭。宋初九卿仅为官员品秩,无职掌,元丰改制,始有职事。南宋将卫尉、太仆划归兵部,光禄、鸿胪划归礼部,九卿减为五卿。辽、金、元诸寺及卿,不满九数,其有关职能,或属他署,如辽以大惕隐司掌前代宗正寺之职;或改寺为监,如金太府监实即前代太府寺。明、清有大小九卿之称。明以六部尚书与都察院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大九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寺卿为小九卿。清上谕常用六部九卿字样,实无明确规定,通常指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通政使司、宗人府、銮仪卫的长官。
九条
北周宣帝所颁诏书。颁于宣政元年(578),作为刺史、郡守的守则。内容如下:“一曰,决狱科罪,皆准条文。二曰,母族绝服外者,听婚。三曰,以杖决罚,悉令依法。四曰,郡县当境贼盗不擒获者,并仰录奏。五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 ,才堪任用者,即宣申荐。六曰,或昔经驱使,名位未达,或沉论蓬荜,文武可施,宜并采访,具以名奏。七曰,伪齐七品以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爰及流外,若欲入仕,皆听预选,降二等授官。八曰,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上州、上郡岁一人,下州、下郡三岁一人。九曰,年七十以上,依式授官,鳏寡困乏不能自存者,并加禀恤。”见《周书·宣帝纪》。
九锡
帝王赐给有大功大臣的殊礼。《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颜师古注引应劭语,以车马、衣服、衣器、朱户、纳陛、虎贲百人、鈇钺、弓矢、秬鬯为九锡。说出纬书《礼·含文嘉》,见《春秋公羊传》庄公元年何休注。王不劳而获 谋代汉室,先受九锡,使公卿大夫奏请,据“经文所见,《周官》、《礼记》宜于今者,为九命之锡”。“九命”九《周礼·春官·典命》与《礼记·王制》,意为官爵的九个等级,“上公九命”,为最高的等级。王莽将其与上述车马等牵合,受衣服(包括佩刀、玉饰、色履)、车马、弓矢、斧钺、秬鬯、玉珪瓒、朱户、纳陛、虎贲三百人,仅略异汉献帝建安末,瑛操为魏王受九锡,顺序全依《礼·含文嘉》,惟虎贲三百,又以珪瓒为秬鬯之副,合为一种。后两晋、南北朝大臣谋夺帝位者,都照此例,先加九锡。
九译令
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狩三年(前120)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九译令。”古人常以“三”“九”表示数目之多,九译令,意为能翻译多种语言之官。河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
九嫔
嫔有帝女出嫁、帝王之妾、妻子死后美称等义。九嫔指帝王之妾。位于后妃之下,在其他侍妾之上。故既可与妃合称“妃嫔”,亦可与其他侍妾合称“嫔御”。九嫔之说,见《礼记·昏义》。晋武帝依其说,置九嫔,即: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刘宋沿置,而以昭仪、昭容、昭华代三修,后来恢复三修名目,置于三昭之下,将婕妤等降至九嫔以下。隋、唐复加调整,隋以三顺、三修、三充(仪、容、华)为九嫔,唐以三昭、三修、三充(仪、容媛)为九嫔。历代均有增损。清制不依九嫔之说,称嫔者六人。
七品
西夏官阶等级分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第六品、第七品,共七品。
七子
秦、汉皇帝侍妾称号。《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焉。”颜师古注:“八、七,禄秩之差也。”七子禄秩相当于千八百石。
人部
官署名。隋初户部属度支尚书管辖。大业三年(620),修改官制,以户部为人部,户部侍郎为人部郎。唐仍称户部(指户部的户部一司),设郎中、员外郎。
人皇王
辽太祖长子耶律倍封号。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以其地为东丹国,封耶律倍为人皇王,用汉法立是官统治其地。后耶律倍在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中失败,投奔后唐,为后唐明宗养子李从珂所杀。
入八分公
清宗室封爵分十四等: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二、三等镇国将军,一、二、三等辅国将军,一、二、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顶戴亦不同。
入内内侍省
宋宦官官署名。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淳化五年(994)改入内内班院,又改入内黄门班院,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景德三年(1006),立为入内内侍省。掌宫廷内部侍奉事务,与内侍省号称前后省,而更接近皇帝。 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等官,皆以宦官充任。
入阁
明代命大学士入值文渊阁,事实上居于宰相之任,称为入阁预机务。清代相沿,以大臣授蓼阁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为入阁。
入泮
周诸侯的学校前有半圆形的池,名泮水,学校即称泮宫,见《诗·鲁颂·泮水》。后代学宫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