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梦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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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梦全书-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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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做也很难。因而我们需要时时保持警觉,一定要时时留一些时间,让自己面对真实自我,一定要常常真诚待自己的亲友,一定不要忘掉摘下面具来。不然,你会陷入兰陵王的危、中,失去本来面目。

易经中的梦象

以梦的解读方法去看易经,也会有一些发现。

《易》是对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几部著作之一,也是最古老的几部著作之一。以汉代开始易学就兴盛于中国,二千年以来研究易学的著作汉牛充栋,几乎绝大多数古代学者都对它有所研究。后来,《易》被称为《易经》,成为科举取士中的必修课,读它的人就更多了。在这种情况下,易经的各个方面都曾被无数才智之上苦心研究过。在今天,我们试图在易经研究中获得新的发现已不是件容易事,获得较大的发现更好像是天方夜谭,如果说是由一个并非专攻古文的人获得较大发现,那可以说像是个笑话了。

但是我还是斗胆提出我的一个初步发现,那就是,易经中卦辞和父辞有些是对梦境的描述。我更进一步提出假说:

易经的一个来源是占梦的著作,易经中大多数卦辞和爻辞以及占断是梦和对梦的占断。占梦和龟占、蓍草占相结合构成了易经。

这是个极简单的发现,但是,以往却几乎没有什么人看到这一点。这类事在科学发展史上其实极为常见。许多大科学家看不到极容易被看到的事实。原因往往是,他们的思维受固有定势的影响,已经紧紧粘附在旧的思路上了,因而也就不容易转换到新思路上。

如易经,其中有哲学、有伦理,有数术,吸引着无数学者在这些方面下功夫,但学者们却较少作为一本占卜的书去看易经。而江湖术士虽然努力用它卜卦,却少有人对它的起源和演变这类问题感兴趣。因为,此书作为占卜书的最基本的问题却被人们忽视了。

如果我们抛开二千年来人们对易经的一切注解。评论和衍化,用看古代卦书的眼光看它,我们就会很容易接受这个论点;它包含占梦的内容。而不用占梦书去解释,许多经文将不可理解。

下面我们对卦辞和爻辞予以初步分析。

易经包括二个部分。一是本文部分,称作经;二是解说的部分,称作传。经由六十四个卦以及所附的卦辞爻辞构成,据说是由周文王被殷纣王囚禁时所著。也有人说交辞不是周文王写的,而是周公写的。但无论如何,经是易经中更古老的部分,我们探讨关于易经的来源的问题,经是更可靠的。易经的传包括象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等十篇,相传为孔子的著作。

传只是孔子作为后人读《易》时的读后感,对理解易的来源来说,传的可靠性就差多了。

易经的卦辞和交辞,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某个形象或事件的描述,第二部分是吉凶的占断。

如:履虎尾,不咥人,亨。(履卦卦辞)可分为两部分:

一是“履虎尾,不口至人”(踩了老虎尾巴,老虎没咬人),这是一个描述,二是“亨”(顺利)这是一个占断。

再如:出涕沦若,戚嗟若,吉。(离卦,六五交父辞)

可分为“出涕沦若,戚嗟若”(哭得泪水直流,一阵阵叹气”,和“吉”(吉祥),这二部分。

大多数卦辞都没有前一部分,只有详细的占断。

如:乾;元,亨,利,贞。(乾卦卦辞)

据刘文英先生考证,贞就是古代的“占”字的别体。这卦辞的意思是:乾卦,万事顺利。没有描述什么形象。

再如:咸,亨,利贞,取女吉。(咸卦卦辞)意思是,咸卦,顺利,娶妻的人占卜吉祥。也没有描述什么形象。

而大多数交辞却都有前一部分。

如枯杨生禾弟,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大过卦九二爻交辞)

前一部分“桔杨生禾弟”(枯杨柳生出新叶),后一部分“老夫得其女妻,元不利”,(占断老人娶到了年轻妻子,没什么不好的。)

描述部分是什么?

如果按过去的认识,说易经只是从龟占或春占中发展出来的,那么这本占卜书的卦辞父辞似乎应该是没有前边的描述部分才更合适。

龟壳烧出乾卦来,占卜者说,是乾卦,什么事都会顺利。这合乎情理。卦辞,特别是爻辞,又何必加上一段描述的话呢?比如某个人决定不了该不该结婚,就抛硬币决定,正面就结婚,反面就不结婚。结果抛出正面,他决定结婚,他会说:“正面,还是结婚好。”但是他不会这么说:“正面,枯柳树发了个芽,我还是结婚好。”

我们相信,易经的编著者不会无缘无故地写上这样一段话。那么这段话是什么呢?有这样一些可能性:

1.龟壳被烧烤时显示的形象。

2.是实际发生的事或是当时占卜者实际看到的形象。

3.是一个比喻,或者是一个梦。

这段描述倒底是哪一种呢?或者说它是否有些是龟占形象,有些是实际事件,有些是其它二种内容呢?对此很难下一个肯定的结论,但是,在我看来,它是梦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下面我具体说一下我的理由。

描述部分不适于作其它解释

如果我能证明描述部分不适于作其它解释,或至少证明部分卦辞和交辞的描述部分不适于作其它解释,这就可以初步证明这些描述只能是对梦境的描述。

下面我将尝试这样做。

1.描述部分不适于解释为龟占的形象。

最早的占卜主要方式是龟占,也就是烤龟壳,根据壳上的裂纹判断吉凶。这些裂纹也的确构成一些形象,那么,卦辞和交辞中的描述部分是否就是描述这个形象呢?例如“履虎尾,不口至人”是否就是龟壳上显示出的一个图形呢?是否原来龟占时,这个图形的出现表示吉祥,后来,易经编著者把这个龟占的内容编人易经了呢?对这一假定,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理由是:

1.龟占时绝对不会根据如此复杂的形象去判断吉凶。

“履虎尾,不口至人”,这个形象是很复杂的,包括一只虎的形象,一个人的形象,人的脚还踩着虎尾,虎的头还不对着人。烧烤一只龟壳,在某一次偶然出现类似这样的图形或许可能,但是这种图形不可能常常出现。作为龟占的经验总结,总结出这么一条说,“如果出现好像一个人踩着虎尾巴,虎却不咬人的图形,占断是吉祥顺利的,”这是不可能的。同为这种总结没用,也许几千几万次也烧不出一次这样的图形。龟占肯定要采用一些更常见的更简单的图形作为占断的基础。

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某种龟占是根据裂纹的断续占断吉凶的,连线“——”和断线“一一”是基本的图形,由一组这样的线构成的图形就是龟占的图形,如三,代表水。

蓍占是在龟占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我们可以假设,周文王被囚禁时,极想占卜自己的命运,但身在狱中无法烧龟壳,便找了些蓍草棍(也许是从草席上抽下来的)用它来占卜,并且把蓍草的数目和龟占的各个图形联系了起来。把不同的数目指派给三、三、三、三、三、三、三、三,这些图形,又进一步把二组图形叠加形成一些稍复杂的图形,如三、然后据此占断。

也就是说,龟占的形象,在易经里转化成了卦形。如三,好像上下牙咬着东西,这一卦卦辞的意义就是表示“咬”,就是对这一图形的描述。因此,卦辞和父辞里的描述部分,如噬嗑卦第一交的交辞中的描述部分“履校灭趾”(“脚镣伤了脚趾”,就不会是对这一龟占图形的描述。三这个形象,怎么也不像脚镣伤了脚趾的样子。

总之,龟占的形象转化为卦形,并用卦名来描述,卦辞交辞的描述部分不描述它。

2.有些描述部分不适于解释为实际事件或实际形象。

古人相信征兆,相信一件事的发生可以预示另一件事。

例如,喜鹊在门前叫这件事,预示着有喜气到来。而猫头鹰叫则预示着灾祸。如果我们把描述部分解释为征兆,也就是有预示意义的实际事件,则至少在理论上是能自圆其说的。

但是,卦、交辞中的描述部分,并不都像是征兆。如果说易经的确像记载所说的,主要是文王所做,那么用征兆解释也不合理。一个被囚禁的人,所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描述部分中的许多内容,都是他所不可能在狱内见到的。而即使说文王创作易经时归纳了民间关于征兆的说法,有些描述也不好解释。

例如,睽卦上九,见承负涂土,载鬼一车,遇雨吉。见到猪一身泥,拉着一车鬼。怎么可能古人会说:如果你见到一只满身是泥的猪拉了一车鬼,那么你出门赶上下雨是吉利的。因为难得会有谁见到这种征兆,除非他有幻觉,所以这种征兆毫无价值。如果只说见到猪一身泥预示着什么什么,才是更合理的征兆性语言。

再如,“大过卦上六,过涉灭顶,凶。”淌水过河水没了头顶,凶。这又是一句废话,水淹没了头顶当然凶,但水淹没头顶本身就是灾祸,它不是另一个灾祸的征兆。

另外,许多中国人极为相信的征兆,比如日食预示灾祸,地震预示战争,喜鹊叫预示喜事等等,在易经中都没有出现,这也说明描述部分不是征兆。不可能说周文王时人相信的征兆,和过后并不很久的春秋时期的人相信的征兆就完全不同了。也不大可能周文王不把日食等重要预兆收入易经内。然而,如果把这些描述说成是一个比喻,或一个梦都是说得通的。但是解释为比喻相当来说不很合适。因为用“履虎尾,不咥人”这种少见的事情做比喻,不如用一些更常见的事。再如“旅卦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口兆,丧牛于易凶。”如果作为比喻,把什么可以比做先笑后哭呢?

描述部分很像梦。

有些卦的描述部分,明确提到了“梦见什么如何”,这些描述当然是梦。

有些卦的描述部分,和古代流传下来的释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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