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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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社会-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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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开平的这起案件无疑暴露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问题。然而,我更愿意将此归咎于这些孩子以及周边社会人权观念的淡漠。所幸在作恶者狂欢、围观者绕行的时刻,如今还有互联网——所幸网络睁开了正义之眼。

【“网络弹劾”与公共戏剧】

抽烟不但有害健康,也可能有害仕途。2009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以抽1500元一条烟闻名的周久耕,被免去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从官方通讯社的报道来看,周久耕被罢官不外乎三个原因:一是“发表了不当言论”;二是“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三是“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在这里,前两个问题应该都不是真正的问题,否则周久耕官早就丢了。显然,其丢官的关键在于第三条,即犯了众怒。

早在此前,在周久耕表示自己坚决查处降价房是“对百姓负责”之后,许多网民不但不买账,反而对他的言论“厌恶至极”。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房价只有降到大家买得起的水平才是真正“对百姓负责”,否则一切免谈。

由于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因近年来有若干房管部门领导因腐败下台,在不知道周久耕究竟有多少财产的前提下,网民的确有理由浮动“腐败猜想”,质疑他凭着一点公务员薪水如何能开得起凯迪拉克,抽得起1500元一条的烟,戴得起10万元一只的手表。接下来的情形是,周久耕不但被“人肉搜索”,而且遭到了无数网民的戏弄与嘲讽,诸如“周至尊”“久耕托市”等民间词语应运而生,广为流传。一场集体参与的“网络弹劾”由此渐渐进入高潮。

就在网民享受“弹劾”之愉悦时,必须承认的是,只能盯着某位官员的香烟、手表来反腐败,充其量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肤浅的反腐败。对于这种蜂拥而起的“网络弹劾”,我宁愿将其视为一场轰轰烈烈的公共戏剧。而且,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它偶尔起到了“弹劾”的作用,但在反腐败效率方面却是十分低下的。这不仅表现在它从头到尾会花掉网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别说有时还会功败垂成),更重要的是,在舞台上人们追求“戏剧正义”,然而当观众各自离开剧场,几人还会去关心那个丰富了他们业余生活的反面典型?

仅就约束权力而言,网民这种即兴而业余的反腐败尽管不乏意义,但其更多只是标本意义或象征意义。显而易见,当下中国最需要的仍是独立机构的专业反腐败,是一整套能够在日常约束权力的有效机制。如果没有这种有效机制,那种体现或者奉承广场民意的反腐败,完全可能沦落为一种意见的装饰,一种为民意泄洪的政治技艺。

当然,另一方面,社会进步有一个过程。透过周久耕“对百姓负责”这一政治表态在网上所受到的“民意狙击”,不难发现今日中国社会已取得怎样的成长。从政治传播的角度而言,说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怎么说是一回事,怎么理解又是一回事。众所周知,在过去一些官员们大谈“为人民服务”时,人们通常只知被动地接受“服务”,却很少有渠道反馈这种“服务”质量如何,能否更换。而现在,借助网络,以网民形象出现的公民们可以对那些伪称自己“对百姓负责”的官员集体说不。

网民不是全体人民,但在这个时代它却有着极其特殊的现实意义。和“人民”这一概念不同的是,网民不只是一个集体称谓,它更是一个个意见终端与权利终端,一个个具体的人,它兼个人身份与集体身份于一身。当“人民”变成网民,每个人都是直接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主体,每个人都是集体利益最真实的代言人。正因为此,网上流传的各种有关周久耕的零星反对意见,最后能上升为一种不谋而合的集体表达,能够汇聚成强大的民意潮水,终于浮走了混世者的官帽。

今日中国,网络更是一种推动社会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工具,担负着相较其他发达国家更多的时代重负。毋庸讳言,在过去政治表达十分落后的条件下,民众尤其缺乏集体表达反对意见的渠道,而现今网络鬼斧神工、攻城略地。拜其所赐,民众随时可以端起键盘,成为表达自己公共意见的网民。而“网络弹劾”戏剧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它一次次激发人们关注公共事务的兴趣与信心,不断培养和历练人们的公共精神。在此意义上,这种公共戏剧的意义远非“反腐败”所能丈量,因为它不仅关乎社会道德之再造,同样将以滴水穿石之功再造政治。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民意崛起并非可以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时还可能毫无作用,因为民意会遭遇强力的抵抗甚至反噬。比如说,每位公民都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却看到许多无法无天的县官使其治下的异见公民因言获罪。与此同时,对于制度建设的推动也往往收效甚微。但是,网络的存在已经让制度内的“害虫”不敢过于招摇,因为它们随时可能被聚焦于网眼之下,被定点爆破。古有“看杀卫玠”,今有“看杀贪官”。

【互联网执政与眼球权利】

据称,在“黑砖窑”事件曝光时,当时的山西省长于幼军一直高度关注网上的反应。“有一次,我起码打了十几个省厅和地市官员的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看网上?’都说没有,都不重视网络。”今日中国互联网不仅是一种认识真理的工具,同样是一种新的治理工具。从中央到地方,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在2008年“两会”上,中央领导人希望网络能成为民众与中央沟通的平台,互联网将从学用、商用、民用走到政治生活前台,更加深刻地影响中国社会。地方官员也在不同场合鼓吹学好、用好网络,“如果党政官员不愿、不会、不能利用网络和群众保持沟通的话,那可能就会变成现代社会的聋子和瞎子”。

互联网改变执政观念。执政党对互联网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网络时代的中国政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相关的背景是,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9年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3。6亿,居世界第一。网民的政治参与,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日益影响着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即使是那些曾经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的人也渐渐相信,与其把互联网视为挑战,不如顺势而为,使其变成可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机遇。

所谓“互联网执政”不过是“新闻执政”的拓展。“新闻执政”(Governing with the news)的提法源于美国白宫发言人,它区别于传统政治传播中的“宣传统治”(Rulling by Propaganda)。不难发现,在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路途中,中国同样经历着由“宣传统治”到“新闻执政”的转变。国务院新闻办的官员亦表示,中国政府应对新闻媒体的态度已由“媒体控制”“媒体管理”过渡到现在的“媒体合作”。

据说美国总统的新闻班子会适时地把信息透露给守在白宫外的记者,并将此视为“给野兽喂食”。不幸的是,在一个处在矛盾凸显期的社会,公众同样像渴望正义之肉的野兽,他们通常会在间歇性发作的正义声讨中“尝鲜即安”,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这也是许多争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彻底解决的原因所在。

显然,互联网上的拦轿喊冤和随之而来的互联网执政并不能实现人们期许的普遍正义,因为互联网并不足以支撑起一套行之有效、一以贯之的规则,不能消解制度上的贫困。如果一个社会凡事都要靠民意来推动,那么其制度建设就一定有不尽人意之处。显而易见,民意更需要在制度上落实,而不是依靠网络上风起云涌的街头运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星的社会工程诚然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但是这种“计件式维权”终究不如扶起一种制度更有效力,更符合一个宪政国家的政治伦理。

政治是管理公共事务的艺术,善治的实现必然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然而,在网民毫不吝惜地赞美互联网为中国正在形成的开放社会立约时,同样应该看到,互联网议政与互联网执政的过度繁荣,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其他治理途径的严重缺位,尤其反映了主流媒体——诸如报纸、电台、电视台——作为舆论平台的失效。在中国,网络更像是政治与社会表达的一个替代品或者集合器,它集街头运动、议会辩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等于一身。它表面上热烈无比,却又有着杂烩一切的暧昧。作为博弈工具的互联网,一次次见证了原本可以在法院解决的问题,却不得不首先经过一场场轰轰烈烈的“媒体审判”或者“互联网审判”才能推动;原本可以在日常行政中解决的问题,却要通过互联网上风起云涌的声讨“定止纷争”。

比如“厦门PX”事件中,百位政协委员的提案曾被搁置一边,直到这一切被搬到互联网和手机上才渐渐引起重视。同样,山西“黑砖窑”案引起全国声讨之前,山西地方官员却像是生活在巨大的盲点之中,实乃熟视无睹。

还应该看到的是,靠吸引眼球而获得的权利只是一种“眼球权利”。如果不能真正在制度的日常运行中保障这种权利,一旦公众的视线挪开,维权者难免会再度陷入“权利的贫困”。

【从下跪到散步】

有了危机怎么办?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省事莫过于两种:一是自杀,二是下跪。

比如说在电影《色·戒》里面,女主角王佳芝稀里糊涂地做了特工,在执行任务前,特工头子给了她一粒毒药,让她在“情急”时吃下去。这个招数无疑是十分狠毒的,意思是你要是失败了,就不要再连累组织了。这种“置成员于死地”而“求组织之后生”的偏方早已广为人知。

至于下跪,电视机里,大导演们更为大臣与草民们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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