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政主义之先觉者也。
或曰:“减政主义者。消极之主义也,退化者也,非进化者也。由简单而至繁复,自然界之一大原则,不能逆其势而行。今者世界竞争,纷纭繁变,我国家唯有取进行之方略,决不能保退守之习惯。非然者,老成持重之政府,亦岂好为此铺张扬厉之举哉!诚以内忧外患,交起迭乘,鉴于大势之不可违,时机之不可待,不得已而为之耳。今若采用减政主义,则衮衮诸公,适得遂其妇人醇酒之私,养其缓带轻裘之度,而守旧之师儒,偷安之疆吏,正得藉法繁赋重为口实,以摧残宪政之萌芽,中国之亡,可立而待矣。”然此实误解减政主义之真意者也。孟子曰:“人必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减政主义者,即有所不为以期有为之意,乃以消极之手段,达积极之目的,似退而实进者也。若今日之政府,则以积极之面目,行其消极之志趣,似进而实退者也。吾亦知吾政府非好为此铺张扬厉之举者,诚不得已而为之;然此不得已云者,即今日政治上之病根,而铺张扬厉者,乃今日政治上之病态。减政主义,即对子此病之特效药耳。才力不充也,则去其旁骛之精神,财力不济也,则汰其繁杂之费用,催陷廓清而后,乃就当先之急务,立一定之范围,刻意励行,坚持勿懈。减政主义,岂无政府主义之谓哉!岂使政府伴食于朝堂,委蛇于寮属,而无所事事之谓哉!盖将以此揭宪政之外幕,以显其光荣,抉官僚之假面,以清其神气,一方面使政府有所资以措手,一方面使政府无所借以藏身。必涂泽之政治,既淘汰无遣,庶真正之政治,有发现之日,则减政主义之赐矣。
今姑持减政主义以观现在之政治,其不属于宪政范围内者,可置勿论。就属于宪政范围以内而言,而使吾人感其事之无益,觉其费之可省者,亦所在有之。就其重要者,略述一二。邮传部之靡费。农工商之虚设,论者啧啧,岂尽无因。若夫民政以警察之费为钜,然我国警察制度,摹拟他国,似未适合于我国之情势。盖各国人民,皆麋聚于都市,五方杂处,奸侩百出,又复车马喧阒,时虞危险,故有市街警察之制。我国一二都会繁盛之区,固可仿而行之,乃各府县之城治市集,亦复于数十武之内,植立武装之巡士,甚至乡村之间,亦间有之,其费甚繁,其益殊少。若改革之,使任司法警察等事以稍适于用,则全国之内,所节必多。(予非谓巡警可发也,惟不可使其终日植立,而无所事事耳。)至学部管理教育,事事必就绳墨,毕业奖励,综核尤严,各省学务公所及各县勤学所,以稽核名册,计算分数,费时殊甚。然此等繁密条例之结果,必碍学问之发达。兹不暇详说其理由,但思科举时代之学问所以不能发达者,非为功令所缚束乎?今学部之条例仿之科举而更甚矣,为教育前途计,实不可不大加减削者也。类此事实,势不能一一枚举。今者新官制将颁行,新内阁将成立,减政之方针,当于此时握定。立法于简,其后可繁,立法于繁,后虽减之,而款已糜,弊已甚矣。
今更持减政主义以论将来之官制。旧日之六部,今增为十二部矣。就行政之统系观之,则吏部可裁,归其一部分之事务于内阁;礼部可裁,归其一部分之事务于内务府,已为世论所公认。其他各部,以他国之繁复政治之形式比较之,似乎不可减少;然国家政治,在精神而不在形式,况宪政初行之日,形式何必求备乎?日本之持减政主义者,主张废止文部省,农商务省,警视厅及枢密院(参考日本《中央公论》二十二卷一号增田氏论文),我中国今日,亦可酌采其说。凡属内务行政,殆可合为一部;或将交通行政,分设一部,而其余之教育行政、农工商行政,不必另设专部。盖教育实业等事,全赖社会之自谋,国家仅任提倡检查之责,其直接自办之事本少也。如是,则国家行政,但分外交为一部,分军事为一部或二部,分财政为一部,分司法为一部,分内务为一部或二部,至藩属事务,今尚不得不设专部。以是计之,则设六部或八部足矣。其他中央官厅,除审计院、行政裁判所、大理院以外(内务府不在政治范围以内故不列入),一切皆可裁撤。至地方管制,各省设一行政官厅,置长官一人,分设数科,其下设厅。州县一级,置行政官一人,书记二人,足矣(除司法官外),一切司道府及同通佐杂,皆可裁撤。兵在精而不在多,官吏亦然。今日之政治所以纷烦纠杂者,就因官吏太多,彼此以文牍往还,以消日力,所谓“纸张天下”是也。此等事务,皆在官与官之间,与吾民无与。吾民之所须于国家者,除对外而求其扞卫国境,对内而求其缉除暴乱,此外则讼狱之事,不可不仰官厅裁判,赋税之款,不可不向官厅输纳而已,所谓刑名钱榖而已矣。吾望吾政府编订官制之时,勿仅存官多治事之见,而当虑及官多生事之害也。
总之减政主义者,各国社会上之新倾向也,我国政治上之旧经验也,实行宪政之前提也,救济财政之良法也。我邦人君子,勿以此反对新政者之常谈,则幸甚矣。
(《东方杂志》8卷1号,1911年3月)
后记 有理想的人海阔天空
2009年5月,应朋友之邀,我在台湾有一段短暂的旅行,沿途所见所闻,感慨良多。台湾东海岸的海阔天空,随处可见的出售土地的招牌,因政治宽松而呈现的“诙谐社会”,各地候选人为竞选打出的信心满满的政治广告,民间社会的蓬勃发展,以及未被狂热革命人为割裂的文化传统等等都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访台期间,我特意去台北胡适纪念馆与胡适公园走了走,算是了却了平生一桩夙愿。
回到家里,桌上堆着出版社刚寄到的厚厚一摞书稿,等着我校对打磨。这是我归国几年间写的一些长文,经过几个月的重新梳理,渐渐有了本书的雏形。许是由于自己的懒惰或者其他原因,从整理完初稿到找到合适出版社出版,近两年时间过去。这难免让人有点沮丧。好在书稿的主人并不视此为挫折。书稿和人世间许多东西一样,放一放、沉一沉未必全是坏事。重要的是,在计划搁置期间你能继续自己的思考,而等待出版的这段日子也是你不断丰富自己的机会与过程。
几年前,在写《中国,重新发现社会》一文时,我便试图顺着自己的思路写一本书。回想新中国六十年沉浮、两个三十年的消长,其成败得失莫不在于国家与社会有着怎样的关系。最初配套的英文书名本想用“Chinese Society since 1978”(1978年以来的中国社会)。思考再三,最后还是决定起用“China's New Revolution”。在我看来,“中国的新革命”似乎更紧贴当下中国的变迁与发展。而基于对权利的普遍信仰,社会一点一滴收复本当属于自己的领地,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以及社会与个人的边界,也是中国当下最真实、最有希望的革命。文明的累积、历史的加法、秩序的演化与拓展……恰恰是这场“新革命”告别过去的“不断革命论”,使几乎陷于绝地的新中国在社会自由自我的生长中开始脱胎换骨,一个满眼生机的“新新中国”由此应运而生。
论及“revolution”,讳多人立即想到以及所能想到的只有以武力推翻原有政权的行为。这种印象或者观念多少有些狭隘。《易经》里早就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说法。它表明古代中国人似乎更侧重从天命之变革来看“改朝换代”,而非暴力手段之运用。商务版《现代汉语词典》里的“革命”一词,并非只有被压迫阶级以暴力夺取政权的第一义,它同样有关乎“根本改革”的第三义,如“思想革命”“技术革命”等等。而在《牛津英语字典:历史原则新字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of History Principles)里,关于“revolution”的解释则不下十种,其开宗明义第一义即为天体运行;第二义则是人心中对某一考虑或者反应的大转变;至于“武力推翻原政府”则位居第七义,而且从历史上看,那也是发生在十七世纪以后的事情。
“二十世纪流血,二十一世纪流汗”,这是我关于这个时代的判断。事实上,在上世纪初,中国人是在努力争取收获一个“流汗的世纪”的。这方面,尤其体现于二三十年代各地掀起的“救活农村”、拯救农民的乡村建设运动。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者与国内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农村的衰败,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语)的精神,不畏艰苦投身于这场“先知先觉”的运动。诸如阎锡山的“用民政治”(启民德、长民智、立民财)以及改革村制的设想:晏阳初以“第五大自由”(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为旗,推动平民教育;梁漱溟重建“人生向上,伦理情谊”的儒家理想以及着眼“中国有阶级斗争之力量,而无阶级斗争之目标”的乡村建设,等等,无一不是“流汗之革命”。梁漱溟亦坦承:“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只可惜造化弄人,这一切蓬蓬勃勃的景象,因为日寇入侵带来的血流成河无情中断,而梁漱溟在邹平建起的乡学村学,也被本地暴民焚为灰烬。一切又恢复到过去的模样,仿佛什么也未发生过。
虽然中国社会的自发成长屡遭挫折,但是历史并不会就此滞步不前。毫无疑问,就社会的自我演进而言,19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正在发生一场根本性的改变。而且,从整体上说每个人都受益于这场由封闭而开放的大转变。2005年第二届“超女”大赛的决赛当晚,我以“一个开放的社会必将前途无量”为题给《南方都市报》与《新京报》撰写社论,同样是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