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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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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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我的牙齿!他们离开酒吧的时候,扑克牌局重新开战,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

1996年1月,克劳斯·哈斯再度召集记者们见面。这一次不像上一次参加的记者多。但是,凡进入圣特莱莎监狱采访的人都没遇到任何阻挠他们正常工作的人。克劳斯·哈斯问各位记者:既然凶手已经在牢里了(指的是他自己),怎么会还发生杀人的事情呢?他特别指出捆绑米赛尔的绳结与埃斯特雷利亚·露易丝·桑多瓦尔身上的绳结一样;克劳斯·哈斯说,这个桑多瓦尔是惟一与他有直接联系的女受害人;他强调说,因为桑多瓦尔对信息学和电子计算机感兴趣。《理性报》(塞尔希奥·贡萨莱斯工作的单位)这一次派遣了一个警务版的新手,他在来埃莫西约的飞机上阅读了案情介绍。其中就有塞尔希奥·贡萨莱斯写的新闻报道。这一回,塞尔希奥留在首都撰写关于墨西哥和拉美新小说的长文。警务组组长在派遣这位新手之前,特地登上五楼到文化版组(此公从来不乘电梯),来问塞尔希奥是否愿意再跑一趟。塞尔希奥看看警务组长,没有回答,最后只是摇摇头。也是在1月里,索诺拉州妇女争取民主与和平组织圣特莱莎支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圣特莱莎只有两名记者出席。会上介绍了被害妇女家属受到的歧视和侮辱性对待,展示了相关信件并准备寄送州长和国家总检察院。后来,信件送达后一直没有下文。这个组织的支部一下子从三名成员(或同情者)发展到了二十人。但是,1996年1月,对于圣特莱莎警方来说却是不坏的月份。三个家伙死于枪战,地点在旧铁道线附近的一家酒吧里,估计是贩毒团伙内部火并。在非法偷渡向导使用的一条通道上,躺着一个中美洲人袒胸露背的尸体。一个矮胖的家伙在北马德罗区的一家夜总会的轮盘赌上开枪自杀,他佩戴一条奇形怪状的领带,上面绣着彩虹和动物头颅的裸体妇女画像。无论在城里空地上,还是墨—美边境地区,还是沙漠里,都没有发现女尸。

但是,2月初,一个匿名电话告诉警方,在一座铁路旧仓库里,有一具被抛弃的死尸。根据法医判断,尸体属于一个大约三十岁的女性,但是猛然看去像是四十岁的女人。她身上有两处致命刀伤。前臂也有重伤。据法医说,凶手可能使用了一把短剑,大号短剑,剑片厚实的那种,就像美国电影中的短剑。哪种美国电影?法医澄清说是美国西部电影里那种猎熊的短剑。就是大号短剑吧。调查到第三天,法医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死者是印第安人。可能是印第安雅基族。但法医不确信。可能是比马族。法医也不确信。有可能是索诺拉州南部的马约族。可法医也不确信。那可能是什么族人呢?可能是色里族吧。但是,法医根据特定的体貌特征来看,不可能是色里族。也有可能是印第安帕帕戈族人,果真如此,那最自然不过了,因为帕帕戈族人从地理角度说,距离圣特莱莎最近。但是,法医认为,此人也不是帕帕戈人。到了第四天,法医手下的学生开始称他为“索诺拉的门格勒医生”[14];他说,经过反复思考和衡量之后,毫无疑问,这个被害印第安妇女是塔拉乌玛拉族人。一个塔拉乌玛拉人在圣特莱莎做什么?可能在上层或中层家庭里做女仆吧。或者等待机会前往美国。于是,调查集中到了偷渡向导群里,或者突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仆家庭中。很快,这个案子就被人们给遗忘了。

下一具女尸出现在通往“黑屋”和一条长满杂草和野花的无名峡谷谷底的中间地带。这是1996年3月发现的第一具女尸。这个3月是悲惨之月。后来又发现了五具女尸。前往现场的六名警察里,就有拉罗·古拉。死者大约十岁。身高一米二七。脚踏白色塑料凉鞋,用铁丝做鞋带。头发属于栗色,前额部分发黄,好像染过。身上有八处刀伤,三处在胸部。有个警察一看见这女孩,立刻就哭了。急救车上的人下到了谷底,把女尸捆在担架上,因为上坡时容易出事,担架员如果绊脚,女尸会落地的。没人来认尸。根据警方正式声明,女孩生前不住在圣特莱莎。那她在这里做什么?她怎么来这里的呢?警方没说。她的资料通过传真发送到国内几处警察局。检察员安赫尔·费尔南德斯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但是,案子很快就结了。

仅仅几天后,还是在无名谷底,但在公路的另外一侧,发现了另外一个女孩的尸体,大约十三岁,是被勒死的。像前一个女孩一样,她身上也没带可资证明身份的证件。她身穿白色短裤和一件带美国足球队标志的运动衫。据法医说,死亡时间大约在四天前,为此,很可能这两具尸体是在同一天被抛弃的。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认为,这个看法说得轻点,有些奇怪,因为假如凶手扔第一个尸体在无名谷底时不得不把汽车停在距离公路不远的地方,那么第二具尸体还在车上,这样不仅冒着会撞上巡逻警车的危险,而且会遇上歹徒偷车。同样的危险也会出现在这样的假设中,如果把第一具尸体抛在公路另外一侧(也就是说,扔在方尖碑村附近,确切地说它算不上村庄,也算不上城里的居民区,而只是从南方每天陆续到达这里的难民营地,悲惨的人们在那里过夜,有的就死在那里了,那里不是他们的家,而是寻找食物的路上一个停脚点),同样会遇到警察,同样会丢车。有些人不叫那个村庄为方尖碑,而是“死人堆”。这个叫法有一定道理,因为那里没什么方尖碑,而是死人的速度比别处快得多。但城市范围小的时候,这里曾经有过方尖碑,那时的黑屋村可以说是独立存在的。那是石头方尖碑,确切地说,由三块石头堆积而成,那样子没有美感可言;但是,如果来点想像力或者幽默感的话,你可以把它看成是原始方尖碑,或者是一个初学绘画的孩子的方尖碑,它是住在圣特莱莎郊外的一个魔鬼婴儿,在沙漠里闲游,吃蝎子和蜥蜴,从来不睡觉。胡安·德迪约斯·马尔蒂内斯想,最实际的做法就是把两具尸体扔在同一个地方。不是把第一具尸体拖拉到距离公路很远的无名谷底,而是扔在距离非机动车道几米之遥的地方。对第二具尸体也应照此办理。既然有危险,完全可以随便丢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定要走到方尖碑村外呢?他想:除非车里有三个凶手,一个开车,另外两个快速抛尸,因为两个女孩体轻,两个家伙抬起来如同抬一个小手提箱。至于选择方尖碑,那可能有别的考虑,别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是凶手企图把警察怀疑的视线引向棚户居民吗?要是那样的话,为什么不把两具尸体都扔在那个地方呢?难道是为了貌似真实?为什么不考虑这两个女孩就在方尖碑村住过呢?两个无人认领的十岁女孩,在圣特莱莎能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莫非凶手没车?难道是抬着第一个女孩穿过公路扔到了黑屋附近的无名谷底?既然如此费时费力,为什么不把女孩埋起来呢?难道是因为谷底土硬,他们没携带工具?这个案子由检察员安赫尔·费尔南德斯办理,他在方尖碑村附近搞了一次大搜捕,抓了二十个人。其中四人因犯有确凿的盗窃行为而被关进了监狱。一人因患有肺结核(经法医鉴定)而死在第二分局的看守所里。没人愿意承担杀害两个女孩的罪责。

在方尖碑村附近发现那个十三岁女孩尸体后一周,在通往卡纳内阿公路的一侧发现了一个大约十六岁女孩的尸体。死者几乎有一米六,黑色长发,体格瘦弱。身上只有一处刀伤,位于腹部,穿过了内脏。但是,根据法医判断,她是被勒死的,舌骨断裂。站在发现尸体的地方,可以看到一连串低矮的山丘和黄色或白色分散的房屋以及一两个工厂仓库(加工厂储备原料的地方),还有那些离开公路无缘无故像梦一样消失在远方的条条道路。据警方说,受害人可能是个准备前往圣特莱莎的拦车者,死前被强奸过。无法查明她的身份。案子挂了起来。

几乎与此同时,又发现了一具女尸。她大约十六岁,有刀伤,肢体残缺不全(可能是野狗所为),位于城东北方的星星坡上,距离3月以来发现的三具女尸的地点有好几公里远。几个警察说,从体型和黑色长发看,这个死者跟在卡纳内阿公路上发现的拦车女尸像是孪生姐妹。她也像拦车者一样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圣特莱莎报纸上说她俩是“苦命的姐妹”,后来接受了警察的说法,叫做“不幸的孪生姐妹”。办理此案的是检察员卡洛斯·马林。不久就列入悬案了。

就在3月结束的最后一天,又发现了两具女尸。一具是贝维尔利·贝尔特兰·欧约斯。十六岁,在塞布尔维达将军工业园区一家加工厂干活。在她尸体被发现前三天,她就失踪了。她母亲伊莎贝尔·欧约斯去市中心警局报警。等了五个小时,才有人接待她。警察不高兴地记录了她报告的情况,登记后转入了下一道程序。贝维尔利与3月里前面几位受害者不同,头发是栗色的。其他方面有相似之处:体瘦,身高一米六二,长发。发现她尸体的是几个孩子。地点在塞布尔维达将军工业园区西边的荒地上,那是个汽车很难进入的地方。她胸部和腹部有多处刀伤。阴道和肛门被强暴过,后来凶手给她穿好了衣服,因为她失踪时穿戴的衣服上没有任何撕破、穿洞或者子弹烧坏的痕迹。这个案子由检察员里诺·里维拉办理。他把调查的时间都花在询问女工友上,打算找出一个不存在的未婚夫来。没人搜查犯罪现场,没人采集那个地方留下的大量脚印。

3月最后一天发现的另外一具女尸,地点在塞布尔维达将军工业园区南边,“辣椒”地下垃圾堆和雷美迪奥小区西边的空地上。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员何塞·马尔克斯说,这个女孩很有魅力。双腿修长,细腰,乳房丰满,头发长及后腰。阴道和肛门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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