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预祝莫罗里诺胜利吧!查理、法特和罗莎·门德斯碰杯。罗莎·阿玛尔菲塔诺用个纸杯加入到干杯的行列。纸杯里可能是水,可能是伏特加,可能是龙舌兰。法特本想问她是什么。但他立刻觉得这个问题太不理智了。对这种女人,可不能问这种问题。丘乔和科罗纳一直站着,好像还希望空位子上的姑娘能出现。罗莎·门德斯问法特是喜欢还是特别喜欢圣特莱莎。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充当翻译。法特没弄明白这问题的意思。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微微一笑。法特心想这笑容像仙女。他觉得啤酒味道不好,越来越苦,越来越温热。他很想尝尝罗莎·阿玛尔菲塔诺杯子里的饮料。可是他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他问:“喜欢或者特别喜欢,哪个是正确答案?”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我认为是特别喜欢吧。”
法特说:“那我就说特别喜欢。”
罗莎·门德斯问法特:“你看过斗牛吗?”
法特说:“没有。”
“足球呢?棒球呢?去看过我们的篮球比赛吗?”
“你朋友对体育很有兴趣啊!”法特对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道。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兴趣不大。就是尽量给你找话题罢了。”
法特想,仅仅是为了找话题吗?行啊,仅仅是装做白痴,要么本来性格如此。不,不,仅仅是友好而已。不过,他直觉感到有别的原因。
法特于是回答罗莎·门德斯:“那些地方,我都没去过。”
“你不是体育记者吗?”罗莎·门德斯问道。
法特想,啊,原来如此!她既不是装蒜,也不是性格使然,也不是什么友好表示,是她认为我是体育记者,就应该对这些赛事感兴趣。
“我是临时客串的体育记者。”法特说。接着,他给两个罗莎和查理说明了那位正式记者死亡的事情,以及上司如何派遣他来报道皮凯特和费尔南德斯比赛的经过。
查理问道:“那你专门写什么呢?”
法特答道:“政治。影响美国黑人社区的政治问题。还有社会问题。”
罗莎·门德斯说:“这肯定很有趣。”
罗莎·阿玛尔菲塔诺一面翻译,法特一面望着她漂亮的嘴唇。他感觉和美女在一起真幸福。
比赛很短。首先出场的是孔特·皮凯特。场上响起一片礼节性的欢呼声。有些人哄闹。随后,莫罗里诺·费尔南德斯上场了。全场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第一回合,双方互相摸底。第二回合,皮凯特发动进攻,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把对手击倒在地。莫罗里诺·费尔南德斯直挺挺地躺在拳击台中央的帆布地板上,一动不动。他的助手们用担架把他抬到台角。由于他没恢复知觉,救护队员跑进来把他送到医院去了。孔特·皮凯特举起一只胳膊,不十分起劲;在自己人簇拥下走了。观众们慢慢退场。
他们在一家名叫“玉米饼王”的餐厅里吃了晚饭。餐厅入口处有幅霓虹灯画:一个头戴巨大王冠的孩子骑在一头毛驴上,每隔一段时间毛驴就扬起前蹄,企图把孩子甩下去。孩子一直不倒,尽管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举着骑鞭。餐厅里装修得像麦当劳,虽然这有点刺眼。椅子不是塑料的,而是草编的,桌子是木制的。地面上铺了大块碧绿瓷砖,砖面上有沙漠风景和玉米饼王的生活场景。天花板上吊挂下来一些糖果瓷罐,上面画着小国王的其他冒险故事,其中总有毛驴相伴。有些画面属于寻常生活:孩子、毛驴和独眼老太婆,或者孩子、毛驴和水井,或者孩子、毛驴和一锅菜豆。另外一些画面则非同寻常:有些画面上,孩子和毛驴落下悬崖;有些画面上,孩子和毛驴被捆绑在火葬的柴堆上;甚至有个画面上,孩子用手枪对准了毛驴的头。好像玉米饼王不是餐厅的名字,而是一个动漫人物,而法特从来没机会看过。但在一家麦当劳里的感觉十分明显。或许年轻的男女服务员身穿军服(丘乔告诉法特这身打扮像联邦军)加强了这种感觉。毫无疑问,联邦军可不是常胜军。这些服务员虽然面带微笑望着顾客,却掩饰不住他们神情的十分疲惫。有些服务员好像迷失在这座玉米饼王之家的沙漠里。有些十四五岁的少年服务员徒劳地跟一些顾客开玩笑,这些客人有的单个、有的成双,样子像政府官员或者警察,他们看那些少年的眼色可不是准备开玩笑的。有几个女孩眼睛红肿,脸蛋不像真的,而是隐约在梦中见过。
法特对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这个地方像地狱。”
“说得对。”她亲切地看看法特。“不过,饭菜不坏。”
法特说:“我食欲都没了。”
“只要玉米饼一端上来,食欲马上就会回来。”罗莎·阿玛尔菲塔诺说道。
“但愿如此吧。”法特说。
此前,他们是分乘三辆车来到这家餐厅的。罗莎·阿玛尔菲塔诺坐在丘乔的车上。查理和罗莎·门德斯坐在沉默寡言的科罗纳车上。法特独自驾驶自己的轿车,紧跟在那两辆车后面。在城里兜圈子的时候好像转来转去没尽头,法特不只一次打算按喇叭永远脱离车队,因为虽然准确的原因说不出来,却依稀感觉到这次出行荒唐、幼稚,所以打算转道去胜地旅馆撰写刚刚看到的拳击比赛。或许坎贝尔在旅馆,能给他讲讲不明白的问题。尽管他仔细想想,实在没什么不懂的地方。皮凯特会打,而费尔南德斯不会,就是这么简单。或者,更好的方案是不去胜地旅馆,而是直接开向边境,开向图森,开向飞机场,肯定可以找个网吧写报道,累了以后,不再考虑写的内容,直飞纽约,到了那里就可以重新感受到现实的坚固了。
但是,法特没去机场,而是跟着车队前进,三辆轿车在一座别人的城市里兜风;他有点怀疑如此转圈是何目的,他会厌倦的,会脱离车队,虽然是他们几个邀请他,跟他说: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吧!然后,你就回美国啦。这是最后一次吃墨西哥晚餐,缺乏说服力和真诚的晚餐,他们是嘴巴上好客,是墨西哥客气话,他应该表示感谢(要衷心地啊!),然后,有尊严地沿着一条行人不多的大街离去才对。
可是,他却接受了邀请。他说:好主意。我饿了。咱们一块吃饭,吃些绿色食品。尽管他看见丘乔眼睛里的表情发生了变化,看见科罗纳望着他的表情变得更加冷淡,仿佛要用冷漠的眼神把他轰走,或者是好像是把墨西哥选手的失败归罪于他,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吃点特色菜肴。他说:这是我在墨西哥最后一夜了,如果咱们吃墨西哥饭,你们觉得怎么样?只有查理觉得这在一起吃晚饭的主意有趣;法特想,查理和这两个姑娘尽管说话方式不同,每人都根据自己的性格说话,但是很有可能这两个姑娘就是开心而已,没有别的意思;而查理则相反,他希望在这一直固定、老套的景色里别开生面呢。
法特心里问自己:我干吗要待在这里呢?为什么跟几个刚刚认识的墨西哥人在一起吃玉米饼,喝啤酒呢?他明白:答案很简单,我是为了她啊。他们个个说西班牙语。只有查理跟他说英语。查理喜欢聊电影,喜欢说英语。他说得很快,好像有意模仿大学生,但错误连篇。他提到一个洛杉矶导演的名字,说认识该导演,叫什么巴利·瓜尔迪尼。法特从来没看过瓜尔迪尼导演的影片。后来,他谈起DVD。他说,将来一切都会刻到光盘里,或者类似光盘的更好的东西上,到那个时候电影就消失了。
查理说:只有一种放映功能的电影院都衰老了。你还记得那些老电影院吗?有个大剧场,灯光一熄灭,让你心跳加快。那些电影院过去很好啊,是真正的电影场所,很像教堂,高高的天花板,石榴红色的帷幕,大石柱,铺有旧地毯的通道,底楼包厢,两廊包厢,回廊,顶楼;在建电影院的那个年代,人们看电影是一种带宗教性质的日常生活,有宗教信仰的意味;后来,渐渐地电影院被拆掉,改建成银行、超市或者多功能影城了。查理说,如今仅仅剩下寥寥几个电影院了;今天的多功能影城银幕很小,空间有限,座位非常舒适。一座老电影院的面积可以容纳七个多功能影城。或者十个。或者十五个,看具体情况而定。什么“地狱”的感觉啊,什么电影开演前的“眩晕”感啊,统统不复存在了。在多功能影城里,你不会有什么孤独感的。根据法特回忆,后来查理谈起了宗教的目的。
宗教的目的无论从何说起,对于查理都一样;也许是从教堂说起的,因为神甫不再用拉丁文领弥撒了;或者是从家庭说起的,父亲离开了(哥们儿,相信我,是仓皇出逃)母亲。忽然间,宗教神圣的目的跑到电影上来了。拆掉了大电影院,建造起肮脏的多功能影城,更实用和功能性。拆迁工程队用钢球捣毁了老电影院。直到有人发明了录像带。电视屏幕和电影屏幕不是一回事。你家的客厅和宽大的旧时包厢不是一回事。但是,如果你仔细观察,会发现相似多于不同。首先,通过录像带你可以独自看电影。你把家里的窗户都关上,打开电视机。放入录像带,在一把扶手椅上坐下来。这是第一个必要的条件:你独自一人。房子可能大,可能小,但整个家里只有你一人,即使房子再小,一个人也会显得很大。第二个必要的条件:作好准备,就是说,租好影片,买好饮料、酒菜,确定好看影片的时间,最后坐到电视机前。第三个必要条件:不接电话,不理睬门铃,准备在绝对安静和孤独中度过一个半小时,或者两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或者四十五分钟。第四个必要条件:手持遥控器,看看有无必要重复某些场景。这就是全部条件。这以后一切取决于影片质量和你的心情了。如果一切顺利(往往不都顺利),你就有了宗教神圣感。有人钻进了你心里,睁开了眼睛,看吧!查理一字一顿地说完了这番话。
法特问自己:对我来说,神圣感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