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十八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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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十八扯-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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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早在建安十八年(213),他就在刘璋麾下担任护军,受命领兵在绵竹抗拒刘备,他却率众归顺了刘备。其后近十年,历任裨将军、犍为太守、兴业将军、辅汉将军,在地方上屡建军功。章武二年(222)八月,刘备突然把他召到永安去,委以尚书令重任,对他实属意外之宠。由地方而至中央,从官阶提升上看虽然尚有别于现今所谓“火箭干部”,毕竟招致了某些“中央大员”,特别是荆州旧部官员们的忌恨。侍中廖立就“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下,常怀怏怏”。唯其如此,诸葛亮收拾李严,令其“留镇永安”,就具备了“组织基础”。但李严也是一个折而不挠的人,好不容易熬到“移屯江州”后,他并没有韬光养晦,而是力图有所作为。更筑江州大城,成为重庆历史上继秦代张仪江北嘴筑江州城后,改在渝中半岛上筑城之始。其间曾经筹划凿通浮图关,贯通两江(今长江、嘉陵江)水,被诸葛亮制止住了。又要求扩大江州都督管辖范围,还要求为其子李丰加封更大的官,诸葛亮均未同意。

但诸葛亮对李严也多次示好,通过后主刘禅,于建兴元年(223)封李严为都乡侯,假节,加光禄勋,四年(226)转为前将军,八年(230)升迁为骠骑将军,并在给孟达的信里称赞李严“部分如流,趋舍罔滞”,领导能力非常强。李严投桃报李,同样示好于诸葛亮,写信劝其“宜受九锡,进爵称王”。诸葛亮回信则说,“与足下相知久矣”,“今讨贼未效”,还不是“坐自贵大”的时候,待“灭魏”后“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邪”(见裴注引《诸葛亮集》)。表面上毫无芥蒂,实际上待下狠手。建兴九年(231)春二月诸葛亮兵出祁山伐魏,令李严“催督运事”。至六月,“值天霖雨,运粮不继”,诸葛亮只好退兵。如果双方果真是“相知久矣”,沟通说明“运粮不继”的客观原因,就可以相安无事了。然而,李严却趁机上表刘禅,谎称“军粮饶足”,诬告诸葛亮“军伪退”,有异志。诸葛亮随即还以颜色,老账新账一起算,也上表刘禅,历数李严“受恩过量,不思忠报,横造无端,危耻不少,迷罔上下,论狱弃科,导人为奸,情狭志狂”的诸般罪过,终于将李严贬为庶人,“废徒梓潼郡(郡治在今四川省梓潼县)”。至此,那场政治斗争才以李严身败名裂画上最后一个句号,三年后李严病死在那里。

当年孙盛评永安托孤,引博弈设喻,批评刘备“乱孰甚焉”。其实刘备在用权谋,诸葛亮也在用权谋,用权谋就好比博弈中的布局投子。历来的政治家都要用权谋,都要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进行权谋博弈,在同一政治目标下,不同权谋的布局投子固然确有忠奸善恶美丑之分,但主要的是高下优劣长短之别。刘备一心一意为着维护他那个刘氏江山,诸葛亮矢志不移效忠那个刘氏江山,他们的政治目标应该说是同一的,因而他们之间的矛盾可以化解,共同找到利益平衡点。临终的刘备,集40年政治功力,在那场博弈中发挥出了超一流水平。他的一箭三雕宇宙流布局,主旨在于确保刘禅的皇权继承,如其所愿地平安实现了。为此既要控制住以诸葛亮为领军人物的荆州旧部利益集团,又要安抚住以李严为新掌门人、背后还有太后和外戚的益州新臣利益集团,这两大主旨实现的必要条件也基本上构成了———因此,死可以瞑目。

诸葛亮也是超一流高手,他的博弈仿佛意识流布局,先是以退为进、忍辱负重地成功应对刘备突然袭击的恶性试探,既则以攻为守、先发制人地一石二鸟,仅在涕泣、咳唾间,便将托孤二人变作托孤一人。仅止牺牲了一个李严,未流一滴血,未杀一个人,刘备和诸葛亮就获得了双赢,蜀汉的皇权交替也赖之获得了平稳过渡,委实堪称代价最小最小,胜利最大最大。或许正由于这个缘故,千百年以来,善良的后人总将永安托孤当作一段脍炙人口的历史佳话,口头传,台上演,而忽略了它当年曾有的诡伪惑乱,烛光斧影。

然而,利只是一面,弊是另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对于蜀汉政权而言,还是对于诸葛亮个人来说,那场政治斗争遗留的祸根都日益地显现出来。最突出的就是人事上的矛盾。直接当事者李严,仅是其间不会缺少的一个代表,两大利益集团无不涉足其间。前有法正的压抑,后有李严的威胁,对诸葛亮不能不会刺激至深。他担任丞相始于章武元年(221),永安托孤后,建兴元年(223)受封武乡侯,“开府治事”,随之“又领益州牧”,“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裴注据《蜀记》引晋人郭冲说,“亮刑法竣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尽管裴松之认为“以亮谦顺之体,殆必不然”,但郭冲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陈寿总评诸葛亮,早已指出他“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恶无纤而不贬”。他制定《蜀科》等一系列法令、律例,不仅要治民,而且也要治官。考察一下被他削职、放逐、杀头或者授意杀头的文武官员当中,除了一个亲信马谡是因为失街亭而挥泪斩之的以外,其余的功臣宿将无一不是各具才干,但对诸葛亮又不那么毕恭毕敬。

依照《三国志》本传中陈寿的评语,荆州旧部的大将魏延“以勇略任”,谋臣廖立“以才拔进”,益州新臣的李严、彭羕、来敏也都各自不凡,但都或因事、或因言违忤了诸葛亮而遭致不测。平心而论,这些人纵然确有某种过错,也没有大到非除之而后快那种地步,所以今人写剧欲为魏延平反。

诸葛亮治蜀十一年间,政由己出,“刑法竣急”的背后还搞了“以我划线”。他实际上害怕再出现法正,再出现李严,因而把对他个人的尊崇依附放在第一位,作为“贤”的评估标准;把才干特长放在第二位,作为“贤”的参考条件,另外搞了一条打着他的个人印记的,掺杂亲亲疏疏成分的“任人唯贤”路线。他在《出师表》中推荐的七个文武“贤才”,除张裔一人来自益州新臣,其他的郭攸之、费祎、董允、向宠、陈震、蒋琬六人均为荆州旧部,而且这些人大多只能“承诸葛之成规,因循而不革”,从来不敢“徇功妄动”。另外一些人,诸如谨小慎微的董和、言过其实的马谡、狷狭忌刻的杨仪也都充斥其间。相反地,不但上述那些分属两大利益集团的功臣良将先后遭致不测,而且就连一身是胆、敢于直谏的宿将赵云,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重用。如此这般的畸重畸轻,与刑法竣急搅缠不清,必不可免地会加剧“君子小人咸怀怨叹”。蜀汉后期越来越人才匮乏,倘若不为尊者讳,应当承认诸葛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千百年以来,多有人指出诸葛亮的知人善任不及刘备,同时又忽视了这样一些深层背景,未尝不是一憾。

另一大遗患出在国事上。魏、蜀、吴三分鼎峙局面既成,蜀汉最弱小,理当凭借巴蜀天险休生养息,励精图治,待到国富兵强再谋对外扩张。诸葛亮本人更如陈寿所评,“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本应趁大权在握,充分施展“理民之干”,努力把小而弱的蜀汉打造成小而强的蜀汉。但他却反其道而行之,“用兵不戢,屡耀其武”,继建兴三年(225)三路南征,平定南中(今四川南部和云南北部、贵州西北部)之后,又于建兴五年(227)至十二年(234)的八年间“五出祁山”(《三国演义》写成“六出祁山”,把230年魏攻汉中也算上了)。这五次挥师北伐,再加上一次北上抗敌,除去229年第三次北伐攻占武都(今甘肃成县)、阴平(今甘肃文县西北)而外,其他均以失败或撤退告终。长线出击,粮运艰难,连年用兵,耗费靡繁,严重削弱了蜀汉民力和国力,实在得不偿失。诸葛亮本人,也因为军务劳顿,食少事烦,积劳成疾,于建兴十二年(234)八月病逝于渭水南岸的五丈原(今陕西眉县西南)的军营内。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究竟由于什么?不排除诸葛亮从政久了,年纪大了,睿智明略不如从前了,对形势作出误判,盲目出兵以图建功。但更有可能,或者说是很大程度上,是由刘备托孤遗命逼出来的。根据何在?一是《出师表》写到,“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请注意这个字)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弩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请注意这个字)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二是《后出师表》写到,“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更请注意这两个字)臣以讨贼也。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

对勘两《表》,再明白不过,刘备临终交办的头等“大事”,不能狭隘地只解释为辅佐刘禅,而是集中在解决“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的遗留问题,要诸葛亮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恄諟实现“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纵或明知不可为,他也不得不为之,否则难免于政敌“托付不效”的攻讦。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历史的悲剧,与诸葛亮的人格道德关系并不大。

由此联想到,成都武侯祠清人赵藩所撰写的那副楹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其上联分明指向诸葛亮连年北伐,而下联分明关涉诸葛亮刑法竣急,有褒有贬,亦褒亦贬,颂扬和推崇之际,隐含多少惋惜和批评。设若诸葛亮九泉有灵,不知当作何感想?我姑且大胆揣测,除了公开严以律己,引咎自责,私下可能会对老伴说,根子还在永安托孤。是耶非耶,需要和可以“深思”的人,何止而今而后区区“治蜀者”?

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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