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有千千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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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有千千劫- 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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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蝴蝶似被花香所引,悠悠然然地飞舞着,面前的景物突然扭曲,下一刻,蝴蝶停留在了少女的指尖,凭空出现的少女一扬手,白翼的蝴蝶翩然而起,少女笑了笑,向着蝴蝶飞走的方向追去,步履轻盈。

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的少年目瞪口呆,不是眼花,上次不是眼花,这次也不是眼花,可… …急忙爬起身来,在那少女出现的地方转来转去,什么也没有,真的什么也没有。那她是怎么出来的,莫不是真的从天而降?仰着头看了看天空,被阳光耀花了眼,再看少女离去的方向,哪里还有人在,莫不是,我又眼花了?

是灵气的波动!金风的眼睛猛然睁大,一个哈欠还未出口就被收回了,是灵山的入口出现了吗?那令人筋骨一松的灵气仅是少许,却足以让金风发现了。

抖了抖金色的皮毛,阳光照射在上面,一片华丽的鎏光反射,尖尖的耳朵藏匿在柔软的皮毛中,若是不刻意竖起,便如一个小毛球一般可爱。

风吹过,草地上已没了金风的身影,小小的金色光点远遁而去,紧追着少女的脚步,在她必然要经过的地方停留下来,模样可爱地盯着她的到来。

“好可爱啊!”注意到那金黄色软和和一团的小动物时,逸梦止不住发出赞叹之声,对于这种毛茸茸的可爱生物,她还是真的很没有抵抗力。

走上前去,也不见它逃走,摸摸它柔软的毛发,就见它舒适地眯上了眼睛,慵懒华贵如波斯猫一般。阳光洒在它身上,形成了一圈金色的光晕,愈显灵秀。

若是灵门还在,说不定它也可以修炼成人,而现在… …最多也就是个宠物罢了,若是碰上了猎户,说不定也只有那皮毛能用。

一时伤感,逸梦的手也顿了顿,倒是那金色一团,自己在逸梦的手下转着身子,好似找到了蹭痒痒的地方一样转着圈圈,愈显可爱。

“笨猫!”逸梦轻笑一声,金风见自己的作为讨好了少女,还不及高兴,就听到这一声“笨猫”,当即就黑了脸,幸好有毛发遮掩,并不曾为人所见。猫,那种低贱的动物怎么能够跟我比,我是灵兽,灵兽好吧!

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蛋。没见识!金风鄙视着逸梦的孤陋寡闻,黑溜溜的眼珠子却盯着逸梦不放,她真好看,这就是那个掌控灵山的人吗?从容貌上来说,倒也勉强相配了!

为什么不直接跟她要灵门密匙?不过是个筑基期的,若是她不同意,抢过来也就是了,实在不行,杀了她也能够得到了,干嘛这么麻烦,大费周章地让我讨好她啊?金风满肚子的不乐意,却还是状似享受地任由少女抚摸,轻柔的力道,恰到好处地瘙痒,真的是好舒服啊!

算了算了,勉强跟着你吧!金风还在万般为难地妥协着,逸梦却已经起身离开了。

再好看又怎样,弱肉强食,这世间自有一套生存的公理,她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不可能带上这么一个累赘,好看的东西观赏过了也就罢了,不一定非要拥有。

哎,哎,你怎么走了?不是应该抱起我来一起走吗?按照金风的经历,只要它到女孩子面前卖乖一下,必然会被抱着走,怎么… …跟着少女的脚步,金风十分不爽。

逸梦没有察觉金风在跟。金风的匿行是一种天赋本能,只要它想,没有人可以察觉到它的灵气和修为。

神识外放,逸梦还没有决定去哪里,她曾想要去苍山偷偷看一眼方素心,看她过得好不好,又怕自己去了又多生事端,看了就走不了,想要去看看易天,看他怎样,但想到陈明瑞,觉得自己对不住他,也不好意思去看,想来,易天到底是陈家嫡子又是元真门的爱徒,应该只会更好的。

至于易知,也不知道他跑到哪里去了,便是找也无从找起,自己这幅样貌还是太扎眼了些,便是想要混进五行派探探消息也是不能够,倒不如随意走走,若不然,去看看周天雪也好。看看她过得怎样了。

脚步停了下来,似有所感地看向山脚下的一辆马车,没有车夫,华丽的马车与附近的景色格格不入,是谁?

车帘撩起,熟悉的面容露出来:“好久不见了,逸梦可还记得我?”

“王晋宇,你怎么会在这里?”逸梦诧异,没有人知道自己今天会出来,但看他的模样,分明是早就知道。守在这里的。

“逸梦总是念旧,走过一遍的路定还会走下一遍,记得上次逸梦就是从这条路离开的,我便想,说不定逸梦还是会从这里走,果然,被我料中了。”王晋宇的笑容依旧阳光,说这话,人也从车上走了下来,车两侧的挡板竟然是活动的,一拉一松就敞开了。

白色的长衫依旧,从一见面,他就是穿着这样的白衣,到现在,仍然不改,他又何尝不是念旧的呢?逸梦默然,等着他继续往下说,他的人是温文尔雅的,便是要对她不利,也会先礼后兵。

“前些日子,逸梦曾遇见过一老一少吧,那两人是修仙界的异士,一个好打听,一个好流传,我便是从他们那里听来的消息… …灵门密匙一直都是千岩师父保管的,而他意外身陨之后,唯一留下的也就是被你收起来的那件墨绿衣衫了,我便想,也许那灵门密匙就藏在衣衫之中,这样想来,唯一能够掌控灵门密匙的人便只有你了… …”王晋宇一点点说着自己的推测,从一些传闻和一点细节判断到这个程度,他真的是很聪明!

这样都可以判断真相,真是厉害!逸梦一边在心里佩服着,一边直言不讳地问:“你来是为了跟我要灵门密匙的吗?”

没有想着砌词狡辩,或者是一味否认,王晋宇并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糊弄的人。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是因为他的判断足够有根据,而这时候否认只会落了下乘,于心境有损,又于现实无异,倒不如承认的好。

“是,也不是。”王晋宇言辞模糊,“我只不过是最早到这里等候的人罢了,灵门密匙掌握在一个少女手中的消息一经传出,修仙界便有不少人在找这个少女,只可惜,知道灵门确切所在地的人不多,所以,我才能够占得一个先机。”

屁!先机明明是我占的!我都在那里等了多少天,你才等了多久?!金风不服气地在心底补充,同时对着王晋宇呲牙咧嘴。

逸梦注意到了金风的存在很是讶异,它怎么跟着自己下来了?再看到它对王晋宇的模样,又觉得好笑,它也不喜欢王晋宇吗?果然,动物的直觉很准确啊!

“… …我来只是想要问一问,我还想要和你双修,而你,现在想要和我走了吗?”王晋宇语出至诚,眉梢眼角还透着少年得志的英气勃勃,灵山一事他算是立了大功,在王家也有了一席之地,而得到逸梦,则是财色兼得的美事,若不是这样的诱惑,他也不会亲自过来等候了这么久。

又是这样!看似温柔的询问透着势在必得的强势,隐隐还有着逼迫的意味,上一次他说双修也是如此情形,以婚嫁不自由来逼迫她听从他的,而现在,是以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来逼迫她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吗?

真的是十分不喜欢这个感觉啊!难道在你的眼中,我就那么弱,一直都会是这么弱?可惜了,你现在的修为还不如我高哪!逸梦只差一步就进入元婴期了,在她眼中,还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强敌。

挑眉一笑,眼波流转之间尽是讥嘲,“王晋宇,你以为我不敢与他们为敌么?”

看到王晋宇稍有愣怔,逸梦笑容愈发深邃,眸中有了狡黠之色,说:“不如咱们来赌一下,看看我是不是能够逃出修仙界的追捕,又或者,赌我会不会被擒住。”

强大的实力是自信的根本,这句话一说出,逸梦的气势又有不同,威压逼人,隐隐有着元婴期的感觉,王晋宇脊背发冷,才四年,怎么会?!少女的容颜倾国倾城,超凡脱俗更胜往昔,而她的修为,怎么会?

看起来不过筑基期,竟然能够有元婴期的气势,是元婴期了吗?四年就从筑基期到了元婴期吗?怎么可能这么快?!仅靠灵山的灵气灵药也不太可能在四年之内迈入元婴期,那,难道是有什么秘法?很有可能,灵山那么大,那时所能够带走的也不过毫末,定然有疏漏的。

这样一想,再看逸梦的眼光又有不同,欣赏到了美丽之外的东西,王晋宇沉吟着一笑,说:“你若不愿,我自然不会勉强,何必为了这个而赌一时之气,若是有什么需要,你只管来找我就是了,我能帮的自然会帮,你,自己多加小心!”

王晋宇说着上了车,冲着林中喊了一声:“王威,驾车!”一个男子应声而出,坐在了车辕上,执起了缰绳。

“等等,我和你一起走!”逸梦飞一样跃上车,坐在王晋宇的身侧,对着他恬然一笑,“既然有那么多人找我,跟着你走应该会少很多麻烦的吧!”

“那是自然!”听到逸梦是这么个打算,王晋宇失声而笑,这次相见,她似乎有些不同了。

两人谈笑之时,金风也跳上车子,二话不说就卧在了逸梦的膝头,闭上眼睛装睡,想要甩开它,可没有那么容易!王晋宇看了金风一眼,以为是逸梦的宠物,也就不再过问,逸梦则以为是这小动物喜欢跟着她,自然爱不释手,哪里还顾得上探究来意。

第二卷 修仙门派 第十章 金风

第十章 金风

车顶是驳蓝轻纱。纵然没有云影,也会因为马车移动时阳光照射角度的不同而产生白云掠过头顶的阴影,自然而清新。

时有微弱的颠簸,王晋宇并没有刻意施法保持平稳,逸梦也没有,看着茶盏中的水波晃动,影得黑漆碗中的枫叶鲜真栩栩,竟有了莫名的享受之感,闲散安适地靠在车厢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膝上的金毛宠物,暖洋洋地醉人。

“逸梦,你在想什么?”笑容依旧阳光灿烂,但已经不是少年的味道,眸中深沉的颜色是难以明辨的黑,亮则亮矣,却总是会让人怀疑那里有别的味道。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我在想,当年到底是怎样的利益驱动你做出了背叛灵门的事情,而现在,你是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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