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统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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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内幕-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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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因政治嫌疑被捕的留下来继续进行侦讯,而对小偷扒手一类未处理的,连同那
个头目、小头目,于第二天一律解送警察局司法科去处理。当时这些政治犯,大多
是学生与工人。有的学生在学校中表现积极,说过几句不满国民政府的话,或爱看
《新华日报》,说过共产党的好话。有些工人在工厂中吵着物价飞涨工资太低,无
法维持一家生活,希望老板增加工资,有的发牢骚骂过反动政府。总之,都是被指
为嫌疑重大,但又证据不足。
我对这些人不敢擅自作主轻易处理他们,便去问渝特区。他们也想不出办法,
最后是报请军统局派了一个法官来提讯,将其中情节较重的四个学生两个工人带走,
其余的仍留下来侦察。我当时不以专门抓小偷扒手为满足,总想能抓到一些共产党
员。因此,我对直属队的工作抓得很紧,经常找他们谈话,当面指示他们如何去进
行活动。有次得到一个情报,说江北寸滩附近有个小铁工厂里发现有共产党的小组,
我连夜带人去搜捕,抓到三个嫌疑很重的工人,从他们家里抄出了几张油印的文件,
军统局对此曾予以嘉奖。以后历任大队长对这个队的工作都很重视,工作也逐渐展
开,成为军统在重庆的一个情报小单位。
侦缉大队历任大队长除我担任了四个多月外,以后由许忠五、李连福、谈荣章
等人担任过。侦缉队的工作,也由过去一向专管偷窃而慢慢变成了搞军统的特务活
动,并和稽查处抢着干监视中共在重庆的领导人,做党政情报,从事于对文化界方
面的种种活动。
这个侦缉大队的黑幕重重,这里我只简单地谈一下。他们随时滥肆捕人关人。
逮捕政治犯时,把政治犯诬指为小偷抓走;甚至故意带着小偷去指认,说成是同道
或曾经收藏过赃物。这样便可以将毫无证据的政治犯很方便地带走,而对那些惯贼,
却不去惊动他们。一般人家丢失了东西,无论你怎样向侦缉队请求也不会破案;即
令破案,也不可能物归原主。但是有权势的人家被偷,侦缉队便会很快将东西找回
来;万一是从下江去的没有在重庆人帮的人偷窃的,侦缉队也会责成其他的盗贼按
价赔偿出来。一个小偷只要失风落人过他们手中,便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我曾亲自处理过这样一件案子。一个失学青年叫王X元,从上海逃到重庆后,因
投亲不遇,又找不到救济的地方,便铤而走险,在银行区一家商店偷取了一点货物,
当场被逮捕交到侦缉队。经一个队员调查,认为是初犯,从轻处理,释放出去。这
个青年后来找到了一个小学教员的职务,一天在轮船码头过渡时,正遇上那个抓过
他的队员。这个队员邀他到附近一家茶馆,问他最近的〃买卖〃怎样?这个青年不
懂得队员的用意,便说自己不是经商而是在一个小学当教员。这个队员认为他不识
抬举,便给他一个耳光,叫他清醒点,并把他衣服给脱下来。这个青年当然不服气,
两人吵了起来,队员要把他带走,他也不害怕,两人一直吵到大队部。我派人去他
学校调查明白,才由学校具保领去。这时我才清楚,原来一般窃贼,只要被捕过一
次,队员认识了他,以后遇到他便向他要钱要东西,如果不答应,随时可以再逮捕
他。因为每个队员的口袋里都装满了失窃的案件,只要随便指一件与他,便得吃一
场官司。有时他不承认,队员可以教唆另一个窃贼咬定他是同谋,最后也会是非不
分,有口难辩。
当时真有本领的大惯贼,队员是不舍得轻易去逮捕他们的,因为留下来可以多
分肥,案子越大越多,分得也越多。不是非破不可的案,总是乱抓一些替死鬼来充
数。一些初出茅庐被逼铤而走险的,往往最易落网。我在侦缉大队四个多月,看到
被捕的窃盗,十之八九是生手,而老手一进门队员就认识,并且马上能指出这是
〃吃洋火钱〃的(掏人腰包如摸火柴一样)、〃拣露水钱〃的(清晨挨门而人的小
偷)、〃吃灯花的〃(夜晚点灯后去偷的),分门别类,屡试不爽。
侦缉队对赃物的处理,更是黑幕很多。一般老百姓丢失金钱与物品,报案后,
侦缉大队部便按地区分到所辖地段的队去侦察破案,总是十有八九如石沉大海。一
二幸能破获的,现金是照例七折八扣,多半都追不回,还得照例〃自动〃(其实是
被迫)拿出十分之几作为奖金,才能把失物领去。如果不识相,一毛不拔,便会祸
不单行,队员们节外生枝,随时找上门去。有些豪门权贵的家奴,明明主人没有失
窃,而是他们故意把东西藏起来,拿着主人的名片到队部报案,限期破获。我最初
遇到这样的事,不知如何处置。有一天,国民党考试院院长戴传贤的副官拿着戴的
名片见我,说是戴院长客厅里一个古磁瓶被人偷去,要我马上设法破案将原物追回。
我派两个老队员去看过以后,他们回来告诉我,可能是家贼,或者是那个副官故意
捣鬼。他们办这类案子有经验,我便交给他们去办。过了几天,这个副官又来催我,
经我与那两个老队员研究了以后,由他们直接去和他谈判,结果是花了点钱,便不
了了之。以后我到军统当了总务处长,戴笠要我拿着他的信去求戴传贤写几个字,
我便有意无意提到他客厅花瓶丢失的事,想讨好他一下,说明我过去给他办过这一
案子。不料他听了以后,根本否认有这回事,并指着他会客室的花瓶说,每天都在,
从没有丢过。后来他把那个副官找来一问,副官支支吾吾的说有天早上不见过,但
中午又发现仍在原处。那时我才相信那两个老队员的确猜得不错,完全是那些豪门
的家奴在捣鬼。
当时侦缉大队每天总要抓到几个或十几个偷窃犯,可以搜出不少现金或物品。
军统特务们都懂得这一内幕,许多人经常找我要东西。他们往往先去赃物保管室看
上一看,对看上的东西,随便用一个假姓名写个申报表,说自己在什么地点什么时
候丢失了那件东西,日期写在破案的前几天。我将这张纸条交下去,由下面的人签
上〃本案已破获,原物追回,拟予发还〃几个字,我再批一个〃可〃,这件东西就
毫不费力地落到特务手中。万一原失主闻风追问起来,我们也可以顶得过去,因为
手续齐全,东西的确是〃原主〃领去。我在侦缉大队四个多月,便搞过这类昧良心
的事十多次,大都是军统局的一些科员股长,要去的都是些最好的东西。
侦缉队对缴获小偷扒手的大批赃物,除一部分被特务攫为己有外,经过半年左
右没有人来领取,就可作为队里的财物充作奖金或公积金,由队里自行处理,少数
的则随案送到警察局司法科。司法科处理的办法也和侦缉队差不多,总是想尽方法
来变成自己的。许忠五当大队长半年多,便把侦缉大队旧房屋拆掉,盖了一座二层
楼的房子,这笔钱便是从这些赃物中拿出来的。当时很多人都在背地里说:〃小偷
偷了东西要坐牢,侦缉大队用小偷偷来的钱盖房子却受到奖励。〃
我任大队长四个多月便调到稽查处当督察长,这次调职说来是很可笑的。因为
有一天唐毅在苍坪街的公馆失窃,偷去了鸭绒被和一些衣服,小偷居然偷到了警察
局长家里去了。这在当时是闹得满城风雨的大笑话。唐毅打电话找我去谈这件事时,
两人都感到很难为情。我便责成第一中队要尽全力破获此案,因为不能采用赔偿办
法,非得追回原物不可。我威吓几个分队长,三天不破案便扣押他们。
果然不到三天,原物一件不少追回来了,人也抓来两个。我亲自审讯。这两个
小偷都非常失悔,没有弄清楚是局长公馆,说以后再不敢去偷了。我便照新拟定的
办法,用一份印好的书面通知单要失主前来认领,办理具领手续。不料通知单送出
去后两三天都没有人来,我又补了一个催领通知书。当天下午,唐毅的一个过房儿
子气呼呼的跑到我办公室大吵大闹。他认为局长家里丢了东西,不赶紧派人好好送
去,还和对一般老百姓一样来一个通知,真太无礼貌,叫我一定要亲自送去才行。
我当时火气正旺,哪里受得了他那一套,自己仗着军统关系,便和他对吵起来。他
一看我不服气,便伸手到衣服里面去摸东西,我以为他要掏手枪,也赶紧准备和他
来一下,结果他摸出来是竟是一张唐毅的名片,要我看看这是什么人?他可能一贯
是用那这张名片吓惯了人的,却不料我会把它摔到地下还踏上一脚。他便将我办公
桌掀倒,我也毫不客气的给他几拳,并把他推出门去。他刚一离开,我马上叫人准
备办移交,自己立刻跑去见戴笠。戴听完以后,只轻轻责备我几句,当时就决定同
意我辞职,要我准备到稽查处去工作。我就这样离开了侦缉大队。可是当时重庆的
小报却说我是由于成绩很好被调升的,这真是天晓得!
一年以后,我调到军统局,但我还不忘怀于这个大队的工作。有次我向戴笠提
到,除了利用这个队搞政治活动外,还应当加强这个大队在肃清重庆盗窃案件上的
作用。他毫不感兴趣的回答我说:〃你以为我们要掌握这个机关是专门去替人家抓
小偷扒手的吗?〃由戴笠的这话来看,当时戴笠要这些公开单位是为了军统工作的
方便,而对于市民有好处的事他是不大肯去干的。
这个大队有正式人员一百七八十人,但运用的线索却有近千人之多。军统基本
特务在这里的则只有十多人,戴笠是尽力运用这些人替军统工作,却并不想吸收其
余的人参加军统组织。其中只有极少数的人经他许可,则调到军统举办的短期训练
班受训一两个月,使之变成他的学生,才让他们成为军统成员,办理参加组织的手
续。其他绝大多数的人,则一直是由军统运用,替军统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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