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三国志乱-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三国志(注)》曾言:“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

果如其所言,一大早,我们还在晨练,曹操就从外间进来:“哥儿几个,都起来了吧,出门打猎去啊!”

说句实在话,父亲虽然武艺精湛,忠伯的武艺估计比父亲更强,可是他们好像是动物保护协会的,要么就是绿色和平组织沛国分部的,从来就没见他们去打过猎。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要知道这打猎可是古代高层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交活动之一,他们却好像避之唯恐不及。

但是今天我可算逮到机会了,我招呼了一下黄忠,许褚他们几个,带着我们的兵刃,跟着曹操他们出发了。

曹操肩上停了只鹰,虽然不大,看起来还是很威猛。一路之上曹操对他的这只猛禽可是赞不绝口。我们从他的话语之间才知道,这只鹰是去年到洛阳,由一个鲜卑族的使者手里买下的,花了曹操二十万钱,真他妈够贵的,能买一万头羊了,好马也够买四十匹的,居然就买了这么一只鹰,还好象赚了多大的便宜似的。我恭喜的言语间不由的露出了一丝言不由衷,觉得这钱花得有点冤枉。

曹操很快就发现了,“陈贤弟是不是觉得这钱花的冤枉?”

既然他发现了,我也不能不认账,要不反而显得不够坦荡:“一石谷才不过几十钱,一只羊也就二十钱,好马不过五千钱,这一只鹰就卖二十万钱,是不是有点太贵了。”

曹操看了看我,仰天大笑,然后冲着我一摆手,“可见贤弟少于出入膏粱之所,对此类物品的价格可谓知之甚少。大鸿胪袁次阳之弟子绍,乃我兄弟之交,其家奢侈。去岁从匈奴人手中买一鹰,其鹰已大,尚费钱二十万,你说我这鹰是否买的便宜。”

曹操看了看我又接着说:“桓帝在世时好斗鸡,司隶皆从帝,而好其风。从其好者过万,一时间洛阳鸡贵。稍有品相者,即可买至千钱,其中佼佼者,数万不得买。宫中常侍等人,买卖其间,甚或可达四五十万钱。其奢可见,比我这鹰可贵多了。”

顿了一顿曹操接着说:“现今桓帝去,新皇不止好鸡斗,亦好鸭斗。传言说是中常侍等人出的主意,于是一时间洛阳周边又兴起了斗鸭之风,这好鸭子的价钱也可以比得上我这只鹰喽!所以我说我这只鹰买的一点也不亏。何况这鹰今年刚一岁,还是只小鹰,当然是赚了便宜。”说着,曹操把脸一扬,哈哈大笑。

“我听说贤弟的叔祖是廷尉,等你去了洛阳,你就知道了。”

曹操的话深深的刺痛了我,一只鸡,一只鸭子动辄可以卖出几十万钱,那得够买多少粮食的,能养活多少百姓啊!当权者看着百姓吃不上穿不上,却去搞这种穷奢极欲之事,哪能不民怨沸腾,什么黄巾起义,什么三国乱世,纯粹是这些祸国殃民的家伙自己弄出来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过度奢侈,老百姓就能够丰衣足食,就是偶尔有个天灾人祸,只要援助及时,哪里会有百姓造反之说。怪不得父亲他们不尚奢侈,疏于猎狩,原来是这些原因造成的,不过说实话,这样的特立独行,一样会给自己惹祸的,别人会认为你沽名钓誉,抓到你的一点问题就小题大做。这样的官是很难当长远的,叔祖曾经被抓起来也就不奇怪了,看来跟这个都有关系。

我很有感触,不由得想起了一句杜甫的老诗,随口念了出来:“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个世道,哎!”

曹操听了很惊讶:“好句,好句,贤弟文才过人啊!观贤弟年仅四岁,能有此等佳句,将来必成一代名士。”

“如此词句我必当带回洛阳,与同学诸好一起领略其中妙境。谢谢了,贤弟。”曹操看来很高兴,估计是这句词等于给他增添了闲暇时的谈资,所以兴致颇高。

不过曹操很快又说道:“贤弟啊!悲天悯人是对的,我也曾经有过你这时候,但是这在官场不适合,哥哥在洛阳也混了这么多年,好歹有点见识。象兄弟这种话,兄弟私交之时可以说出来,但是如果在宴席上,或者朝堂对奏之时搬出此种言论,既是对当朝不满,就是皇上不惩治你,官宦中人也会找你的麻烦。所以有什么不满,藏到肚子里好了。”

“不过党人要是听了你的话到是会出言赞同的,可是如今他们死的死,逃的逃,没人可以与贤弟太大的帮助,太学的学生到颇有与你相似的论点,但是也不过是些挣名逐利的东西罢了,真正能把持清正的人根本就没多少。当学生时说的信誓旦旦,一入官门就其语咸变,否则他们这官就别想继续当去。这一套,我早就看透了。”

正文第二十四章箭术天苍苍,地苍苍,狼奔鹿逐遍野荒,地茫茫,天茫茫,飞鹰走狗夺命强。

不见天苍苍,唯余野茫茫,自此回头望,竟是小家乡。

谯县地势平坦,仅在谯县东边有几座不高的山坡,那里还算树木丛杂,周围大部分都是平原,花草相间,树木相对稀疏。我们当然是直扑那里。一路上经过的不是麦田就是菜地,时不时有蝴蝶翩翩起舞,给人一种春意未退之感。把那狩猎之人肃杀的气息掩盖了不少。

一行人骑在马上,观花而行,好不惬意。偶尔露珠垂下打在我嫩嫩的脸上,有些刺痒,有些舒爽,感觉根本不是出来狩猎,倒像是出来踏春的。

前面是谯县的第一高峰,号称龙山,我看还没北京的香山高呢。山上倒是有不少树木,山下就是一个不大的村庄,真不知道这样一个地方能有多少野生动物。不过既来之则安之,绕过村甸,前边还有一处树林,我们钻了进去,曹操说:“大家走的密集一点,据说最近这里来了只熊,蛮厉害的,已经伤了好几个人了。”

树林里,不时传出细琐之声,不知道是什么小兽在吃食。

穿过树林,我们来到了山后的一大片空旷地,这里满是杂草,高的地方足以没过马腿,像我这样的小人,掉下马去,肯定是没得找。

突然前面出现了一排树叉,那哪是树杈啊,那是一头雄鹿,我发现了它,它也发现了我们。于是它掉头就跑,身后跟着它蹦蹦跳跳逃窜的足有二三十只。这一下我们可高兴坏了,一个个策马便追。

打猎靠的是箭术,我当然知道这一点,而且我对自己的箭术也很有信心,我从马脖子边上取下我的特制小弓,抬手就是一箭,眼看就要射到一只鹿了,可是那鹿适时地向左一跳,我的箭刚好射在它的蹄子边上,气得我在马上大骂。一边追我一边骂,还一边射箭,就是没一箭射中的。

要说射箭射得好那肯定是黄忠,一阵的追逐,鹿跑得没影了,马也跑的全都喘了,除了曹操射中一只以外,我们这几个就没射到一只,可是看人家黄忠,不紧不慢的开弓放箭,放完了再认扣添弦,一箭是一箭,足足的射死了五只。曹操那只虽然射中了,可是还是跑了,所以我们的箭法看来跟人没法比。

从人们牵着马车过来,把猎物一只只的搬上马车,我们就开始讨论刚才的情况了。

“黄大哥真乃神人也,箭无虚发,要是没有您跟着出来,估计我们就要空手而归了。”曹操的大帽子又开始扣了。

“哪里,哪里,我的箭术也就是略高于诸位而已,这射箭的技巧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信心,以及心态。观曹兄射箭,虽心态平稳,却信心不足,故虽中其鹿,却不得鹿,以至于让那鹿携带曹兄之箭而去。反观我家公子,虽信心充足,却心态失之平和,抬手即射,即稳且狠,却不求准星,常常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故一箭未中。再看许裢,许褚兄弟以及夏侯兄弟等人,皆此类毛病,不仅心态失衡,且信心不足,故其状还不如公子。典韦新学,但其生于山野之间,常取石以杀野兔之类,故知其休咎,然弓箭之学未足,所以一样是什么也没有射中。”

黄忠一席话说出了我们每个人的缺点,而且极好的掩饰了他自己的成功。但是我比谁都明白黄忠箭法的厉害,不光是书中有记载,就是刚才那一段言论就看出来他的水平了。他不仅连续五箭,箭不虚发,而且还观察到了我们每个人射箭的细节,并且从中找到了我们每个人箭术的漏洞,这得是什么样的眼力啊?这样的箭术名家,怎么能交臂失之,我一定要好好跟他学习箭术。

有这样想法的不光是我一个,曹操也对黄忠很感兴趣,但是黄忠看出了他的心虚之处,让他对黄忠又有一些忌惮,估计是怕他再看出什么,所以很多时候讨教之词也显得有些遮遮掩掩,虽然黄忠已经尽力针对他的问题提出了改正的办法,还是没能彻底的改变曹操的问题。

但是其他的学生,比如我和许褚兄弟,典韦,夏侯兄弟,那可是受益匪浅,以至于我们的箭术简直是突飞猛进的成长。后来黄忠也干脆就不狩猎了,骑在马上,极目四望,专找我们射箭时的小错误,加以改正。我们射得高兴极了,这次狩猎简直就变成了一次射箭修行,还是移动靶训练。兴奋的我们很快就四散开来,四处寻找可能的猎物,尽量做到鸡犬不留,于是我们的狩猎范围就在不知不觉中变大了。完全的忘了曹操临来时对我们说的话,忘记了那头伤人熊的存在,于是危险在我们身边慢慢的靠近,而我们却茫然不知。

典韦今年十一岁了,长得可不象个十一岁的孩子,那身板粗壮的像个十五六岁的壮小伙。就是身材少许矮了点,要不真看不出来,那一身的腱子肉,疙里疙瘩的,据说是从小跟着他哥一起打铁炼出来的。在他成为了黄忠的徒弟之后,我们把忠伯地那一套都用在了他身上,于是他的水平是突飞猛进,现在他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许褚,达到了可怕的一千斤,但是这还是不足以对付熊这种猛兽的。

正文第二十五章典韦vs黑熊熊是这个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了,当然这是指北美的棕熊,但是中国的熊虽然小于北美的棕熊,其杀伤力却小不到哪里去。

典韦的骑马技术可以说是超级烂的,所以根本就不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