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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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 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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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仪天下,相我治道,成我后人淑德之至,无以加矣。朕意数年之后,吾儿为帝,当与后归老寿宫,抚诸孙于膝下,以享天下养,何期一疾弗瘳,遽然崩逝,使朕哀号,不胜痛悼。虽然有生必有死,天道之常。后虽崩逝,而后之德不泯者存。谨遵古谥法,册谥皇后曰孝慈。於戏!公议所在,朕不敢私,惟灵其鉴之。”

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泰,江夏人,有学行,故不次用之。

庚子,上以孝慈皇后丧,万几委积,乃命礼部臣考古典,遵以日易月之制,以素羞祭告于皇后之灵曰:“自后崩逝,已十有五日,虽哀恸无穷,而天下事重,不敢久旷不治。谨遵礼制,以日易月,朕释期服视朝,诸子仍衰麻,以奉几筵,惟灵鉴之。”

以前河间知府杨冀安为云南府知府。

辛丑,诏建蜀王宫殿于成都府。

监察御史赵仁言:“臣闻治天下以得贤为本,宣教化以治民为先。钦惟圣心拳拳,以天下之广,惟恐一夫不得其所,一官不称其职,除官拜命,谆谆告戒,至亲且切,盖欲使斯民乐于雍熙,天下期于无刑而已。曩者,以贤良、方正、聪明、正直、孝弟、力田、文学之士列置郡县,俾宣明教化,抚安生民,授任之际,才智高下,一时未尽周知,将一考矣,政绩少闻,于是又聘天下秀才,以资任用。臣愚以为从古以来,知人不易,莫若考其经明行脩、达于政事者为一等,通晓四书、才兼干济者为一等,量才授职,代彼旧官,其既代之官,就令布政使司、按察司考核,孰为称职,孰为不称职,孰为平常,给以纸牌,遣赴吏部,再加考核,若有公勤廉干者擢用之,庸怠贪鄙者罢黜之,如此则官得其人,民被其泽矣。”上览其言,谓刑部尚书开济等曰:“设官分职,所以安民,官不得人,民受其害。今徵至秀才不下数千,宜试其能否,考其优劣,然后任之以职,尔等定议以闻。”于是济等议为七条:“其一,宜选文武之臣有才识者于公事暇时,以所取秀才一一延问,以经明行脩为一科,工习文词为一科,通晓四书为一科,人品俊秀为一科,言有条理为一科,晓达治道为一科,六科备者为上,三以上为中,三科以下为下,六科俱无为不堪;其二,观其言貌,止知大略,观其行事,乃见实能,宜令京官于秀才内各举所知,举中者量加升擢,不当者罚及举主;其三,往者,犯罪官员皆以怠惰无能,遂致废事,今宜精选可用者留之,老疾不堪者遣还,仍命布政使司、按察司具其善恶实迹,参其所言得失,以为黜陟;其四,秀才多郡县一时起送,其堪录用者犹虑未尝练习政务,况又用非其才则非,但速于获戾,民亦被其害矣,今堪用者止宜量才授职,未可遽迁重任,其不堪任遣还乡里者,可令为社师,明经老疾者授以教官;其五,见任官员其间,岂无才学之士廉慎之人,初用秀才远不可及,今宜核之,果文学之士,历任老成,有绩可称而无过者存用之,或加升擢,与初任秀才参署政务,所谓孝弟、力田、聪明、正直者多非其人,宜悉罢举;其六,刑罚未省,赋役未均,皆由所司不得其人,今以秀才任之,必能兴学校,教民有方,均平赋役,使民无讼矣;其七,内六部、察院、外布政使司、按察司及府、县守令任亦重矣,得其人则政举,非其人则职废,必选通儒达吏、练事老成、明于治体、可以任重者使居之,不可泛用非人。”议上,从之。

故元遗民一百四十八人自黄城即该来归,诏给以衣粮,俾屯田于析木城。

壬寅,秦王樉、晋王㭎、今上、周王橚、楚王桢奔大行皇后丧至京师。

黄州府同知安贞以擅造公宇器用,为吏所告,湖广按察司鞫之以闻。上遣使敕曰:“安贞有犯,法司如律按之,固其职也。然原贞之情,非自私也,房宇器用之物,皆公家所需。贞若迁他官而去,必不以偕往,今乃罪之,是长猾吏告讦之风矣。”敕至,贞复职械其吏,送京师。

乙巳。赐秦王、晋王、今上、周王、楚王侍从官属及校卒钞有差。

宥靖州卫指挥佥事庞虎等罪,调临安、沾益守御。遣使赍敕,谕之曰:“人臣之怀忠义者,刚果正直,未有欺蔽其君者也。曩,靖州经界不明,朕谓尔等忠良之臣,必能明之,遣镇抚毕安谕意再三,岂谓尔等潜通贿赂,卖弃其地入于蛮夷,乃饰词设谩,非欺君而何致?法司问拟如律,宥死,贬隶编伍。朕思尔等前劳,既多心所不忍,今姑释尔罪,调云南沾益、临安二卫守御,尚改过自新,毋蹈前非,符至即行。”

遣使谕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云南士卒艰食,措置军事贵乎得宜,不则大军一回,诸夷复叛,力莫能制。其士卒逋逃者既入蛮地,不复能出,盖非蛮人杀之,则必为禁锢深山,使之耕作。凡守御之处,当以此晓之。蓝玉、费聚、吴复三侯、王、张、郭三都督会所部兵马,穷索山林,则余寇可悉擒也。兵既艰食,固不宜分,止于赤水、毕节、七星关各置一卫,黑张之南、瓦店之北中置一卫,如此分守,则云南道路往来无碍矣。霭翠之地,必以十万众乃可定也。凡此数者,朕所见大概耳,万里之外,岂能周知?若军中便宜,则在将军等自处置也。”

营阳侯杨璟卒。璟,庐州合肥县,本儒家子,少沉毅,读书不喜治章句,好武略。元季兵起,璟聚里中少壮,保乡曲。岁乙未,率众渡江,归上于太平,授管军万户,领兵从攻漂水、溧阳,克句容。丙申,上定金陵,以功升管军总管,累从征伐有功,与左相国徐达下江陵,拜璟湖广行省参政,分镇荆州,抚辑军民,威望甚著。后升平章,授以诰曰:“天戈大举,威扬逐鹿之秋;日驭方升,气壮攀龙之士。助予神武,集此大勋。咨尔璟,始从义旅于太平,寻著武功于建业,拥兠鍪而当万人之敌,建旌节以佐四方之征,遂俾参赞政机,守临鄂渚而复委承边寄,分戍荆州,录功宜位于辨章,辟宇更资于大将。於戏!明韬略于奇正,控制甲兵万垒之雄;敷声教于朔南,弼成海宇一家之治。以光盛业,庶体至怀。”洪武元年,为征南将军总兵,偕左丞周德兴、参政张彬等征广西。三月,师次永州,水陆并进,攻全州,略道州及桂阳、蓝山等县,徇常宁,取武冈,破永州,克靖江,执元平章也儿吉尼送京师,下郴州。八月,师还京,诏复统兵从大将军达征山西。十月,将兵援泽州,与元平章韩札儿兵战于韩店,我师失利。上以敕书谕璟曰:“兵出泽、潞,与敌相拒,虽少筭以累军,此亦兵家常事耳。然太原之战,得此以分彼势,亦可谓奇矣。今以尔为偏将军,居汤和之下,协力平胡,务在殄灭,勿以细故为虑也。”十二月,克太原,师还。二年十二月,自夏使还,敕赐文绮、白金。三年,率师攻覃垕寨不下,遣人请粮饷,上赐手诏责之。是岁,大封功臣,璟为营阳侯,赐铁券,子孙世袭其爵禄,复赐文绮、帛各二十二匹。四年,将兵分道伐蜀,从赤甲山进兵,出白盐山,至夔府南岸,据南城,沿大溪口进,与蜀兵战不利。及蜀平,上以璟与赵庸无功,不与赏,谕之曰:“璟粗识文字,命尔统军,屡尝失利,先于潞州丧师,及攻覃垕寨,久不能克,进攻瞿塘,又不料敌虚实,深入重地,以陷士马,难与赏格。”五年,散毛柿溪洞蛮民作乱,诏璟为右副将军,率兵讨平之。是岁,赐第宅于中立府。七年,命佐大将军达镇北平,既而诏还京师。十三年,命往辽东训练士卒。至是以疾卒于家,赐葬于钟山之阴,命有司治丧如礼。葬之日,上与皇太子及亲王俱遣官致祭,诏追封芮国公,谥武信。子通、达,通袭爵为侯,二十年领鞑靼官军往戍云南,多从其道亡,降普安卫指挥使,达为散骑舍人。

是月,万、崖二州民陈鼎叔等作乱,陷陵水县,海南卫官军击败之,追至藤桥,斩鼎叔等三百余人,余党悉平。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

洪武十五年九月丁未朔,制孝慈皇后神主,主用栗木,高六寸九分,阔一寸九分,趺高二寸六分,通高九寸五分;神宫高三寸九分,阔七分,深三分;主椟高一尺一寸二分,阔四寸八分,傍阔四寸;座七层,高三寸,通高一尺,四寸二分,四面俱黑漆戗金云凤文;神门高二寸三分,阔如之,状如意,饰以浑金;主龛高八寸四分,阔三寸八分,傍阔三寸四分,三面俱黑漆戗金,置椟内,座上不用顶。

赐刑部尚书开济、侍郎杨汝贤织金罗衣各一袭。

敕谕四川都指挥使司及成都护卫指挥使司曰:“蜀王宫殿俟云南师还乃可兴工,以蜀先主旧城水绕处为外垣,中筑王城。敕至,徐图之,勿亟也。”

太白昼见。

戊申,吏部以徵至天下儒士,选其经明行修者,列其等第,上闻。上曰:“贤才固不乏也,今贤人君子出为时用,小大器使,当随其能,毋使有其才而不尽其用也。”

己酉,吏部以经明行修之士郑韬等三千七百余人入见。上谕之曰:“朕自即位以来,侧席贤士,与图至治,然自惟知人,尧舜所难,岂所知者皆贤,所未知者无贤哉?故敕天下徵聘遗逸,卿等固皆贤人君子,山林之下又岂无如卿者?其悉举以为朕用。”于是济宁单县儒士张宁以董伦等荐,复遣使徵之,仍赐韬等钞,人一锭。

赐户部尚书曾泰织金罗衣一袭。

癸丑,黜国子助教单仲佑为云南大理府儒学教授。

乙卯,五色云见。

以儒士萧尚仁为潭王府左长史,尚仁以年老固辞,上命为平凉府儒学训导。

上谕吏部臣曰:“近徵天下儒士至京,皆朕所与共论治道,以安生民者,宜优待之。其有病卒者,有司给棺槥,具舟车送其家,来朝而卒于道者,亦如之。”

戊午,以儒士金良佐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己未,粮长有徵民夏税匿绢入己者,刑部以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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