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起你,我这人活了几十年,还从来没有送过别人的钱。”
听到这样一些情况,笔者心里既酸涩,也有点犯嘀咕,想,倘若换成一个平民百姓,民警也能这样“不厌其烦”,忍辱负重对犯罪嫌疑人做好管教工作,那我们这个社会的狱政建设,就真是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层次了!
附三罪犯档案:
郑道访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郑勤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刑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妻高家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刘中山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贪污、受贿
刑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玉书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已于二○○三年十月被执行死刑。
反贪局专案调查“中国第一大款警察”
关庚寅
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疯狂敛财的警官在本单位还大力树立自己的廉洁形象,税侦分局办公室保存着一本《廉政登记簿》,专门用来记载林福久拒贿赂退礼金的“廉政事迹”……
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的官并不算大,充其量不过是个副处级。可名声却雀跃而起后来居上,超过了许多位高权重的腐败“封疆大吏”;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挣的工资也不算多,充其量不过1000多元,可他敛财5800万元,手段老到毒辣、如探囊取物,使所有的贪官望尘莫及;当然,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搞女人也不算多,被发现的不过就两位,可他搞女人的诀窍,却可以给许多贪官当老师……
无疑,林福久的出名,从表面上看源于新闻单位对于他的“偏爱”;如果究其根源,这恐怕源于林福久丰富多彩的人生,源于林福久的三恋:恋权、恋色、恋钱;更源于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严肃的法庭上,仍然执迷不悟,公然赤裸裸地宣称他少年时代的理想: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一个是金钱,我应该比别人多;其实他还有一个理想羞于启齿,那就是做了不说,在女人上,他也必须比别人好。无疑,这些都是他一生贪得无厌的真实写照。
本来警察的职业与千万富翁风马牛不相及。警察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代表,是人民的公务员;而千万富翁是财富的化身,是经济的宠儿,是物质财富的享受者。但是,这两个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的职业,最后竟不可思议地统一在林福久身上,不能不说是对警察职业的一种嘲讽……
难怪,林福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很遗憾地没有醒悟,还是没有发现《红楼梦》里的“好了歌”说出的一个真理: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于是,他便开始千方百计地“恋命”,然而,晚了,一切都晚了!
2004年12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原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庄严的公判会上,林福久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临死之前,林福久为什么还大呼冤枉呢?
无疑,作为一个曾经的“执法者”,今天林福久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了。但是,他临刑前的呼喊,无疑将凸现他在中国官员腐败档案里知法犯法者的丑恶形象,作为反面教员,林福久已经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千秋遗臭,万代唾骂……
建筑在沙滩上的理想
林福久曾直言不讳地对纪委调查组描绘过自己的少年心态。他说我小时候在农村就发誓: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再一个是钱应该比别人多。
然而,林福久像许多贪官一样,并非生来就贪婪放纵,就飞扬跋扈。相反,他也曾有过积极的人生追求,有过清教徒般的纯洁品质,也有过天堂般的美好理想。他的早年岁月,他的不凡经历,他的人生搏击,和他后来疯狂地敛财贪色的劣行,却有着天堂地狱般的强烈反差。
林福久1950年4月25日,出生在辽宁省海城县的一户农民家庭,从小家境十分贫寒,兄妹4人,他排行老三。父母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和所有的家长一样,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懂得知识对一个人的重要,因此,父母对于爱写爱画,从小就聪慧过人的他格外偏爱。
然而,当时他家庭生活实在困难,一家人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对此,父母只得忍痛割爱,放弃对其他子女的培养,只想保林福久一人读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集中优势兵力,把全部力量都投放在一个爱学习、有希望的子女身上,才能取得实效。
尽管后来文化大革命打破了父母的梦想,但是林福久随父亲进城后,还是那样爱写写画画,还是那样爱舞枪弄棒。尽管父母不知道他写的、画的这些有什么价值,但还是把他看成惟一的希望。他要什么,父母都尽量满足,把他惯得脾气大长,在家里就养成了说一不二、惟我独尊的坏习惯。当然,林福久也萌生了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
俗语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林福久自幼就懂得生活艰辛,就懂得家庭对他的厚望,更懂得读书求学,是他跳出农门、改变命运、在城里站稳脚跟的惟一出路。因此,在求学的路上尽管十分艰辛,但他从不流露畏难情绪,始终顽强努力。
他小小的年纪,每天走上十多里路到镇上上学;书包里总是放着一把小挖刀、一把镰刀,因为放学后的路上,他不是捡几十斤柴火,就是挖一大筐野菜。常常是走一路,挖一路,割一路。由于他年龄小,皮肤嫩,无论是每次背几十斤柴火,还是肩上挎着沉重的背筐,他都咬紧牙根背起来。这股狠劲儿,特像他日后贪财的那股狠劲儿。而回到家里,他还要剁菜喂鸡喂猪,因为每次到集市卖鸡蛋的钱,尽管三角、两角的,但是日积月累攒下来,就能够交学费。
他小时候从来没有买过新衣服,总是捡两个哥哥已经打了补丁的旧衣服。他上学带的饭,数年一贯制,就是咸菜窝窝头。
后来,父亲进城当了一名工人。林福久一家人,也随着父亲迁到了城市。
据林福久的小学同学介绍:“读小学时,林福久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算好的。他还有一个特长喜欢画画,画什么像什么,能把鱼虫鸟兽都画活。同学们都说,他将来准会成为一个画家。”
还有一位同学介绍:“小时候,林福久的家很穷。父亲是工人,母亲是家庭妇女。一家6口全靠父亲微薄的工资生活。因为贫穷,他非常珍惜上学的时光,一个铅笔头,使到最后一寸;一张废纸,写到没有空隙;晚上舍不得点煤油灯,他就借着月光读书,练习书法。后来林福久之所以能加入鞍山市美术书法家协会,决不是完完全全故弄风雅,他的字画确实有几分水平,大概就是那时酷爱画画、书法,打下的坚实基矗”
1966年,林福久初中毕业了,就在他踌躇满志、信心十足地准备考高中、进而考大学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的红色风暴彻底地摧毁了高考制度,同时也摧毁了他出人头地的梦境。他十分丧气地回到了贫寒的家里,过起了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村生活……
1968年2月,对于林福久来说,另一个农村人改变命运的重要机遇降临了,文革中暂停的解放军征兵制度得以恢复。尽管这是一个前途难测、充满风险的机会,但林福久决心抓住它,因为他太想离开这块给他太多痛苦、太多磨难的穷乡僻壤了。
不知是由于先天遗传,还是后天的艰苦锻炼,林福久那时已经出落成一个五官端正、体格健壮的小伙子了。再加上旧社会是苦大仇深的贫下中农,按当时话说“根正苗红”,而且初中文化,写上一手好字。因此,他幸运地被应征入伍,开始了军旅生涯。
于是,林福久穿上新军装、背上军背包,坐上闷罐车,向大西北开去。那年头部队经常执行备战任务,今天往东,明天往西,调动频繁。林福久所在的部队是先头部队,南征北战,专门打先锋,为大部队提供后勤保障。
在那时,生活环境与工作条件不断变换,自然异常艰苦,常常住的是干打垒房子,吃的是一日三餐咸菜窝窝头,南方兵更是实在无法咽下。
夏天那里的蚊子,个头很大,叮人又狠又毒,施工时都得戴上面纱,捂得严严实实。这么一捂,裤子、鞋每天都能倒出汗水来。
冬天最冷时零下四十多度,当时作为一个要求改变命运的战士,他别无选择,只有起早贪黑,用大镐向坚如磐石的土地宣战,使足力气抡起大镐一镐下去,震得虎口发麻,而坚硬的地上只留下一个白点儿。等他筋疲力尽回到宿营地,连手套都脱不下来了,因为手上已经血肉模糊,一使劲儿,常常会把手上的皮全撕下来……
恶劣的环境,艰苦的磨炼,没有压垮林福久的意志,这不仅仅得益于他从小是苦水里泡大的,更是因为上大学的梦破灭之后,他把军旅生涯,当成了改变命运的惟一途径。他太珍惜这条充满艰辛困苦、充满风险,又充满希望与憧憬的从军之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