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的是的我坐在一如往昔熟悉的大沙发上,左手拿着冰淇淋,右手拿着挖满香草冰淇淋的汤匙。而那个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这张沙发,在书柜前面慢条斯理整理他的藏书。
顿时我心中更雪亮,或许在别的地方还有一点机会,但在这里,在他的地盘上,他可以对所有事物为所欲为,包括戏耍我的性命。
正因为如此,也反向证明了医生对我的毫无敌意。
我放下那该死的冰淇淋。
“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你对我的记忆动了什么手脚吧。”我逼视他的眼睛。
“我炸掉了你的记忆。”医生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那种事情,你还能再做一次吧?”我忍耐着对他挥拳的冲动,因为我办不到。
“顺序弄错了吧。”
医生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我不确定那是不是一种暗示的指令,反正我无法分辨也无从抗拒:“你应该要先问我,很久很久以前我为什么要炸掉你的记忆才对吧?”
“那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东西就永远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一定不是重要的。”我倒是一点也不遗憾:“被你炸掉的记忆我也不想讨回来。见鬼了我根本不认识上一世的我,也不想认识。”
“你的台词一直没有变呢火鱼。”医生看起来很疲倦,但还是露出了最低程度的微笑:“这一次,又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到这里呢?”
“你不必管,照做就是了。”我不由自主加大了音量:“那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的?”
“以前你为什么炸掉我的记忆我就不计较了,只要你炸光我现在所有的记忆,我就当你什么也没对我做过!两不相欠!”我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试着从我的背后重新拿出手枪。
虽然我可能还是拿出汤匙,但这是我唯一能够施展的威吓了。
然而,我看见我的双手依旧拿着两把汤匙。
“你对谁欠谁的定义非常古怪呢。”医生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夹心饼干。
“……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掉我的记忆?”我紧紧握着汤匙。
“你讨厌现在的记忆吗?”
“这不关你的事,炸光它!”
“从你上次离开这里到现在,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光我脑袋里的所有东西!”
当我这么大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打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嗝。
那医生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我,叹气:“嗯,原来是这么回事。”
并非出于聪明或直觉,而是我满脸泪水告诉了我。我知道那个医生在刚刚不仅掠夺了我对时间的感觉,也同时在我的意识里取得了我在这段时间里的所有记忆,还伪造了我的悲伤。我知道那医生有能力这么做,也的确这么做了。
我非常想杀了他,更后悔没有能力这么做的我为什么要回到这里领教他的羞辱。
“心爱的女人没有死本来是很开心的事,你也一直暗暗高兴。但她却雇用杀手在你的面前把自己给杀了?嗯,你当然可以当场报仇,不,应该说以你的程度你大可轻易在那个杀手开枪之前就杀了他,举手之劳拯救你心爱的她。但你没有,你眼睁睁看着他开枪把她的头打烂,还假装无动于衷看着他走。”医生倒是毫无掩饰他卑鄙的偷窃行为:“如果你的别扭已经僵化到这种程度,我再一次将你的记忆炸掉也是徒劳无功啊。”
我瞪着这个对我强取豪夺的王八蛋。
在他面前我做什么都无能为力,偏偏我一拳挥过去,难保我不在街头上醒来。
“改个性吧火鱼,改个性吧。”
医生将空掉的夹心饼干盒子给压扁,丢到脚边的垃圾桶。
“炸掉,我的,记忆。”
我逐字逐字地说:“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给。”
“好啊,那你就去泰缅边境把那些牛鬼蛇神都干掉吧,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不是吗?”医生难以理解地看着我:“在那之后我保准你心情变好,大概也不需要我帮你把记忆处理掉。”
“我!现在!就要你炸掉我的脑袋啊!”我冲上前大吼:“现在就动手!”
我们之间的眼神对峙了很久,我想他肯定看出了我绝不妥协的坚定意志。
最后那医生从档案卷宗里拿出一叠厚厚泛黄的信纸,慎重放在桌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叠信纸上的字迹教我一阵晕眩。
“读完它。”
“……谁写的信?”
“一个曾经救过我性命的朋友,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
“我读它要做什么?”
“如果你不读它,我就会命令你这么做。”
没有选择的我只能拿起那叠信纸,坐回那张该死的沙发。
这一坐,就深深陷进了那叠信里。
Chapter 39
写信的,是一个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轻,二十九岁。
这是一封写给他自己的长信。
从小就是孤儿的巫明宇,在八岁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别的门下,却是卓别六个徒弟里最不成材的一个,十一岁在集体行动中犯了大错,害师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别逐出师门。
无依无靠的他唯有继续依靠偷窃维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潜入一户富贵人家豪宅行窃时,被该户人家的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子给撞见,那有钱人家的小孩子不以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让巫明宇在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场意外中杀了两个流氓,用的是酒瓶,还有其中一个流氓掏出来的蝴蝶刀。唯一的目击证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当然没有举发他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内疚。他那吓坏了的好朋友为此想了很多,于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说了再见。
对于那次意外杀人,他无意将它当作回忆或恶梦,他很快就上手,并乐在其中,终于在十四岁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蝉堡。十六岁那年,他学会用枪。
在一次上海任务里,在田子坊一间酒吧里,他认识了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一个甩着麦克风大唱英式摇滚的二十岁大姊姊,他爱上了她,爱上了摇滚,也爱上了她给他的摇滚梦想。
几乎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吧,他带着心爱的女人到马来西亚生活,过着随性接单的轻松人生,并打算在华人众多的槟城落地生根,在闹区开一间只放摇滚乐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许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松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简单的任务中失手中枪,并连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杀而至的马来人黑帮轮奸勒杀。
在华人教会的及时救助下,他逃过一劫,之后花了整整一年才令严重的伤势复原。当他痊愈之后,只花了三天就将那些混账马来人给逼入绝境,为了更快杀光那些仇家,他认为两只手各拿一支枪会更有效率将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拿起了火力强大的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以及沙漠之鹰手枪对马来人帮派进行屠杀。那些马来人在街上成堆的尸体也印证了他对双枪的想法。
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绝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将一张黑白分明的脸刺在他的胸口上。从那天起他用“黑白无常”当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义跟象征的意义一样残酷。
江湖上都简称他“黑白”。
借着一次远程任务,黑白离开了马来西亚那块伤心地,到美国发展。
在美国待了两年,黑白一边杀人,一边寻找机会想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但都只是脑袋想想嘴巴讲讲,黑白连在街头唱首歌给路人听都办不到。摇滚歌手的路连一步都没有跨出,黑白已用夸张的双枪枪法在拉斯维加斯闯出了名气,就连当地黑帮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不过给他很高评价的,不只是黑帮老大,还有黑帮老大的女人。
悲剧总是女人的事,黑白上了黑帮老大的女人,却来不及带她远走高飞,女人就被一块一块留在那片纸醉金迷的沙漠。女人只是第一个祭品,黑帮派出疯狗般的刺客追杀他,但那些刺客却成了黑白练枪的活靶,到了后来事情已僵到不关女人的事,而是黑帮老大的面子问题。
于是一个叫Tommy Blue的王牌杀手出动了。
所向无敌的Tommy Blue跟黑白在纽约韩国街的对决,可说是一场疯狂的悲剧,三十多个路人被流弹送进医院,四个赶来的警察丧命,脑袋中弹的Tommy Blue被紧急送医,苟延残喘活了下来之后被送进监狱服刑,据说那颗没能从脑袋里挖出来的子弹最后让Tommy Blue转诊到疯人院。
留在纽约韩国街的黑白则成了传说。一个疯狂浪费子弹的传说。
可惜黑白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疯子,他一直被恶梦骚扰。自己死去的心爱女人,没胆量接近的梦想,街头的无辜惨状,日日夜夜都折磨着黑白。黑白成为一个酒鬼,酒精麻痹了他的双手,到最后连枪都快要无法拿稳,迟早横死街头。
仿佛是命运之神赐予的最后机会,他在曼哈顿再度遇见了来纽约开学术研讨会的老朋友,来自台湾,他唯一的,最好的,老朋友。
他的老朋友已成为了一个才华洋溢的心理医生,决心要拯救黑白的人生,他提议使用催眠的手法将黑白过往的记忆全数归零,好让黑白从痛苦的回忆地狱中解脱。
黑白同意了。
他写下一封长信记录自己乱七八糟的人生,作为烧给即将消失的自己的冥纸。
黑白希望,在“下一个来生”里,他能够成为一个不要让别人痛苦的人。
Chapter 40
我放下那叠冥纸。
不需要仔细思考或特别细密的推理能力,手中那叠冥纸所记录的幽暗人生都透过指尖扎进了我的灵魂,告诉我“黑白”跟我之间的业障轮回。
不再嬉皮笑脸的心理医生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来自无限遥远的陌生过去。
“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死在暗巷里的就不是那两个流氓,而是我了。”
心理医生没有叹气,而是用很平静的语气陈述一个很平静的句子:“你黑暗的人生,我有一份责任。”
“……”我不知道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医生,一句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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