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一举足而不敢忘父母。”父母死后,又用丧礼祭礼等等见神见鬼的方法,时刻提醒这种人生行为的裁制力。所以又说,“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又说,“斋三日,则见其所为斋者;祭之日,人室,接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这都是“神道设教”,见神见鬼的手段。这种宗教的手段在今日是不中用了。还有那种“默示”的宗教,神权的宗教崇拜偶像的宗教,在我们心里也不能发生效力,不能裁制我们一生的行为。以我个人看来,这种“社会的不朽”观念很可以做我的宗教了。我的宗教的教旨是: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我须要时时想着,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负了那“大我”的无穷过去,方才可以不遗害那“大我”的无穷未来?
(跋)这篇文章的主意是民国七年年底当我的母亲丧事里想到的。那时只写成一部分,到八年二月十九日方才写定付印。后来俞颁华先生在报纸上指出我论社会是有机体一段很有语病,我觉得他的批评很有理,故九年二月间我用英文发表这篇文章时,我就把那一段完全改过了。十年五月,又改定中文原稿,并记作文与修改的缘起于此。
丧礼
去年北京通俗讲演所请我讲演“丧礼改良”,讲演日期定在十一月二十七日。不料到了十一月二十四臼,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我的母亲死了。我的讲演还没有开讲,就轮着我自己实行“丧礼改良”了!
我们于二十五日赶回南。将动身的时候,有两个学生来见我,他们说:“我们今天过来,一则是送先生起身;二则呢,适之先生向来提倡改良礼俗,现在不幸遭大丧,我们很盼望先生能把旧礼大大的改革一番。”
我谢了他们的好意,就上车走了。
我出京之先,想到家乡印刷不便,故先把讣帖付印。讣帖如下式:先母冯太夫人于中华民国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病殒于安徽绩溪上川本宅。敬此讣闻胡适谨告这个讣帖革除了三种陋俗:一是“不孝口口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拟,”一派的鬼话。这种鬼话含有儿子有罪连带父母的报应观念,在今日已不能成立;况且现在的人心里本不信这种野蛮的功罪见解,不过因为习惯如此,不能不用,那就是无意识的行为。二是“孤哀子口口等泣血稽颗”的套语。我们在民国礼制之下,已不“稽颗”,更不“泣血”,又何必自欺欺人呢?三是“孤哀子”后面排着那一大群的“降服子”“齐衰期服孙”“期”“大功”“小功”,……等等亲族,和“文泪稽首”“拭泪顿首”,……等等有“谱”的虚文。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现在我们既然不承认大家族的恶风俗,自然用不着列人这许多名字了。还有那从“泣血稽颓”到“拭泪顿首”一大串的阶级,又是因为什么呢?这是儒家“亲亲之杀”的流毒。因为亲疏有等级,故在纸上写一个“哭”字也要依着分等级的“谱”。我们绝对不承认哭丧是有“谱”的,故把这些有谱的虚文一概删去了。
我在京时,家里电报问“应否先殓”,我复电说“先殓”。我们到家时,已殓了七日了,衣裳棺材都已办好,不能有什么更动。我们徽州的风俗,人家有丧事,家族亲眷都要送锡箔,白纸,香烛;讲究的人家还要送“盘缎”,纸衣帽,纸箱担等件。锡箱和白纸是家家送的,太多了,烧也烧不完,往往等丧事完了,由丧家打折扣卖给店家。这种糜费,真是无道理。我到家之后,先发一个通告给各处有往来交谊的人家。通告上说:本宅丧事拟于旧日陋俗略有所改良,倘蒙赐吊,只领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如锡箔,素纸,冥器,盘缎等物,概不敢领,请勿见赐。伏乞鉴原。
这个通告随着讣帖送去,果然发生效力,竟没有一家送那些东西来的。
和尚,道士,自然是不用的了。他们怨我,自不必说。还有几个投机的人,预算我家亲眷很多,定做冥器盘缎的一定不少,故他们在我们村上新开一个纸扎铺,专做我家的生意。不料我把这东西都废除了,这个新纸扎铺只好关门。
我到家之后,从各位长辈亲戚处访问事实,——因为我去国日久,事实很模糊了,——做了一篇“先母行述”。我们既不“寝苫”,又不“枕块”,自然不用“苫块昏迷,语无伦次”等等班语了。“棘人”两字,本来不通,(《诗》“桧风。素冠”一篇本不是指三年之丧的,乃是棘人的诗,做有“聊与子同归”“聊与子如一”的话,素冠素衣也不过是与“曹风‘”麻衣如雪“同类的话,未必专指丧服:”棘人“两字,棘训急,训瘠,也不过是”旁人“的意思;这一首很好的相思诗,被几个腐儒解作一篇丧礼论,真是可恨!)故也不用了。我做这篇”行述“,抱定一个说老实话的宗旨,故不免得罪了许多人。但是得罪了许多人,便是我说老实话的证据。文人做死人的传记,既怕得罪死人,又怕得罪活人,故不能不说谎,说谎便是大不敬。
讣闻出去之后,便是受吊。吊时平常的规矩是:外面击鼓,里面启灵帏,主人男妇举哀,吊客去了,哀便止了。这是作伪的丑态。古人“哀至则哭”,哭岂是为吊客哭的吗?因为人家要用哭来假装“孝”,故有大户人家吊客多了,不能不出钱雇人来代哭,我是一个穷书生,那有钱来雇人代我们哭?所以我受吊的时候,灵帏是开着的,主人在帏里答谢吊客,外面有子侄辈招待客人;哀至即哭,哭不必做出种种假声音,不能哭时,便不哭了,决不为吊客做出举哀的假样子。
再说祭礼。我们徽州是朱子,江慎修,戴东原,胡培翠的故乡,代代有礼学专家,故祭礼最讲究。我做小孩的时候,也不知看了多少次的大祭小祭。祭礼很繁,每一个条,总得耍两三个钟头;祠堂里春分冬至的大祭,耍四五点钟。我少时听见秀才先生们说,他们半夜祭春分冬至,跪着读祖宗谱,一个人一本,读“某某府君,某某孺人”,灯光又不明,天气又冷,石板的地又冰又硬,足足要跪两点钟!他们为了祭包和胙肉,不能不来鬼混念一遍。这还算是宗法社会上一种很有意味的仪节,最怪的,是人家死了人,一定要请一班秀才先生来做“礼生”,代主人做祭。祭完了,每个礼生可得几尺白布,一条白腰带,还可吃一桌“九碗”或“八大八小”。大户人家,停灵日子长,天天总要热闹,故天天须有一个祭。或是自己家祭,或是亲戚家“送祭”。家祭是今天长子祭,明天少子祭,后天长孙祭……。送祭是那些有钱的亲眷,远道不能来,故送钱来托主人代办祭菜,代请礼生。总而言之,哪里是祭?不过是做热闹,装面子,摆架子!——哪里是祭!
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七十多岁了,他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他生前,心里实在悲伤,所以他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他,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我改的祭礼有两种:一、本族公祭仪节:(族人亲自做礼生)
序立,就位,参灵,三鞠躬,三献,读祭文(祭文中列来祭的人名,故不可少。)
二、亲戚公祭。我不要亲戚“送祭”。我把要来祭的亲戚邀在一块,公推主祭者一人,赞礼二人,徐人陪祭,一概不请外人作礼生。同时一奠,不用“三献礼”。向来可分七八天的祭,改了新札,十五分钟就完了。仪节如下:序立,主祭者就位,陪祭者分别就位,参灵,三鞠躬,读祭文,辞灵礼成,谢奠。
我以为我这第二种祭礼,很可以供一般人的采用。4 祭礼的根据在于深信死人的“灵”还能受享。我们既不信死者能受享,便应该把古代供献死者饮食的祭礼,改为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的祭礼。死者有知无知,另是一个问题。但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是在情理之中的行为,正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领会我们的敬意。有人说,“古礼供献酒食。也是表示敬意,也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饮食”。这却有个区别。古人深信死者之灵真能享用饮食,故先有“降神”,后有“三献”,后有“依食”,还有“望燎”,还有“举哀”,都是见神见鬼的做作,便带着古宗教的迷信,不单是表示生人的敬意了。
再论出殡。出殡的时候,“铭旌”先行,表示谁家的丧事;次是灵枢,次是主人随枢行,次是送殡者。送殡者之外,没有别样排场执事。主人不必举哀,哀至则哭,哭不必出声,主人穿麻衣,不戴帽,不执哭丧杖,不用草索束腰,但用白布腰带。为什么要穿麻衣呢?我本来想用民国服制,用乙种礼服,袖上蒙黑纱。后来因为来送殡的男人女人都穿白衣,主人不能独穿黑,只好用麻衣,束白腰带。为什么不戴帽呢?因为既不用那种俗礼的高梁孝子冠,一时寻不出相当的帽子,故不如用表示敬意的脱帽法。为什么不用杖呢?因为古人居父母的丧要自己哀毁,要做到“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的半死样子,故不能不用杖。我们既不能做到那种半死样子,又何必拿那根杖来装门面呢?
我们是聚族而居的,人死了,该送神主人祠。俗礼先有“题主”或“点主”之法,把“神主牌”先请人写好,留着“主”字上的一点,再去请一位阔人来,求他用朱笔蘸了鸡冠血,把“主”字上一点点上。这就是“点主”。点主是丧事里一件最重要的事,因为他是一件最可装面子摆架子的事。你们回想当年袁世凯死后,他的儿子孙子们请徐世昌点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