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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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的精神-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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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增加商品牛和商品羊作为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从保护草原和长期利用草原的意义上说,追求暂时的商品畜的高额出栏率,显然是一种规求无度的盲目做法和短视行为。我们的牧业史已经证明,小规模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依然是唯一最有生命力和最适合草原生态的畜牧业经营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并不能使牧民的生活超越温饱,绰有余裕,却不至于使他们丢弃家园,颠沛流离,在海拔更高的地方抢夺野生动物的草地。我因此想到,牧民们尽管比任何人都更有权利追求一种丰衣美食的高质量的生活,但途径只应该是得到必要的生活补贴和获取一定的环保经费,只应该是发展畜产品的细加工,而决不应该是盲目增加牲畜的存栏数。杀鸡取卵的事情只能做一次,得不偿失的错误只能犯两次,长期犯下去那就有华屋丘墟,涂炭自身的危险了。佛说:“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什么样的愚蠢都可以原谅,引刀入嘴,贻害子孙的愚蠢是断不可原谅的。小心啊,养育了人类的草原一旦变成沙漠,那就是生命的葬身之地。还是巴桑队长说得好,连马都知道保护草原,何况我们是人呢?

不错,我们是人。巴桑队长说了,我们是人,我们应该比马知道得多一点。但实际上似乎并非如此,至少在我这里是这样,因为首先我不知道马是怎样保护草原的。我疑惑地追问巴桑队长,他笑了笑,带我来到他的坐骑跟前说:“你看我的马,我的马在干什么?在吃草,你看它是怎么吃草的?它只吃两寸以上的大草,两寸以下的小草它决不吃一口。为什么,因为小草根浅,稍微一拽,就会连根拔起。马知道,连根拔起的吃法是断子绝孙的吃法。”说实在的,对巴桑队长的这番话我当时并不以为然。我觉得马不吃小草的原因是它的嘴唇太厚,吃草时垫在地上,牙齿根本就够不着草叶。但是后来,在我接触了更多的马以后,我发现我错了,巴桑队长是对的。如果别无选择,马完全可以把嘴唇挤上去,露出牙齿来啃掉一寸以下的小草,或者说它更爱吃鲜嫩多汁的小草。它还可以把坑窝里的草用蹄子连根带茎刨出来吃掉,可以龇牙咧嘴地把贴在地皮上的地衣啃干舔净,甚至可以用舌头化开河滩里的冰雪吃掉冻在里面的青草。然而,如果不是饥饿难忍或者危及生命,马决不会用这种极端的方法采食牧草,决不会吃掉小草。因为马知道,小草还要长大,小草是草原的未来。

马是智慧的,更是向善的,在保护它的衣食父母——草原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出人意料的举动,让我们这些牧马驭马的人类嗟叹不已,汗颜不已。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要是我有资格题词并以此号召天下,我一定要题“向马同志学习”,还要题“向狼毒致敬”,还要题“向牛粪鞠躬”,还要题“做一个巴桑队长那样的好牧人”——尽管我知道,巴桑队长已经是过去时了,因为能听懂草原的话的巴桑队长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巴桑队长自然是属于死了还活着的那一类人,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的。因为他教我听懂了草原的声音,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面对草原就觉得它正在注视着我,正在和我亲切交谈;风、雨、土、石、花、草、虫、兽,都是它的语言,是它的思想,是它对我的自然启蒙。而所有的自然启蒙都意味着对我的提升,意味着我可以用草原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青藏高原了。

——草场一片片消失了,草原一天天缩小了,沙化已经出现,新生的沙漠正在形成,牛群和羊群已经没有吃的了。我想起了贵南县的森多草原:有一条河在静静地流,有一些草在青青地长……

第七章 高原的人文与恋歌(1)

五个真实的故事

红牡丹好么白牡丹好

原野上生夭荣枯的芳草已是平常风景。当人们熟视无睹的时候,又是一个春风行绿的季节了。不知不觉草潮走向深广。骆驼客们又唱起来:

红牡丹好么白牡丹好,

一样儿好,

红牡丹颜色俊些;

外头的好么家里的好,

一样儿好,

外头的情意重些。

营地,篝火,夜晚,去拉萨的路上。就在那时,福生子学会了这首“花儿”。学会了就悄悄地唱。他知道自己人小,唱出声音来人会笑话。他听父亲问道:“外头的到底有没有?”华叔回答说:“没有。”父亲又问:“那你怎么知道外头的情意重些?”一阵笑。篝火呼啦啦地响。

一个月以后,运粮的驼队到了西藏的羌塘。父亲走不动了,对华叔说:“乏透了,乏透了,这么高的地势,我看我是乏透了,不顶事儿了。”说着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把自己丢下了。这一丢就等于丢入了狼口,福生子和华叔挖坑埋葬了他,当天夜里他就叫狼给掏走了。华叔带着福生子拉着骆驼去了拉萨,又带着他拉着骆驼回到了家乡河西民勤县的石羊村。华叔说:“娃娃,守着你妈妈往大里长,死活不要再当骆驼客。”

其实父亲一死福生子就感觉自己已经长大了,他小声小气地唱:

红牡丹好么白牡丹好,

…………

母亲改嫁的那天,福生子立在石羊河北岸的沙原上,把自己唱得泪如泉涌。到处都是酸楚的风。他发现风把他的声音吹向了一座黄灿灿的草坯房。一个姑娘走出来,拿眼睃着他说:“你是个‘花儿’手吗?你唱得不罢你怎么了?”他不回答,以后永远也不回答,只是唱。他把那姑娘唱到了自己怀里,生儿育女。

一晃眼就是胡子拉碴。当几间平塌塌的草坯房变成了一些砖瓦建筑,沙原上的小村落变成了一座小乡镇时,福生子唱出了平生最后一次“红牡丹好么白牡丹好”的“花儿”。然后就是哑默,就迎来了受难的日子——他狗熊一样趴在地上,脖子上吊了一块死沉死沉的钢板,上面用锅墨子写着:大流氓、大嫖客、大反动。有人用麻绳在前面牵着他,有人用红柳棍从后面赶着他,天天游街,一游就是半个月。他眼睛瞪着地面,熟悉了小镇街道上所有的公蚂蚁和母蚂蚁。他尽量不压死它们。

镇外的石羊河哗啦一阵响。有人跑来冲他喊道:“你媳妇自绝于人民啦。”福生子一听就瘫倒在了地上,可能还是压死了几只蚂蚁。他知道,媳妇实在交代不出他那个“外头的”,受不了逼供,只好到阴间里图清净去了。他再也没有娶女人,自己拉扯着儿子,让他上了高中又上了大学。

“爸,听说你是个‘花儿’手。”福生子摇头。“爸,你唱一个。”他还是摇头,木呆呆地盯着电视:音乐,歌手,声嘶力竭。福生子想:“看把他挣的,屁都快淌出来了,还没有我唱得好哩。”他走到外面去,走到了石羊河的沙滩上。天蓝得什么也没有,大水的涛声撑大着空间,原野奢侈地遥远着。沙滩上到处都是脚印,但看不到一个人。福生子蹲下,掬起河水,喝了一口,又站起,一张嘴就猛亮地唱起来:

家花儿好么野花儿好,

好不过,佛前的绣球;

外头的好么家里的好,

好不过,个家的对头(自己的媳妇)。

儿子悄悄地立在父亲身后。他知道父亲是想念母亲了,突然就冷峻起来,鼻子一酸,无声地哭了。

(上大学时,我的同学王新桥给我说起过这个关于他父亲的故事,希望我把它写成长篇小说。然而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等我试着写出来时,居然仅仅是一篇如此轻小的散文。)

郎猫

很小的时候,我住在西宁市礼让街的一座四合院里。一天晚上,突然一阵怪异的嘶鸣把我从梦中惊醒。我顿时吓得毛骨悚然。

像是一个小孩的哭喊,比刀子还要尖锐,起起伏伏、长长短短的,有低泣有悲号,有诉说有隐忍的愤怒。我揣测他的年龄一定比我小,不然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我推推身边睡着的哥哥。他翘头听了听,不知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又闭上了眼。

突然,哭喊声停止了。北房的孩子绰号“剥皮老爷”的哗地打开了门,骂道:“狗杂种夜猫子,你今黑夜不叫人睡吗?”听声音,他大概用什么打了过去。一阵腾腾腾的奔跑声。四合院里的丁香树哗啦啦响。接下来是宁静。“剥皮老爷”回家了。我爬在窗口朝外看,却被哥哥从后面蹬了一脚:“睡,一只郎猫。”

郎猫?

郎猫,就是做了新郎的猫。能胡乱做新郎的猫大都是野猫。这野猫从那时起,夜夜都来骚扰,又哭又喊,声音越大就越像中了邪的小孩拼命闹夜,直到把人从睡梦中闹醒,直到“剥皮老爷”愤怒地出门,骂着用家伙把它撵走。丁香树哗啦啦响了不知多少次,抖下许多新开和开败的花瓣来,铺了一地。落英干了,散了,春天过了。我惊异地发现,已经有好几个夜晚不闻那哭喊了。

我问哥哥:“郎猫为什么不来了?”哥哥说:“它过了发情期,去抓老鼠了。”发情,就是发生了感情。对谁?当然不是对人。

“剥皮老爷”家原有一只豹纹雪山猫,是母的。春来不几日,“剥皮老爷”的舅舅将它捉拿走了。原因一是据说有身孕的女人常与猫接触,会影响胎儿发育,“剥皮老爷”的嫂子正挺着肚子;二是他舅舅家也有一只豹纹雪山猫,是公的,种的延续最好是纯而又纯,不然,就不是好猫了。

我记得那母猫:白雪的身子,只在屁股上由浅入深地描画出一坨杏黄,杏黄上面有三两个黑圈;尾巴黄白两色相连,粗大,常翘成拐杖;圆溜溜灰亮的眼睛像是霓虹灯前罩了一层春雾;咪咪声柔细轻软,听起来嗲嗲的讨人喜欢又让人腻烦。它喜欢钻进“剥皮老爷”嫂子的被窝里睡觉,喜欢在人坐着时跳上膝盖舔舐裤裆(“剥皮老爷”说这是因为那儿有尿臊气),喜欢在温暖的锅台上信步,喜欢吃杂碎,喜欢喝白糖水,喜欢在隆冬的雪地上打滚洗澡,喜欢攀上房顶站在漏水槽前背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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