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脸色一变,哼道:“当然是真的,你看到这个钮,这个钮……轻轻一按,只要一按,就……轰!”说完又是一阵大笑。
我暗暗颦眉,轻声笑道:“不会吧,依我看来,这是最原始的炸弹了,爆炸后的效果,顶多是把你自己炸得粉身碎骨,飞机可不会有什么事。”
这回是年轻人用嘲笑的眼睛瞪着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是吕子良,吕子良这个名字你听过吗,凡是核爆破方面的研究,舍我之外,当今无出其右!”静寂了好久的人群终于发出一声惊叫:“你是吕子良!最年轻的爆破学专家,设计出的微型爆破炸弹只有一个钮扣大小,却能炸毁一座大楼!”
年轻人笑道:“不错,今天这个飞机上,有两个钮扣已经够了,至于我身上的‘炸弹’,只是控制器而已,只要我一按――”年轻人的眼睛放光,兴奋地说:“就会发出我最喜欢听的声音,你们知道两个钮扣的威力有多大?这种炸弹已经不能说是炸弹了。它是生命!从内部一点点地绽放,慢慢地舒展开火焰,那一刻的辉煌你们能想象得到吗?”
变态!我们当然想象不到你多变态!
我的手心不知不觉沁出了汗水。但谁也没有注意旁边的空中小姐,她的脸上已经没有甜美的微笑,牙齿死死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声大喊:“不!我不想死!我死都不想死!!”突然抄起地上一块玻璃碎片,向吕子良刺下!
“不!”我爆发出一声大喊!猛然起身向空中小姐扑去。
可是已经晚了,空中小姐和吕子良的距离实在太近,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玻璃片刺进吕子良的手指,而他的手指由于吃痛,自然地向胸下按去――
在人死的一瞬间,通常会想起什么?
有人说,他会想起这一生的种种,想起爱人,想起朋友,想起父母……
我的父母早在幼年时便都已去世,他们的音容笑貌,我几乎都难已回忆起来。而爱人……我二十四岁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让我魂萦梦绕的爱人的身影。
周围的尖叫,哭泣,高喊,甚至眼前的疯狂的吕子良,一瞬间在我的眼间俱化为云烟。他们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和他们有什么要紧。我淡淡地轻笑,轻轻吁了一口气,在身体与意识化为虚无时,脑海里浮现出肖真真的身影:
这个爱哭的小姑娘,若发现我再也回不到她的身边,是不是又要大哭了呢?
好重,又好似很轻。
我的身子如被撕成一片一片,却又被外力强硬地拼凑在一起,眼前光影斑驳零乱。我想要看清楚,眼皮却好似有千钧重。拼尽了全身的力气,我尽力张开嘴唇,发出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呻吟。
“醒了醒了!皇天保佑,这个小姑娘真是福大命大!”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空茫的声音,却又仿佛离我很近。
声音,是人的声音!我还没有死!
突然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我慢慢地睁开双眼―――
好亮呵!这是人世间的阳光,温暖又熟悉,我眨了几下眼睛,好适应这对我来说刺目的光线。但,这是哪里?我又在什么地方?
“来,喝点水吧。”我反射性地张开干裂的嘴唇,便有一勺清甜的水流入我的喉中。清水入喉,我顿觉全身都被注入了生机,吸了口气,我用力吐出话语:“谢……谢谢……请问这是……哪……哪里?”
眼前的景物慢慢清淅起来,我的额头覆上一个人温暖的手,她的声音温柔平和,充满慈爱:“孩子,你晕倒在归云庄外了。”
归云庄?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眼睛终于完全睁大,也终于把周围的景物与人看得一清二楚:眼前坐着的,是一个年约四旬的中年妇人,手中拿着润湿的毛巾,她的身边,站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脸庞黑瘦,带着一丝稚气。笑着说:“姐姐醒了。”
“啊……!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哪里!”我平素自我控制力极强,有天大的事也从未让我惊讶出声,可是现在,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由大喊出声!
面前的妇人与这少年,居然身着一千年前大宋朝衣冠!
一刹间,我只觉得这小小的屋子飞速旋转起来,妇人、少年、屋顶、床铺……都一拥而上冲进我本就混乱的脑中,即使我心理承受力再强,也终于接受不了这匪夷所思的打击!
眼睛一白,我终于又昏了过去!
“姐姐,你多吃些鸡肉,我娘亲做的香酥鸡没得说!”黑瘦少年一边大口大口将鸡肉往自己嘴里塞,一边还不忘向我的饭碗里夹了一块。
“谢谢……”我拿起竹筷又放下,心里沉重异常,这一周来我从救起我的妇人与少年口中,知道了我所在的年代和城市,这一落,居然到了大宋天圣三年,山西境内的绛州城。吕子良虽然是个疯子,但实在是个天才,他做的炸弹威力无比,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活着,而且能够穿越到一千多年前的宋朝,若是二十世纪的人知道时光穿越居然能够成功,肯定会惊叹为近一千年来最伟大的发现。
可我现在连做白老鼠供人家研究的机会也没有!
我曾经仔细设想大概,在现代生活的一个月前,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有一个被媒体称为“疯子”的科学家称人们生存的空间是重叠的,一大堆专业名词我没有记住,大概意思是说只要知道从重叠的一个空间进入并列的第二空间的渠道,就有科幻小说所称的时光倒流的可能。现在想来,我的时光穿越便可能与飞机爆炸有关,这爆炸居然误冲误撞打开了空间重叠的通道。但又为什么只有我来到这过去,而飞机上的其他人……那个有甜美笑容的空中小姐,可爱的孩子,雍容的少妇……我下意识地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毕竟我是活着的,这就比死去的人要好!
中年妇人向我笑笑:“怎么,是不是荆妇做的菜难以下咽?”我一惊,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忙道:“不不不,云夫人太客气了,白衣蒙夫人收留,尚无以为报,怎能挑这拣那,况且夫人烹调之技无双,入口实是甘美,夫人不必客气。”我既知道身在宋朝,便尽力满口文词雅句,生怕被人看出与众不同。这几天来,我从黑瘦少年――云逸扬口中得知,面前的妇人夫家姓云,是他的娘亲,而我所在的半大不小的屋子,居然叫“归云庄”。
云夫人微微一笑:“听姑娘谈吐,颇具大家风度,既能来寒舍落脚,让小儿与荆妇喜之不胜,只是……妇人不幸,先夫早亡,唉……这归云庄,也便破落了。”
我苦笑道:“云夫人,莫怪白衣多言……”我环顾四周,这间屋子虽大,却年久失修,秋风一吹,屋子几乎摇摇欲坠,这样的房舍,不至于家徒四壁,却也差不多了,“这是我见过的,最不象山庄的山庄。”
此言一落,我注意到云夫人柔弱的身子突然一挺,眼神变得锋锐,但也只是一瞬,云夫人又恢复了温柔的神情:“想当年呵……”云夫人的声音变得悠然,她的眼神变得欢快,仿佛想起了当年的往事,“外子在世时,归云庄何等风光无限,天下云锦彩缎,归云庄若称第二,何地敢称第一!而现在,盛极转衰,不过一转眼间……”云逸扬突地打断了云夫人的话语:“娘,你就是爱唠叼!今天孩儿不是已经收上了一百两银的租子了吗,明日我去咱们的布店看看,说不定还能弄些银两,今年冬天又可以过冬了!”
我看看高高大大,却一脸稚气的云逸扬,又看看满眼辛酸的云夫人,突然有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主意:“云夫人,我们做笔生意如何?”
我呼了口气,这短短的半个月,自己经历了人生中最匪夷所思的大变,人生一场大梦,但如果这真是一场梦,却该有多好。
从衣食无缺的现代,一下子来到这落后得鸟不生蛋的宋朝,真不知道是福是祸,这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由得出现一句早已滚瓜烂熟的词:“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我现在,却又该如何向?
管他的!
既然自己身已至此,为何不让自己过得更好些?
第三章 苏三手
苏三手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
三个人,三只手。
若说绛州城中谁的手最值钱,十个人有九个人会说:“是苏三手的手。”
苏三手是男人,却能绣出天下无双的绣品,苏三手的绣品,据说苏杭最灵巧的绣娘见了都自惭不如。
苏三手是三兄弟。
据说苏家三兄弟自幼家贫,父母早亡,苏家长子便带领两个弟弟砍柴过活,一次上山砍柴时,却遇上了凶狠的狼群!大哥手持柴刀左冲右突,二哥则护在最年幼的小弟身边,不让狼群靠近。这是一场异常壮烈的厮杀!饿红了眼的野狼张着白花花尖利的牙齿,大口不断淌下发腥的口水,围绕着快要到口的食物转圈;而三个衣衫蓝缕的少年,手持生锈的柴刀,奋力砍向狼群……
待到村里乡人手拿火把冲上山,将三兄弟救出时,发现苏家长子双臂血肉模糊,双手早让饿狼一口口咬了下来,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二哥的一只拿着柴刀的手被咬得只余一层薄皮挂在腕上,另一只完好的手抱着已哭昏过去的小弟,强咬牙关支撑。
三兄弟经此狼群袭击虽留下了命,三个人却只剩下了三只手!大哥不能再去砍柴,二哥仅有的一只手砍柴换回的家用又少得可怜。于是,当时才九岁的小弟便在一个晚上跑出了村庄。
苏家三弟居然跑到当时绛州城号称“针神”的第一绣娘荀慧娘处,说:“我要学天下第一的刺绣。”
荀慧娘从没想过一个打柴为生的山里孩子要学她名动天下的绣艺,多少名门淑媛,望族闺秀想学她的神针,却都不得其门而入,这个孩子眼神虽然灵动异常,但一双打柴的粗手怎么能拿得了绣针,拈得了绣线?于是,她委婉地告诉苏家三弟,他的手太黑,又太粗糙,使不了细如牛毛的绣针。
' 。'
听得此言,这个倔强的男孩子一言不发,转身跑出了绣庄,五天后,这个男孩子又跑到荀慧娘前,伸出他的手――
他的臂还是那样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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