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天生是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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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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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的嘴脸,便躲到休息室和新娘的爸爸聊天,十分钟后,该太太尾追而至,冲着他勃然曰:“袜子提好啦,你可以消气了吧,我找你不容易,请也抱抱孩子,何如?”该丈夫站起来,夺门而逃。那一次便闹了个天翻地覆,柏杨先生是居中调解人之一,该太太悻悻曰:“我就是穿袜子穿得不整齐,也犯不上发那么大的脾气呀。”呜呼,她念书虽多,却是把书念到狗肚子里去啦,竟不知道问题不仅在于袜子,而在于她的那种没情调,不懂风趣的气质。即以当天而言,她虽然提上袜子,而鞋子的灰仍在也,其腰仍弯如虾也,其脸上的粉仍东一块西一块也,其头发仍是一个半月以前梳洗的也。尤其在大庭广众之下,她那些奇妙的举动,不但不能争回自己的荣誉,且徒使两个人都无地自容,我当时便警告她自我检讨。事后我一直为她担心,前些日子,她果然把家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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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如作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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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天生的美女不太多,而且怪的是,天生的美丽女子,如无训练,往往索然无味。有吸引力的女人并不是全靠她们的美丽,而是靠她们的漂亮。包括风度、仪态、言谈、举止,以及见识。任何女孩子们都应注意的是,妻子就是妻子,既不是主人,也不是奴仆,既不是女儿,也不是娘。丈夫对她有各种矛盾的要求,当伴他外出时,她应是公主;当在家做家事时,她应是佣工;当谈情说爱时,她应是姘妇。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可举出来,当她洗衣洗碗时,他希望她洗得又勤又净,可是当赴宴会和别人握手时,他却希望她的手又白又嫩。男人心理竟如此之怪,甚至如此之坏,作一个妻子的真应该恍然大悟,有所抉择。
以中国人而论,大体上说来,南方籍的夫妇,比北方籍的夫妇,要有情趣得多,盖北方人爽朗敦实的性格,他们内心虽如火烧,却缺少表达的能力,给人的印象是木讷无味。在北方,一旦成为好友,危急时他真能两肋插刀,为你卖命,但感情越笃,他和你在一起越是没话可说,盖他认为两人既属知己,就不必再巧言花语啦。这种气质固有其长,但在夫妻关系上,却实在别扭。柏杨先生有一位朋友,年龄已逾四十,太太大学堂毕业,且有两个可爱的男孩,去年硬是离了婚,问他为啥如此胡搞,他不回答,但日子既久,一直等他和那个介入的女孩子结了婚,酒余茶后,口风不紧,才略露若干,他曰:“那女孩有一次把脸埋到我怀里,呓语般的说:‘我爱你!’老天,我结婚十五年,太太从没有讲过这种话,我以为这种话只电影上才有。”呜呼,所谓情调风趣,都离不开行动,诚于中而形于外,如果不能形于外,不出两个原因,一是根本不诚,一是呆头鹅,不知如何去形也。这两种原因,无论那一种,都会在家庭中造成阴影。名作家程大城先生曾说过,北方人不要说搞政治搞不过南方人,即是恋起爱来都恋不过南方人,盖北方人处理感情的方法实在是有点落伍。如果不信,有柏杨夫人为证,她年轻时固一时之杰也,清末之时,读洋学堂,虽是小脚,却会骑脚踏车,头披红巾,驰腾过市,路人为之侧目,我当初拍她的马屁,硬说她是“女侠飞红巾”,可是,结婚之后,粗线条不退,入了民国,被坏风气所染,更讲起来男女平权,情况就一天比一天糟。悲夫,一个女人粗线条再加上误解男女平权的真谛,真会搞得臭而不可闻也。女人终是女人,除非像虢国夫人那样的美如天仙,她便没有不施脂粉,不涂口红,不打扮漂漂亮亮的自由。在美国,凡是不涂口红的女人会被认为是一种失礼,啥地方都不敢去,而在中国,却有人颇为欣赏,认为那是朴实无华。一个妻子,她有义务使丈夫看着她舒服。她不能做到这一点,她就是个不可救药的母大虫。
——我们前已言之,当指妻子时,也指丈夫;当指女人时,也指男人。盖把同样的话,只换了两个字就再重复一遍,实在辛苦。但在这里,柏老仍要重复这一段:一个丈夫,他有义务使妻子看着他舒服。他不能做到这一点,他就是不可救药的臭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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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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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社会上离开地毯的那一端的怨偶日渐增加,更应倡导中国固有的家庭伦理。为响应文化复兴节,教育当局刚刚发动学生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壁报,我所教班上的学艺股长,在制作壁报时,不禁暗暗饮泣,原来她就是父母离异下的牺牲品,不曾领略到母爱的温馨,却要配合此一主题,岂不是她自己的一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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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的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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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跟男人一样的也是人,有拒绝接受大男人沙文主义的权利,有主动离婚的权利。
台北文昌街读者老奶汤明昭女士来了一信,讨论离婚问题,原文恭抄如左:
“十一月二十六,你在《从一部电影说起》之中,赞成离婚,但许多无辜的孩子受破碎婚姻的影响而自卑,而自暴自弃,不曾领受‘爱’的孩子,又怎能去关心、信任,对他人负责?在人格上的发展不健全,带给社会的又是怎样的结局?充其量也是另一桩不幸婚姻的开端。
“正由于社会上离开地毯的那一端的怨偶日渐增加,更应倡导中国固有的家庭伦理。为响应文化复兴节,教育当局刚刚发动学生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壁报,我所教班上的学艺股长,在制作壁报时,不禁暗暗饮泣,原来她就是父母离异下的牺牲品,不曾领略到母爱的温馨,却要配合此一主题,岂不是她自己的一大讽刺。
“禁止离婚有其积极意义,如果某人只有一件衣服或一支笔,一把梳子,一定加倍珍惜,绝不会轻易丢弃,婚姻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心存‘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观念,又怎会细心培养爱情的花朵?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天主教教友,我所见到的教会朋友,都是恩爱夫妇,享受家庭的温暖。也许因为GodisLove,或秉持‘基督是我家之主’,即使有争论,也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岂不比劳燕分飞下场要来得幸福?
“无论社会如何变迁,人们总还是向往圆满的婚姻生活,人生才有奋斗下去的意义(见《读者文摘》上一篇专文,曾有调查可证)。台北家事法庭上常可见到一些草率成婚者分手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也有可能是把离婚看得太随便了。
“我们教会在世界各地办麻疯病院、孤儿院、养老院,至若雷鸣远神父,倡导抗战救国,于斌枢机主教,为国奔劳等等善行,尚不易感化教化同胞。如今你这篇大作,可摧毁多少传教成果?不妨三思而后下笔,则教会幸甚。耶稣曾在山中圣训中说:‘缔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如果有任何高见,我和我的朋友们(各行各业的教友),愿和你竭诚讨论。”
汤明昭女士这封信,充满了平静祥和,说明她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但同时也代表一部分人对越来越“多元”的社会,抱着天真可爱的“单一”看法。而且又因为我没把话说清楚的缘故,多少有点误解我的本意。事实是,我跟汤明昭女士一样的认为:“人们总是向往圆满的婚姻生活。”因此,在原则上,我并不赞成离婚;但在个案上,有些已破裂到不能复合的婚姻,我们没有权力反对他们离婚;甚至在某种情形下,我们还要鼓励他们离婚,帮助他们离婚。
——柏老说了一大串,只用了一个句点,为的表明那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千万不能分开。如果断章取义,像抓住小辫子似的猛喊:“你鼓励离婚呀。”那就是存心一棒子打死人。
另一个我跟汤明昭女士观点一样的是,离婚的受害人往往是孩子,一个家庭破碎下的孩子,是天下最可怜的幼苗。汤女士所举的那个学艺股长,就是一个例证,令人酸鼻。问题是,离婚固然伤害了孩子,难道不离婚的怨偶就不伤害孩子乎?一个白天云游四方,晚上酒醉醺醺的丈夫,甚至把女朋友带回家,教妻子服侍,稍不如意,就拳脚交加,这种魔窟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日夜都在外面交际应酬,男朋友如云——男朋友如果只固定一个,那就更糟,然后鲜衣香车,把丈夫当成冤大头的妻子,这种妓院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整天沉湎在牌桌上、赌场里、舞厅里,或酒家中,在外笑容可掬,回家怒目相视,一骂就祖宗三代出了笼,茶杯横飞,菜刀乱舞,这种火坑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夫妻间已搞得毫无感情,二十四小时不交谈一句话,惟有大眼瞪小眼,这种冷战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
有些婚姻上的争论,固然可以“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但这种争论必须不涉及婚姻的基石,一旦超过某一种限度——好比,有另外一个爱情介入,这种方法恐怕不灵光。《不结婚的女人》女主角,她能靠坦诚交谈使她丈夫化除误解隔阂耶。盖其中根本没有误解隔阂,只是臭男人想找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而已。汤明昭女士所称赞的“我所见到教会朋友,皆是恩爱夫妇,享受家庭的温暖”。汤女士的话是真实的,但不是必然的、定律的也。教会朋友家庭闹得一塌糊涂的固多得很,义大利是天主教的大本营,在离婚法案通过前,因国法严禁离婚之故,以致逼得对方只好诉诸谋杀。而汤明昭女士所崇拜的于斌先生,他阁下的弟弟,就硬是把贤慧的妻子遗弃,另结新欢,远走美利之坚,那位贤慧的妻子恐怕是无法靠坦诚交谈,使丈夫回心转意。——写到这里,顺便一问:这位贤慧妻子应该怎么办?她应该从一而终,硬守到底?或她应该提出离婚之诉,另组幸福家庭?汤明昭女士如果坚持前者,柏老不得不效法吾友耶稣先生的口吻赞曰:“当男人的有福啦,当女人的有祸啦。”如果认为后者可行,那么,我们的意见一致。在敝大作的结尾,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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