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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思 想 录
否定的太多而可肯定的又太少,于是我就陷入一种可悲泣的状态;并且我曾千百次地希望过,如果有一个上帝在维系着大自然,那末大自然就会毫不含混地标志出他来;而如果大自然所做出的关于他的标志是骗人的,那末大自然就会把它们彻底勾销;大自然要末是说出一切,要末是一言不发,从而好让我看出我应该追随哪一边。反之,在我目前所处的状态,我却茫然于我是什么以及我应该做什么,所以我就既不认识我的状况,也不认识我的责任。我全心全意要想认识真正的美好在哪里,以便追随它;为了永恒的缘故,没有任何代价对我是过高的。
我忌妒那些人,我看见他们是那么漫不经意地在信仰之中生活,并且把我觉得我会加以全然不同的运用的那种秉赋运用得如此之糟糕。
47—325(230)341—294
上帝存在是不可思议的,上帝不存在也是不可思议的;灵魂和肉体同在,以及我们没有灵魂;世界是被创造的,以及它不是被创造的,等等;有原罪,以及没有原罪。
①
4—344(231)340—295
你以为上帝无限而又没有各个部分是不可能的吗?——是的。——那末我要向你指出一件无限而又不可分割的东西
①布伦士维格以为这里的四组正题和四组反题构成为帕斯卡尔的四组二律背反;但正题是逻辑上的不可思议,反题则是事实上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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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321
来。那就是一个以无限速度在到处运动着的质点;因为它在一切地方都是一,而在每个地点又都是整个的全体。
但愿大自然的这种作用——以前它在你看来似乎是不可能的——能使你认识到,还可能有许多别的东西仍然是为你所不认识的!从你的学习里,不要得出结论说,再也没有什么还要理解的了;而是要结论说,还有无限之多的东西是有待你去理解的。
45—348(232)365—291
无限的运动,充满了一切的点,静止的瞬间:不具有数量的无限,不可分割的而又无限的。
①
451—343(23)346—293
无限—无物——我们的灵魂被投入肉体之中,在这里它。。。。
发见了数目、时间、度量。它就据此进行推论,并称之为自然、必然,而不能再相信别的东西。
一加无限,并没有给无限增加任何东西,它不过是在无限的尺度上再加一尺。有限消失在无限的面前,变成了纯粹的虚无。我们的精神在上帝之前便是如此;我们的正义在神圣的正义之前便是如此。我们的正义与上帝的正义之间的不成比例,还不如一与无限之间那么巨大。
①按关于上段及本段中所说的无限小的质点可以以无限大的速度在运动着并充满一切空间的这一论点,可参看作者的《几何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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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思 想 录
上帝的正义也必定会像他的仁慈一样广大。
①可是,对受惩罚者的正义却不那样广大,而且比起对选民的仁慈来也应该不那么令人反感。
②
我们虽认识无限存在,但不知道它的性质。既然我们知道数目有限这种说法乃是谬误的,因而数目无限就是真确的了。但我们却不知道它是什么:说它是偶数既是错误的,说它是奇数也是错误的;因为加一之后它的性质并不改变;然而它是一个数,而一切数不是偶数便是奇数(这一点对一切有限数来说,都是真确的。)这样,我们就很可以认识到有一个上帝存在,而不必知道他是什么。
鉴于有这么多的东西全都不是真理本身,是不是根本就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真理了呢?
③
因此,我们认识有限的存在及其本性,因为我们也像它一样是有限的和广延的④。我们认识无限的存在而不知道它的本性,因为它像我们一样是广延的,但又不像我们这样是有限度的。但是,我们既不认识上帝的存在也不认识上帝的本性,因为他既不广延,也没有限度。
①鲍修哀(Bosuet,1627—1704)
《通史论》第2部、第1章:“人间正义的规则并不能有助于我进入神圣正义的深处,前者只是后者的影子,它们不可能向我们揭示那深渊的极底。让我们相信上帝的正义也像他的仁慈一样,是不可以人间的正义和仁慈来加以衡量的吧。”
②据布伦士维格注:“对受惩罚者的正义”
中“令人反感”
的东西系指原罪。
③这句话在原稿中写在页旁。
④“广延的”即占有空间的。这个观念始自笛卡尔,见笛卡尔《心智指导法则》规律第15以下,《沉思集》第3,《哲学原理》第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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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521
但我们却依据信心而认识他的存在;我们依据光荣而可以认识他的本性。我已经指出,我们很可以认识某一事物的存在而不必认识它的本性。
现在就让我们按照自然的光明①来谈谈吧。
假如有一个上帝存在,那末他就是无限地不可思议;因为他既没有各个部分又没有限度,所以就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我们就既不可能认识他是什么,也不可能认识他是否存在。既然如此,谁还胆敢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呢?那就不能是我们,我们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因而,谁又能谴责基督教徒没有能说出他们信仰的理由来呢?——基督教徒不正是在宣扬一种他们并不能够说出其理由来的宗教吗?他们在向世界阐扬宗教时,正是在宣称那是一种愚蠢、stu-ltitiam②;可是你还要埋怨他们没有证明它!假如他们证明了它,他们就是不守约言了:唯其由于缺乏证明,他们才不缺乏意义。——“不错,但是纵令这一点可以原谅这样提出它来的人,纵令这一点可以免除谴责他们毫无道理就得出它来;这一点却不能原谅那些接受它的人”。——那末,就让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个论点吧,让我们说:“上帝存在,或者是不存在”。
然而,我们将倾向哪一边呢?
在这上面,理智是不能决定什么的;有一种无限的混沌把我们隔离开了。
这里进行的是一场赌博,在那无限距离的极端,正
①“自然的光明”即天赋的知识。
②〔愚拙〕《哥林多前书》第1章、第18节:“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又可参看蒙田《文集》第2卷、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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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思 想 录
负是要见分晓的。你要赌什么呢?根据理智,你就既不能得出其一,也不能得出另一;根据理智,你就不能辩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
因此,就不要谴责那些已经做出了一项抉择的人们的谬误吧!
因为你也是一无所知。——“不;我要谴责他们的,并不是已经做出了这项抉择,而是做出了一项抉择;因为无论赌这一边还是另一边的人都属同样的错误,他们双方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是根本不赌”。
——是的;然而不得不赌;这一点并不是自愿的,你已经上了船。然则,你将选择哪一方呢?让我们看看吧。既然非抉择不可,就让我们来看什么对你的利害关系最小。你有两样东西可输:即真与善;有两件东西可赌:即你的理智和你的意志,你的知识和你的福祉;而你的天性又有两样东西要躲避:即错误与悲惨。既然非抉择不可,所以抉择一方而非另一方也就不会更有损于你的理智。
这是已成定局的一点。
然而你的福祉呢?让我们权衡一下赌上帝存在这一方面的得失吧。让我们估价这两种情况:假如你赢了,你就赢得了一切;假如你输了,你却一无所失。因此,你就不必迟疑去赌上帝存在吧。——“这个办法真了不起。
是的,非赌不可;不过或许我赌得太多了吧。“
——让我们再看。
既然得与失是同样的机遇,所以假如你以一生而只赢得两次生命的话,你还是应该打这个赌;然而假如有三次生命可以赢得的话,那就非得赌不可了(何况你有必要非赌不可;并且当你被迫不得不赌的时候而不肯冒你的生命以求赢得一场一本三利而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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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录721
的机遇相等的赌博,那你就是有欠深谋熟算了。
①然而这里却是永恒的生命与幸福。既然如此,所以在无限的机会之中只要有一次对你有利,你就还是有理由要赌一以求赢得二的;你既然不得不赌而你又不肯以一生来赌一场三比一的赌博,——其中在无限的机遇里,有一次是对你有利的,假如有一场无限幸福的无限生命可以赢得的话——那末你的举动就是头脑不清了。然而,这里确乎是有着一场无限幸福的无限生命可以赢得,对有限数目的输局机遇来说确实是有一场赢局的机遇,而你所赌的又是有限的。
这就勾销了一切选择:凡是无限存在的地方,凡是不存在无限的输局机遇对赢局机遇的地方,就绝没有犹豫的余地,而是应该孤注一掷。所以当我们被迫不得不赌的时候,与其说我们是冒生命之险以求无限的赢局(那和一无所失是同样地可能出现)
,倒不如说我们是必须放弃理智以求保全生命。
因为说我们并不一定会赌赢,而我们却一定得冒险,以及说在我们付出的确定性与我们必赢的不确定性这两者之间。。。。。。。
的无限距离就等于我们必定要付出的有限财富与无从确定的无限这两者之间距离;这种说法是毫无用处的。事实并不如此;所有的赌徒都是以确定性为赌注以求赢得不确定;然而他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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