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很好啊,我家庭和睦,工作顺利,一切都很好。”
“是吗?那就好。呵呵。“
仲子夏听得有些心虚。
“子夏,说真的,立泽森才是个不错的家伙,从小认识他那么多年了,人品好,手腕强,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对你也还不差,为什么你会离开他呢?”
仲子夏心又乱了,一提到跟立泽森有关的事情,她的心湖就没了平静。原来他们早就认识,原来他们都知道她和立泽森的事,可笑的是自己离开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不爱自己,而是最荒谬的误会。
“是啊,他很好。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他那么高高在上,怎么会看上我呢,我这么平凡庸俗?”
“子夏,你不知道吧,你离开的那些日子他是怎么过的。你消失的一干二净,却把痛苦留给了他。我们在一旁看得难受,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
凌雪一席话说的仲子夏心也抽痛了,她是不知道离开后立泽森是怎么过的,但是她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一个人,挺个大肚子,要工作养家,还要承受明明很想念却不许自己想念的折磨。
即使当初立泽森伤心过那又怎样,现在他身边不是也有了未婚妻了,早已忘了她了吧。
“都过去了不是吗?他有了新的人生,而我,也有了新的生活。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你……找到另一半了?”凌雪问的有些不确定。
仲子夏不说话,低头喝着咖啡。难道新的生活就必须要是找到一个依靠?她现在有了儿子,这就是新的生活。
仲子夏的沉默在凌雪眼里成了默认,其实她很希望子夏能跟立泽森在一起的,子夏是那样一个让人心疼的人,靠自己打拼,肯努力,又自强,总是微微笑着的娃娃脸,眼睛里偶尔流露出的忧伤,这一切让她有了不一样的特质。立泽森呢,是个好男人,无论是从朋友的立场还是从女人的立场。但是感情勉强不来,如今两人都有了新的人生,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吧,但是,好好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
“子夏,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和立泽森分开?从泽森的态度来看,你们那时候很相爱吧。”
相爱?她以为是她很爱他“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彼此相爱,但两个人分开的原因却有很多,比如身份差距。”
“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是个会在意身份的人,或许立泽森是个王子,但你就没想过自己也会成为灰姑娘吗?“
“呵呵,小雪,你忘了吗?灰姑娘的父亲也是个贵族,而我的父亲只是个老农。”仲子夏笑得无奈。
凌雪明白了仲子夏话里的意思,也不再说什么,毕竟立泽森已经订婚了,而子夏如她所说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有些感情,会让人觉得没人舍得不看到它好,然而这样的感情就是一直得不到它的好。
告别了凌雪,仲子夏一个人在街上闲逛,逛着逛着就看到了一家粥店,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才发现自己一路走来是沿着那条走过无数次的街道。
这条街,她曾和立泽森一起走过,手牵着手,下雨的时候,他会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她的肩,两个人的脚印在雨里留下幸福的圈圈。那家粥店,第一次来,是立泽森带他来的,在哪里,他说“子夏,我们在一起”,以后的很多次,饿了,馋了,他都会拉她来这里,给她喂食。胖胖的金老板,对她笑的和蔼,把她当女儿看,每次都会悄悄做私房菜给她吃。
想着想着仲子夏的眼睛就模糊了。她以为,终有一天,她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立泽森忘记,可是,想起以前,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只是走过了一条常走的路,看到了一家熟悉的店,她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条街、这家店,他们一起来过。
其实,她从来没忘过,只是不愿意想起。
仲子夏擦擦眼泪,笑着走了进去。
“老板,我要一份皮蛋瘦肉粥加私房小菜。”
“好嘞,稍等。”胖胖的金老板从桌子上抬起头就看见了一脸微笑的仲子夏。
“老婆,老婆,你看谁来了。”老金看着仲子夏开心的大声朝着在后厅的老板娘喊,店里的食客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子夏丫头?是你。”老板娘高兴地跑出来。
“子夏,快坐快坐,我去给你弄吃的来。”
“好,我要吃金老板的拿手菜。”仲子夏开心的向着往厨房走的老金喊。
金老板在仲子夏对面坐下,看着仲子夏吃的香香的模样,有要流泪的感觉。他和太太结婚几十年了,没有儿女,仲子夏是个好姑娘,懂事孝顺又大方,清新可人,他们把她当女儿看。
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来过了,有两年多了吧,立泽森也是,好长时间没来了,即使来,也是一个人,闷闷地,阴着个脸,不像以前跟子夏丫头来时的欢快,害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厨艺退步,做的东西不好吃了惹他不高兴了呢。这么些年,她和立泽森之间的事情他也知道些,这个丫头啊,情路不顺。
“呵呵,金叔,您的厨艺还是那么好哦,让我都不舍得走了。”仲子夏吃完美食,像孩子般的嘟着嘴撒着娇。
仲子夏自己都是个母亲了,可是面对疼爱自己的长辈,依然还是个孩子。金老板为人和蔼,对她像亲生女儿般,让她在北京也找到了家人的感觉。
金老板笑着摸摸仲子夏的头“那就不要走了,在这儿呆着。”
“我也想啊,可是我还要工作嘛,不然谁养我啊。”
“自然有人给你喂食。”
“金叔,会给我喂食的人早已忘了我了”不知怎的,仲子夏说的有点哀怨。
“丫头,说真的,你有两年多没来了,那小子也很少再来,每次来都是臭着一张脸,坐你们常坐的桌子,吃你常点的东西,吃完就发呆。也不知道在睹物思谁哦。”
“金叔,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永远是物是人非。”仲子夏的声音很沉,里面暗含着些逆流成河的小忧伤。
听着佩佩,凌雪,金叔讲这些事情,仲子夏有种错觉,好像立泽森真的狠狠爱过她一样。可是,物是人非了,他们都不再是曾经的他们了。
第四十七章 再见(三)
今天立泽森有些反常,总是会在人群中不由自主的寻找一个影子,好像下一刻她就会出现。
但终究是一场空。
或许,昨天在北京饭店无意间瞥到的那个人不是她,只是一个相似的人而已,或者,只是幻觉。
都过了两年了,怎么还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觉?有些事情是该彻底放下了,因为自己已经是个有未婚妻的人了,不该想的人就该忘掉,这是责任。
但是,他能管天管地管别人却管不住自己的心,当初不就是这样才“徇私枉法”的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的吗?还为此答应了枫的一个条件,所以才会在那次他去巴黎时直接带走凌雪,没见仲子夏。
立泽森依然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吸着烟,背对着办公桌,依然是一副落寞的图。从何时起,一想到她,自己就会以这样的姿态出现?
手里的烟还剩下一口,立泽森的手机就响了。还是只有那几个人知道的号,没事的时候它通常都静静地躺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就像一只没用的废机子,碰都没人碰。
这么多年,这个号码一直没有变,只是希望有一天,它会响起,王力宏婉转温柔的的歌声,那是她给他设置的,因为她说她也是这个铃声。
原来,留着一个号码,不过是为了守候一个人。
立泽森掐了烟,接起电话。
“枫,什么事?我没记错的话你在新加坡谈案子吧。”
“一天前是,昨天刚回来,请一个美国合作商吃饭,在全聚德哦,烤鸭做的很不错。”
“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你昨天回了北京,吃了烤鸭?”
“森,不可以吗,人家想你了嘛?”
奇立泽森听着电话里很娘很假的声音,一阵恶心。
书“蓝宇枫,你可以在再变态一点。”
“哈哈,森,还记得以前那个杰德森吗?人家为了你可是连女朋友都甩了的哦。”
“蓝宇枫”
哦,某人发火了,谁叫他长得那么妖孽来着,一个男人,却长得比女人还美,也难怪那那女女老老少少都对他无法抗拒。
“森,我刚从新加坡回来,作为朋友你都不来……”
“你一个星期可以再北京和新加坡之间飞五次,我想不用特意打电话抱怨我没去接你吧?全聚德的烤鸭我吃够了,没兴趣,也不羡慕。没事的话我挂了,我可没那个新加坡时间听你放屁,等我有时间,下个月你再回北京时请你喝酒。”
蓝宇枫话还没说完,立泽森就打断了他。
“下个月?黄花菜都凉了,现在怎样?”
“没时间,你要是太闲,可以再多飞几趟。”
说完立泽森就要挂电话。
蓝宇枫听出了好友的不耐烦,知道他要挂电话了。
“森,别挂,我只说三个字,保证你有时间。”
无聊,立泽森把手机拿开,按下结束键,却听到里面传来“仲子夏”三个字,然后就是“嘟嘟”的盲音。
“shit”立泽森暗骂一句,又拨了回去。
“枫,半个小时后,俏江南”说完立泽森拿起车钥匙就出了办公室。
电话那头,蓝宇枫看着被挂了的电话,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闪着看好戏的光芒,嘴角高高的翘起。还说不在意,才说了名字而已,就这反应。
立泽森坐在特定的包厢里,一个人喝着红酒,眼睛里有些阴鸷,有些气自己。这是怎么啦,才听到三个字而已,就这样不顾一切的跑来了这里,想走,但想想,既然来了,那就看看枫会说什么吧。
蓝宇枫一进门就看见立泽森端着酒杯往嘴边送。眼睛直直的看着他,让他有点被老虎盯住猎物的感觉。
“嗨,森,兴致这么好。”
立泽森看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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