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芳道:“胡说,造谣!”
“你还隐瞒呢,在321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生日那天你们不是凑在一块,谁还看不出来!”
“凑在一块也不能证明谈恋爱,你们不能这么冤枉人呀!”秦春芳急得想哭。
“泥屎浆——,点娃——!”老太太一声悠长的怪叫,我从三楼滚了下来。
我没有女朋友,所以极少有电话。因为极少有电话,所以特别好奇。因为特别好奇,所以只能用滚。
十分钟后,我和秦春芳走在东操场边的甬道上。
“为什么梁档会这么说呢?”秦春芳恼怒问道。显然,她已经觉得这个说法玷污了她的名声。
我乍听到这个消息,脑子里咯噔一声,神经差点短路:“你是说,你跟梁档根本没在谈恋爱?”
“真的没有,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认为呢?”
“那么,是不是你的什么亲昵举动让他误会了?”我追问道。
“没有呀,我跟他都没握过手。”
“生日聚会那天,你们不是蛮亲热的吗?”
“他是老凑着我说话,可并不代表什么呀,我总不能不理他。”
“那我不妨冒昧问一个问题,你喜欢他吗?”
“不喜欢,但是,也不讨厌呀,他怎么能这样呢?”秦春芳辩白着,好像急于把衣服上的一块屎斑洗掉。
我吸了口气,分析了梁档一贯的行事作风,像分析层次复杂的小说的深层含义,突然领悟:梁档是搞圈地运动。
这块地自己能不能种上另说,先放风把它圈起来再说。是够狠的,逼得大师差点无地可种。
“哦,那可能是个误会,你也别太当回事,其实也表明他喜欢你,正在追求你。”我轻描淡写道。
“可是,那怎么能这样呢,那不是让人认为……你们男生是不是喜欢谁就到处乱说呀?”
我听出她的言外之意,这个谣言会破坏她真正的恋爱。
我也只能劝到这个地步。因为这件事跟我毫无关系,我既没有跟梁档好到对他的情事负责,也对421女生的爱情归属毫无兴趣。我们默默地走着,我真的不知道这种事她叫我出来干什么。
走着走着,天就黑了,从东操场走到生化楼那一带,那边相当偏僻,还有个幼儿园。这么走不是很对劲儿,有一瞬间我还在想:啊,如果秦春芳是左堤,世界该多么美好。
秦春芳突然停了下来,睁着乌油油的眼珠,道:“我能跟你说句话吗?”
我也停下来,点了点头。
“师师,其实我喜欢的是你。”
我的心哐啷一声,似乎被雷炸裂了。我说过,数学系的女生说话真耿直。
“别……不……你怎么会喜欢我呢?”
“因为……因为你都不说话。”
天哪,不说话也会招人喜欢?
毕业若干年后,我在某省城会了会当年的文学社社长春哥。春哥已经由一个以伯乐自居的人变成一个务实主义者,没有结婚,把自己的家放在桑拿中心,把老鸨当丈母娘,寂寞了就冲着丈母娘喊,叫个老婆过来。我有幸与春哥把盏话酒,回首了当年的往事,发觉春哥现在确实不一样了,对感兴趣的事物都有精辟入里的见解。也就是说,他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但再没有写一个字。春哥道:“如果你喜欢一个姑娘,千万不要没命地表白,你不要理她,她就是你的。”他为了固执地证明这个理论,饭后我们去了歌厅。总之,在这些个城市里,除了唱歌、桑拿、打炮,似乎找不出其他更高雅的文艺活动了。老鸨自作主张地叫了一排小姐,春哥摆了摆手,道:“不要这么低级趣味。”小姐识趣地鱼贯而出。春哥对着手机招呼小兄弟,道:“叫一群姑娘来,良家姑娘,知道不,这次别拿小姐蒙我。”他的小兄弟像专门搞批发似的,不多时就送了一堆姑娘进来。我趁着没有完全喝醉,睁大眼睛找了两个最漂亮的,喝酒,玩骰子,谈笑风生。春哥一言不发,思考一些哲理,把姑娘们当成空气。我再也听不到他淫荡的笑声了。下半夜,我醉得很不像话,除了舌头是硬的,其他地方都软了。春哥严肃地站起来,默默地扛起最漂亮的姑娘,像熟练的屠夫扛着一口生猪肉,向两米长一米五宽的砧板走去。
我想起当年秦春芳对我的表白,并肯定了春哥的真知灼见:不说话也是一种动人的气质。他娘的,春哥是傻帽的时候,却打了个作家的幌子;到了世事洞明的阶段,却热衷于打洞了。
但是,说实话,我跟421相聚几次确实很少说话,主要原因是我对她们没有兴趣,打不起精神。如果碰见喜欢的女孩,我会变成一个话痨,只要姑娘愿意,我会从精子时代的往事谈起。
“哦,对不起,我不说话是因为我有轻度的抑郁症,你千万别被我蒙了。记住,古希腊哲人说过,不叫的狗会咬人,不说话的男人会咬女人。”
“不,我就喜欢你的忧郁气质。”
“那是一种病,不是一种气质,你很快就会看清楚。”
“不仅仅是这个,你知道吗?更主要的是我喜欢你的诗,那首《泱泱中文系》,我都读了十几遍了,真的好喜欢,我没想到可以和真正的诗人在一起。”
天哪,我的天哪!又是靠诗,给我吸引女孩,这么烂俗的事怎么不停地发生在我身上呢?
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哦,在我刚刚写出处女作的中学校园里。我收到了一封约会来信。那封信是匿名的,用信封,没贴邮票,很显然是本校学生的。字迹不太好看,但比较认真,一笔一画写得郑重其事。
师江:
我看了你的诗《孤独》。写得很好,你的诗令我感动。我觉得我也很孤独。
能和你交个朋友吗?如果你愿意,周六中午两点在学校门房见。
一个女孩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信,心怦怦乱跳,趁着别人还没注意,把信藏了起来。
先前校园文学报《大海》向我约稿。他们向每个班上作文写得好的学生约稿。我把《孤独》给了他们,很快登上了校报。
这封信让我失眠了两个晚上,脑子里开始打架了。如果赴约,明摆着是一场早恋,那时我是个非常正经的优等生,早恋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哦,那绝对受不了。
于是下定决心,不接招。但是,一丝好奇又像泉眼搅动着沙子,在夜里涌动着,特别是“一个女孩”的署名,令我难以平静。那是多么美好的字眼。
理智与情感大战三百回合,最后双方做出妥协:如果她只是个热爱诗歌的,那么就鼓励她走上文学的道路;如果是个不错的女孩,那就劝告她不要早恋,但可以交一般的朋友;如果实在太漂亮了,那就见了再说,即便早恋,也可以控制在很文明的对双方学习都有帮助的分儿上……总之,还是见一见,不然对女孩太残忍。
我记得带着忐忑、兴奋、期待的心情,在阳光照耀的中午,走到离门房远远的地方,朝传达室里看去。由于传达室比较幽暗,我必须定睛看,才能看得清人的面目。我确实看清了,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笃定我必来的架势。我看清她后,心跳加速,急速往校外走去,以免让她看见我。
那一瞬间,我心里一阵苦涩,难受得简直令我眩晕。
那个女孩也是个寄宿生,比我低两个年级,她腰身像个木桶,个子矮矮的,脸上肉多而紧,发怒的时候表情特别横,总之浑身都是圆的,没有一丝曲线。由于营养过剩,周身有一种往外溢的趋势,像随时爆炸的导弹。她是女生中的领袖,大嗓门,有男孩子的气概。我在食堂排队的时候就收到过她并不媚的媚眼,但我没有放在心上。我根本想不到“一个女孩”就是她。
虽然我没有损失什么,但是我真的很痛苦。这个令我辗转反侧两个晚上带来无限遐想和勇气的女孩,居然是全校最丑的女孩。这不怪她,多丑都有示爱的权利;也不怪我,任何人都有情窦初开的时刻。怪的是命运。
这就是宿命。在我漫长的青春期,几个主动向我示爱的女孩,都是拿不出手的;而我喜欢的,都是追不到的。难道世间真的有“丑女杀手”这一款?难道丑女都喜欢循着诗的味道来寻找男生?
带着此类思维惯性,我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天哪,难道秦春芳也是丑女类型吗?要不然怎么会主动喜欢上我?我顺着一束车灯的灯光,仔细看了一眼她的脸,我发现了从来没有发现的新大陆:她的嘴唇上部有很长的茸毛!
“哦,我坚决不同意你用这种心血来潮的方式来喜欢一个男生,这样对你自己太不负责任了。”我劝道。
“为什么你这样说呢,你不喜欢我吗?”她耿直问道。
“不,”我真的不想伤害她,道,“这个事来得太突然了,太草率了。我觉得还没有到考虑恋爱的时候,这个阶段功课最要紧。”
“你错了,时代不同了,现在谈恋爱,老师绝对不会反对的,你放心。”“总之,我觉得太突然了,我们都回去考虑一下吧。”
“好吧,我是费了很大勇气才说出来的,你不能拒绝我,否则我会死掉的。”“别……我现在只想回去把脑袋清醒清醒。”
我的心如被加了糖再加了盐再加把醋加把辣一样,五味杂陈,难受得想把它吐出来。
30。这成为我多年苦苦思索的一道感情难题
回到宿舍,我筋疲力尽,好像参加了一场有加时赛的球赛。我的脑海中老是出现秦春芳毛茸茸的嘴唇。
我的脑子乱成一锅粥。秦春芳的表白,确实让我本来就凌乱的情感陷入更加复杂的状态。
一股莫名的忧伤从心底涌起,最后从眼角流出,如纤细的命运之手,抚摸脸颊。这忧伤,为自己,也为秦春芳。
秦春芳像个迫不及待地惦记着玩具的孩子,第二天又以同样的方式把我叫出去。她往日的矜持消散,理科女生那种一是一、二是二、棱角分明的性格暴露无遗。她不能容忍一道题无解,或者迟迟没有答案,她必须在下课之前把试卷答完。
“你想好了吗?”我们静静地走了一段,她忍不住直接发问。
“想好什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