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不起来了。那么,我的长发飘飘,所为为何?
“喂!七月!”大鸟又在拉我的头发了。
“大鸟,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我拉下脸,阴阴的表情显得很不可爱。“我警告你,再拉我的头发我就翻脸!”
“好!好!不拉!我不拉!”大鸟缩回手,双手平举在胸前,五指张开,掌心向我,一副警匪片里弃枪投降的二毛鸟样。
我不理他,脸朝窗外。窗外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鸟都看不见,紧临我们教室建筑的那栋危楼公寓的三楼人家,厨房里传来阵阵的爆油香。
“啪”一声,我把窗户关上。那种煮饭的味道,闻久了会得肺癌,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一回头,碰上思诗的视线,两个人互相笑了一笑。思诗坐在外岛三角洲,和我的座标距离刚好由第一象限穿过原点斜划至第四象限。
“你又在跟那个施美花抛媚眼了!”大鸟回头斜横了思诗一眼。思诗在学校有她交往的圈圈,和我不在同一个国度。
思诗文静,但不是绝对的静;温柔,但也不是绝对的柔。说实在,她在学校交往的那些人,那个圈圈,我根本打不进去,说不上是哪里不搭调,反正就是不投契;而我和思诗之间,也许是一个奇迹。
“对了!干脆找施美花一起去好了!”大鸟踢我的椅子说。
“你少没神经了,思诗才不会跟你们这群呆子厮混!”
“喂,七月,讲话要留点口德。”田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过来。“要去不去干脆一点!你以为我们那么爱听你损啊,要不是大鸟——”
“要不是大鸟怎么样?”我插嘴说:“田鸡,你少在那里放炮!每次有什么事,你都慎重得像天快塌下来似的,结果最后大家都到齐了,就你一个爽约!”
“没错!”大鸟重重拍打一下田鸡的头。“死田鸡,这次不准你再放大家的鸟鸽!”
“你打轻一点!”田鸡好端端的没事找打,懊恼得很,皱皱鼻子说:“那,七月,你到底去不去?”
“再说吧!”我不置可否。
下课后我和思诗并肩走出学校。思诗住士林,有公车可以到达;我住远了,南机场过去,有个山坡半山腰土二层楼半的屋顶违建。
“大鸟他们找你做什么?”思诗问。
“找我去台大听演唱会,这个周末。你去不去?”我们走向公车站,我把摩托车停在附近骑楼。
思诗轻轻摇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真羡慕你,跟什么人都可以处得很好,我就不行。”
“谁说的!”我牵出车子,绑好头发。“你们那个美人才女圈我就打不进去;还有雷婆也跟我犯冲不对盘。我看雷婆就不会找你麻烦!”
“那是因为我不会跟她唱反调。你啊,就是太有个性!”
“算了!不提这事。”我发动引擎。“我先走了,明天见!”
驶开风速九十,我尚回头望了一眼。公车来得凑巧,思诗早已不在那里。
这就像我跟她的关系一样。每一回,不管怎样狂欢浪荡,曲终了,我们还是各回各的地方。思诗也许不知道,每次和她道别后,我的寂寞更深。
不过,我只是迷惘;尤其每回深夜经过城中心那座向天削瘦成塔的百货大厦时,我就觉得自己像无主的游魂,在茫茫的人海,浪浪荡荡。
也许就像阿诺说的,我们这迷惘的一代,在后后现代的迷离世界中,如夸父追日,追索着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阿诺的话,总是很哲学的让我听不懂。
风速九十俐落地跃上山坡,整座城市被我抛丢在身后。巴比伦,夜眠了。
我停妥车子,轻悄地跑上楼顶。
房东一家住三楼,二楼半他们摆放祖宗牌位和各路神明,隔着水塔的另外一半则被我占了。如此和神鬼比邻而居,每晚我经过天堂和地狱共存的世界时,心里就生出一种荒谬感。
“回来喽!”我打开门,太保朝我扑过来,喵了一声。
太保是一只杂种的波斯猫,深灰色的皮毛,两只湛蓝的眼睛骨溜溜,暗着灯时看来阴森森的,又皮又坏,相当惹人嫌。
白毛的波斯就文静多了,高雅的风度,十足的贵族猫。波斯是纯种的血统,皮毛透白,美丽澄蓝的眼睛,身价不凡。好多人抢着买走它,我还在三心二意当中。
“肚子饿了?”我给太保和波斯一人挖一大汤匙的猫食。
太保三两口就把粮食吃光,贪心地过来抢波斯的东西。我打开罐头,另外挖一汤匙给它。
太保是猫如其名,一贯的太保作风。太保本来不是这么坏的,在宠物店看到它时,它尚挨着脸被欺负。我想它是学乖了——人跟动物一样,太温驯了只会让人瞧不起,甚至被欺负。
波斯总是好风度地让着太保,太保偏偏又霸又坏,常惹得我打,它才喵一声跳开,远远地窝在墙角,两只湛蓝的眼睛不安分地瞅着我,像在抱怨我的偏心不公平。
其实我心里比较偏爱太保。人对所有的生命是无法有相同的尊重和感情,总是有所偏执;而将心比心毕竟又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抉择本身就万分令人为难不已。
波斯似乎看透我的心思,用澄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对它抱歉地笑了笑,它轻轻喵了一声,谅解似地趴下身子。
太保仍窝在墙角,张大眼睛瞅着我。我瞪了它一眼,指指它的“地盘”说:“睡觉了!”
它不理我,蜷着尾巴继续窝在墙角。波斯爬起来,喵一声,慢慢走到太保身旁,靠着它的肚子躺下;太保则伸出一只脚搁在波斯的背上。
我轻轻一笑,关掉厅中的电灯。
第四章
当我摸黑走进台大体育馆时,演唱会已经快开始。整个体育馆到处是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吵得不得了,各种声音杂烩在一块,震耳欲聋。
灯光太暗了,我找不到大鸟他们。
昨天晚上大鸟还打电话给我“再确认”,我的回答仍然充满令他咬牙切齿的意兴阑珊。事实上,我是半个小时前听着楼下房东家第四台的餐厅秀那些无聊的说笑声,一直如同魔音传脑般地干扰我的耳朵,而且似乎是死不罢休时,我实在是受不了,才临时下定决心出走。
本来我是想到学校上课,可是骑车时不知怎么拐的,拐上了新生南路。于是我当下就决定从海洋馆那侧门进去,穿过操场到体育馆。
灯光一闪一闪的,什么颜色都有,气氛闹烘烘乱糟糟。人实在太多了,看样子都是台大学生。大学生实在真幸福,吃饱没事干就等着听演唱会。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俩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纳闷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觉,所谓明星、偶像,都不过是他们在舞台上的形象,台面下的真实,其实如你我一样平常。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讷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决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呐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颤,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热热烫烫像水一样的液体滑过脸庞。后来我知道,那是从我眼眶泛滥出来的泪,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泪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就在我身后,更边角、更避光的角落,有个人靠着墙,静静地看着我。
看到那个人时,我心头像受电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觉得四周突然寂暗下来,只剩他站的角落在发光。
我看着那个人,怔忡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选择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会完全不搭调的品味风格;虽然年轻,但看来不应该是会来听这种校园演唱会的模样。
我看着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淡棕色的长背心,灰黑色的休闲外套及风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裤、棕咖啡色皮带,和黑色鹿皮休闲鞋。
然后我看看自己,立领白衬衫,李维牛仔裤,磨皮的腰带,一双二百五十元开边拉链的系带白布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下意识在比较什么似的。那是一个气质非常独特的男人,不笑的脸隐着冷漠忧郁的孤独,可是却让人猜不透心思。
音乐突然轰然一响,猛地震醒了我,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转头。然而一旦注意到那个人的存在,就无法再漠视,心里、眼角余光都不自觉地梗着这个异影。
我转身想突破人墙离开,人群却一直朝前挤来。几乎所有的人,都陶醉浸淫在音乐的狂热之中,我拼命想挤出去,却像海水退潮一样,节节败退下来。
好几次我差点被挤倒,整个人被包围在疯狂的涛啸声中。最后我绝望地想退回角落,有堆人挤来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