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妮
第一章
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很适合郊游踏青的好天气,但绝对不适合打扫战常原因有二:其一,日阳太烈,任何在外头游荡超过半个时辰的人都有中暑的可能,更遑论打扫战场这么耗费体力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而不必劳动同袍来抬的人几乎没有。
其二,方结束战役的地方遍布血腥,加上烈日的高温,那味道绝对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
因此,没有人喜欢打扫战场,大伙儿宁可扛起刀剑上阵厮杀,也不愿干这如同收尸的活儿。
是故,兰陵国的第三军团发展出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兵将在三个月内未立功者,便是打扫战场的第一人眩看似公平的条款,其实暗藏玄机。
试想,一名入伍经年、能在场场战争中留下命来的老兵,他会不懂如何立功吗?
于是,打扫战场这档事十之八九都落在新兵肩上了。
「我千方百计考进第三军团,可不是为了给敌人收尸,为什么进来到现在十来天了,仗没打过一场,尸体倒收了百来具?」菜鸟一号抱怨。
「我是仰慕楚将军,听说在她底下做事,不论背景,但求能力,我对自己的武功最有信心了,想不到……」菜鸟二号哀泣自己本事无法发挥。
「你们如果有这么多时间嚼舌根,就快点将战场打扫完毕。」奉命监视的校尉薛平骂人了。
「薛校尉,别的军团都只负责打仗,清扫战场的工作自有后备兵负责。为什么我们第三军团每次打完仗,不分兵将,第一件事就是将战场清理干净?」第三只菜鸟提问。
「哇!」突然,菜鸟四号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将、将将……将军……」
「这就是咱们每每得花上比别人多几十倍心血打扫战场的原因了。」薛平边叹气,边往菜鸟四号的方向走去。
成叠的尸体旁,躺着一个身着银白铠甲、染满了骯脏血污的人;她手中依然握着大刀,刀刃凹凸不平的卷曲着,可以想见方才那场战争的激烈。
薛平踢了银甲人一脚,只见她翻了个身,露出一张小巧的女子脸庞。
「起床了,将军!」她就是兰陵国第三军团的统帅,人称「飞燕将军」的楚行云。不过更多人叫她……怪癖将军。
楚行云是个很好的统帅,聪明勇敢、运筹帷幄,领军时身先士卒,砍最多的敌人、冲最困难的关卡,而且对部下很好。
能进入她领导的第三军团,是全兰陵国士兵的梦想。
但前提是,大伙儿得忍受将军一个小小的怪癖……战争顺利结束之后,楚行云总是倒头昏睡,不管正身处何地。
因此她最常睡的地方就是……战常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三军团严格要求清理战场的原因,不一寸一寸地打扫,仔细辨别每一具尸体的身分,如何找回他们的将军?
放着楚行云不管,她很可能一睡三天三夜,直睡进什么猛虎野兽的肚子里。那下一次他们要找将军,就只能从各猛兽遗留下来的排泄物里寻了。
「薛校尉,这……真的是我们将军吗?」某个新来的菜鸟不敢相信地看着薛平拿脚踢将军,这是大逆不道,要处死的吧?
「除了将军,谁能在这种遍地血腥的地方睡得着?」薛平也是从打扫战场爬起来的,想到当年辛苦翻着尸体找将军,忍不住又多踢两脚泄愤。
「可是将军……」菜鸟才想问将军是不是受伤了,才会昏迷不醒,地上的人发出响亮的呼噜声,通知大家,她只是睡死了。
「起床了,将军!妳为什么一定要挑这种地方睡呢?营地里有上万顶帐篷,随便妳爱睡哪儿就睡哪儿,妳为什么非得睡这种不是人待的地方?」叫归叫,薛平却一点儿都不想劳动他的手将楚行云抱起来,不是他小气,而是……「薛校尉,也许将军太累了,醒不过来,我们不如将她扛……」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菜鸟好心弯腰,想抱起楚行云。
「住手……」薛平大叫。
说时迟、那时快,一抹青芒横过半空,洞穿菜鸟的手掌。
鲜血喷出,菜鸟摀着手倒在地上哀嚎。「我的手、我的手……」
「混蛋,谁让你没隔着东西就去碰将军的?」薛平跳脚。「还不快去请邵军医过来?」
「我已经来了,薛平。」懒懒的声音,清和温暖,好象春风拂过大地,霎时融了满地冰霜。来人一袭白衫,满头乌发以一条白色绢带束着,他是邵君,第三军团的另一个名产……佛手圣医。
江湖传闻,只要是邵君想救的人,阎王爷都得松手。
其实单凭那一身超凡入圣的医术,邵君便可横行天下,吃香喝辣,但他却委屈自己在第三军团里当一个小小的军医。
因为邵君和楚行云早已成亲多年,为了亲爱的娘子,邵君自愿窝在军营里成天治些小伤小玻「邵军医,将军又伤了不小心碰到她身子的士兵手掌。」据薛平所知,小菜鸟绝非第一号受害者,或许该排上第几千号。
「不好意思,行云睡昏头了,她不是故意的。」邵君对着小菜鸟温和一笑,瞬间,全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他脸上,迸射出灿烂虹彩。
小菜鸟当场呆到天边去。
邵君缓步踱近他身边,清风扬起他的衣袂飘飞,翩翩然似欲乘风归去。
不只菜鸟伤兵,附近一班子菜鸟兵全瞧得眼珠子落了地。人人心里都在想着,尘世间怎可能有这样的风流人物,这分明是天上才有的仙人风姿。
每个人的心神都被仙人勾走了,直到……「哎呀!」好端端的,邵君平地跌个倒栽。
「邵军医!」薛平急忙来扶。「你没事吧?」
「我没事。」邵君拍拍衣上的泥灰站起来,满身仙气顿时变得平易可亲。「先看这位先生的手,我这儿有上好的金创药,敷上后立刻止血,三天收口,十天后保证连疤都瞧不见。」他执起菜鸟士兵的手,诊疗得可详细了。
那么亲切的关怀,早哄得小菜鸟晕头转向。
现场唯有薛平,因为见惯这等场面了,稍具抵抗力。
他在一旁碎碎念着:「这是当然的。将军剑法这么好,一剑洞穿肉掌,不伤筋骨分毫,再加上邵军医的灵丹妙药,岂能不好?」果真伤重难治,那今天第三军团已改名为残废军团,不会有今日的勇武威名。
邵君闻言,对薛平歉然一笑。「抱歉。」那笑颜岂是美丽二字足可形容,根本是艳绝尘寰。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造孽。
这会儿连薛平也有点撑不住了,红着脸撇开头去。「谁要你道歉了?」要说对不起,也该是躺在地上那个始作俑者说。
可惜楚行云睡得正香,哪管身边风云起伏,她坚持与周公下完三十六盘棋再说。
就在这么几句对话中,邵君已裹好小菜鸟的伤。「好了,三天内不准碰水,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原。」话落,他弯腰要抱起楚行云。
「小心啊!邵军医。」一名菜鸟紧急拉开他。「随便碰将军会被砍的。」
「不会的。」邵君轻笑,低头俯近楚行云。「行云,我带妳回大营睡觉喔!」说着,他的手已经碰触到她。
「不!」一班菜鸟尖叫,以为利剑洞穿肉掌的戏码又要重演。
没有人注意到,当邵君对着楚行云说话、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她原本因警戒而僵硬的身躯逐渐软化了。
倚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不再是那个领兵千万、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她只是个孩子,一个历经重重挫折、好不容易回到父母身边,总算可以安心休息的孩子。
邵君打横抱起楚行云,转身往大帐方向行去,过程安安稳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若来个细心点的人或许还会发现,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是恬适地笑着的。
这怎么可能?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楚行云是从来不笑的,她一向严肃得就像森罗殿中的阎罗王。
这偌大军营里会成天将笑容刻在唇上的只有邵君,瞧,他现在笑得多好看?
「没事的。」对众人安抚性地一牵唇角,邵君翩然离去的风姿出尘脱俗,又勾得一群菜鸟三魂飞去七魄。
至此,大伙儿已忘了楚行云那恐怖的穿掌利剑了。
薛平冷冷地哼了声。「担什么心,将军的剑再利,也砍不到邵军医的手。」他们毕竟是夫妻嘛!虽然知道的人不多,邵君和楚行云都是不爱喧闹的人,亲事也办得低调。
想来就呕,这邵军医真没眼光,什么样的人不好选,竟会挑中一个女怪胎当妻子,难怪要吃苦。而他……心疼哪!
「可怜他还得三天两头施展美男计为将军闯下的祸事收尾。」他喃喃碎念着,语气间隐约还藏了一点酸味。「邵军医真正需要的是个能够照顾他、保护他的人,而不是只会拖累别人、毫无建树……」抱怨了半天,没得到半丝响应,他吶吶住了口,举目望去。
一干菜鸟还在痴呆中。
薛平不觉好气。「看什么看,再看邵军医也不会回来。」口气十足哀怨。「而且,军医是男人,货真价实的大男人一个!」最后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唉!」凄凉感叹响遍大地,这也是第三军团所有人心头最大的痛……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人,竟是一个男人。
邵君虽然对外宣称要将楚行云送进大帐,但最后他们却一起回到他那位处角落的小小药帐。
他得先帮她更衣、沐浴,才能送她去大帐休息。虽然大帐那边有她专属的侍卫,大伙儿手脚也很伶俐,要服侍她休憩不成问题,但有关她的一切,他还是习惯亲自动手。
他不喜欢将她交到别人手中,更何况,楚行云极度「怕生」。
堂堂一名大将军怕生?听似好笑,却再真实不过。她怕生到会砍掉所有未获许可、随意碰触到她身子的手脚。
刚刚那个被洞穿手掌的兵士还算好的,毕竟他只是稍微碰到楚行云一小块肌肤,他要敢再进一步,保证一只手也留不祝不过就算兵士的手都被砍下来了,邵君还是有办法将它们接回去。
没办法,娘子有砍人手脚的癖好,做相公的怎可没本事善后?
邵君很多治外伤的本事就是这样被磨练出来的,至今称霸全兰陵。
「行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