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落拿着梳子怔了怔,不由叫道:“小姐,你去哪?小姐,等等我嘛——”连忙跟了出去。
一路上,叶重重不紧不慢地在前面走着,从背后看过去,纤细的身形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跑。“小姐今年比去年更见清瘦了啊……”碧落暗暗地想,心底一阵难过。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愚钝到什么都看不出来,只是有关于小姐的任何心事,都是不敢提及的疮疤:不能明撩的伤痕。山庄上下都多多少少知道一些她曾经的故事,然后都很有默契地不说。不管怎么样,一个女子如果到了二十六岁仍不肯出嫁,已经足够说明了她的悲哀和凄凉。
只是,依旧很不明白,为什么像小姐那么优秀完美的人儿,也会被伤了心,负了情呢?
“你在发什么呆?”叶重重对碧落的拖拖拉拉轻皱了一下眉。
碧落一惊,连忙跑过去追到她身边,“小姐,你放不放风筝?今天风多好啊,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候呢!再过几天就没这么气爽的日子啦,田嫂说会有暴风雨,天气会变冷呢。”
叶重重望了花园里嬉笑着的女孩子们一眼,有点心动,便道:“好啊。”
“那我去拿风筝!”碧落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娇小的身子在花丛中看去就像只轻盈的蝴蝶。叶重重看着她的背影,隐隐露出艳羡的神色——真是年轻啊,那么灵巧和充瞒活力!曾经她自己在这花园中穿梭,也如碧落一样的活泼,不知忧愁。只是韶光,真的会默化一个人的性格,怎么挡也挡不住,在她默默出神时,碧落拿着一只风筝跑回来了,边跑边叫道:“小姐,你看——”素白轻纱制作的蝴蝶风筝在地手上低低地飞,在四周的五颜六色中绽出别样的风华。
然而叶重重见到那只风筝,却是浑身一颤。
她一把抓住碧落的手,惊道:“你哪找出的这只风筝?”
“一直放在阁楼上啊,上次绐小姐找书时瞧见,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心想这么好看的风筝脏了怪可惜的,就给弄干净了。果然,今天就能派上用场了!瞧,多好看哪!”碧落推开她的手,在园中小跑了起来,那风筝借助风力越飞越高,比真正的白蝴蝶更夺目。
叶重重的眼睛沉静了下来,仿佛在很久以前,她也在花园里放着这只风筝,那天的风很大,风筝的线绷得很紧,然后终于承受不住断开了,她慌慌忙忙地追上去,追过花园,迫过小径,最后蝴蝶风筝在快到山庄大门处停住了,落到了一个人的脚边。
所有的人都惊诧地转过头来,包括她一身隆装的父亲,包括庄内排列得整整齐齐的护卫,包括一顶华丽轿子旁的四个轿夫……但是那只风筝却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到刚从轿子里走出来的那个人的足边。
缎面上绣有银色锦花的一双白靴,干净得不染一丝泥尘,再往上看,那双脚的主人有着同样明洁的容貌和白衣。
她就那样被那白衣少年的风仪所慑住,呆呆地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
少年的眼睛漆黑,掠过一丝笑意,他伸出纤长的手指把脚边的风筝捡了起来,然后走到她面前,递给她,道:“这可算是我得到的最特别和美丽的迎接方式了,你的风筝很漂亮。”
声音朗朗的,吐字清晰而明快,
她垂下头,感觉自己的脸一片滚烫,愣了半晌突然一把抓过风筝转身跑了,跑得比来时更急更快,一颗心怦怦直跳,好像要跳出胸膛一样……
多么记忆鲜明的一幕,闭起眼来,仿佛还能看见那双白缎锦花的靴子,和少年干净到不染一丝俗尘的眼睛。那双眼睛从此后便萦绕进了她的生命,纠缠得很深很深,深到所有的回忆都成了一种负累和痛苦。
叶重重咬着唇,眼睛里升起了蒙蒙一层雾气——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这只风筝竟然还在!
风筝再次轻飞,昔日抬风筝的那个人却又去了何方?
“小姐,好不好看?哎呀——”碧落的尖叫声把她的思绪扯回到现实中来,抬眸看去,只见碧落正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她身边田嫂一脸的尴尬失色。
“对不起非凡公子,小丫头毛手毛脚的,没撞到你吧?”尴尬与失色只是为了碧落身后的那个男子。
然后叶重重就听到温润如水的声音响起:“没关系,只是不知道这位小妹妹受伤没有。”来人欠一欠身,扶起碧落,“你觉得怎么样?”
“我,我,我……”我了好几声,碧落呀了一声连忙跑回小姐身边,脸上飞红一片。
多么类似的一场相遇——像她十六岁的那年。
叶重重有些恍惚地盯着那个男子,她眨了眨眼睛,又眨?眨眼睛,神志一下子清明了起来。
天!
世上竟会有如此美丽的一个男子!
就在昨天她还暗笑碧落不会用词,小姑娘家懂什么美丑,而此刻,见到这个人后地才知道原来男人也可以用“美”字来形容。
男人怎么可以比女人更美丽?那种美丽,风流得近乎妖异!
田嫂走了过来,柔声道:“小姐,非凡公子求见。”
叶重重看着他,他同时电在看叶重重。叶重重忽然觉得他的眼睛剔透得似乎洞穿了她所有的心事。一种浅浅的害怕与不满在心底蔓延了开来——她讨厌被人看透。
“非凡,见过叶大小姐。”男子微微一笑,行了一礼,举止间的优雅几乎扼住了在场所有女孩儿们的呼吸。
除了叶重重。
最初的惊艳过后,一切又归复平淡。她本是一湖死水,再难起涟漪。如今为这天下罕见的绝色荡开了几丝涟漪,已经很不容易,他还想怎样?想用他的美貌惑尽天下人?
叶重重轻点下头,神情难掩的冷淡。
“小姐,去那边凉亭坐着吧,我为你们煮壶好茶来。”田嫂熟练地引导气氛,指挥侍女们拥着小姐移驾三丈外的”依昔亭”,八色糕点一字排开,新产的武夷岩茶在小炭炉上滋滋待沸,叶重重的目光一直盯着紫砂壶,过了很久才抬起来看了非凡公子一眼,对方的目光却一直落在地的脸上,坚定,却不显唐突。
叶重重挑了挑眉,开门见山,“为什么想娶我?”
微笑在非凡公子的眼中柔柔地溢开,和着那样完美的容颜,很难不令人心动。“我对大小姐仰慕己久,肯盼垂顾。”
“仰慕已久?”叶重重冷笑了起来,“对我说仰慕我的人如过河之卿,理由不外是仰慕我的容颜、我的武功、我的家世……你呢,你仰慕我什么?如果你也是那些理由的活,我为什么要格外地垂青于你?”
非凡公子的脸色不变,并未因她的奚落而不快,声音依旧温和,“我仰慕大小姐的执着、坚贞,还有对故园的一种深情,”
叶重重的冷笑顿止,她的睫毛不住轻颤,对方的答案今她意外又感动——执着?坚贞?对故园的深情?
她凝视着非凡公子,缓缓道:“我不知道原来这也可以成为娶妻的理由,”
“那大小姐现在知道了。”
叶重重皱眉,才刚交锋就已略逊对方一筹,眼前这个男子温文的笑颜下掩藏着怎样的智慧和坚定不移的原则?她忽然感到莫名的害怕。
“你真的想娶我?”叶重重盯着他的眼睛,“为什么我从你的眼睛里看不到真诚?”
非凡公子笑了一笑,勾动的唇线更柔和,“那是因为大小姐并未以真诚之心看我。你在怀疑我的动机不单纯,是吗?”
叶重重蓦地站了起来,一旁的碧落吃了一惊,暗自想着这下糟了,非凡公子这回铁定是得罪小姐啦。谁知叶重重在站起来后却又硬生生的把情绪压抑了下去,转身道:“我累了,要回房去,你们帮我送送非凡公子。”
“请等一等,”非凡公子也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我有份礼物要送给大小姐,刚才言语若是有得罪之处,也请看在礼物的分上原谅我。我对小姐绝无不敬之意。”
“你已经送过我礼物了。”
“不,那是聘礼,这份是见面礼,不同的。”非凡公子拍了拍手,一个家丁拿着一只鸟架走了过来,架子上一只非常漂亮的鹦鹉正在梳翎。
叶重重看着那只鹦鹉,有点意外——这份见面礼竟是活物!
“它会说话,闲时可解解闷。非凡告辞了。”又是那么恬淡地笑了一笑,转身离去,举手投足间的风仪无不完美到了极点,即使是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一丝缺憾来。
叶重重目送着他的浅蓝长袍飘逸在风中,拐过一个弯后消失不见。那只鹦鹉恰好在此时突然说了一句话:“红园引离辞,重重天涯暮。”
红园引离辞,重重天涯暮!
叶重重猛地回头,她盯着那只鹦鹉,心中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它怎么会说这两句话?它怎么知道这两句话?
☆☆☆
天色渐渐地暗下去,黄昏时分,天边却无晚霞,是该出发了。
叶重重望着鹦鹉,心绪难宁。
非凡公子的见面礼,竟是如此的别出心裁,且一针见血地刺中她的痛处,究竟是何居心?
她已不再年轻,容色虽未衰,但也早失了光华。即使她是天下第一庄笑客山庄的大小姐,身份赫赫那又如何?以他的条件人才有得是更好的姑娘去配,为何非要娶她?
事情不会如此简单,他对她的过去似乎了解颇多,否则,他所送的鹦鹉也不会说出这句“红园引离辞,重重天涯暮”来。
那是一个秘密,一个关于她和……萧离之间的秘密。
若非那个秘密,也许她的一生都会完全不同,尽管她在初见萧离时,就已无可避免地倾心……
那次她应武林盟主风向晚的妻子水连衣之邀在天涯别庄小住,她所住的地方叫红园,风向晚和水连衣为了表示对她的优待和信任,特申令下属非得她的邀请,任何人都不得进去打搅。
然后有一天夜里发生了一些事,一个人刺杀风向晚未遂逃人了红园,那个人竟然就是萧离!就如同谁都不会想到有人竟然敢刺杀风向晚一样,也没有人想得到那个刺客竟然会是尊贵不凡的随园世子萧离,更没有人想到笑客山庄的大小姐叶重重会包庇那个刺客。
没有人敢进红园搜查,她留萧离待了一夜,在第二天黄昏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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