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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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未婚夫-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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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若,你真是长大了。”江晨皓不由得微叹,“变得懂事了。”

也变得虚伪了、厉害了。她在心中补了句。

比如刚才,讨好江奶奶及“奉劝”林诗仪,这些事在从前她是从不屑於做,也讨厌做的,那时,她只会直来直往,不懂得说好听话哄老人家开心,也不懂得婉转地运用头脑吓得敌人逃跑,那个实话实说,动不动就挥舞拳头的叶梨若已经是过去了。

那个坦率如孩童的子梨若……

受到初恋情人的称赞,她的心中不由得泛起怀旧的伤感,淡淡的失落。

而这失落还有另一个原因,她的目光在众宾客间梭巡,却始终没有看到今晚最想见的那个人。

难道是表姊骗她?

呵呵,有可能。江家是如此保守的,怎么可能让一个“牛郎”为德高望重的长辈祝寿,也许他送来的礼物他们都嫌脏吧!

叶梨若悄悄退出了江家宅院,后悔自己今晚的到来。

“小伽,昨晚你没去江家?”

走廊尽头的一扇房门开著,傅太太探头进去,发现那张俊颜上爬满了胡碴,颓然的身躯瘫在躺椅上,高大的男子半眯著惺忪睡眼,一张旧报纸滑落在他脚边。

“我已经叫人送礼物过去了。”费阙伽懒懒地答。

“可是,江家的晚宴肯定会有很多显赫的人物到场,这里毕竟不是香港,我们的人脉不够多,你能出席这种场合,趁机打好关系总有好处的。”傅太太像个女佣人,边说边替他收拾扔了一地的衣物,“为什么不去呢?”

这一次,费阙伽没有回答,只迳自打开衣柜,寻找衬衫及领带。

“对了,你今天要陪周总的女儿逛街吧?”傅太太忽然想起了什么,“穿那件休闲衫吧,方便一点,周总是公司的大客户,我知道你不太喜欢他的女儿,但为了公司,就委屈你应酬一下……”

“哼,”费阙伽忽然冷哼,“原来这就是你要我来的目的,把我当成礼物送来送去。”

“小伽,说话可要凭良心呀,我如果真是这样,马上遭天打雷劈!”傅太太顿时涌出泪水,“你要是不喜欢,我就打电话替你推掉这个约会。”

“周总不是公司的大客户吗?怎能推得掉?”他仍是冷然的回答,但语气缓和许多。

“大客户算什么?只要你开心,我把公司卖掉都愿意。”傅太太显得十分真诚,“小伽,我知道这两年为难了你,你本来就不是学商的,为了打理这间公司,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其实,你如果真感到辛苦,就到欧洲学自己喜欢的音乐吧。”

“我经营公司并不是为了你。”

“可是你放弃音乐真的不觉得遗憾吗?我一直以为,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像你父亲那样……”

“不要提我父亲!”他不耐烦地厉喝,“我不想像他一样悲惨,为了不入流的摇滚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留不住。”

傅太太不敢再多话,只是低下了头,沉默半晌后,又怯怯地问:“我们看中的那块地下午要拍卖不要忘了。”

“你帮我把西装熨好,到时候派车来接我,”费阙伽吩咐,“我陪周小姐逛完街,中午肯定得跟她一道吃饭,就到餐厅来接我好了。”

“我知道了。”傅太太点点头,走到房门口,有些犹豫的回眸,欲言又止,“小伽,我听说……她回来了。”

“我知道。”他低低的回了声。

“你知道?”傅太太有些诧异,随即看到摊在沙发脚边的报纸,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原来,你昨晚不愿去江家是怕遇见她?”

他不怕,他只是还没想好怎样去面对她。

或是装作陌生人擦肩而过,或是云淡风轻地像普通朋友那样打招呼,又或者,只是凝视她,将她一把搂入怀中……

他没有想清楚,所以只得逃避。

但是,这一整天,他的心绪都飘忽不定,记忆中可爱的脸庞总是浮现在他的眼前。

离开家,见到了周小姐,她兴致高昂地拉著他说说笑笑,他却只把她当作一只麻雀在吵闹。

周小姐很挑剔,同一款的鞋子要货比三家才肯掏钱,也许,富有的她并不真是为了些许的差额斤斤计较,这只不过是延长逛街时间的一种手段罢了。

相比之下,若若就干脆得多,只要是她看中的东西,一分钟之内马上付帐,即使事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后悔。

“阙伽,我刚刚买了一间房子,可是不知道该装潢成什么样子,你帮我去看看好吗?”周小姐挽住他的手臂。

小姐们都喜欢请他帮忙设计她们的新房子,甚至要他充当油漆工人,以便让他大汗淋漓之后使用她们的浴室,让他“不小心”看到她们披著浴巾、半裸身子的模样。

“该吃午饭了。”费阙伽只当没听见,抛了句话,便转身往餐厅走,逼得周小姐满脸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

“费先生、周小姐,真是好不意思,今天不知为什么,客人特别多,已经没有位子了。”餐厅经理亲自上前招呼两人。

“人家特意来吃你们的韩国烤肉,多扫兴呀!”周小姐不满的发起脾气。

“这……那边有张桌子只坐著一位客人,如果两位不介意,愿意跟她搭台吗?”餐厅经理建议著。

“搭台?”周小姐不满的跺脚,“这么高级的餐厅就找不出其他位子了吗?”

“如果我们不介意,那位小姐会介意吗?”费阙伽心平气和的问。说实话,他还真不愿意独自面对聒噪的周小姐吃饭。

“不会、不会,叶小姐也是我们的老顾客了,她不会介意的。”餐厅经理连忙堆起笑容。

叶小姐?

听到这句话,费阙伽不由得心中怦然一跳。会那么巧的是她吗?

顺著餐厅经理指引的方向望去,他看到一个穿著白色长裙的秀气佳人,独自坐在窗边,长发低垂,遮住她半边脸。

不,那一定不是她。从前,她的衣著是那样的“放肆”,有时甚至只穿著一件小可爱,露出肚脐大剌剌的走在街上,丝毫不像个大家闺秀。

她说,她有她自己的穿衣论调,并坚持自己的风格,不怕别人议论,她最讨厌那些平时穿得花稍的电影明星,个个都说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是蓝、黑、白。

在她的论调中,女孩子如果没有染过发,就不知道人生变化的乐趣;如果没穿过红色的衣服,就说明这个人的童年一定十分悲惨:如果到了十八岁还没化过妆,那么大可去自杀了。

她还说,许多人都觉得粉红色庸俗,是因为喜欢粉红色的人太多,喜欢的人多了,东西自然就会被人说成是庸俗的,所以,当有人骂她庸俗时,她只当那人疯狂地爱她。

费阙伽每天听著她这些无厘头的言论,笑到都快断气了。

而他倒是时常觉得她的打扮“俗不可耐”,当然,这也说明了,他很爱她。

“阙伽,不如我们换个地方吧?”周小姐仍然觉得跟别人搭台有失她大小姐的身分,遂小声哀求,

“我等会儿还要赶去拍卖会场,没有时间了。”费阙伽不理会她的提议,迳自走向那位“叶小姐”。

白衣女孩抬起头的那一刹那,双方都惊呆了。

费阙伽作梦也没想到,自己刚刚还在冥思苦想的那张脸,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同一张餐桌,吃同一顿无味的午餐,他们的距离是这样的接近,甚至连彼此的呼吸都可以感受得到。

她真的是他的若若吗?

那清淡的妆容,无烫无染的长直发,托起杯子时如兰花般的手势,不是她过去最厌恶的吗?

还有那始终挂著的礼貌笑容,在看到他片刻失神之后又恢复的若无其事,不正是她过去最反感的“虚伪”吗?

“啊!你是叶梨若姊姊?!”周小姐一眼就认出了她,“你还记我吗?上次我跟我爸爸去英国的时候见过你。”

“当然了,”叶梨若十分热情地回答,“周伯伯还好吧?”

“他天天逼著我要去英国念书,总是说,你梨若姊姊好能干,一边念书,一边帮家里打理生意,你要向她好好学学!”周小姐向费阙伽的方向靠了靠,满脸得意,“看,这是我的男朋友,帅吧?”

“一表人才。”叶梨若似笑非笑的回答。

费阙伽很想跳起来澄清他跟这个姓周的女人没有半点关系,但他终究忍住了。

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若若还笑得出来?甚至,连一丝醋意都没有流露。

是因为她现在懂得克制自己的情绪了,还是因为她对他的感情已经改变了?

他很想知道答案,所以不动声色的听著两个女孩的对话。

“梨若姊姊,我下个月还要去英国玩,你知道哪儿有卖英格兰风笛吗?”

“想学吹笛子?”

“不是,是要送朋友的。”

“用不著到英国买,我表姊的店里就有。”

“咦?你表姊是吴雪湄姊姊吧!她不是开时装店的吗?”

“她的时装店里也经常会摆放一些从欧洲进口的小玩意,前几天我就看见有一支英格兰风笛。”

“哈,太好了!”周小姐高兴的拍手笑了笑,并朝费阙伽一指,“其实,我是要送给他当生日礼物的,我男朋友是个音乐家哦!他不仅会吹笛子,还会弹吉他、拉小提琴……”

“真看不出来。”叶梨若的脸色微微发白。

“我以前交的男朋友都是笨蛋,听音乐会居然睡著了,本来以为这一辈子都遇不到知音了,谁知道,让我遇到了阙伽……”周小姐越说越兴奋,“我想好了,等我满二十二岁后,就跟阙伽结婚。”

“结婚?!”一直从容笑著的脸儿终於稍稍变了色,她望向费阙伽,别有深意地说:“只怕有人会不同意吧?”

“我家里人如果反对,我就再也不理他们了!”周小姐握紧拳头,为我独尊的说了。

“但就我所知,这位费先生的身分好像有点特殊,不知照顾他的傅太太会不会答应?”语调中有一丝微讽。

“傅阿姨怎么会反对他的侄子跟我结婚?”周小姐一脸天真。

“侄子!呵呵,他说他是你傅阿姨的侄子?妹妹,难道你从来不看八卦杂志的吗?”她冷笑一声,微颤的玉指抓了餐巾擦擦樱唇,忽然起身,“我还有事,先走了,风笛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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