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叔啊,您一点都没变呢,保养得真好。”妈妈眼露羡慕。
“妈妈,你保养得也很好,跟我小时候见到你时没什么大变化。”
果然如我所料,妈妈立刻弯下身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香吻,“真是妈妈的好女儿。”
切,只要说你漂亮谁都可以变成世上最好的女儿。
“郑叔,我爸爸失踪了。你帮忙找一下吧。”可怜的爸爸啊,幸好还有我这个女儿记得你,否则你就要上演新一轮《迷失上海》了。
“黎先生又失踪了吗?什么时候发现的?”郑叔很冷静地问着,这类事情他早就习惯了。
“是在机场,他说上洗手间,一转眼人就没了。”妈妈边说眼泪边如线般流下来。
“艾小姐不用担心,我会安排人去机场找。不如先进屋吃一些小西点吧。”
郑叔很了解妈妈啊,妈妈立刻停止了哭泣,“小西点?有肉桂焦糖卷吗?”
“是的,还有意大利雪糕云吞和日本的超人面包。”郑叔平静地报出一串足以让妈妈发疯的美味食物。
“郑叔,你真是太体贴了。知道作为旅行者,我的生活有多艰苦,真是太体贴了。”妈妈一边说着一边就往饭厅方向钻——难道是糕点的香味太浓郁,不用人带路她都可以找到方向吗?
第76节:第十章 流浪大叔的信鸽(6)
“小姐,你陪一下艾小姐,我去安排人到机场找黎先生。”郑叔稳定住了妈妈,开始要去寻找我那个让人担心的爸爸了。郑叔啊,为了我们一家人您真是辛苦了。
头好痛啊,爸爸竟然真的失踪了。郑叔派人找了整整一天一夜,却还是没有爸爸的消息。妈妈倒好,索性躺在床上不肯起来了。不过听郑叔说,早上吃了很多东西,所以身体应该不成问题。
“唉。”
“珊珊,你还好吗?”
原来我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后花园。
“信,还是没有找到爸爸,怎么办呢?”我真的很担,爸爸失踪虽然不是第一次,可这样一夜都没找到,还真是第一次呢。
“珊珊,不用担心。你的爸爸一定会没事的。”
莫信一把将我搂入怀里,温柔地抚着我的发,原本的烦乱因为能和莫信这样近地依偎在一起,一下子就全部沉淀了下来。
“其实我许多地方和爸爸很像呢。很任性、方向感很差又很喜欢逞强。虽然从小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可是因为血缘的关系,还是莫名其妙地就和爸爸很像呢。”爷爷为此也常常感到头痛呢。因为爷爷是个优秀而完美的企业家,却生了爸爸那样性格的儿子。
“原来珊珊还有这么多的优点,我要再慢慢发掘才是。”
“信。”好感动,他怎么可以说出这样感动人的话来,明明都是缺点的。
“我们一起去找珊珊的爸爸。如果光靠郑叔还不行,我可以和珊珊一起去找。上海虽然很大,但只要用心去找,总会找到的。”
“信,真的可以吗?我们自己去找?”
“嗯。”
“那我去拿照片。”和莫信一起,像私家侦探那样带着照片去大街小巷去寻访爸爸的下落,好像还蛮浪漫的呢。
“小姐,你要去哪里?”带着照片匆忙下楼时,正巧被郑叔撞了个正着。
“我和信,准备自己去找爸爸。”郑叔应该不会轻易答应才对吧。
“小姐,请相信我的能力,我会找回黎先生的。”郑叔果然不答应。
“呀,是那个帅气的小绅士吗?”
妈妈不是躺在床上伤心的吗?怎么突然出现在走廊楼梯上了?
“珊珊,带妈妈一起去找你爸爸吧。我也要去。”
妈妈……你怎么可以当女儿的电灯泡呢,真是太说不过去了吧。
“艾小姐……”很少汗的郑叔显然也被妈妈吓到,竟然一时都说不出话来了。
“那珊珊,我们去找小绅士吧。”妈妈说着就牵起我的手往后花园走。
真没想到方向感暴差的爸爸竟然会娶了方向感超强的妈妈。不用给她指路,她都可以顺利地找到目的地。实在是太可怕了。
“小绅士,又见面了。”妈妈一个飞吻抛向莫信。
幸好爸爸不在,否则莫信会死得很惨呢。
“呃……阿姨,你好。”
妈妈的突然出现果然是让莫信措手不及。
“听说你要和珊珊一起去找我家那个路痴。怎么会有这么懂事又体贴的男孩子,我真是羡慕我家珊珊。”妈妈用手托腮,一副天真少女的清纯模样。
“莫信,我们走吧。”我牵起莫信的手,匆匆往门外冲。
“珊珊,等等我。妈妈的脚好痛。”
唉,为什么呢?我为什么这么笨?应该拿了照片就偷偷和莫信离开的,偏偏要老老实实把事情都告诉郑叔,现在身后跟着这么个大麻烦。
“珊珊,把照片给我吧。我去那里问一下。”
“嗯。”我把照片递给莫信。
莫信接过照片,不在意地瞄了一眼,眼光却忽然停在了照片上,“照片中的人是你爸爸?”
“是啊。”怎么了?我爸爸很帅吗?莫信为什么看到照片,好像很吃惊的样子。
“珊珊,你爸爸现在是不是头发比照片要长,有点乱乱卷卷的,还绑着头箍?”
“我很久没见到爸爸了,不是很清楚。”
“你看到过黎敬亚吗?他在哪里?”妈妈一下子冲了上来,一把抓住莫信的胳膊。
“如果我没认错,他应该就是我昨天在机场遇到的流浪汉大叔。”莫信反复打量着照片中的爸爸,似乎在确定到底有没有认错。
第77节:第十章 流浪大叔的信鸽(7)
“流浪汉大叔?”我的爸爸,什么时候变成流浪汉大叔了?
“啊,没错,真的是敬亚。因为刚刚和几个吉普赛的朋友告别,所以敬亚还保留着他们的装扮风格呢。”
天呐,幸好爷爷不在,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儿子竟然顶着一头乱发,打扮得像流浪汉一样出现在浦东机场,不心脏病发才奇怪呢。
当莫信打开房门,那个卧睡在沙发上吃薯条的人,不是我爸爸还能是谁?
“敬亚,你真的在这里。担心死人家了。”妈妈一个健步冲了上去,扑入爸爸怀里。
“丝丽啊,不哭不哭,我在这里过得很开心呢。要不要一起看相声?真是好久没看中国相声了呢。”爸爸向里面挪了挪,腾出位置让妈妈坐。
“好啊,我也很久没看相声了呢。”妈妈连忙坐下,同时很快就和爸爸笑作一团,拿薯条的手也频率越来越快。
“爸爸、妈妈,这是别人的家,你们不要这样放肆啦。”真是太丢脸了,他们怎么可以在莫信的家里这样随便。
“哦,珊珊呀,真是好久没看到你了呢,过来一起看电视吧。”爸爸向我招了招手,注意力却很快移回到电视上。
真是好头痛啊。
“信,真是对不起。我爸爸妈妈给你添麻烦了。”太丢脸了。我真恨不能把头埋到沙堆里。
莫信还没说话,爸爸倒先开口了:“那小子脾气很好的,才不会觉得我们是麻烦呢。”
怎么才两年不见,爸爸变得更加自说自话了?难道是因为旅行者生活中太久没洗澡,所以皮也变厚了吗?
“爸爸,家里有电视、有薯条,还有你喜欢的通心粉,我们回家去慢慢吃吧。郑叔还等着我们呢。”
“我才不要回那个人买的房子呢。”爸爸一脸不为所动。
“爸爸,那里可是我现在住的地方。”要怎么才能解释得通呢?
“别说了,反正我是不会回去的。丝丽,你也不要回那个人的房子。”爸爸竟然连妈妈一起怂恿。
而且很不幸地,妈妈很爽快地答应了爸爸的无礼要求:“好的,敬亚,从认识你那天起,我就发誓了,天涯海角都会跟着你的。”
“可是……”
我还想劝他们,莫信却伸手拦住了我,“没关系的。虽然我家不大,但还是够你父母住的。”
“信。”
“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否则,郑叔要担心的。”莫信很体贴地牵起我的手,眼中有着让我依赖的温柔。
在铺满静谧月光的安静小路上,我和莫信就这样手牵手漫步。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那么长,几乎都分不清谁是谁的。
“爸爸和妈妈,表面上看起来,虽然像是两个不懂事的孩子。可是他们其实是很了不起的呢。爸爸原本和爷爷一样是从事商务的,后来偶尔在新加坡的一次金融会议中认识了做兼职的妈妈,两个人就这样相爱了。可是爷爷反对爸爸娶一个没有背景又没有高学历的马来西亚华人,所以爸爸放弃了爷爷巨额的家产选择和妈妈私奔了。从此,两个人就过上了旅行者的惬意日子。妈妈生下我以后,原本是要带着我一起旅行的,可爷爷以让我作为他的继承人为条件,答应给爸爸妈妈绝对的自由。爸爸妈妈考虑到他们生活的不稳定,为了能让我在幸福的环境中长大,所以将我交给了爷爷。”
“原来珊珊是混血儿。”
莫信果然是男人。我说了这么一大通,竟然只注意到这一点。没错啦,我是中马混血儿,所以才会这样无敌美丽啦。
“对不起。”莫信忽然将我紧紧搂入怀中,紧到我几乎透不过气来,“对不起,一直误会珊珊是从小在无数宠爱中长大的小公主,所以常常责备你没有常识又不懂生活不易,也因此会对你说一些很无聊的话。其实,没有父母陪在身边,只有一堆堆冰冷的钞票,这样的日子一定也很痛苦吧。只能用钱来填补内心的空洞。珊珊的童年,也很孤单吧。”
真是讨厌,为什么要说那些触动到我心底痛处的话呢。小时候被一堆堆没有生命的玩具包围的我,却怎么样也等不到一个愿意张开双臂拥抱我的人。大人们永远有他们不能爱你的理由,可是,却从来不考虑孤单而幼小的我也有被爱的权利。
第78节:第十章 流浪大叔的信鸽(8)
“珊珊,不要哭,以后,都会有我陪着你。让我们彼此填充内心的那片空白吧。”莫信说着,轻轻抬起我的头来,在我唇上印下他的誓言。
在起风的夜色中,我和莫信的那个吻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要走?你们才来上海三天,怎么就要走呢。”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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