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一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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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一个就好-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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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让人美丽,也教人脆弱——这句话,是有回她不小心从某本家里绝对会禁止她阅读的小说里读来的。

她细细品味这两句话,可却怎么也不明白其中的真意。她对爱情惟一的认知,来自于高中时代便已嫁作人妇的好友——佟希倩。

但是,她从好友身上习来的爱情态度是——“谈恋爱,就是要快乐。”这是佟希倩一惯的用语。“如果不快乐,两个人何苦在一起。”

没错啊,谈恋爱本就该快快乐乐、顺顺当当的——更何况,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快乐呢?游芝兰绝对同意好友的说法。

但是,她从大学同学身上见到的,却又不是这么一回事。

她看见,有人为爱而泣、为情发狂;有的人相爱至深,可却又彼此伤害……这,她不明白啊!

谈恋爱,岂不就是为了让两个相爱的人,能够更快乐、幸福的相处吗?为什么要哭泣,何苦又互相折磨?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游芝兰的蛾眉微微皱起,就连那含波荡漾的星眸,也带著一丝不解。

“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呢。”最后,她下了结论。

坐在车子里的她,决定别理这些烦人的问题,现在她要做的是——好好欣赏万能造物主所创造出来的神奇景致;让她能有多些的灵感,能将这些美景给永远留存在她的记忆和画布里。

至于,刚才困扰她的问题,那还是好遥远、好遥远的事,现在的她根本无需烦恼——男人、爱情……还离她好远啊!

但,爱情的来临,就如同未来一样,是不可预测的。谁也说不准,爱情啥时会造访一个平静无波的心房。

也许,一生的挚爱,就决定在目光停伫的刹那间。???霍翊风赤裸著胸膛,卖力地挥动著手中的锄头,一下又一下,为这个其实已经被妥善照顾的花圃重新翻土。

炙热的阳光,将他厚实的背部烙成古铜的色泽,全身的肌肉随著挥舞锄头的动作,呈现出一种力与美的完美组合的线条曲线。

汗水自他额头落下,滑过他那刚毅、迹近严肃的脸庞。他任由汗水自脸上滑落,那专注的眼神,让人不禁深深陶醉在他那傲然又孤绝的气息中。

就算他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裤、打著赤膊,顶著烈日在园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发出来的光彩,却教人只能目不转睛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动。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应该只是做著不停翻动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应该是站在社会的最顶层,享受众人对他无比崇敬的眼光。

“翊风,今天做这些就够了。”吴伯提著一壶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风。“过来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风放下锄头,接过吴伯递过来的毛巾,用力的将身上的汗水给抹掉。

然后默默地走到树荫下,拿起钢杯,倒了一杯沁凉的青草茶到杯中,仰头一口饮尽。由他的动作,不难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风,怎么会突然想回来看我?”吴伯点了根烟,享受吞云吐雾的快感。

“没什么,”霍翊风的目光投向林荫深处。“只是想回来看看。”他看著这个曾经在他人生最悲惨的阶段,拯救了他的人与灵魂的地方。

所谓的“景色依旧,人事全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叹了口气。

那年,他十五岁,一个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的小混混,没有父母、没有前途,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回到街上,当个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会边缘人,在黑暗与光明的边际挣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准了一个穿著像庄稼汉模样的老头,准备从那老头身上揩点油水。就在下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手被一只看来历经风霜但却温暖的手给抓住。

“年轻人,”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猎物——吴伯。“缺钱的话,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要偷东西。”他甚至连音调都是平稳自若的。“要是失风被捕的话,你这辈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风听到这句话,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为了担心会再被人给抓进少年感化院,也不是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会被老大给拳打脚踢。

他哭,是因为,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关心他——关心一个在街上混、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风的一生就从那日开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吴伯收养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霍翊风,将他带回南投的山里,给他一个算不上富裕,但却衣食无缺的生活。

也就是在这里,他找到了非得努力往社会最顶层前进的动力;也就是在这里,让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美好的事物,让他不惜一切,只为了能和“她”平起平坐,呼吸著属于同等阶级的空气。

“翊风,在想些什么?”吴伯抽完一根烟,看向一脸若有所思的养子——是啊,自从那天在台北街头遇上他,才这么一转眼,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没什么。”霍翊风摇头,同时,自动自发地从吴伯手中接过一根烟,迳自抽了起来。

“别想瞒我。”吴伯向后靠著椅背。“我虽然年纪大了,可眼睛还挺管用的。”

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口烟,让那辛辣、却又带点苦涩的空气灌入体内。那看似未曾扬起的嘴角,露出了点无奈的笑容。

“真的那么明显吗?”他的眼神仍旧看著远方。“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专一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来到他见到“她”的那一日。

“其实,也没想什么。”他熄掉烟头,将烟蒂给弹到一旁。“不过是一些年轻时的痴心妄想而已。”

“凭你现在的成就,就算年轻时有什么未竟的理想,也不至于达不到吧?”

“或许吧。”他那刚毅的脸上带著些许的宿命。“如果我要,的确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

他想要的,是强求不到的。

在霍翊风初到此地时,他那桀骜不驯的个性依然如旧。虽然他住的地方地处偏远,但是,他总还是有机会到附近的镇上去;或许是曾经在街头流连的时间过久,身上那股孤傲的习气,教人一望即知。

也正因为如此,小镇上的几个小太保总是想尽办法向他挑衅。由于不想多惹事端,所以,他总是避免和那些人有任何的正面冲突。

就有那么一次,那些小太保们终于将他这只沉睡的雄狮给惹怒了!霎时,他使尽全力与那些人大打一场。只是猛虎究竟难敌群猴,虽然他们没能在他身上占到什么便宜,但他也因为这场激战,身上挂了几处彩。

伤口虽不至于太严重,但他那一身的血也够瞧的了。

为了不让领养他的吴伯担心,于是他打算取道和别墅相接的树林,直接回到住的地方,处理他那一身的狼狈。

或许是失血过多所致,在半路上便体力不支地靠在一株树龄看来颇为久远的树干旁,就在他准备储存够体力再继续走之际,有一双白嫩、细致的小手适时递来一条绣著小白兔的手帕。

她的出现让他有种仿佛到了天堂的错觉,好似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纯真、美丽的小天使……“大哥哥,你流了好多血喔。”小天使对著他手臂上的伤口轻轻吹了两口气,然后将手帕给叠成一个小方块,小心地按压在上头。“这样还会不会痛呢?”

霍翊风紧皱的眉头让小天使以为,他的伤口仍旧疼痛不堪,于是她自口袋里取出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拆了封,从里头取出一片巧克力。“大哥哥,吃了巧克力就不痛了。”

他被动的接受了小天使的巧克力,同时也让她的身影深植心中……十来年过去了,他对她的感情,已分不清楚是兄长般的疼惜,还是男女间那独占而专一的情愫。

他不明白,为何这些年来,盘据他心里的为何不是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蓝玉贞,也不是那个让他曾经兴起了成家念头的沈曼珊,反而是那个曾经在他惨绿少年时,陪他一起度过这生命中的最令人怀念的夏季的她……暂且不论他对她的感情为何,在历经了岁月的洗礼、世事的历练之后,反而让他更加确定:她那难得的良善是世间少有,是该有个男人,替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免受这世上丑恶事物的侵袭。

就在他沉浸在属于过往的回忆里时,吴伯的声音适时唤醒了他。

“翊风啊,你还记得芝兰小姐吗?”

芝兰,这名字振动了霍翊风那原本不起波漾的心海。

“记得,一个很美、很美的小女孩。”他的声音犹如在礼赞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是啊,”吴伯点点头。“十二年前的确还是个小女孩,不过现在长大了,应该是个粉雕玉琢、娇滴滴的大美人了。”

“怎么会突然提到她?”霍翊风强抑心中那想要见到她的渴望,尽全力让自己的表现正常。

“喔,她今年会到这里避暑。”吴伯像是在谈论天气般的说出这个消息,压根没察觉到身旁的霍翊风在听到这消息后,脸上那异样的神采。

“她要来?”

“应该待会儿就会到了。”吴伯肯定的说。

霍翊风从没料到在十二年后的今天,就在同样的季节里,他还能再遇上她——多少次,他午夜梦回时,曾一次又一次的想像她长大后可能的容貌,可却无法看清楚在梦里的她。

他是可以让人调查她的一切,但是太多繁琐的事情,总教他分不开身去办这件事。就在他以为,或许两人的缘分就仅止于十二年前的那一个夏天时,她回来了!

回到这个两人初相识的地点。???在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游芝兰终于到达这个位于南投山区的别墅。

当她提著简便的行李,站在这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时她立即发现,这里的景物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是那么的美,又如此地令人怀念!

“小姐,要不要我送你到主屋去?”奉命送她到这里的司机,不明白游芝兰为何在大门前便要他停车。如果他没记错,这里离主屋还有一大段距离。

“不用,你可以回去了。”游芝兰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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