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是这样!”雷若璇气归气,还是吞了那一口,谁叫他殷勤到她拒绝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该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来,只是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性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第三章
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你好啰唆!”她捏捏他的脸颊,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时候他对她像父亲宠女儿,但有时候她又像母亲一样管教他这个儿子,爱一个人是否就会把对方当小孩,达自己也会变成小孩呢?
两人走到停车处,他为她戴上安全帽,却一点也没碰到她的脸,真佩服他的技术,这可不容易。
她坐上机车后座,抱住他的腰,感觉他身体一僵,怪了,他是怕她还是怎样?
为什么他从来不碰她?他就像个老派绅士,对淑女保持绝对的礼仪和尊敬,她以为是自己太多心了,却无法不介意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脸贴在他背上,迎著凉爽的夜风,却觉身体越来越热,难道只有她有这种感觉?难道他从来没想要更进一步?
想到以前学姊说过的话,传言他是同性恋,她原本不愿相信,但这又该做何解释?
“到了。”他压下煞车,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样,想乘机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缓缓下车,感觉他又僵硬了些。
因为不敢直视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门口,像对著路灯说话。
“那么……你早点睡……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嗯……”她低著头,不像平常那样对他微笑说再见。
“怎么了吗?”他发现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头,决定勇敢面对,不管答案多么让人难以承受,她仍要揭开事实真相,与其拖拖拉拉,不如干干脆脆,这才是她雷若璇的个性。
“有件事我非说不可,虽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点也不像女生,或许你也这么觉得吧!”
“啊?什么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怎么会不像女生呢?
“因为……我们交往三个月了,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也从来不想亲我,你真的有把我当女人看吗?或者你是同性恋,只是拿我当幌子?”
她可不是那种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头的女人,要爱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没得打折没得妥协。
乍然听到女友如此“抱怨”,陆崇平整张脸都胀红了,他怎么可能不想?他是个正常的年轻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说出来会把她吓著。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她凛然不可侵犯,连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错了什么。
或许是他自认配不上她,她爸妈是银行经理、是大学教授,她两个哥哥则是律师、医师;比较起来,他家只是种田的,他还在租房子、骑机车,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这么完美的女孩,怎会属于他呢?
他迟疑的态度被她所误解,以为他当真是男同志,当真一点都不想碰她,才会窘迫得脸都红了。
“你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要跟你分手!”她不玩游戏,她要的是真爱,倘若他不能给她,那么现在就该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分手?!这两字威力太大,陆崇平被震得头晕眼花,脑袋里闹哄哄地响著──小璇要跟我分手!小璇要跟我分手!
然而沉静片刻,他用尽所有力气,只能回答:“好。”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怎能答应?他怎能说好?或许他已经崩溃了、疯狂了,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回答,或许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只想躲起来独自舔伤口,无法承受更多打击。
“你说什么?!”她一听大怒,小手捶打在他胸膛上,恨不能敲醒他已石化的脑袋。“你这根木头,你竟敢说好?你早就在等我开口是不是?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你可恶!”
他怕她手疼,握住她的手,诚挚而痛心地说:“我当然不愿如此,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快乐?快乐个头啦!你干脆去撞墙、去跳海、去结扎算了!”她恨死他这温柔体贴,她才不要尊重,她要他的爱!
陆崇平怔怔望著她,不懂为何,即使她口不择言,仍教他心动不已。
面对这个小自己五岁的女孩,他脆弱得像玻璃不堪一击,他忽然领悟到,她对他的影响力之巨大,已经远超乎他的想像。
只是木讷迟钝如他,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一心只想著往后的日子里,若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他还能有快乐的理由吗?
所幸,老天还不想给他判死刑,还让他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听得雷若璇以天籁般的声音对他下令──
“陆崇平,不准你跟我分手,你听到了没有?快说好!”
“好……”他呆了几秒钟才回答,这么说来她要跟他复合了?才分手几分钟而已,她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他的女王仍不满意,继续发飙。“现在你不就握著我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奇''书''网'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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