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悄悄染上了政治的色彩。
对哪支部队打前锋,抢先占领城门城墙的问题,众将领争得厉害,这是拿下通州府地头等大功!任帅认为刀锋军和羽林军是全军中坚所在,没有必要,不应该派出去冒险,而孟铁头伤势才好,他是大将军钱不离的爱将。万一出了什么闪失,他任帅就没办法交待了。浮梁更不行,天性活泼的浮柔与众将混得很熟,钱不离又很宠溺浮柔,如果浮梁有了三长两短,他更不好交待。
任帅对那沈子恺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所以这个冒险地任务最后还是交给了方老生,而且方老生的样子也异常坚决,任帅发布完命令之后,感觉很轻松,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对的,也许,政治最可怕地地方就在于,它让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正确无比,从古至今皆使然。
岳飞之死是千古奇冤,杀死岳飞的主谋是怎么想的?甘冒民众非议处死岳飞,他心中必然有自己的坚持。文天祥一身傲骨不但让后人敬服,就连处死他的敌人也尊敬他,可既然尊敬为什么还要处死文天祥?他自有必须要处死文天祥的理由。
能让人类智慧得到长足发展的不是艺术,而是政治,艺术是人玩物,而政治是人玩人,方老生地智力看起来和任帅差不多,有时候还显得有些奸诈,不像任帅那样憨厚,可是现在方老生却没有想太多,相反,他还为任帅在众将争议中慧眼识人,挑上了自己而感到感激,他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拿下南门,纵使沈子恺在搞鬼,他靠强攻也要把南门攻下来!跑在队伍前半部的方老生想起来自己起兵时说过的话,富贵险中求!
近万人在一起跑步的声音更大了,城头上的士兵一个接一个从梦中醒来,就连那被吓得躺在地上装睡的士兵也爬了起来,可惜偌长的城墙上,一个将官都没有,无人组织,这些没经受过厮杀的士兵不知道干些什么才好,互相大眼瞪小眼,默默无声。
靠近西侧的十几个老兵突然一起站了起来,默默走到城垛后,摘下早已准备好的弓箭,拉弓搭箭,箭矢急射而出,城下响起了几声参差不齐的惨叫声,城下的人太多了,不用特意瞄准,一箭射出十有八九都能伤到人。
这些偷袭的老兵都是从铁浪军团里退下来的,竟然在第一天里就有内奸放下了吊桥,他们明白此城必丢无疑,在这个时候才动手无疑等于自杀,为了追随那面曾经的铁浪大旗,追随者有他们就够了,无需连累别人,所以他们没有蛊惑士兵们站起来攻击。
这些因年迈而退出铁浪军团、又因生活无着落加入常备军的老兵和铁浪军团的战俘是不一样的,那些战俘经历过血战,他们的心理有一个畏惧的过程,当日天威军爆发出的那种舍死忘生的斗志确实值得他们畏惧,后来被俘虏时也没有受到轻蔑或虐待,接着整训之后被编入了天威军,他们又经历了一段认同的过程,现在他们已经以身为天威军团的一员而为荣,每当想起铁浪军团的时候,心里倒是有些歉疚,但不会追随着去死。
而对这些把生命中最宝贵的岁月都浇铸在铁浪军团上的老兵来说,铁浪军团就是他们的根,是他们的一切。
如果上天有一双慧眼能扫清世间的迷雾,人们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滑稽,那些老兵以生命为代价,为铁浪军团报仇,可是稀稀落落的箭矢射下来,受伤的大部分是曾经为了铁浪军团的大旗而战斗的士兵,方老生的部队扩充至五千人,其中有两千都是铁浪军团的俘虏。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同室操戈
“大胆!”城头上突然响起了一声怒喝:“给我拿下!”
这个‘拿下’是用箭矢来拿的,只听一阵阵弓弦声响起,那些正对着城下射箭的老兵被排箭射了个正着,有的只中了一两箭,有的却中了十余箭,当场就栽倒了一半,剩下的也需要互相搀扶着才能摇摇晃晃的站在那里。
在愤怒的、或疑惑的目光交织中,沈子恺带着几十个亲卫走出了城楼,这些亲卫手中的长弓已经又拉成了满月形,箭矢的利芒正指向倔强的站在原地的老兵们。
“是谁让你们放箭的?”沈子恺冷冷的问道。
幸存的七、八个老兵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笑意,这种笑容很奇怪,笑得虽然真诚,但里面却包含着放开、解脱的味道,其中一个满脸都是皱纹的老兵突然喝道:“旗在我在!”
“旗亡我亡!”其余的老兵一起高喝。
“上路吧,弟兄们!我们别留在这里耽误人家弃主投荣、当大官发大财了,嘎嘎……”那老兵的大笑声如夜枭一般难听,可不知为什么,通州军的士兵中有不少人听得几乎差点哭出来。
“老哥,我先走一步了。”一个受了伤靠在城垛上的老兵随手扔掉了长弓,身体向外一挺,直接从城墙上翻了出去。
“上将军!俺这不成材的蠢牛又来侍侯您来啦!”又一个老兵翻身跳下城墙。
“老子这辈子早就活够本了!”
老兵们一个接着一个跳下了城墙,他们从容赴死前说的话说得很简单,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豪言壮语,如果换一个场合、换一个地点,说出这番话很可能会惹得众人哄堂大笑,可是在这个时候,没有人能笑的出来,就连那些心怀异心的老兵也悄悄的垂下了自己的头。
“你……你们!!!”沈子恺又气又急,他本想严辞说上几句,然后命令亲卫把这些老兵全都杀死。这样能稳定军心。最起码在天威军进城之前,不会出现骚乱,可是他想好的理由、准备好的罪名在老兵们从容赴死的行动面前,变得那样苍白无力,说与不说、杀与不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只剩下那个满脸皱纹地老兵,用一种抚摸陪伴了自己几十年老情人地温柔抚摸着城垛上的砖石,半晌才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通……”沈子恺身边的一个亲卫开始想回答,只吐出一个字连忙把下面的话咽了回去。怯怯的看了自己的主将一眼。
沈子恺脸色铁青,他很想命令亲卫放箭把那个老兵射死,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好似有什么东西堵在他的嗓子眼一样。
如果此时有一个游遍天下、见识过无数人情冷暖的智者在这里,会告诉沈子恺,那就是良心在作樂。
“小白脸,别用这种眼光看老子。老子在疆场冲锋陷阵地时候,你他妈还在娘胎里呢。”那老兵的目光淡淡的从沈子恺胸前扫过,看到了沈子恺胸前的男爵勋章 :“你也就是命好,是个天生的大爷。”
“大胆老贼!”沈子恺的亲卫忍不住了。高声喝道。
“没错,老子就是胆子大!”那老兵猛地撕开胸前的衣服,别看他在老兵们中有些威望,但是在常备军中。他不过是个老伙夫,没有资格穿铠甲,一袭破单衣无需费力就能撕开:“老子生下来地时候和你们一样,只有一个胆子,可老子每死上一次,就能多一个胆子,算一算吧,老子现在有多少个胆子?”
那老兵胸前的伤痕竟然可以用琳琅满目这四个字来形容。甚至连乳头也被伤疤遮盖住了,横的、竖的、斜地、圆的、扁的应有尽有,面对着这么一副身体,所有能看到的士兵不由一起倒吸了一口冷气。
沈子恺腮边地肌肉颤动了两下,默默把刚刚摘下的长弓递到了自己亲卫手中,他本想亲自动手,可做为一个军人,看到了那些象征着血战沙场的勋章 ,他再不能动手,而自己胸前那枚象征着荣耀的男爵勋章 和对方相比,显得那么的无聊,如果周围没有人的话,沈子恺会用最快的速度把男爵勋章 摘掉,现在却只能紧咬着牙。
幸好沈子恺是一个军人,也幸好他以军人的角度去思考,换了一个什么也不懂地文臣,很可能会下令把那老兵杀死,而他自己的后果自然也非常惨,城墙上的士兵们联合起来,不但会把他们撕成碎片,还会给试图冲进城门的天威军带去伤亡。
对新兵们来说,眼前的这个老兵就是他们的将来,而且还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将来,不知道需要多少同伴的鲜血,才能铸就出这么一个身经百战而不死的老兵,如果连这么样一个幸运儿也被上位者毫不留情的抹杀掉,那么他们现在听从上位者的将令还有什么意义?
“怎么?没有人敢回答我吗?”那老兵重重拍打着城垛,好似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他那瘦弱的身体本应在劲风中蜷缩起来,可他此刻却把身体挺得笔直,巍然不动:“这里是什么地方?说啊!”
“是通州府,胡哥。”另一个老兵缓缓说道,他不是从铁浪军团退下来,和他口中的‘胡哥’不是一个阵营,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又是紧密不可分的。
“原来是通州府啊,我还以为是罗斯帝国的默干城呢!”那老兵摇了摇头,笑道:“真是没脸去死,战死在这个地方还有什么脸面去见老兄弟。”
新兵们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周围的些许老兵都黯然垂下了头,就连沈子恺也感到脸上阵阵发热,同室操戈本就为人不耻,历史上雄霸一方的帝国陨落,大都是因为同室操戈大幅削弱了国力,这话说到了沈子恺心里去了。
而罗斯帝国默干城的名字却名扬大陆,因为是罗斯帝国边帅彼得的驻地。也是一个从来没有失陷过的城市。二十三年前,风云军团、铁浪军团就是在默干城下铩羽而归的,当时有上万忠魂留在了战场上。
“哈……老子有什么资格说这话,真是乌鸦落到了黑猪头上,只看到了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那老兵自嘲样的看了看手中的长弓,随手一甩,把长弓扔到了城下。翻身站到了城垛上:“小白脸,是不是在怪罪我给你添麻烦了?您这种大人物可别和我一般见识。”
沈子恺脸色铁青,身形纹丝不动,但心内却在苦笑着,怪不得人说当兵的年头久了,都变成了一个个老兵油子,眼前这老家伙抱着必死之心。再没有任何顾忌,说出地话实在太刁钻,让人难为应付。
“操你妈地!为什么不让老子死在默干城啊……”那老兵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