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事迹终于败露。
由于第二天有客人的即将来访,因此女工人拿着鲜花和一个装着除虫剂的细颈长瓶上楼去。客房是她精心安排的杰作,据说她还会为了床头该摆什么饮料——汽水?开水?——而煞费苦心。她喜欢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这么一来,他们不就更赖着不走吗?她的另一半就不同了,早早就想对这些客人说“再见”。因此,这桩婚姻势必大有问题。不管如何,女主人这会儿已踏入那“蜜月套房”了。
突然间,楼上传来一声惨叫。啊,大概是我的“枕头重整运动”让她大惊失色。于是,我一溜烟跳进篮子里,比老鼠从水管逃走的速度还快,女主人一来,我就假寐,装作毫不知情。我想,那两只老母狗中,必有一只成了代罪羔羊,真正的罪魁祸首便得以逍遥法外。
听说,近年来,冤情可说足家常便饭,因此我暗自希望这个事件能被列入《冤狱年谱》之中。
我双眼紧闭,竖起耳朵倾听暴风雨来临的前兆。女主人怒指床单上的脚印、弄皱撕裂的枕头,以及其他一两个小瑕疵,以致使她失去角逐“年度最佳家庭管理”大奖的资格。
我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近,于是睁开半只眼睛偷偷一瞄。女主人怒发冲冠,挥舞着手中的证据——玷污的床单,气得好像我在她最心爱的帽子中哎吐(我是做过一次,然而那时情况特殊,情有可原)。我试着保持镇定、摆出迷惑的神情。
然而,我低估了自己脚印的大小,也忘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她一把抓起我的脚掌和床单上的脚印一对比——完了,铁证如山。我百口莫辩,可预期的是罪名必定成立,对日后的生活亦有严重影响——除非,我赶快行动。
※ ※ ※
我从人生中学到的一课就是、不管什么事都有商量的余地。无论是如何罪大恶极,都有得到救赎的可能。只要你协调的技巧够厉害,你可以偷吃主人星期天的午餐、把书啃个粉碎、咬掉小鸡的头……尽管使坏,亦未尝不可。
你知道有一招叫做“认罪辩诉协议”吗?亦即若检查官和被告律师可达到协议,被告愿意认罪,则从轻量刑。不少坏蛋就利用此法逃避制裁,声誉仍然完美无暇。若是你不相信,翻开报纸一看,就知道了。
在我们家,处罚亦如司法审判系统,视罪行之重大与否而定,然而也得看法官和陪审团当时的心情——这点或许更为重要。有时,一点无关痛痒的小错却导致体罚或暂时的流放;然而,同样的过错,有时只是口头警告一下,或是缓刑半小时,只要表现得宜就既往不究了。
所谓的“正义”真是诡异,你总是无法预期最后的决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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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的气氛特别凝重。我怀疑,不只是因为我犯错,更是“老板”午餐过度放纵的后遗症。通常在傍晚时分就显示出来了:不断地抱怨头痛、消化不良、气胀,外加情绪不佳。我看,这下子凶多吉少,法官肯定将对我处以极刑。因此,我非得使出混身解数不可。在这关键时刻得运用上乘的身体语言,我名之为——“诌媚七技”。我将这几招传授给你们,但还是希望你们没有用到的一天。
1模仿可卡犬,四脚朝天,无精打采地摆动着。这种姿态意味着侮不当初,以浇熄人类的怒气,防止他们在盛怒之下揍你屁股。由于平躺在地上,人类也就难以逞凶施暴。
2你可以由语气判断法官和陪审团的火气是不是小一点了,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起身,接近他们。这个动作要运用一点颤抖的技巧——羞傀地低着头、全身打着寒颤,以示万分抱歉。你也可以轻轻发出几声哀鸣,表示悔悟之意,张牙咆哮可是大忌。
3坐好。抬起右脚爪,轻轻放在最近一位的膝盖上。不知为了什么,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是个亲爱的举动,断然不致挨上一记。
4移开脚掌,选一个人,把头靠在他的膝上。通常,那个人就会忍不住想拍拍你的头。这么一来,肯定能大功告成。万一失灵,再试试下面几招。
5寻找一只可以利用的手。但千万别挑上一只捧着一杯红葡萄酒的手。用你的头,由下往上以坚定的姿态碰触这只手。我之所以特别提到红酒,是因为有桩意外因之而起,不但前功尽弃、我还成了众矢之的。
6此时,应该已经风平浪静了。但是,—千万别得意得太早。我总是利用这个时机撒一下娇,倚偎着人的腿或手臂。此时,最重要的,还是要记得摆出惹人怜爱的姿态。
这么一来,可说是十拿九稳了。然而,要是情况危急,怎么巴结都被拒于千里之外,并惨遭可怕的威胁时,我就不得不亮出最后的秘密武器。
此武器是为何物?说来话长。记得几年前,有一个仰慕我的人送我一个状似圣诞饰品的玩具爆竹,大红色橡皮做的,两端还装饰着美洲的绿枝翠叶——绝对是值得搜集的艺术精品。衔在嘴里更是大小合度、又有弹性。你大概没有咬过松鼠的大腿吧。那橡皮爆竹啃起来的质感就和松鼠差不多,一样带劲儿。另一个相似点是,一咬就会嘎吱嘎吱地叫。我觉得很好玩,不知怎么也总惹得人类发笑。这招可说是履试不爽。因此,在非常时刻到来、乌云密布时,我会坐以待毙吗?或者在严厉的日光下抖缩成—团?
当然不。我飞快地去拿我的爆竹。
7即使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得留意技巧。不分青红皂白拚命咬着爆竹,不停地嘎吱,只有让人恼火的分儿。有好几次大家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立于一旁,摆出最落寞的神情,掌握时机发出嘎吱一声。然后呢?总是惹得哄堂大笑。就在几秒钟之内雨过天晴,我又再度受宠。这嘎吱声运用得妙,即可化险为夷。
在此、想奉送人类一句:如果不幸诉讼缠身,切记——不要忘了在口袋里放个橡皮爆竹。
世纪大对决
正如法国哲学家萨待所言,世间有两大派别:一派爱猫,另一派看到猫就讨厌,我就是后者的重要成员。听我娓娓道来,你就知道我和猫水火不容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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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要追溯到我幼儿时期那段晦暗且贫乏的日子。那时,主人总是为他的爱猫特别准备一袋鱼骨头——真是差别待遇。
这只猫叫做黑普丝巴,天性阴险,白天总在屋内睡懒觉。她的外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痴肥。那时,她比我们这些小狗要来得大,简直是个目光如炬的庞然怪兽。她那一身厚毛杂有黑棕二色、一颗又长又黄的牙齿从下唇的上方突出,脚掌中还藏有锋利的爪子。这就是我们那些小不点儿当时的印象。每天傍晚,到了用餐时刻,她就会大摇大摆地光临谷仓,看看主厨今晚为她准备什么。因此,在阴错阳差之下、偶尔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味佳肴——可不是陈年的面包和难吃的骨头。每回碰到这种情形,黑普丝巴总是狠狠地“扁”我们一顿,再享受大餐。这就是她最喜爱的消逝活动,才不是饿得受不了呢。你瞧,她简直壮得像沙发一样。
由于年少的创痛,直至今日,我对猫一直没有好感,因此看到人类对“家猫”那股宠爱劲儿,真是大惑不解。说来,猫不就是一团不擅社交、为自身优越感蒙蔽的毛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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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可告诉你,溺爱猫类这种腐败堕落的行径始自数千年前的埃及。也许是气候炎热、大脑迟钝所致,或是盖了太多金字塔发了疯才会如此。这些埃及人居然把猫这种专抓鼠辈、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当作神祗来崇拜,视之为法老一族的守护神、高高在上的圣兽。
因此,猫一出生就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荒漠的主宰、图坦卡门国王的座上嘉宾,爪涂圣油,从此无所事事,再也不用以捕鼠为生——真令吾等狗族不耻。至今,他们的环境还相当优越。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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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会说,那些晦暗、野蛮的日子已成过去,狗辈该也有出头的一天了。没错,然而由于现代知识的飞快增长,产生了新的神——电视就是一例,美式足球选手也是。亲爱的读者,哎,吾等狗族的地位仍差强人意,但“爱猫运动”不但末见消颓,反倒有如火如荼之势,它们那毛茸茸的触手可说是无远弗届。
就拿艺术来说,猫的画像比比皆是,歌颂他们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
一走进文具店,一整排贺卡都是他们虚伪的面容,鬼魅似地对你微笑。据说,有一部歌舞剧就叫做《猫》,我真想见识一下。想到一群成年男女,屁股装着假尾巴,脸上贴着尼龙胡须,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觉得无比荒谬。我敢打赌,这出歌舞剧在埃及上演时,铁定一票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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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关于猫还有很多可笑的事,我不想继续穷追猛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解释清楚吾等狗族和猫的关系。我向来对猫没有好感。如果你要说,这是“酸葡萄心态”也没关系,或许都该怪那只暴虐的黑普丝巴。一想起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可以在沙发跳上、跳下,并享受鲜嫩的鸡肉特餐,就使我热血沸腾,怀疑人类的判断力。
好在,我现在的“老板”相当明智。偶尔到森林溜溜时,才见得到猫辈那鬼鬼祟祟的身影,除此之外,我和它们可说是“并水不犯河水”。我可不希望它们出现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家里的车库。
然而不久以前,有一天早上我准备去吓吓入侵的蜥蜴,经过敞开的车库大门时,突然嗅到一股骚昧。这种强烈的气味,我一辈子都念不了:没错,就是猫。
对于猫,最大的误解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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