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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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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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见容状益异,光彩射人,常有众仙降其室,与之论真宫仙府之事。岁余,白日升天,即开元二十一年壬申十一月三日也。常谓其师曰:“得食灵药,即日便合登仙;所以迟回者,幼年之时,见父母拣税钱输官,有明净圆好者,窃藏二钱玩之。以此为隐藏官钱过,罚居人间更一年耳。”其升天处,即今邛州蒲江县主簿化也,有汲水之处存焉。昔广汉主簿王兴,上升于此。(出《集仙录》)
【译文】
杨正见,是眉州通义县百姓杨宠的女儿。她小时候就聪明颖悟富有仁慈怜悯之心,崇尚清虚之道。成年以后,父母把她嫁给了同郡的王生。王生家也是个巨富,喜好宾客。有一天早晨,正见的公婆聚会亲朋故友,买来了鱼,叫正见做成鱼脍。宾客在厅堂上赌博游戏,太阳已经西斜了,菜还没有做好。因为正见爱惜活鱼,把它放在盆中拨弄着玩,一直不忍心杀它。已经到快吃晚饭的时候了,公婆着急,就催促她快做,责备她做得太迟。正见害怕了,就逃到邻居家,又从邻居家里逃到野外,只管在野外小道中一直走。已经走了几十里了,不觉有些疲倦。这时看到路两边花草树木,与人世间的不同。她就来到了山中一座房舍,有个女道士在里边,杨正见就把她逃出的根由告诉了女道士。女道士说:“你有悯人好生的善心,是可教之人。”就留下她让她住在那里。那座山舍在蒲江县主簿化的附近,她们的住处没有水,女道士常常派正见到山涧中的泉眼去打水。女道士平时不吃饭,为了正见的缘故,有时出去到山外讨要粮食,来供养正见,这样过了几年。正见恭顺谨慎,勤快而守规矩,按弟子的礼节去做,不曾有亏礼节,也不曾懈怠。有一天,正见打水时,忽然在打水的泉眼那个地方看见一个小孩,这小孩洁白可爱,刚到一岁多点,见到人又是喜又是笑。正见抱起他抚弄爱惜,时间久了,杨正也就习以为常。由于这个原因,正见打水回去晚了的时候已经不知多少次了。女道士觉得可疑奇怪,就问正见,正见就把遇到小孩的事禀告了女道士。女道士说:“你如果再见到,一定要抱那小孩径直回来,我想要看一看。”从这以后一个多月了,正见到泉中打水时,那个小孩又出现了,她就把小孩抱起来往回走。快到家的时候,小孩已经僵死了,看看他很象树的根,有几斤重。女道士见到了就认出它,原来是个茯苓,就让正见洗净饭锅去蒸它。这时,正赶上山里的粮食吃光了,女道士就出山去讨米,留给正见一天的食品和三小捆柴,教导她说:“饭锅的那件东西,只要把三小捆柴烧尽,停下火就可以了,不要着急看它。”女道士出山,约定过一个晚上就回来。没想到这天晚上刮大风下大雨,山水漫流,道路受阻,女道士十天也没回来。正见饭吃光了,饿得很,闻到饭锅中那个东西很香,就偷着吃它,几天就全吃尽了,这时女道士才回来。女道士听说这个情况,叹息着说:“谁能成仙,本来应该是命里注定的,假使不是遇到雨水把道冲坏,你怎么能够把灵药全部吃净呢?我的师父常说,这山里有人形的茯苓,吃到它的人可以白日升天,我等它二十年了。你如今遇到了把它吃了,你真是得道的人啊!”从此,正见的容颜、状态越来越奇异,光彩射人,还常有众仙人降临她的住室,跟她谈论真宫天府的事情。一年多,正见就白日升天,时间就是开元二十一年壬申十一月三日。她曾经对她的师父说:“得到灵药吃了,本来当日就该登上仙位。我所以迟回的原因,是由于我幼年的时候,看见父母拣点税钱送往官府。其中有明亮干净又圆的好钱就我就偷着藏起两个铜钱留着它玩。因为这个隐藏官钱的过错,罚我再在人间多住一年。”她升天的地方,就是现在邛州蒲江县主簿化,那里还有汲水处存在。从前,广汉主簿王兴就是在这里升天的。


董上仙
董上仙,遂州方义女也。年十七,神姿艳冶,寡于饮膳,好静守和,不离于世。乡里以其容德,皆谓之上仙之人,故号曰“上仙”。忽一旦紫云垂布,并天乐下于其庭,青童子二人,引之升天。父母素愚,号哭呼之不已。去地数十丈,复下还家,紫云青童,旋不复见。居数月,又升天如初。父母又号泣,良久复下。唐开元中,天子好尚神仙,闻其事,诏使征入长安。月余,乞还乡里,许之。中使送还家。百余日复升天,父母又哭之。因蜕其皮于地,乃飞去。皮如其形,衣结不解,若蝉蜕耳。遂漆而留之,诏置上仙、唐兴两观于其居外。今在州北十余里,涪江之滨焉。(出《集仙录》)
【译文】
董上仙,是遂州方义县的女子。年方十七岁,生得神姿艳丽妖冶,很少吃饭饮水,喜好清静保持和谐,不疏远世人。家乡邻里的人们根据她的容貌和品德,都说她是上仙之人,所以称作上仙。有一天,忽然紫云低沉密布,连同天上的仙乐一起降到她家院子里,两个青衣童子领着她升上天。她的父母一向愚昧,号哭呼唤女儿,一直不停止。这时上仙已离地几十丈了,又下来回到家里,紫云和青衣童子立刻就不见了。住了几个月,上仙又像当初那样升上天,父母又号哭,过了很久,上仙又下来了。唐朝开元年间,天子喜好崇尚神仙,闻听这件事,就下诏书派使者征召上仙入长安。过了一个多月,上仙请求回家乡故里,皇帝答应了她,派宫中使者把她送回家。一百多天以后,上仙又升天,父母又哭泣,上仙就把皮蜕到地上才飞去。皮跟她的形体一样,衣服的扣子没有解开,像蝉脱壳似的,她的父母就将她的衣服加上一道透明漆保留起来。皇帝下令在上仙居住之处设置上仙、唐兴两座道观。这两座道观如今在州北十多里,涪江之滨。


张连翘
黄梅县女道士张连翘者,年八九岁。常持瓶汲水,忽见井中有莲花如小盘,渐渐出井口。往取便缩,不取又出。如是数四,遂入井。家人怪久不回,往视,见连翘立井水上。及出,忽得笑疾。问其故,云有人自后以手触其腋,痒不可忍。父母以为鬼魅所加,中夜潜移之舅族,方不笑。顷之,又还其家,云饥,求食,日食数斗米饭,虽夜置菹肴于卧所,觉即食之。如是六七日,乃闻食臭,自尔不复食,岁时或进三四颗枣,父母因命出家为道士。年十八,昼日于观中独坐,见天上坠两钱,连翘起就拾之。邻家妇人乃推篱倒,亦争拾,连翘以身据钱上。又与黄药三丸,遽起取之。妇人擘手,夺一丸去,因吞二丸,俄而皆死。连翘顷之醒,便觉力强神清,倍于常日。其妇人吞一丸,经日方苏,饮食如故。天宝末,连翘在观,忽悲思父母,如有所适之意。百姓邑官,皆见五色云拥一宝舆,自天而下。人谓连翘已去,争来看视。连翘初无所觉,云亦消散。谕者云:“人众故不去。”连翘至今犹在,两肋相合,形体枯悴,而无所食矣。(出《广异记》)
【译文】
黄梅县女道士张连翘这个人,在八九岁的时候,经常拿着瓶子到井中去打水。有一天,她忽然看到井中有莲花,像小盘子那么大,渐渐升出井口。伸手去摘它,它就缩回去,不去取它,它又出来。象这样出出缩缩多少次,连翘就跳进井中。家里人因为连翘时间长了没回去,觉得奇怪,就到井台去看,见连翘站在井水之上。等到出来,连翘忽然得了笑疾。问她原因,她说有人从她身后用手挠她腋窝,痒得忍不住。父母以为是鬼魅所施加的,就在半夜悄悄地把连翘送到她舅舅家,连翘这才不笑了。过了一些日子,连翘又回到自己家里,说是饿了要吃的,每天能吃几斗米的饭,即使在夜里也要在她睡觉的地方放上吃的,醒来就吃。象这样一直过了六七天,竟然闻到食物的味道就觉得臭,从此不再吃饭,过年过节时偶尔吃三四颗枣,父母就让她出家当道士。十八岁那年,大白天在观中独坐,看见天上掉下来两个钱,连翘就起身去拾它。邻居的女人竟然把篱笆推倒,也来争着拾钱,连翘就把身体压在钱上。天上又掉下三丸黄药,连翘急忙取药。那个女人扒开连翘的手,夺去了一丸,连翘就把两丸药吞下。不一会儿,两个人都死了。连翘过一阵就醒来了,就觉得力气强大,精神清爽,比平常强一倍。那个女人吞了一丸,经过一整天才苏醒,饮食还象过去一样。天宝末年,连翘在道观里,忽然想念父母而悲伤,好象有要到哪儿去的意思。这天,百姓和县官都看见五色云拥着一辆宝车从天上下来,人们认为连翘已经走了,都争着来看。连翘根本没有觉察什么,云也消散了。明白的人说:“因为看的人多,所以她没去。”连翘至今还在,两肋相合,形体枯干憔悴,什么东西也不吃。


张镐妻
张镐,南阳人也。少为业勤苦,隐王屋山,未尝释卷。山下有酒家,镐执卷诣之,饮二三杯而归。一日,见美妇人在酒家,揖之与语,命以同饮。欣然无拒色,词旨明辨,容状佳丽。既晚告去,镐深念之,通夕不寐。未明,复往伺之。已在酒家矣。复召与饮,微词调之。妇人曰:“君非常人,愿有所托,能终身,即所愿也。”镐许诺,与之归,山居十年。而镐勤于《坟》、《典》,意渐疏薄,时或忿恚。妇人曰:“君情若此,我不可久住。但得鲤鱼脂一斗合药,即是矣。”镐未测所用,力求以授之。妇以鲤鱼脂投井中,身亦随下。须臾。乘一鲤自井跃出,凌空欲去,谓镐曰:“吾比待子立功立事,同升太清。今既如斯,固子之簿福也。他日守位不终,悔亦何及!”镐拜谢悔过。于是乘鱼升天而去。镐后出山,历官位至宰辅。为河南都统,常心念不终之言,每自咎责。后贬辰州司户,复征用薨,时年方六十。每话于宾友,终身为恨矣。(出《神仙感遇传》)
【译文】
张镐是南阳人,年轻时从事学业很勤奋辛苦。到王屋山隐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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