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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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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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居中坐,左右极多。父曰:“汝可拜呼阿姑。”留连数日,珍食甘果,都不欲归。姥曰:“翁母意汝,不可留也。”老父捧至井上,赠金钱二枚。父母见,惊往接之。女乃瞑目拳手,疾呼索二盘。及至,嫌腥,令以灰洗,乃泻钱各于一盘,遂复旧。自此不食,唯饮汤茶。数日,嫌居处臭秽,请就观中修行。岁余,有过客避暑于院门,因而熟寐,忽梦金甲朱戈者叱曰:“仙官在此,安敢冲突?”惊觉流汗而走。后不知所云。(出《逸史》)
【译文】
唐代贞元初年,虞卿县普通百姓的一个女儿,年龄有十多岁,在井边洗鱼。鱼跳出来掉落井中,小女孩去追鱼,也落到井中。井中有个老头接着小女孩把她抱住,进到井壁旁边空处一百多步,看见了堂屋,那里很美,洁净明亮又宽敞。有个老太太在正中间坐着,左右侍候的人很多。老头告诉小女孩说:“你可以参拜,叫她阿姑。”小女孩留连了几天,吃的是珍奇的饭菜、甘甜的果品,小女孩都不想回家去了。老太太说:“你的父母想你,你不能再逗留了。”老头把她捧着送到井上,又赠给她两枚金钱。父母看见了女儿,惊喜地跑去接她。小女孩就闭着眼睛把手握成拳头,大声喊着要两个盘子来。等到把盘子拿来了,她又嫌盘子腥,让用草灰洗,这才把钱放到盘子中,每个钱放到一个盘子中。于是小女孩松了手睁开了眼睛,跟原来一样。但她从此不吃饭菜,只喝茶和汤水。过了几天,又嫌住处污秽,请求到道观中去修行。一年多了,有个过往的客人在道观的院门口乘凉,顺便就睡熟了,忽然梦见披着金甲拿着朱戈的人吆喝他说:“仙官在此,你怎么敢冲撞?”那个过客惊醒了,吓出一身汗,慌忙离开这里。后来不知那女子到哪里去了。


萧氏乳母
萧氏乳母,自言初生遭荒乱,父母度其必不全,遂将往南山,盛于被中,弃于石上,众迹罕及。俄有遇难者数人,见而怜之,相与(与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将归土龛下,以泉水浸松叶点其口。数日,益康强。岁余能言,不复食余物,但食松柏耳。口鼻拂拂有毛出。至五六岁,觉身轻腾空,可及丈余。有少异儿,或三或五,引与游戏,不知所从。肘腋间亦渐出绿毛,近尺余,身稍能飞,与异儿群游海上,至王母宫,听天乐,食灵果。然每月一到所养翁母家,或以名花杂药献之。后十年,贼平,本父母来山中,将求其余骨葬之,见其所养者,具言始末。涕泣。累夕伺之,期得一见。顷之遂至,坐檐上,不肯下。父望之悲泣。所养者谓曰:“此是汝真父母,何不一下来看也?”掉头不答,飞空而去。父母回及家,忆之不已。及买果栗,揭粮复往,以俟其来。数日又至,遣所养姥招之,遂自空际而下。父母走前抱之,号泣良久,喻以归还。曰:“某在此甚乐,不愿归也。”父母以所持果饲之,逡巡,异儿等十数至,息于檐树,呼曰:“同游去,天宫正作乐。”乃出。将奋身,复堕于地。诸儿齐声曰:食俗物矣,苦哉!”遂散。父母挈之以归,嫁为人妻,生子二人,又属饥俭,乃为乳母。(出《逸史》)
【译文】
萧氏乳母自己说她刚生下时遭遇荒乱,父母估计她的命一定不能保全,就把她带到南山,用被子包着弃在石头上。那里人迹很少到达。忽然遇到几个逃难的人,看到她觉得很可怜,就共同把她带回土龛下,用泉水浸泡松叶点到她的口中。几天以后,她越来越健康强壮。一年多就能说话了,从此不再吃东西,只吃松柏而已。口角鼻端不时有毛长出来。到了五六岁的时候,觉得身体轻健,能腾空而起,可以达到一丈多高。有一些年少奇异的小孩,有时三人有时五人,领着她跟她作游戏,不知从哪里来的。她的肘腋间又渐渐生出绿毛,有一尺多长,身子稍稍能飞起来,与那些奇异的孩子成群地到海上去游玩,来到了王母娘娘的宫殿,听天上的音乐,吃仙人用的果子。然而每个月她都要到她的养父母家里去一次,有时把名花和杂药献给他们。十年以后,叛乱被平定,她的亲生父母来到山中,打算寻找她的骨骸为她安葬。他们见到了女儿的养父母,养父母详细地叙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都哭了。他的亲生父母一连几个夜晚等着她,指望见她一面。不久,她就来了,坐在屋檐上不肯下来。她的父亲望着她流下悲伤的眼泪。她的养父母说:“这是你的亲生父母,为什么不下来看一看呢?”她转过头去不回答,飞到空中离去了。她的父母回到家里,不断地思念她,就买了水果栗子,挑着粮食又去了,等待她到来。几天以后,她又来了,父母让她的养母招呼她,她就从空中下来了。她的父母走上前去抱住她,哭泣了很久,告诉她要把她领回去。她说:“我在这里很快乐,不愿意回去。”父母把从家里带来的水果给她吃。不一会儿,十几个奇儿来了,停留在檐前树上,招呼她说:“一同玩去,天宫正在奏乐。”她就出去,刚要腾起身来,又掉落到地上,众奇儿齐声说:“你吃俗物了!苦啊!”说完就散去了。父母把她领回家去,嫁给别人作妻子,生下两个孩子,又接连遇到饥荒年月,家里很贫穷,就给人做了奶妈了。




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
谢自然 卢眉娘


谢自然    谢自然者,其先兖州人。父寰,居果州南充,举孝廉,乡里器重。建中初,刺史李端,以试秘书省校书表为从事。母胥氏,亦邑中右族。自然性颖异,不食荤血。年七岁,母令随尼越惠,经年以疾归。又令随尼日朗,十月求还。常所言多道家事,词气高异。其家在大方山下,顶有古像老君。自然因拜礼,不愿却下。母从之,乃徙居山顶,自此常诵《道德经》、《黄庭》内篇。年十四,其年九月,因食新稻米饭,云:“尽是蛆虫。”自此绝粒。数取皂荚煎汤服之,即吐痢困剧,腹中诸虫悉出,体轻目明。其虫大小赤白,状类颇多。自此犹食柏叶,日进一枝,七年之后,柏亦不食;九年之外,乃不饮水。贞元三年三月,于开元观诣绝粒道士程太虚,受五千文《紫灵宝箓》。六年四月,刺史韩佾至郡,疑其妄,延入州北堂东阁,闭之累月,方率长幼,开钥出之,肤体宛然,声气朗畅,佾即使女自明师事焉。先是,父寰旅(旅原作旋,据明抄本改)游多年,及归,见自然修道不食,以为妖妄,曰:“我家世儒风,五常之外,非先王之法,何得有此妖惑?”因锁闭堂中四十余日,益加爽秀,寰方惊骇焉。七年九月,韩佾舆于大方山,置坛,请程太虚具《三洞箓》。十一月,徙自然居于州郭。贞云九年,刺史李坚至,自然告云:“居城郭非便,愿依泉石。”坚即筑室于金泉山,移自然居之。山有石嵌窦,水灌其口中,可澡饰形神,挥斥氛泽。自然初驻山,有一人年可四十,自称头陀,衣服形貌,不类缁流,云:“速访真人。”合门皆拒之,云:“此无真人。”头陀但笑耳。举家拜之,独不受自然拜。施钱二百,竟亦不受;乃施手巾一条,受之,云:“后会日当以此相示。”须臾出门,不知何在。久之,当午有一大蛇,围三尺,长丈余,有两小白角,以头枕房门,吐气满室。斯须云雾四合,及雾散,蛇亦不见。自然所居室,唯容一床,四边才通人行。白蛇去后,常有十余小蛇,或大如臂,或大于股,旦夕在床左右。或黑或白,或吐气,或有声,各各盘结,不相毒螫。又有两虎,出入必从,人至则隐伏不见。家犬吠虎凡八年,自迁居郭中,犬留方山(山原作出,据明抄本改),上升之后,犬不知何在。自然之室,父母亦不敢同坐其床,或辄诣其中,必有变异,自是呼为仙女之室。常昼夜独居,深山穷谷,无所畏怖。亦云:“误踏蛇背,其冷如冰;虎在前后。异常腥臭。”兼言常有天使八人侍侧。二童子青衣戴冠,八使衣黄,又二天神卫其门屏。如今壁画诸神,手持枪钜,每行止,则诸使及神驱斥侍卫。又云:“某山神姓陈名寿,魏晋时人。”并说真人位高,仙人位卑,言己将授东极真人之任。贞元十年三月三日,移入金泉道场。其日云物明媚,异于常景。自然云:“此日天真群仙皆会。”金泉林中长有鹿,未尝避人。士女虽众,亦驯扰。明日,上仙送白鞍一具,缕以宝钿。上仙曰:“以此遗之,其地可安居也。”五月八日,金母元君命卢使降之,从午止亥;六月二十日闻使,从午至戌;七月一日,崔、张二使,从寅至午。多说神仙官府之事,言上界好弈棋,多音乐,语笑率论至道玄妙之理。又云:“此山千百蛇虫,悉驱向西矣,尽以龙镇其山。”道场中常有二虎五麒麟两青鸾,或前或后,或飞或鸣。麟如马形,五色有角,紫麟,鬃尾白者常在前,举尾苕帚(帚字原阙,据明抄本补)。七月十一日,上仙杜使降石坛上,以符一道,丸如药丸,使自然服之。十五日,可焚香五炉于坛上,五炉于室中,至时真人每来。十五日五更,有青衣七人,内一人称中华,云:“食时上真至。”良久卢使至,云:“金母来。”须臾,金母降于庭,自然拜礼。母曰:“别汝两劫矣!”自将几案陈设,珍奇溢目。命自然坐。初,卢使侍立,久,亦令坐。卢云:“暂诣紫极宫。”看中元道场,官吏士庶咸在。逡巡卢使来云:“此一时全胜以前斋。”问其故,云:“此度不烧乳头香,乳头香天真恶之。唯可烧和香耳。”七日,崔、张二使至,问自然:“能就长林居否?”答云:“不能。”二使色似不悦。二十二日午前,金母复降云:“为不肯居长林,被贬一阶。”长林仙宫也。戌时金母去,崔使方云:“上界最尊金母。”赐药一器,色黄白,味甘。自然饵不尽,却将去。又将衣一副,朱碧绿色相间,外素,内有文,其衣缥缈,执之不着手。且却将去,“已后即取汝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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