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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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情缘-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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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全家人高兴到了极点。

阿隆将他和羊的遭遇一五一十告诉家里人,说他能够活下来,全靠了母羊兹拉特。两个妹妹搂着母羊直亲,还为它准备了一顿丰盛的饭——胡萝卜片和土豆皮。

从此,家里人谁也不再提起卖掉兹拉特的事。

杜比的快乐圣诞节◎曾庆宁/译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老人说道,一滴清泪从他布满皱纹的脸上滑落,“我变得越来越老了,再也不能照顾好你了。”

杜比看着自已的老主人,把头摆到了旁边。“汪汪,汪汪!汪汪,汪汪!”他左右摇晃了几下尾巴,感觉很纳闷:“主人在说什么呢?”

“我连自已都照顾不了了,更别说照顾你了,宝贝。”老人清了清嗓子说道。他从荷包里取出一张手绢,狠狠的擤了擤鼻涕。

“很快,我就会去一家老人院。我很抱歉地告诉你,你不可以跟我来。你不知道,他们那里是不许养狗的。”老人蹒跚着来到杜比身旁,艰难的弯下腰,用手轻轻抚摸他的额头。

“别担心,我的老朋友。我们会找到一个家的。我一定会给你找到一个漂亮的新家。”他若有所思的补充道,“为什么呢?你长得那么好看,绝对没有问题。任何人都会因为拥有你这么好的一条狗而骄傲。”

杜比使劲摇着尾巴,在厨房地板上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老人身上熟悉的麝香味道和食盘上的肉味让他精神振奋。可是,过去了一会儿,一种莫名的忧伤再次袭来。他的尾巴耷拉在了两腿之间,他安静地站住,他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事。

“过来这里。”老人缓缓地蹲下,满怀爱意的把杜比牵到眼前。他将一个扎着大朵红蝴蝶结的缎带绕在杜比头上,接着,在上面贴了一张便签。“那上面写了些什么呢?”杜比嘀咕道。

“上面写着,”老人大声念道,“圣诞快乐!我的名字叫杜比。我早餐喜欢吃熏肉和鸡蛋,当然,玉米片也行;中餐,我喜欢吃捣碎的土豆和一些肉。就这么多了。我每天只吃两顿饭。作为对您慷慨的回报,我将成为您最忠实的朋友。”

“汪,汪!汪,汪!”杜比被主人异常的行动弄糊涂了,他用哀求的眼神望着主人,“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老人再次擦了擦鼻涕。接着他用手紧紧抓住椅背,将自已从地上拉了起来。他穿上外套,握住狗脖子上的缰绳,轻轻地说:“过来这边,我的朋友。”老人打开门,一阵凛冽的寒风迎风扑来。他来到门外,把狗从身后拽了出来。黄昏了,天色渐暗。杜比往后拽缰绳,他不愿意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

“杜比,不要为难我。我向你保证,我会给你找到更好的人家,让你生活得更好。”

长长的街道上,人烟稀少。迎着寒风,老人和他的狗向前走去。此时,天下开始飘下雪花。

走了好长一段时间,他们来到了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前。美丽的房子被高大的树木包围着,大树在风中摇曳,发出嗡嗡的声音。他们在风中一边颤抖,一边评价着这座房子。闪烁的灯光装饰着房间的每扇窗户,一阵风吹来,风中夹杂着从屋内隐约传出的圣诞音乐。

“这是一个漂亮的家,”老人呛着气说。他弯下腰,解开了狗脖子头上系着的绳索,为了不发出大的响动,他轻轻推开了房子庭院的竹筏门。“孩子,去吧。上台阶,到门口,用爪子挠门。”

杜比走进院子,往房子那边看了看,又转过身,回到主人身边。他不理解正在发生什么。“呜,呜,呜!”他低声叫到。

“继续往前走啊。”老人推了狗一把。“我对于你来说,再也没用了,”他用粗哑的嗓音说道,“你赶紧给我走!”

杜比有些受伤的感觉。主人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他。他想,主人再也不爱他了,不要他了。他不知道,老人是多么爱他,可是却无力养活他。慢慢地,杜比三步一回头地向那个漂亮的房子走去。他用爪子开始挠门,“汪,汪!汪,汪!”

有人把门打开了,此刻,他回头看,看到主人将身子隐藏在了一棵大树后。一个小男孩从屋内走出,温暖的灯光从门口射出。当小男孩看到杜比的时候,他高兴地手舞足蹈:“哦,孩子!爸爸,妈妈!快来看啊,看看圣诞老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透过朦胧的眼泪,老人从树背后看到小男孩的母亲阅读那张便签。读完后,她温柔地把杜比牵进屋。老人笑了,他用冰冷潮湿的外套擦了擦眼睛,随后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他在口中轻轻地念道:“圣诞节快乐,我的朋友。”

爱是我们离开的时候唯一能带走的,它让结果变得如此简单。

野狼◎聂还贵

大漠,一振苍凉的辽阔。

帐篷一搭,即是安身之家。

实在太疲劳了,躺下就入睡,且整夜无梦。一觉醒来,伸手一抓就是一大把阳光。

挑起帐篷门帘,啊?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惊惧突如其来,像一枚钉子,把我定格在那里。

狼。一只野狼。在百米处沙丘上的一块大黑石头旁,与我对视。只是那目光,没有想像的那样凶残、贪婪,充满机警和好奇。

这只狼,四个蹄子,雪样发白,仿佛穿了四只白色网'文'球鞋。苍黄'人'的毛色,光滑'书'油亮。个头'屋'不算大,却显得矫健英俊。在沙漠运动场上,它准是百兽群里的百米运动员。

愣了一阵子,我才想起防卫,想到猎枪。

当我端着猎枪走出帐篷时,野狼已经不见了。

下午,我打开录音机,放起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突然,从帐篷的缝隙里,我看见那只野狼正卧在早晨看到的那个沙丘上,仄着耳朵,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狼在听音乐吗?狼也懂音乐吗?

我忽地来了情绪,把警惕、人与狼的差别,与猎枪一起,扔在一边,顺手抓几块罐头里的肉,钻出帐篷。

野狼看见我,吃了一惊,本能地跳起来,退却几步。

我使径朝它甩去手里的肉,它却以为是向它攻击,拔腿就跑,但一起是闻到了肉味,又猛地刹住,回过头来一步一步向肉走去。

走到肉前,狼突地一点头,敏捷地叼起肉,转身跑了一段路,这才掉过头来,一边谨慎地嚼着,一边摆动尾巴,就像一只狗在感谢它的主人。

我觉得不再寂寞和孤独。

然而,这以后,一连几天,再没有见着狼。

第三次见到狼,是在一个傍晚。

我点了堆篝火,特地放着有《北方狼》曲子的磁带,随着跳起霹雳舞来。

蓦然,我感觉不是独舞,身边还有伴舞者。那便是那只可爱的狼。我想到了美国西部影片《与狼共舞》。

火光照耀下,野狼踩着音乐节拍,来回走着,那样认真,那样有趣。只是我发现,野狼的一条前腿瘸着,深一脚,浅一脚,减了几分先前的精神。同类咬的?猎人干的?

这只野狼为什么总是跟着我?是为了排遣心中的孤寂?是把我当成异类中的朋友?是把我想成一顿美餐?

带着一连串问题,我恍兮惚兮,进入了梦境。

突然,一阵狼的嚎叫,把我惊醒。我本能地弹跳起来。

从帐篷的窗子惶然张望,啊,月照中天,一片煞白,把整个大漠照得贼亮惨白,森然可怕。月光下,沙丘上那只野狼后腿支撑,身子直立,雕塑一般,对月长哭,那哭声凄惨,悲戚,苍凉,我听得毛骨悚然,寒战不已。

猛地,野狼前腿收回落地,朝我的帐篷一瘸一拐而来,并环绕我的帐篷嗥叫不息。

狼!毕竟是狼!兽性不泯,狼性难改!穷凶极恶的家伙!我一直友好待你,你他妈的却饿疯了,向朋友发难了。我想到柳宗元的《黔之驴》,那贵州小老虎,不就是采用这样的手段,把那头蠢驴吃掉的吗?

蠢驴。我一边骂着自己,一边操起猎枪,从窗口伸出去,却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是朝天开了一枪。

然而无济于事,野狼真的疯了,竟然撕破我的帐篷,钻进来。

“叭——”野狼应声倒下。它艰难地抬起头,痛苦地看了我一眼,挣扎着,淌着血,向外面爬去。

当我追出来时,狼已经死在沙丘上那块大黑石头旁边。

这时,惨白的月亮变得暗淡起来,天地呈现一片混沌。继而,一阵大风铺天盖地,不知从何处席卷而来,凶猛的风浪,像谁抡起的大锤,猛地把我砸倒在地。

当我醒来时,大风已经无声无音。太阳依旧鲜红地照耀着一望无际的沙漠。我发现我的双手紧紧抱着那块大黑石头,身边是那只死去的野狼,而我的帐篷,散了架子似的倒在远处。

惨白的月亮。野狼的啼哭。枪声。风暴。昨夜惊心动魂的一幕,在我眼前翻腾,闪回。

“狼拜月神”。我想到子当地古老的传说。

一只善良可爱的野狼,拯救了我的生命。不,是一只野兽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一个人的生命,不,是一个人残酷地杀了一只自己的救命恩兽。

我低头看一看野狼,它被黄沙埋了一半,那眼睛沉重地关闭着。但我知道,无论怎样地努力,我都无法抹去我在野狼眼睛里沉重的投影。

狼的儿子◎许敏求



我是一名摄影师,要不是想拍几张有价值的照片,我也不会钻到这片浓密的原始森林里来受这份罪。现在我就横躺在一棵大树的枝杈上,要度过难熬的森林之夜了。因为怕摔下去,我用绳子把自己绑得紧紧的。

深夜,在树下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突然传来一声怪叫!有一个白色的东西正伏在那里。待天大亮后,我朝昨晚伏着那个白色东西的地方望去,我的眼睛瞪大了,是一个男孩!他身上什么也没穿,脏兮兮的,汗毛也比一般人要长得多。他的头发大概从没理过,又长又乱,他的耳朵还转了一下。特别是他的那一双眼睛,又凶狠又冷酷,简直不像人的眼睛。

突然,一只兔子从一棵树后蹿出来,只见那个男孩闪电般一扑,我还没看清楚,他的牙齿已经咬住了兔子的脖子。他撕下那只可怜的兔子的皮,把那血淋淋的兔子又撕又扯地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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