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关于事物的议论都是反映每一个人的意见,当然不可能完全一致。见识高的,议论也就高;见识肤浅,议论也就肤浅。见识肤浅的人,还未能达到议论的出发点就想驳斥对方的主张,就会产生两种主张背道而驰的现象。譬如,在讨论同外国交往的利害时,甲主张开国,乙也主张开国,骤然看来甲乙的主张似乎一致,但随着甲的理论逐渐深入发挥,乙就逐渐感到不能接受,于是双方便发生争执。因为象乙这种人即所谓社会上的普通人,只能提出普通的论调,其见解亦极肤浅,不能明了议论的根本出发点,遽然听到高深的言论,反而迷失了方向。社会上这种事例比比皆是。这好比胃病患者摄取营养品不能消化,反而加重了疾病。乍看起来,高深的议论似乎对于社会有害无益,其实不然,如果没有高深的议论,就不可能引导后进者达到高深的境地。如果怕胃弱而废营养,结果只会造成患者的死亡。由于这种认识的错误,古今各国,不知发生了多少悲剧。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社会上下愚和上智的人都很少,大多数是处于智愚之间,与世浮沉,庸庸碌碌,随声附和以终其一生的。这种人就叫做普通人。所谓舆论就是在他们之间产生的。这种人只是反映当时的情况,既不能回顾过去而有所反对,也不能对未来抱有远见,好象永远停滞不前似的。可是,如今竟有人因为这种人在社会上占大多数,说是众口难拗,于是便根据他们的见解,把社会上的议论划成一条线,如果有人稍微超出这条线,就认为是异端邪说,一定要把它压入这条线内,使社会上的议论变成清一色,这究竟是什么用意呢?假如真的这样,那些智者对国家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将要依靠谁来预见未来为文明开辟道路呢?这未免太没有头脑了。自古以来一切文明的进步,最初无一不是从所谓异端邪说开始的。亚当?斯密最初讲述经济学时,世人不是也曾把它看做是邪说而驳斥过吗?伽里略提出地动说时,不是也被称为异端而获罪了吗?异说的争论年复一年地继续下去,社会上一般群众又仿佛受到了智者的鞭策,不知不觉地接受了他的观点,到了如今这样的文明时代,即使小学生也没有认为经济学和地动说是奇怪的了。不但不奇怪,假如有人怀疑这些定律,就要被当做愚人而为人所不齿。再举一个最近的例子来说,仅在十年以前,三百诸侯曾各设一个政府,定下君臣上下之分,掌握着生杀与夺的大权,其政权之巩固,大有可以传之子孙万代之势。然而转瞬之间便宣告土崩瓦解变成了目前的局面。到了今天,社会上当然没有人认为这是什么奇怪的事,但是,假如在十年以前,藩臣中有人提倡废藩置县,藩府该怎样对待他呢?不消说,他将立刻遭到迫害。所以说,昔日的所谓异端邪说已成现代的通论,昨日的怪论已成今日的常谈。那末,今天的异端邪说,一定会成为后日的通论常谈。学者无须顾虑舆论的喧嚷和被指斥为异端邪说,尽可鼓起勇气畅所欲言。或许别人的主张与自己的意见有所不合,但是应仔细研究其论点,可采纳的就采纳,不可采纳的暂且放在一边,以待双方意见趋于一致的一天,这就是议论标准统一的一天。切不可企图把别人的主张硬拉到自己的主张范围以内而划一社会上的议论。
根据上述情形,讨论事物的利害得失时,必须首先研究利害得失的关系,以明确其轻重和是非。论述利害得失比较容易,而辨别轻重是非却很困难。不应根据一己的利害来论断天下事的是非,也不应因眼前的利害而贻误长远的大计。必须博闻古今的学说,广泛了解世界大事,平心静气地认清真理,排除万难,突破舆论的束缚,站在超然的地位回顾过去,放大眼光展望将来。我当然不想确定议论的标准,阐明达到这个标准的方法,使所有人都同意我的见解,但是我愿意向国人提出一个问题:在今天这个时代,是应该前进呢,还是应该后退?是进而追求文明呢,还是退而回到野蛮?问题只在“进退”二字。如果国人有前进的愿望,那么我的议论也许就有可取之处,至于讨论实际如何进行的方法,则非本书的目的,这一点唯有留待大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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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以西洋文明为目标
前章已经说过,事物的轻重是非这个词是相对的。因而,文明开化这个词也是相对的。现代世界的文明情况,要以欧洲各国和美国为最文明的国家,土耳其、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半开化的国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国家算是野蛮的国家。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世界的通论,不仅西洋各国人民自诩为文明,就是那些半开化和野蛮的人民也不以这种说法为侮辱,并且也没有不接受这个说法而强要夸耀本国的情况认为胜于西洋的。不但不这样想,而且稍识事理的人,对事理懂得越透澈,越能洞悉本国的情况,越明了本国情况,也就越觉得自己国家远不如西洋,而感到忧虑不安。于是有的就想效仿西洋,有的就想发奋图强以与西洋并驾齐驱。亚洲各国有识之士的终身事业似乎只在于此。(连守旧的中国人,近来也派遣了西洋留学生,其忧国之情由此可见)。所以,文明、半开化、野蛮这些说法是世界的通论,且为世界人民所公认。那么,为什么能够这样呢?因为人们看到了明显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兹将其情况说明如下。这是人类的必经的阶段,也可以说是文明发展的过程。
第一、既没有固定的居处,也没有固定的食物,因利成群,利尽而散,互不相关;或有一定的居处从事农渔业,虽然衣食尚足但不知改进工具,虽然也有文字但无文学,只知恐惧自然的威力,仰赖他人的恩威,坐待偶然的祸福,而不知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发明创造。这样的人就叫做野蛮,可以说距离文明太远。
第二、农业大有进步,衣食无缺,也能营造房屋建设城市,在形式上俨然成为一个国家,但察其内部则缺欠太多;文学虽盛而研究实用之学的人却很少;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猜疑嫉妒之心甚深,但在讨论事物的道理上,却没有质疑问难的勇气;模仿性工艺虽巧,但缺乏革新创造之精神;只知墨守成规不知改进;人与人相处虽有一定规矩,但由于习惯的力量特大还不成体统。这样的人就叫做半开化,还没达到文明的程度。
第三、这里已经把社会上的一切事物纳于一定规范之内,但在这个规范内人们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朝气蓬勃而不囿于旧习,自己掌握自己命运而不必仰赖他人的恩威,敦品励学,既不怀慕往昔,也不满足现状;不苟安于目前的小康,而努力追求未来的大成,有进无退,虽达目的仍不休止;求学问尚实用,以奠定发明的基础;工商业的日益发达,开辟幸福的泉源;人的智慧似乎不仅能满足当时的需要,而且还有余力为将来打算。这就叫做现代的文明,这可以说是已经远远地摆脱了野蛮和半开化的境界。
象以上这样分成三个阶段,就可以划清文明、半开化和野蛮的界限。但是,这些名称既然是相对的,那么,在未达到文明的时期,也不妨以半开化为最高阶段。这种文明对半开化来说固然是文明,而半开化对野蛮来说,也不能不谓之文明。例如,以现在的中国与西洋各国相比,不能不说中国是半开化。但是,把中国与南非各国相比,或取更近的例子来说,以日本近畿地方的人民与虾夷民族相比,那么,前者就可以称做文明了。现在称西洋各国为文明国家,这不过是在目前这个时代说的,如果认真加以分析,它们缺陷还非常多。例如,战争是世界上最大的灾难,而西洋各国却专门从事战争;窃盗和杀人是社会上的罪恶,而西洋各国窃盗和杀人案件层出不穷;此外西洋各国还有结党营私争权夺利的,也有因丧失权力而互相攻讦吵嚷不休的;至于在外交上耍手段,玩弄权术,更是无所不为。只是大体上看来,西洋各国有朝向文明方面发展的趋势,而决不可认为目前已经尽善尽美了。假如千百年后,人类的智德已经高度发达,能够达到太平美好的最高境界,再回顾现在西洋各国的情况,将会为其野蛮而叹息的。由此可见,文明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不应满足于目前的西洋文明。
既然不能以西洋文明为满足,那么,我们就可以舍弃西洋文明而不效法它吗?如果这样,我们将要处于何等地位呢?既不能安于半开化,更不能退回野蛮的地位。要摆脱这两个落后地位就必须另寻出路。人们期待中的百年后所谓太平盛世的最高境界,不过是人类的空想罢了。况且,文明并不是死的东西,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变化发展着的东西就必然要经过一定的顺序和阶段,即从野蛮进入半开化,从半开化进入文明。现在的文明也正在不断发展进步中。欧洲目前的文明也是经过这些阶段演变而来的。现在的欧洲文明,仅仅是以现在人类的智慧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而已。所以,现在世界各国,即使处于野蛮状态或是还处于半开化地位,如果想使本国文明进步,就必须以欧洲文明为目标,确定它为一切议论的标准,而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事物的利害得失。本书全编就是以欧洲文明为目标,而讨论对这种文明的利害得失的,希望学者不要误解本书主要的这种旨趣。
有人说,世界各国彼此分立,各自形成独特的体制,人情风俗也互有差异,国体政治也各有不同,现在为追求本国的文明,而完全以欧洲为衡量利害得失的标准,岂不是不合理吗?应该适当地汲取外国文明,研究本国的人情风俗,根据本国的国体和政治制度,选择其合乎国情者,当取则取,当舍则舍,这样才能调和适宜。我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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