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国的国体和政治制度,选择其合乎国情者,当取则取,当舍则舍,这样才能调和适宜。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样。半开化的国家在汲取外国文明时,当然要取舍适宜,但是文明有两个方面,即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精神。外在的文明易取,内在的文明难求。谋求一国的文明,应该先攻其难而后取其易,随着攻取难者的程度,仔细估量其深浅,然后适当地采取易者以适应其深浅的程度。假如把次序颠倒过来,在未得到难者之前先取其易,不但不起作用,往往反而有害。所谓外在的文明,是指从衣服饮食器械居室以至于政令法律等耳所能闻目所能见的事物而言。如果仅以这种外在的事物当作文明,当然是应该按照本国的人情风俗来加以取舍。西洋各国即使国境毗连,其情况也互有差异,何况远离在东方的亚洲国家,怎么可以全盘效法西洋呢?即使仿效了,也不能算是文明。例如,近来我国在衣、食、住方面所流行的西洋方式,这能说是文明的象征吗?遇到剪发男子,就应该称他为文明人吗?看到吃肉者,就应该称他为开化的人吗?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又如在日本的城市仿建了洋房和铁桥;中国也骤然要改革兵制,效法西洋建造巨舰,购买大炮,这些不顾国内情况而滥用财力的做法,是我一向反对的。这些东西用人力可以制造,用金钱可以购买,是有形事物中的最显著者,也是容易中的最容易者,汲取这种文明,怎么可以不考虑其先后缓急呢?必须适应本国的人情风俗,斟酌本国的强弱贫富。某人所谓研究人情风俗,可能就是指此而言。关于这一点,我本来没有异议,不过,某人似乎只谈文明的外表,忽视了文明的精神。那么,究竟所谓文明的精神是什么呢?这就是人民的“风气”。这个风气,既不能出售也不能购买,更不是人力所能一下子制造出来的,它虽然普遍渗透于全国人民之间、广泛表现于各种事物之上,但是既不能以目窥其形状,也就很难察知其所在。我现在愿意指出它的所在。学者们如果博览世界历史,把亚欧两洲加以比较,姑且不谈其地理物产,不论其政令法律,也不问其学术的高低和宗教的异同,而专门寻求两洲之间迥乎不同之处,就必然会发现一种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的东西是很难形容的,如果把它培养起来,就能包罗天地万物,如果加以压抑,就会萎缩以至于看不见其形影;有进退有盛衰,变动不居。虽然如此玄妙,但是,如果考察一下欧亚两洲的实际情况,就可以明确知道这并不是空虚的。现在暂且把它称作国民的“风气”,若就时间来说,可称作“时势”;就人来说可称作“人心”;就国家来说可称作“国情”或“国论”。这就是所谓文明的精神。使欧亚两洲的情况相差悬殊的就是这个文明的精神。因此,文明的精神,也可以称为一国的“人情风俗”。由此可见,有人说要汲取西洋文明,必须首先研究本国的人情风俗这句话,虽然在字句上似乎不够明确,但是,如果详细加以分析,意思就是:不应单纯仿效文明的外形而必须首先具有文明的精神,以与外形相适应。我所主张的以欧洲文明为目标,意思是为了具有这种文明的精神,必须从它那里寻求,所以两种意见是不谋而合的。不过,某人主张寻求文明应先取其外形,但一旦遇到障碍,则又束手无策;我的主张是先求其精神,排除障碍,为汲取外形文明开辟道路。两种见解的差异即在于此。某人并非厌恶文明,只是爱好得不如我殷切,议论还不够透澈而已。
前面已经论述了文明的外形易取而文明的精神难求。现在来阐明这个道理。衣服饮食器械居室以至政令法律,都是耳目可以闻见的东西。然而,政令法律若与衣食居室相比,情况便有所不同,政令法律虽然可以耳闻目见,但终究不是可以用手来捉摸或者用金钱可以买卖的东西,所以汲取的方法也较困难,不同于衣食房屋等物。所以,仿效西洋建筑铁桥洋房就容易,而改革政治法律却难。我们日本虽然已经有了铁桥洋房,但是政治法律的改革直到现在还未能实行,国民会议未能很快地成立,其原因即在于此。至于更进一步想要改变全国人民的风气,更是谈何容易,这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既不能单靠政府命令来强制,也不能依赖宗教的教义来说服,更不能仅仅通过衣食房屋等的改革从外表来引导。唯一方法是顺应人民的天性,消除弊害,排除障碍,使全体人民的智德自然发展,使其见解自然达到高尚的地步。假使这样能够打开改变人心的端绪,则政令法律的改革自然可以畅行无阻了。人心有了改变,政令法律也有了改革,文明的基础才能建立起来,至于那些衣食住等有形物质,必将随自然的趋势,不招而至,不求而得。所以说,汲取欧洲文明,必须先其难者而后其易者,首先变革人心,然后改革政令,最后达到有形的物质。按照这个顺序做,虽然有困难,但是没有真正的障碍,可以顺利到达目的。倘若次序颠倒,看来似乎容易,实际上此路不通,恰如立于墙壁之前寸步难移,不是踌躇不前,就是想前进一寸,反而后退一尺。
以上所述仅限于谋求文明的顺序,但我决不是说有形的文明完全无用。有形也好无形也好,不论求之于国外或是创造于国内,都不应有所轩轾。只是要看当时的情况,察其先后缓急,而决不是全然否定。人的才能是无限的,既有身体的才能,也有精神的才能,它所涉及的范围极广,需要的方面极多,因为人的天性本来是趋向于文明的,所以只要不伤害天性就可以了。文明的真谛在于使天赋的身心才能得以发挥尽致。例如,在原始时代,人们都重视膂力,它支配了人与人的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势必要偏重于权力这一方面,而运用人的才能的范围则是非常狭窄的。后来文化稍微进步,人的精神渐渐发展起来,智力也自然取得了地位,而与膂力相提并论,两者互相制约,取得均势,于是才稍微克服了偏重权威,而发挥人们才能的范围也有了扩大。但是在古代,由于膂力和智力并用的机会很少,膂力只用于战斗,而无暇顾及其他。至于对衣食住所需物资的取得,只不过是利用战斗的余力罢了。这就是所谓尚武的风俗。当时智力虽然逐渐有了地位,但因忙于维系野蛮的人心,致使智力未能运用于康乐和平的事业,而只是用作治人的手段,并且还得和膂力互相依存,以致未能取得独立的地位。试看今天世界各国,不仅在野蛮的国家,即使在半开化的国家,凡是智德兼备的人,都是通过种种关系而服务于政府,并依靠政府的力量从事于治人的工作。即或偶尔有不从属于政府而为自身工作的,也不过是研究古典,或陶醉于诗歌等文艺之中,可以说并未能充分发挥人的才能。后来,社会上的事情逐渐复杂起来,身心的需要也逐渐增加了,于是社会上有了发明和研究,工商业日益繁荣,学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多样化了,因此不能再满足于往日的简单状况。于是,战斗、政治、古学和诗歌等,只不过是人事中的一个项目,而丧失了独霸的权威。最后,千百种事业同时并举,互相竞争,形成彼此势均力敌的状态,互相影响互相推动,使人的品德进步到高尚的境界。直到这个时候,智力才跃居上位,文明才有了显著进步。人类的活动越单纯,用心也就越专,用心越专,而权力也就不能不偏于一隅。在古代,由于事业较单纯,人的才能无处发挥,因而它的力量只局限于一隅。但是,日积月累,恰如单纯的环境变成了复杂的世界,给身心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现在西洋各国,可以说正是如此复杂的世界。所以促进文明的要领,在于尽量使各种事务繁忙起来,各种需要不断增多,不问事物的轻重大小,多多益善,从而使精神的活动日益活跃起来。这样只要无碍于人的天性,各种事物就必然会日趋繁荣,各种需要也必定日见增长,这从世界古今各种实际经验上可以得到证明。因为人的天性自然趋向于文明,这样决不是偶然的,也可以说这是造物的本意。
从这个议论来推想,还可以发现一个事实,就是中国文明和日本文明的同异问题。所谓纯粹的专制政府或神权政府,是把君主尊贵的道理完全归之于天与,把至尊的地位和最高的权力合而为一,以统治人民,并且深入人心,左右着人心的方向。所以,在这种政治统治下的人民的思想趋向必然偏执,胸怀狭窄,头脑单纯〔思想不复杂〕。由于这种原故,社会上一旦发生变故,这种关系稍稍被破坏,不论事体的好坏,其结果,必定导致一种自由风气的产生。在中国周朝末叶,诸侯形成割据之势,数百年间人民不知有周室,此时,天下大乱,独裁专制的权力大为削弱,人心稍有舒缓余地,于是,很自然地产生了自由思想。以后,在中国文明的三千多年间,只有周末才出现过那种百家争鸣、完全相反的主张也能为世人所接受的局面〔老庄杨墨等百家之说繁兴〕。这些就是孔孟所谓的异端。这些学说从孔孟的立场来看,认为是异端,但从异端的立场看来,则孔孟也不免为异端了。现在虽因缺乏古籍无从考证,但是,当时人心的振奋和自由风气之盛,是可以想象的。秦始皇统一天下虽有焚书的暴举,但其用意并不是单纯地憎恶孔孟之教,而是想把百家争鸣,所有各种学说,不问孔孟或是杨墨,一律加以禁绝。假使当时只有孔孟之教,秦始皇未必会作出焚书之举。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后世也有很多暴君,其暴虐并不亚于秦始皇,但都不认为孔孟之教有害,而孔孟之教并不妨碍暴君的作为。那末,秦始皇为什么特别憎恶当时的百家争鸣而加以禁止呢?这是因为当时的众说纷纭,特别妨碍了他的专制。所谓妨碍专制的不是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