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金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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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帝国- 第5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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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丧尸的双手,向我头顶拍来,我抬起右臂,将宝刀挡在我的头顶上。这丧尸的双手拍在我的刀面上,就如一座山压到我的身体上似的,一股强大的压力,顿时就压了过来。不过我右手的睚眦力量,足以挡得住它的下压,我双脚踩着的地面,发出一阵“咯吧吧”的石裂声响。
  低眼用余光扫下,我站着的石面上,碎裂了无数道石缝,我的双腿也惯入了睚眦的力量,放出黄色的光泽。睚眦现在将力量均匀的放射到我的体内,才勉强顶得住这丧尸巨大的拍合力。
  我的右臂开始放出更加夺目的金光,感到右手臂上的力量,在无限的变强。我用力向其一挥,将这只丧尸就给甩开后,它的身体被我巨大的甩力,向后直飞了出去。丧尸身上突然泛出一团黑影,它的身体竟然在空中定浮了那里稳稳的落在了空中。随后它从黑影中走了出来,那团保护它的黑影随之消失没掉了。
  这丧尸突然狰狞的说起了人话,对我们冷叫道:“吸血鬼、狼人、混合体、神奇的男人驾驭着一条神龙的力量,还有隐藏的两只强大的王兽,你们全都聚齐了,我今天就让你们全死在这里,哈哈!”
  现在不光是我,就连柯立芝站在这丧尸的四周,听着它狂妄的话,也都面色变白。卡梅伦惊道:“怎么可能,我们的身份,它怎么全都一然而知,这只丧尸可不是一般人物,或许它的力量,在这里己经不亚于丧尸之神了吧!”
  突然,这丧尸的头部变成了黑牛的形状,如一道光似的向我撞来。我敢紧挥出睚眦宝刀,从宝刀中斩出了一股金光杀波。光波射击在它的牛头上,被其用头一顶,将盘形的光波竟然给顶飞了出去。光波反飞过来后,确击中了卡梅轮,它发出一声惨叫,给击飞在了地上。
  我身体感觉一痛,丧尸头上一对半弯的牛角,就顶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胸前发出金色的光泽,与它的丧尸牛角撞在了一起,同时发出电光火花的射亮。它的角顶着的胸前,一直向前跑去,我的身体没有一点反抗余地,朝着身后的一直退去。我的身体撞到石壁上,发出巨大的石碎声响,但是我的身体,确没有一丝的疼痛感觉。
  在我身侧两边,无数片石块,被我的身体给击飞了出去,并冒出一股股白烟。丧尸推着我不停的向石壁上撞去,它的力大能排山,将我的身体硬生生的推了进去,我的后背直接给撞了出一条隧道,幸亏有睚眦的力量在守护着我的身体。
  而且这股力量越变越强,我的身体所撞出的隧道再越变越深,我猛的念起北斗护体大神咒。这丧尸的头上突然的动了一下,我立即就感到了,它推着我身体的力量,在开始降低了,完全处于我体内睚眦力量之下。
  我将睚眦力量集中在我的右臂上,用力击打着它的牛头上。这头黑牛惨叫一声,就被我击飞退出了隧道,我立即回身使出能量,化成一道金光冲出了隧道。
  丧尸被我击出了隧道,重重的仰面的躺在了地上。它一条手扶住自己的心脏部位,我对众人大叫起来:“快使出所有的能量,将它的身体分开,我要灭了它的尸心。”
  周围除了我,它们全部拍动着翅膀,飞到离地面二米高的空中,双手合拳,从拳头中放出一道道光束,射到这丧尸的身体上半身的地方,光束射到它的身体上,激射出“嗞嗞”的火花。
  那两只虚无的王兽,此时也显了形状,每只以双爪,抱住那丧尸的手臂,将它的身体硬生生的抓开。我提升睚眦力量,我的后背双肩感到发痒,“彭”的一声巨响,在我的后背上,竟然胀展出一对发出金光的翅膀。我也飞离了地面,他们双拳射出的金光在不断的变粗,身体向空中继续飞高,我浮到丧尸的心脏上空,挥着睚眦宝刀对准了丧尸的心脏部位。
  这只丧尸好似感到了末日,我想此时就算是丧尸之神来了,我们要想杀他,他也阻止不了我们了。我用力向下一冲,全身冲出一道光束,我将刀刃就划向了这只丧尸的肚子上,它的肚子坚着从中间,给划出了条发出金色玄光的金线,然后肚子从中间向两边一分为二,从中滚出一颗椭圆形的心脏。我从怀中拿出符咒贴在了上面,然后用火机将符咒点燃。
  那符咒一燃,“吧”的一声,炸成了两半,两只王兽冲了上来,将这两半的丧尸之心就给抢了过去,扔进了嘴里,嚼巴、嚼巴的给吞咽到了肚子中去,然后又消失在了石室中。
  这只丧尸的身体,随即化成了一瘫腐烂的血肉,如刚被宰杀掉的猪肉似的,瘫堆在那里,发出一股恶臭地味道。我的胃里直感到一阵的翻滚恶心,敢紧从背包中取出一盒清凉油,用手指挖出一蛋清凉油,抹在鼻子孔里,深深的闻了闻,才化掉了胃内的恶心。
  伊丽莎白她们也从空中落到地面上,我用手电打向那条被我身体撞出的隧道,竟然有十几米之深,我右臂一松,睚眦化成一条金光射出来后,又钻入了宝刀之中。


第676章 强魔
  柯立芝对我们叹息道:“真的不敢想像,像这种等级力量的丧尸,在这里面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它越变越强大,看来我们太小看这座地下陵墓中的墓气了,这里妖怪一开始全是正常的力量,但是它们受到危胁后,感受到这墓中的精气,使它们越变越强大了。我们一定要速战速决,不可在这里恋战了,不然我们就是神也全要折在这里面!”
  此时我确陷入了无限的深思之中,这座蒙古大墓深藏着各类妖魔,就如当年蒙古帝国一样,集结了各大民族为一体。其实,正是由于蒙古人的崛起,才促进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和融合,结束了自唐代以后,中原大混战民不聊生的局面。汉族这个民族的纯血统的民族也彻底发生了改变,从实质上说,蒙古人灭掉了纯汉人的基因,让它变成了一个混血的民族。从文华体质上来说,现在汉族这个民族,是汉文华文明的象征,一直屹立在世界上而不倒。
  这些并非是我个人的凭空想象,在《汉民族历史形成过程中的生物考古学考察》中,就己经证实了,汉民族为多民族融合而来的“混血民族”,以前有人所说的“涯后无华夏”之说,其实也泛指这个东西。
  经过相关专家对有关信息搜集和数据分析后发现,中原地区汉族体质特征,古今差异明显。汉族是从宋代开始进入混血状态的,到元朝时汉族混血达到了高潮,并最终完成了混血的局面,开拓了现在汉族人基因的定局。
  从考古学的角度可以证明,汉民族确实为多民族融合而来,古代中原地区的汉民族与现今当地民族体质特征的差异较大,反而更加趋向于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南方省份的民族。
  经过专家研究大量数据测量得出,古中原类型人面部具有“低面、阔鼻、低眶”的特征,与现代北方汉族面部的狭隘、鼻宽、眼眶宽度和面部扁差度均为中等,形成了反差,这更加证实了,古汉族与其它民族的溶合。
  经研究发现,从秦时到汉代,中原地区居民均属于古中原的类型。但从宋代开始,则出现了融合体质的性状,这是因为汉族人,接受了较多其它族群的遗传学的因素,所以,汉族以古华夏为主体,又由历史上多个民族融合而来,这些对现代来人来说,己经是一般的常识认知观念了。
  广义上的汉族,是中国主体民族,是上古时期黄帝和炎帝部落的后裔,被称为炎黄子孙。“汉”原指天河、宇宙银河,《诗经》云:“维天有权,滥亦有光”,汉人是因为汉王朝为得名,汉朝以前被称为“华夏、诸夏。”
  要说汉族到底是什么人种,广义东亚都是黄种人。但是,世界上被分为四大人种,而种族与民族完全不同,种族是据据人们的皮肤的颜色,头发的形状和颜色,眼、鼻、唇的形状,以及血型等生理的性质而划分出来的。
  民族则是根据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状态等特征人们的共同体而划分出来的。种族是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概念,民族是属于社会范畴的概念。
  世界上人种的自然体质特征,生物学家以本质主义方式,通常将全世界的现代人类,划分四大人种:即欧罗巴人种(白色人种),蒙古人种(黄色人种),尼格罗人种(黑色人种或者赤道人种),澳大利亚人种(棕色人种),俗称: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棕种人。
  所以现在的汉族,其实是狭义上来讲的,本意应该是指汉民族,没不人汉族,单指一个狭义上的人种分支。从另一方面来讲,就是真正的纯汉人早己经灭绝了,早己不复纯在了,留下来的,则是永远不会灭亡的汉文华和混血汉族。
  其实不光是人种基因方面,就是从生活习性,以及语言、服饰,现在的汉人也大多是继承学习了少数民族,又结合自己民族的特点,形成的结果。比如我们现在所讲的普通话,即国语汉语,听着挺悦耳,其实这是胡音,是由主体古汉语混合了少数民族的语言,混合形成的“话。”
  所以,1928年国民政府,要定国语的时候,普通话以一票的优势战胜了广东粤语,成了现在的国语,其实真正的古汉语的方言话,就是广东粤语。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也铸就了汉民族的优势,因为人种越杂,不同种族之间越溶合,越混血的结果,这个民族就会越聪明,就会更优越。比如一个简单的例子,近亲血缘通婚的结果,就是让他的后代,变的越来越低智,人种的基因越来越退化,血缘之间越远越杂,相互通婚后,形成的人类基因就会更加的优越性,也就是这个道理。有人看到混血儿后,为什么感觉那么的漂亮和那么的聪明,也是这个道理。从侧面来讲也奠定了汉民族的强大,也是唯一一个屹立在世界上五千年,而从未中断过的文明…
  突然,听到呆呆睡觉的打鼾声,呆呆竟然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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