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会跑却从不走,
有嘴却从不开口,
有床却从不睡觉,
有头却从无泪流。
现在他知道谜底了。一条河可以奔流;一条河有河口;一条河有河床;一条河有源头。那个男孩儿为他揭开了谜底。梦中的那个男孩儿。
突然,他又想起深纽说的另一句话:这只是一半谜底。参孙的谜语可是两个,我的朋友。
杰克瞥了一眼床边的闹钟,现在是六点二十分。如果他想趁他父母还没醒的时候就离开这儿,他必须起来了。今天他不会去学校;杰克心想,也许,至少对他来说,他永远都不会去学校了。
他掀起被子,脚悬在床边,这时他发现两个膝盖上都有刮痕,而且是新刮的。昨天他滑倒在砖头上时的确刮伤了左边,他在玫瑰一旁昏倒时也碰伤了脑袋,但是他膝盖从来没有受伤。
“这是在梦里发生的。”杰克轻声自语,一点儿都没觉得惊讶。接着,他迅速穿好了衣服。
5
在他衣橱里面,他在几双没鞋带的旧球鞋和一堆蜘蛛侠的漫画书下面找到了以前去语文小学上学时用的旧书包。没有人会背这种书包去派珀上学——简直太、太普通了,上帝啊——杰克一拿起它,就强烈地怀念起生活还很简单的那些时光。
他往书包里塞了件干净衬衫、一条干净牛仔裤、一些内衣和袜子,然后又拿起《谜语大全》、《小火车查理》。翻找旧书包前他顺手把钥匙放在了书桌上,结果声音立刻又回来了,只是它们很遥远、非常轻,而且他很肯定只要一握住钥匙,他就能让这两个声音完全消失,这让他感到轻松不少。
好了,他又看了看书包。即使放了两本书,包仍然挺空。还有什么其它的?
一瞬间,他以为没有什么其它的了……很快,他又想起了一样。
6
他父亲的书房充斥着香烟与野心的味道。
书房正中放了一张巨大的柚木办公桌,对面的墙上搁满书,还挂着三台三菱电视显示器,每一个都调到竞争对手的频道。他父亲晚上在这儿的时候,每个电视机都会静音播放各个频道里黄金时段的节目。
窗帘全拉下来了,杰克不得不打开台灯才看得见。光是在书房里就让他觉得紧张,即使他穿着球鞋。假如他父亲醒了进来了(这有可能;无论睡得多晚、喝得多醉,艾默·钱伯斯总是睡得很浅、起得很早),他肯定会大发雷霆。至少这会加大杰克想不留痕迹出走的难度。他越早离开这儿,就越会觉得安心。
写字台上了锁,但是他父亲从未隐瞒保存钥匙的地方。杰克把手指伸进记事簿下面,钩出钥匙,然后打开第三层抽屉,摸过上面的文件,最后碰到冷冰冰的金属。
大厅里的地板突然噼啪响了一声,他立刻僵住。过了几秒钟,噼啪声没有再响起,此时杰克抽出他父亲用来进行“家庭防卫”的武器——一把点四四口径的鲁格自动手枪。他父亲在刚买这把枪的时候,曾经非常骄傲地向杰克炫耀——那是两年以前了。他的妻子紧张地哀求他在伤着人之前把枪收好,他却完全当做耳边风。
杰克找到手枪一侧的按钮,卸下了子弹夹。子弹夹咔嗒一声落在他的手上,在安静的房间里听上去仿佛一阵巨响,吓得他紧张地再次朝门张望一下后才把注意力调转回到子弹夹上。子弹已经上满枪膛,他慢慢地将弹夹重新装回手枪,然后又卸了下来。在上锁的抽屉里保存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是一回事,但在纽约市内带着这把枪就是另一回事了。
地板又噼啪一响。杰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衬衫,在他父亲的写字台上摊开,包裹住子弹夹和点四四手枪的零件盒然后卷起来。他把衬衫重新放回书包,书包扣扣紧以防发出声响。正要离开时,他的视线落在了他父亲文件盒旁的一沓信纸上。他父亲平时常戴的雷朋太阳镜折叠着放在上面。他抽出一张纸,想了一会儿,又拿起太阳镜塞进胸前的口袋。然后他抽出笔架上的细金笔,在信头下面写下亲爱的爸爸妈妈几个字。
他停下笔,皱着眉头盯着这个称呼。下面该写些什么呢?他必须说什么?说他爱他们?这是事实,但是这还不够——在这个中心事实的周围粘附着太多令人不愉快的其它事件,就像一团线上面扎着许多钢针。说他会想念他们?他不知道这是否是真话,好像有点儿恐怖。说他希望他们会想念他?
蓦地,他悟出真正问题之所在。如果他只是打算今天出去一下,他肯定能写点儿什么。但是他几乎肯定地感觉并非仅仅今天,或者这个礼拜、这个月、这个夏天。他觉得如果现在他走出家门,将永远不再回来。
他差点儿就把纸揉成一团,但又改变了主意。他写道:请好好照顾你们自己。爱你们的,J。这句话可算不上有力,但起码还能算一句话。
好了。现在别再考验你的运气,赶快离开这儿吧!
他听从心里的声音。
整间屋子死一般寂静。他蹑手蹑脚地穿过起居室,惟一传人耳中的是他父母的呼吸声:他母亲发出微弱的鼾声,而他父亲的鼻音更重,每吸进一口气都会挤出一阵尖细的哨声。他快靠近走廊时,冰箱突然轰地一响,吓了他一大跳,心开始怦怦狂跳。然后他走到大门,尽可能不弄出一点儿声音地打开门锁,走出门,最后在身后把门轻轻关好。
当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感觉仿佛有一块石头从心头滚落,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期待感袭上心头。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也有理由相信前方危机四伏,但是他只有十一岁——太年轻而无法否认蓦然满溢心口的那种新奇与兴奋。前面就是一条高速公路——一直通向未知的远方,而假如他够聪明……或者他够幸运,他将会揭开许多秘密。晨曦初降时他离开了家,在前方等待着他的是伟大的探险。
如果我坚持下去,一心一意,我一定会看见玫瑰,他边按电梯按钮边暗自鼓劲。我知道这一点……而且我也会看见他。
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极度渴望,这渴望强烈得几乎变成了狂喜。
三分钟以后,他走出了他迄今为止一直生活的公寓。他停了一下以后向左拐弯。这样的选择感觉并不偶然,而且的确也是。他正向东南方走去,沿着光束的路径,又重新踏上先前被打断的旅程,向黑暗塔进发。
7
埃蒂给了罗兰那把未完成的钥匙之后两天,三个旅行者——又热又累,浑身大汗——艰难地穿过一片矮生灌木和倒地枯木错综交杂的树林。在两旁密密匝匝互相交织的枯木下,他们第一次发现两条一前一后的小径。埃蒂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得出结论它们实际上是被遗弃很久的公路。灌木和矮树像芒刺一般乱糟糟长在公路两旁,遮住了路面。两条小径虽然杂草丛生,但仍旧可以辨认出的确是以前的车辙,任何一条的宽度都足够让苏珊娜的轮椅通过。
“哈利路亚!”埃蒂大叫。“我们应该喝一杯庆祝一下!”
罗兰表示同意,解下围在腰问的皮革水袋。他先把水袋递给坐在他背上马鞍里的苏珊娜。埃蒂的钥匙用皮绳拴住,挂在罗兰的脖子上,在衬衫下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苏珊娜接过水袋,喝了一大口水,然后递给了埃蒂。他喝完水后开始展开她的轮椅。他现在都有些痛恨这个笨重顽固的装置了,它就像铁锚一样总在阻挠他们前进。除了一两条轮辐断了以外,轮椅状况还不错。埃蒂曾经想过把这鬼东西扔掉,但现在看来它可能还能派上些用场……至少暂时可以。
埃蒂帮苏珊娜离开马鞍,在轮椅上坐好。她手掌抵住腰部,伸了个懒腰,高兴地做了个鬼脸。埃蒂和罗兰都听见她舒展身体时脊椎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前方,一头看起来像浣熊与旱獭杂交的动物大摇大摆地穿过树林。它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镶着金色边框的眼睛瞪得滚圆,长着坚硬胡须的拱嘴咧了一下,仿佛在说哼!了不起!然后又慢悠悠地穿过公路,直至消失。埃蒂最后一眼看见了它的尾巴——又长又卷,就像长满毛的弹簧。
“那是什么,罗兰?”
“一头貉獭①『注:貉獭,billy…bumbler,斯蒂芬·金的生造词,在书中也以bumbler形式出现,是指一种浣熊、旱獭和达克斯猎狗杂交产生的动物。毛皮黑灰相间,眼睛四周长着金毛。它们会像狗那样摇尾巴,但要比犬类更聪明。在世界转换之前,每个领地的城堡里都养着一些貉獭,还可驯来牧羊。它们与人一起生活时,会鹦鹉学舌讲人话,但只有低级的语言能力。』。”
“能吃吗?”
罗兰摇摇头。“又硬又酸,我宁愿吃狗肉。”
“你吃过吗?”苏珊娜问。“我是说,狗肉?”
罗兰点点头,但是没有细说。埃蒂想起以前保罗·纽曼电影里的一句台词:对,女士——吃它们的肉,像它们一样生活。
小鸟在林问欢快地啁啾,公路上吹过一阵清风,埃蒂和苏珊娜同时感激地迎风仰起脸,然后两人对视一下,都笑了起来。埃蒂再次对她非常感谢——爱上一个人会很可怕,但也会很美好。
“这条路是什么人造的呢?”埃蒂问道。
“很久以前的人。”罗兰回答。
“那些造出之前我们找到的杯碟的人吗?”苏珊娜问。
“不——不是他们。这条路曾经是马车公路,我想,而且这么多年废弃不用它还没消失,肯定曾经是一条大路……也许就是那条大道。如果我们挖下去,可能会找到铺在地下的沙砾层,甚至还有排水系统。既然到了这里,我们就吃点儿东西吧。”
“吃东西!”埃蒂大叫。“赶紧上菜!佛罗伦萨鸡肉!玻利尼西亚烤虾!蘑菇清炖小牛肉,还有——”
苏珊娜用胳膊肘捣了捣埃蒂。“别闹了,白小伙儿。”
“当我的想像力喷涌而出时我总是控制不了自己。”埃蒂兴高采烈地回答。
罗兰把背包解下,盘腿坐下,然后用橄榄色的叶子包裹几块干肉当做午餐。埃蒂和苏珊娜都觉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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