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下压着一张纸条,他拿起来读到,“谨以这份小小的礼物,馈赠给费都巡警厅所有英勇、坚贞正义的探员。”
末尾盖着一只乌鸦形状的印章。
……
狂乱的枪声大作,但随即就平息下来。
福兰·弗莱尔踏入巢穴的一瞬间,觉得自己望见了地狱。鲜血、碎肉、苦痛、哀嚎和绝望,他打了个寒噤,不是为了这灾难似的现场,而是为了盈满于无形中,戾气和阴暗的残忍。
人最丑陋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没有信赖,没有温度,没有依靠,上一刻还称兄道弟的伙伴,危难时却彼此仇杀。
血太多了,走廊上、墙壁上,窗沿上、连绵成一片,仿佛城市地下水道中流过的污水,发出腥臭的气息。
“救……救我。”过道里,一个人抓住福兰的裤角,他被散弹枪正面打中,胸口像块破烂的海绵,嗤嗤从弹孔中喷着血,“我不想开枪……大家只想活着享受……”他声线越来越虚弱,然后,手颓然地瘫软。
“带塞西莉亚出去,已经用不着她的力量了。”福兰轻声说,“冥冥间不可捉摸的公义,刚刚审判过了。”
“其实我不介意,没什么了不起,小场面罢了,当初在叔叔身边时,我看得多了。”兽人萝莉炫耀道。
“你可以不介意,但应该学会对生命保持敬畏。”
他摆摆手,推开被子弹打得千疮百孔,虚掩着摇摇欲倒的门,跨过横七竖八的尸首,不少脸他曾见过几次,都是帮派站在克瑞根一边的小头目。
微弱的呼吸声,疼痛难忍地咳嗽。
福兰停住脚步,望见克瑞根瘫靠在墙壁上,浑身血污,脚边有一具枪手的尸体,危急时,巨拳大佬将他推到自己身前,挡住了由枪膛喷吐出的死神,但还是有几发漏网之鱼,咬进了他的皮肉,炸烂了他的肺叶和胃。
“乌鸦……你还是来了。”克瑞根吐着血,惨淡的眼眸猛然间炯炯有神起来,“……你赢了,规矩就是这样,胜者享受富贵,败者埋进地下三尺。”
福兰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来,从口袋摸出银色的烟夹,点燃,用力抽了几口,让烟头的火光变得明亮,他又将烟放到克瑞根的唇边。
“假惺惺,如果挖出你的心脏,我估计能看到它正得意洋洋地搏动。”克瑞根费力地抬起手,夹住烟,烟蒂很快变成了红色,他一边咳嗽一边吐着烟雾,“从西部遇到一起时,我就知道你瞧不起我们。”
“我只是瞧不起自己。”福兰回答。
“随你怎么讲,说话权在胜利者的嘴里。”
福兰拨开他的衣服,检查了下伤势,“你至多还能活一个小时。”
“多么残忍的话啊,对,你有着奇妙的治愈能力,你想让我求饶,苦苦哀求,满足你戏耍的心情?”
“不,我不会这么做。”福兰直言不讳地说,“你知道我许多事,现在又出于敌对的立场,而我并不是个慈悲的圣人。”
克瑞根沉默地抽着烟,这举动仿佛耗尽了他最后的生命力,他费力地控制着逐渐僵硬的手指,扔掉燃烧殆尽的烟蒂,“给个痛快吧,我不想在这种痛苦中熬上一小时。”
他充满遗憾地闻了闻缭绕在空气里,混合着血腥味的烟草香,眼珠子朝上翻,死死凝视着福兰,“你也会有这个下场的。”
“我知道,没人可以逃掉。”福兰说,他拿枪顶在克瑞根的眉心,拨动了扳机。
……
火焰吞噬着巢穴的建筑,炙热将一切都化为了尘埃。
夜下的海面,火光冲天的岛屿像座闪耀的灯塔,格外显眼。
码头上,整齐地摆放着十几箱财富,它原本属于克瑞根,福兰也无意拿走。
福兰的黑风衣上沾着凝固的血,他站在已经驶离岛屿的黑王号上,回首对劳薇塔说,“让你能掌控的那些隐秘渠道,慢慢地浮上水面。”
“估计明天,整个黄金角海湾的帮派都会收到消息,他们张望片刻后,就会冲上来抢夺地盘。”
“让他们抢,不要起冲突。只需要占据整个走私贸易的最上层,运来的无证私货,只有我们的商行能流通出去;来路不明的钱,只有我们的洗钱公司才能漂白。无数大大小小的帮派聚集而来,各占着一些小小的地盘,我们只用低调的隐藏在他们身后。这样,无论哪个渠道被堵死,哪个帮派被剿灭,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只要黄金角海湾还存在黑帮,还有着走私贩子,就能源源不断地提供着养料。”
“明白了。”
“现在,去费都吧,伪装的道具和身份文书,都准备好了吧。”
“嗯。”
既然那位大小姐想故地重游,那么,曾作为土生土长费都人的他,如果不去送点小小的礼物,未免太不通人情。
福兰最后望了眼正在燃烧的岛屿,走进了甲舱,黑王号渐渐退隐在海面潮湿的夜雾下,只留下依旧荡漾的波浪,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第二十三章 老好人和女劫匪
纪·伯伦神甫是乡村上德高望重的老人,生得一副慈悲的面容,人人都敬爱他,他平日的所作所为也对得起这份尊重。这里人口很少,只有五十几户近300人,位于一处半山坡,是那种典型的落败村集,没有工厂、商场和旅馆,也没有投资商想开发附近的土地。他们在山坡开垦菜圃和贫瘠的田地,养鸡牧羊,磨麦子,用干羊粪烤硬面包,用麦杆和枯枝烧水做饭,自给自足,过着一种原始的生活方式。
它隶属于山脚下一座小城管辖,但因为过于贫困,除了按时按点抵达的税务官,政府从不将它放在心上。
所以老神甫平日里不但要照料乡民的精神生活,也不辞辛苦地帮忙他们的现实生活。
“贫穷的牧师、没有薪水的代理乡长、纠纷调解员、教师兼医生、婚礼和葬礼的安排者、孩子的洗礼人。”老人有着许多形同累赘,他却甘之如饴的头衔。
他住在一间简陋的木头小教堂里,里面有陈旧的长座椅和葡萄酒杯似的布道坛,但台子左边的木板裂开了,让它看上去是一只破了半边的酒杯。
老神甫在本地传教了二十年,据说,当初在地区教会挑选人员时,许多神甫都因为穷山恶水的环境迟疑不前,后来纪·伯伦——他那时还是个四旬的中年汉子——站出来说,“我去吧。”
同僚暗中对他告诫,“纪神甫,那里除了浑身羊粪味的乡下人,就什么也没了。”
“哦,天国没告诉我,救赎和恩慈也有歧视。”他回答。
然后,他去了,并扎根下来,当年地区教会同资格的神甫,最差的也升职为大教堂的执事,但他仍默默地在被人遗忘的角落,照料着一群天父的子民。
最初,他每周聚集着居民,在破教堂里进行着简朴的弥撒,但很快,他发现那些孩子们没有老师,有的十多岁了,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知识和信仰同样重要,信仰是精神的慰藉,而知识更是改变人生的武器。”纪神甫想,于是他出了趟镇,居民们都猜测这位新来的神甫,受不了苦逃走了时,他牵着自己的那匹矮脚骡子又回来了。
骡兜里装满了笔、墨水和小本子,还有一些书,神甫对好奇的乡民说,“让孩子们每天下午都来教堂,我给他们上课。”
这当然是完全免费的,他也拒绝收钱,甚至拒绝心怀感激的人,邀请他去用一次晚餐。
“我多吃一口,孩子就少一口的营养。”
二十年来,有不少长大的孩子,想走出去到外面闯荡,但又对未知的世界感到恐怖,老神甫就鼓励他,“恐惧只是层雾,让许多东西看上去模模糊糊,但只要向前走一步,穿过去,你会发现,其实不过如此。”
有的人发了小财,将家人接到城市里生活,却没有对启蒙老师表达任何感激之情。他也不以为然。
老神甫是乡上最富有的人,他有一匹老骡子和两只羊,每季度教会也会分发一笔款项给所有的教堂,但他经常囊空如洗,因为他领养着三个无家的孤儿,要出资给所有求学的孩子购买文具,贴补没有生活能力的孤寡老人,维护修整比他还老的教堂,免得哪天塌陷。
我们现在都已清楚,纪·伯伦是位光辉的圣人,是良善默默无闻的支柱。但他之所以出现在诸位的视野中,是因为老神甫又拣回了一名孤苦伶仃的小劫匪。
那是在一个月前,老神甫骑着同样衰老的骡子,从地区大教堂领取款子后刚刚转回,两百块,一半现钞一半硬币,零钱碎钞很多,显得荷包鼓鼓的。他用了四分之一,在城里买了些必备的物资:几大叠廉价纸,蜡烛、两包化肥和带给学生们吃的糖果。
缓坡的山路经年未修,有次老骡子就陷到了路上凹陷的地方,差点折断了腿,所以神甫在上山时,都会将坐骑牵着走,每次回到镇子时,人比驴还累。
神甫在午后时分路过了一片小山林,他寻思着歇歇脚,在树荫下喘口气。
于是他将骡子拴在树上,让它啃食着嫩草,自己从兜裹里摸出面包和清水,在进行过宗教的餐前仪式后,坐在草地上,用小铁刀切着硬面包。
骡子突然不安的挣扎着,他看见一个披着灰袍子,身材矮小的人出现在面前,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短剑。
“交……交出来……把它给我……”那人声音很沙哑。
“劫匪么?发现我刚领取了善款,从城里就跟来了?”神甫悲哀地想,因为没强盗会来抢劫一个穿着破褂子的穷人。
“这是天国给穷人的慈悲,是孩子们的书本费。”纪·伯伦试图劝阻,但如果对方来硬的,他阻挡不了。虽然这个人和他一般高,但神甫是个体弱的老人,手中也只有一把破旧的餐刀。
“……教……会?”那人声音变轻了,斗篷下的眼睛,似乎也闪烁不定,但还是慢慢走了过去,飞快地从纪·伯伦手中,夺过了一小半切好的面包,埋头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黑麦子烤的面包非常硬,不合着水吃几乎难以下咽,强盗咳嗽起来,像被噎住了喉咙。
老神甫默默地看着,他才发现,这人裹在身上的袍子又脏又破,几缕垂出来的头发也沾满灰土,袍底露出皮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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