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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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艳记- 第5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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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考虑的,为了人界长期安定,为了双方和睦相处,胖子果断的牺牲了玄门。

“恐怕不妥吧?”蓝德好心提醒,毕竟是第一次裁决,具有非凡的意义,今后遇到类似的纠纷,都要拿出来做参照的,也就是说这一次退了,以后遇到相似的情况,都应该依例裁决。

王浩一翻白眼,狠声道:“有什么不妥的?玄门法典把势力区域划定的清清楚楚,现在就是玄门踩过界,于情于理都只能退回来,玄门退,是退回自己的势力范围,要是判定魔族退,叫他们退到哪去?”

有了第一个判例,剩下的依例裁决,接见各派掌教耽搁了不少功夫,因为只有一个一个的见,正如火修所言,他们是为了结盟的事,毕竟草庐才崛起不久,定位也不清晰,有些二流门派也乘机找上门来,企图浑水摸鱼。王浩表面上大大咧咧,心里头可不糊涂,十几路推手打下来,竟然一个都没有答应。

道理明摆着,结盟和找老婆不一样,情投意合就行,结盟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要是和一个二流门派搭上关系,那就是自贬身价。

王浩对玄门势力知之甚少,分不出那些是实力相当的,那些是浑水摸鱼的。除非有个像小医仙那样的明白人从旁指点,否则的话,绝不可草率的做出决定。

另外一边,草庐的纠纷迎刃而解。陈素儿不是挨个的去调解,也没有面子息事宁人,而是制定出一系列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才是草庐不断发生争端的根源,这是治标的方法,能够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这群乌合之众平时骄纵惯了,套上规矩就像野牲口上了栓绳,浑身的不自在,条条框框不能太多,越简单越好。另外,大凡宗派,或者是家族,成员都是论资排辈,制度恰恰是建立在这些辈分,权利上。但是草庐的环境十分特殊,无论修为高低,大家都是平等,因此找不到范本照搬,全是一条一条临时制定出来的。

应酬方面,火修本来就喜欢凑热闹,要不然他何以压下请柬?只不过礼品方面还要落实在王浩身上。

玄门宗派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这一年到头迎来送往的,十天一口飞剑,半月一件法宝,也是件让人头疼的事。

谁的宝贝也不是抢来的,光出不进肯定行不通,除了看人送礼,尽量控制成本,还要适时的举办一两次聚会,不能光被人家罚款,时不时的也要有个进项。

关于这一点,无论在玄门还是修真家族,都形成一致的共识。但是财雄势大的胖子才不会动这种脑筋,别说炼丹就和印钞票差不多,光是在蛮荒沼泽捡来的法宝,就足够他挥霍一段漫长的岁月,凡是看不上眼的都可以拿去送礼。

事实上,这些飞剑和法宝在拿去送礼以前,还要被草庐的兄弟挑拣一遍,虽说飞剑和主人时间久了也会产生感情,但是谁愿意把感情寄托在一口劣质飞剑上?一口好的飞剑是修真者梦寐以求的,有了机会当然要更新换代,说的好听点那叫升级。

陈素儿出生在四大世家,见识绝不浅薄,仍然为王浩的个人收藏震撼不已,一个人怎么能搜刮到这么多法宝?这相当于陈家数千年的积累,她猜不到,这仅仅是胖子从魔族捡来的法宝,而且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是看不上眼的一小部分。

王浩素来低调,信奉财不露白,除非必要,绝不轻易炫耀财富。

血族的问题相对棘手,情感上,王浩偏向勿猜,血族毕竟是血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无论他们在世俗的目光里有多么美丽,多么高贵,但是在丹诀上,这种冷血动物不过是炼丹的低级材料。

从利益的角度就不同了,血族的领域盛产晶石,那是王浩为数不多的喜爱之物,永远都不会嫌多,而血族的慷慨也是王浩喜欢的,既然能不费吹灰之力的从血族手中获得晶石,为什么还要帮助勿猜去掠夺他们呢,虽然,勿猜最终会从掠夺来的晶石中,拿出一小部分馈赠给自己。

中间转了一道手,油水就不知道被刮走了多少啊。

从血族的手里抠出晶石,远远比等待勿猜的馈赠划算,相通了这个道路,就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即不能帮勿猜压榨血族,也不能让血族有恃无恐,要让他们时时求着自己。

尼古拉这老家伙虽然慷慨,还不至于无缘无故的送人晶石,尤其是上等的晶石。

为此走上一次魔族是十分值得的,事不宜迟,胖子连夜赶路。

第四百三十五章 渡海

王浩没有冷血到无视人命的地步,而是对修真家族的事漠不关心,计划是陈家提供,由石雀派人执行,整件事貌似和他扯不上太多关系。

何况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找到了陈家帮忙,就完全的信任他们,不单是人品,也包括能力,至少对修真家族的状况,王浩不可能比陈家熟悉,更不可能提出有建树的意见来,既然如此,他又何苦非要对勾绝的九个家族提出意见呢,无知不是错,好的领导者不一定什么都要知道,但是切忌不懂装懂,那会让办事的人反感。

就在王浩赶往欧洲的同时,修真家族的掀起了血雨腥风,蓝德不像王浩,拥有和石雀讨价还价的资本,他要出头只有靠两样东西,忠诚可靠,心狠手辣,执行命令的时候从来不打折扣,名单上的九个家族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毁灭任务无疑是聪明的选择,修真家族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切就已经恢复到风平浪静。

平心而论,王浩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他喜欢自由自在,就像风一样来去自如,当然,要是有一两个红颜知己陪伴左右,那就是人间美事了,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和修为,这么点小小的要求并不过分。

风,在耳畔呼啸而过,久违的快意让王浩如痴如醉,如果说还有比敛财更叫人动心的事,那就是无拘无束的飞。

王浩酷爱御剑,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御剑乘风来,依稀记得当年,王浩正是为此梦想才离家出走,跑到深山老林拜师学艺,谁知道遇人不淑,烧了十年的丹炉。

直到遇见陈玄,他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成了玄门里炙手可热的炼丹师,也算是苦尽甘来。

还记得在昆仑山脉的时候,为了能尽早踏上飞剑,从来对修炼不感兴趣的胖子,藏在冰天雪地里,一口气修炼了数月。

除了无拘无束的感觉,王浩更加对速度着迷,这份快感只有裂天之痕这种顶级飞剑的身上才能得到满足。远离地面的轻盈和灵巧,对从小就是胖子,就很笨拙的王浩来说,无疑具有致命的诱惑。

为了这种感觉,他没有通知星语,因为通知星语,就不可避免的要带上无心。如果有无心在场,他就只能使用劣质飞剑,在仅有两尺寛的飞剑上保持金鸡独立,那简直就是在遭罪。

在那段苦难的岁月里,王浩甚至考虑过找一头坐骑玩玩,见识过大鹏长老的纯黑色妖虎以后,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不过即便是妖虎,骑在胖子的身下,似乎也稍嫌单薄了些。

能配的上胖子的,除非是上古凶兽,但是凶兽的凶狠和能力是成正比的,没有哪头凶兽心甘情愿的沦为坐骑,再说凶兽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

现成的倒是有一头,风狸,王浩不想落下虐待小动物的骂名,真要是那么做了,别说良心过不去,卓月和星语都不肯答应。

其实王浩没想到这么多,是剑灵好心提醒他的,剑灵比胖子更讨厌无心,恨不得立刻打发无心走人,可惜做不到,它只能在私下里不停的唠叨。

一转眼,剑灵也有好久没出来透过气了,难得出来放风一次,它比胖子还要欢快,漆黑沉重的剑锋撕开水面,扬起两道骇人的巨浪,眨眼间便将陈素儿甩到后面,成了夜空里的一个小小的黑点。

在草庐,陈素儿见识了王浩的权利,此刻,他则是见识到王浩的实力,就凭这手御剑的功夫,打不赢也能跑的赢,这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何况传言中,王浩还是御火术的一代宗师。

尽管心里不太情愿,陈素儿不得不承认,她过去小瞧了王浩,确切的说,她是被王浩给耍了。不过,也许人家并没有耍她,以胖子的财力,确实有资格用千年雪霜炖汤喝,仅仅是为了尝鲜。

片刻后,天空下起雨来,相对平静的海面变得跌宕起伏。

远处,一艘高档游艇在巨浪中飘摇不定,犹如激流中的落叶。

难道是遇难的船只,王浩虽然是修真者,可是有阅读报纸的习惯,知道一些有钱人对航海情有独钟,闲暇的时候喜欢驾船出海。

听起来似乎很惬意,大海毕竟不同于湖泊,说变脸就变脸啊,出现意外是稀松平常的事,这种意外被人称做海难,尽管世界各地都有救险的组织,不过海难发生的时候通常都不是好天气,救险的难度很大,加上大海茫茫,寻找一艘呼救的小船谈何容易?更别说落水的遇难者了,正常的情况下,海难的意思等于死亡或者失踪。

如果是海难的话,不妨施以援手吧,王浩如今的修为带上个把人御剑不成问题。想到此处,临时改变了方向,径直冲向远方的游艇。

近了,游艇的轮廓逐渐清晰,乘客也看的清清楚楚,夸张了点吧,甲板上密密麻麻的挤了五六十号人,难道是传说中的海上PARTY?

显然不是,就在王浩愣神的功夫,便有三个乘客唤出飞剑,嗖,嗖,嗖的破空而去。雨夜的能见度极差,转眼间就看不见踪影。

这哪是游艇啊,分明就是一艘微型的航母,甲板就是战机起落的平台。

王浩不禁唏嘘不已,修真者是不会跑来海上闲逛的,也许他们是哪个家族的,也许他们在围攻异兽,这些家伙都是炼神期出头,由于修为的关系,御剑不能载人,也无法持久,尤其是在战斗的情况下,他们需要平台轮流休息,这是车轮战的必要条件。

洞悉对方的身份以后,王浩反而不急于现身,借助夜色和滂沱大雨,还有列天之痕诡异的黑色,轻而易举绕过游艇,追寻先前的三人而去。

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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