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把小毛子丢了!”
得知民军把小毛子送回,张勋喜出望外。虽然和敢造皇上反的民军是生死对头,但他有恩又报恩:为感谢归还小毛子,他把从南京劫持来的十四辆机车、八十辆客车归还津浦铁路局。这些车辆后来在南北之战中为南方革命军还发挥了不小作用。
张勋的家乡观念极强,他发迹后,对家乡父老照顾得那叫一个周到:赤田村的老乡,张勋每家奉送大瓦房一座,缺啥少啥,只要开口,张勋包管。民国时期北京的江西会馆,南昌会馆,都是张勋出钱建的,奉新的会馆,居然建了五个,东西南北中各一座;宣武门外的江西会馆要算是北京最豪华的西式建筑,不仅有洋楼花园,而且有自己的发电机,在里面唱戏,灯火通明。在北京求学的江西籍人士,张勋个个给奖学金;至于奉新县的大学生,吃穿度用,一切花费全由张勋包下。
这样的做法,当然为他在家乡赢得了“活菩萨”的口碑。每年正月初一,大批的江西老表都去给张勋拜年,津浦铁路局每年这个时候都要为他们准备专列。张勋对来拜年的老乡殷勤款待,大宴三日;老乡们临走,带上大包小包土特产不说,张勋还每人给一百大洋的压岁钱——一百大洋是什么概念?毛泽东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月薪是十七个大洋!
对于同乡向他求职或求帮忙的,一律办到。在他得势期间,奉新一县当过各地县知事(县长)的就有四十七人!
张勋还酷爱京剧,多年沉醉,十分内行。1922年,复辟失败已五年的张勋在家开堂会庆祝他的七十大寿,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等和八十多岁的京剧界老前辈孙菊仙,这些在京昆界赫赫有名的大腕齐集张家花园,成为梨园的一场空前盛会。这些角儿不敢糊弄内行张勋,各自拿出看家本领,卖力演出。张勋说按表演水平付酬劳,送给孙菊仙的报酬竟是六百大洋,感动得孙菊仙热泪长流,声音颤抖地说:“懂戏者,张大帅也!知音者,张大帅也!”张勋死时,孙菊仙哭倒在地,说:“黄钟大吕,恐自绝响!”
这么多张勋的生平轶事,也充分说明张勋这个人的传统性,他的性格、信条、趣味是完全古典式的,有机会就拥立溥仪复辟,十分符合他的思想逻辑。如果他发达后对乡亲薄情寡义,如果他爱好的不是京剧而是话剧,那就是另一个张勋,可能也做不出在民国已成立六年、并有袁世凯败亡在前的情况下还复辟的事来。
虽然他力保清廷,但由于他手握重兵,民国建立后也无法追究他,他继续是一方诸侯。这个时候,张勋开始被叫做“怪物”,原因是辫子。
他自己坚决不肯剪辫子,也禁止手下士兵剪。对劝他剪辫子的人,他勃然大怒:“谁敢碰我的辫子,我就和他同归于尽!”后来袁世凯觉得一个民国军队将领还拖着辫子,实在说不过去,就亲自劝他。面对大总统的劝告,张勋依然我行我素。
张勋在心里是实打实忠诚于清朝的,现在无法为清朝效力,就坚持留着这条辫子,以表心意和立场,并等着大清东山再起的那一天。
在民国依然留辫子,为什么会荒诞到被人称为“怪物”?这得从辫子在中国的历史说起。
清军铁蹄入关之后,多尔衮以年幼的顺治皇帝名义于1645年下令,汉族男子必须剃发梳辫,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
在那明末大乱世,清军入关在老百姓中并没有多大的“亡国”之痛,因为日子已经够难过了,谁来做皇帝跟老百姓没关系,说不定关外的人来做皇帝还会让我们好过一些呢?反正谁来做皇帝,我们都是做老百姓,生活状态不会改变,也就无所谓“亡国”,也就是“改朝换代”而已。
可是这个“剃发令”却受到空前抵制。人们惊恐地发现,这回改换的不是朝代的名字和皇帝,而是要改变自己的生活风俗;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剧烈的痛,虽然也许没有意识到这剧痛的来源——自己的文化,被摧残、被强行改变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以及江阴八十一日,民风本来柔弱的长江下游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反抗,就是为了抵制这个辫子。那时的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江阴城陷落之时,带领全城居民浴血抗清的阎应元写下一幅对联:“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留不留辫子,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民族尊严问题。
在一轮轮血腥镇压下,人们终于被征服了。这根辫子从此留在了国人头上,一留就留了二百六十多年,从当初一个被拼死抵制的东西,变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一部分。
从审美上说,这根起源于游牧时代、为骑马射箭方便而形成的辫子从未给初见者以美感:在头顶中间拉一条线,线前面的头发剃光,线后的头发留起束成辫子,活象英语里的“Q”字。到了鸦片战争,封闭的国门终于打开,外国人走进来也有部分中国人走出去,中国人这根独特的辫子一下成为焦点。
19世纪中期来中国的英国人灵里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而在檀香山留学的少年孙中山,成绩极其优异,每次考试有人问:“谁第一?”便有人答:“就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
辫子,和中国的积贫积弱一起,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
剪辫运动,在清末必然兴起。最早的自然是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军因不留辫而被称为“长毛”;接下来是派出的留学生,因留辫而在国外受尽侮辱,有人愤而剪辫,以致清廷派驻海外官员的一大职责是严厉约束留学生剪辫;1895年开始,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海外成员开始剪辫,剪去辫子的孙中山摄影留念,形象十分潇洒;1898年1月,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
官方第一次开始讨论起辫子问题是1898年夏。维新运动中,康有为向光绪帝上书,直言建议剪去发辫。他把剪辫提到了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这个奏议没被批准,但剪辫潮流不可阻挡了。
1900年,新加坡华侨成批剪辫;1903年,在归国留学生带动下,内地有青年学生开始剪辫;1906年,新军里有士兵为了操练方便而剪辫,随即被制止;1910年,清末新政中组建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一名叫罗杰的议员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最后,两议案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然而部分王公贵族激烈反对,有贵族言:“发辫亡,中国虽不亡,大清国亡!”1911年12月7日,在各地起义、独立声浪中风雨飘摇的清廷下旨,允许自由剪辫。
辛亥革命后,无数的人兴高采烈、满心痛快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有人事先选择吉日,点燃香烛,拜祭祷告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剪下的辫子烧掉。更有人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一时间,剪辫的浪潮如风起云涌,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然而这条辫子已存在了二百六十多年,也成为了历史传统的一部分,出于惰性或出于对这个“传统”的维护,不愿意剪辫子的人也有一些,一些激进者强拉别人剪辫,某些地方甚至还为此出过人命。
为推动剪辫,上海小南门内的群学会发起了义务剪辫活动,由受剪者自选发型,剪平头的一律免费;留分头的,请专业理发师来理,仅收费一角。前来剪辫的络绎不绝。有一个叫徐志棠的理发师采用奖励办法剪辫,他宣布三天之内来他这里剪辫的,不仅不收费,还奉送大肉面一碗,结果吸引了三百多人前来剪辫。此后,上海自觉剪辫逐渐形成风气。
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强制剪辫法令,孙中山下达的剪辫令里说:“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辫子,终于走到了尽头。新的、文明的生活风尚树立起来了,中国人面貌一新,再留着辫子已是一种明显不合潮流、受到社会抵制的行为了,当时有一个叫《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
这个辫子是如此让人厌恶,即便是清朝大员亲属甚至宣统帝溥仪本人,对此也没好感。辛亥革命前,两江总督端方有个在英国留学的儿子,打来电报说拖个辫子在国外多么受罪,他也要剪辫,端方回电不允;儿子又打电报请求,端方再回电制止;儿子再打电报……最后,端方无奈同意。为此事,电报费用花去八千元。后来有人戏说端方儿子的头真珍贵,剪个辫子要花八千元。
末代皇帝溥仪,在进入民国之后,见人们大都剪了辫子,干净利落、精精神神的,十分羡慕,也动了剪辫的念头。但他这个想法遭到太妃和他的师傅们强烈反对,认为他作为皇帝,必须遵守祖先留辫子的传统:谁剪你也不能剪!
溥仪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英国人庄士敦教他英文。庄士敦也不解溥仪脑后何以要拖个辫子,讥笑它像条猪尾巴,这对溥仪刺激很大。在庄士敦的劝说下,延至1919年,溥仪终于下决心要把辫子剪去。他喊来理发太监,叫他给自己剪辫子;太监吓得面无人色,连连磕头说不敢,哀求皇上另叫人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