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奇特的文件。读了它,我们对于皇帝陛下真正相信的是什么仍然不甚了了。尽管他认为种种路途流言“甚为荒诞”,但他仍然相信,可能有人在恶意散布这些流言。那么,他是否相信真是有人在从事妖术活动呢?不管他可能相信些什么,有一点是清楚的,亦即在他的脑子中占首要地位的是恐慌这一因素。百姓是轻信的,最容易受到“煽惑”。因此,官员们不仅需要对流言的散布者予以弹压,更需要在这样做时不使百姓受到惊吓。这个文件的最后一个奇特之处在于,它把普通百姓关于妖术的说法中有关“建桥座”与“割发辫”的概念联系到了一起。不管弘历在南方的消息来源是谁,那人是听说过德清石匠与肖山和尚的故事的同时,这也是大清帝国第一份将妖术与削发问题联系起来的文件。
信息是一种权力与力量,但也与妄全有关。正如同弘历有着从山东获得信息的途径一样,山东巡抚富尼汉看来也有着从朝廷获得信息的渠道。就在弘历批准关于妖术案首份上谕的前一天,即7月24日,富尼汉发出了关于割发辫的第一份奏折。
这看来不大可能仅仅是出于巧合。更有可能的是,这份奏折是一份争取先机的报告。掩盖信息,是发生于皇帝与官僚之间的一个严重问题。要使地方上那些令人烦恼的妖术事件不为皇帝所知,就要冒皇帝会从流言的网络获知这些事件发生的某种风险。一旦富尼汉获知弘历已经知道了这些事件,只有迅速作出报告才能使他免于欺君罔上的罪名。 ①结果,富尼汉奏折中的故事越出了有人散布“荒诞”流言的范围:世间竟然真的有人在尝试妖术。
发生在山东的案例
富尼汉一直在为执行皇上布置的在自己辖区内确保安全的任务而奔忙。他在阴历五月(阳历6月中旬到7月中旬)听说,省府济南发生了“剪人辫发,其人即昏迷之事”。他认为,这是一种“邪术”,应当迅速对之采取行动。于是,他立即下令要地方官秘密进行调查,并撒下了捕捉正犯的天罗地网。后来,富尼汉到山东南部城市兖州阅兵,又从他治下的两个县的地方官那里得知,有姓蔡与姓靳的两个乞丐因剪人发辫而被逮捕。这两个县西临大运河(南方的粮食就是经由它而运往京城附近的大粮仓的),东靠从杭州通往北京的大道。富尼汉下令将这两个人连同他们的受害者一起带到充州衙门,他要亲自审讯他们。他后来在绐弘历的奏折中报告说,这两个人作了我们将在下面引用的招供。他们的供词为官员们提供了一个窗口,使他们得以窥见那个妖术猖獗的黑暗世界。在这些供词里,妖党主犯的身份第一次被揭露出来;政府采取大规模镇压妖术的行动,也正是以这些供词为基础的。
蔡廷章初识魂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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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们必须假设,富尼汉在宫中的眼线不迟于7月6日便传话给他:弘历已经掌握了这方面的情况。弘历信上的日期是7月25日,但信实际上是26日才发出的。北京可能直到7月29日才收到富尼汉7月24日关于此事的奏折,弘历就是在这一天看到奏折的。《随手登记》,乾隆三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我未能确定谁是富尼汉在宫中的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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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蔡廷章来自四川。他的奇特的历险记是从他远离家乡暂住北京时开始的。在北京城,他?居于西四牌楼隆长寺,依靠卖字勉强度日。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通元的僧人。后来,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了,他离开了北京去南方。3月末或4 月初,他在大运河边的扬州城外卫遇到了通元。和通元在一起的还有另三个和尚,即他的徒弟怡兴、怡德和怡安。通元告诉蔡说,他知道浙江省仁和县有几个术师,一个姓张,一个姓王,还有一个是名叫吴元的僧人,精通神奇法术。,他们先以迷药弹人之而,当那人昏迷之际,便乘机剪去那人的发辫。然后,对着被剪下的发辫口念咒语,即可摄得那人的灵魂。再将剪下后带有灵魂精气的发辫扎在纸人纸马上,便可以用它们来获取别人的财物。通元还告诉蔡乞丐,在浙江,僧人吴元已经集合起了十六名同党,有的是僧人,有的则是俗人,每个人都经常外出发展更多的人入伙,参加剪人发辫。显然,一个规模颇人的地下网络正在南方扩散发展,按蔡乞丐们供词所术,通元说服客蔡乞丐也加入他们一伙,并教给他如何使用谜药的方法——这是中国妖术的一个基本特点:妖术的力量在于任何人都可以学到手的技巧。通元、蔡廷章以及通元的徒弟怡安又一起上路北行,希望能在路上剪人发辫。
当他们到达山东省邹县的一个小镇中山店时,蔡乞丐从通元那里得到了一些迷药。他随后便去了一家小饭铺,看到一个当地人郝国坦正在那里买饭。蔡乞丐将谜迷药弹向郝的面部,并取出小刀企图割取他的发辫。可是,郝却并没有被谜倒。他和一群愤怒的当地人追上了蔡,并召来县役将其逮捕。可是,僧人通元却在一片混乱中失踪了靳贯子路遇算命先生乞丐靳贯子原籍山东省济南府属下的章丘县。不久前,在附近的一个道观里,他遇到了过去便认识的来自江南的算命先生张四儒。伴随着张先生的还有三个山东人。张先生告诉靳贯子,在安徽宿州有个石庄镇,镇上有座青龙寺,寺里往着一位名叫玉石的僧人。此人懂得割人发辫的法术,能够将发辫与纸人纸马扎扎在一起,用来取人钱财,张四懦随后便邀请靳贯子入伙,并给了他一把刀和一包迷药,要他转走四处割取幼孩的发辫。
在这帮人分手后,靳贯子一路走到自己家长章丘县属下的商镇百庄集,在那里迷拐了一个名叫靳玉子的幼童,并强行鸡奸了他,7月1日,他到了择县,又剪了一个名叫李狗儿的幼童的发辫。过不多久,他便被县里的差役拿获了。
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富尼汉注意到了一种不祥的可能性:妖术的源头虽然一个在浙江,一个在安徽,却可能是产生于同一根源。也许,一个危险的密谋巨魁正潜藏在这一地区的某个地方。
在他心中隐隐产生了一种怀疑:术师们将自己手下的一帮人派往各处,并迷诱或煽惑人们加入妖党一伙,也许并不仅仅是为了谋取财物。于是,这位小心谨慎的巡抚又分别向浙江、江苏。安徽各省巡抚以及两江总督送去了密信。他还下令将人犯押往济南,由省里按察、布政两司再行审讯。同时,同报告逮捕这些人犯的奏折一起,他还附上了对他们进行初审时录下的供单。
富尼汉并未将这些人犯的罪行仅仅当作妖术来处理。他关于这些罪行所涉及的远不止偷取财物的建议表明,在他看来,妖党的最终目的是谋反,也许还会佐之以在公众中制造混乱。事实上,维护公共秩序正是《大清律例》中禁止妖术的明显原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身为旗人的富尼汉对于发辫所包含的政治象征意义却从未有过任何提及。这是否因为只有剃光的前额才被认为是削发令的关键性象征?以新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为背景,我认为不能这样来看持这个问题。富尼汉肯定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到削发令便具有了爆炸性。可是,他并不想自找麻烦。种族的问题最好还是让别人去谈吧!如果说,甚至连弘历本人在同各省官员的秘密通信中对此都缄口不提,那么,一个区区巡抚又何必要提及这一点呢?
拿获蔡廷章和靳贯子还只是事情的开端。富尼汉属下的知县们很快便报告道,又有更多剪人发辫的案子发生在山东乡村地区。这些案子又更清楚地显示出,确有妖党潜藏在长江下游的各个省份。富尼汉于8月11日奏报道,有五名剪人发辫者被捕,每个人的供词都在江南引出一个不同的大术士。一个穷极潦倒的读书人韩沛显在被捕后引起了官府莫大的兴趣。
韩沛显拜请术士为师
韩沛显告诉拘捕他的人说,他今年四十一岁,是与山东相邻的直隶省一位举人的儿子。因家中贫穷,他被迫来山东找寻生计。在过去这几年里,他一直在离省府大约二百里的沂州青州一带行医教书。1767年,时值初秋,他听人说起江南有个明远和尚,医道甚好。他便远途跋涉,到地处江苏省滨海地区的海州三教堂去拜访和尚。见面后,明远和尚对他表示欢迎,并告诉他,自己颇有法术,要他也拜师人伙。
“他善使障眼法,”韩沛显继续招供道,“他在铜盆里放了水,加上药末,给小的洗脸,又给小的一块白布擦了擦眼,就看见高堂华屋,……金银财宝,都是富贵气象。”就这样,韩沛显完全被迷住了。几天后,明远和尚对韩说,他要“叫人去剪一万个人的发辫,取万人魂,造万魂桥”。他又向韩作了示范,教他如何将药末弹到别人身上,便可令那人着迷。然后,只需要割下那人两三指长的辫梢,贴在用五色纸剪成的纸人纸马上,“用七只缸盛着,念咒祭他七七四十九天,再用活人血点了”,纸人纸马就变活了。再然后,便可以将他们派出去取人财物。到1767年11月下旬,明远和尚指派韩沛显和自己的另一门徒法孔一起外出,并给他们每人发了五百大钱和一包迷药,要他们另找几个朋友帮着一道剪人发辫。明远和尚还和他们约定,第二年的8月底再回到庙里碰头。
韩沛显和法孔出发后,向北朝山东一路走来。但他们却因“怕人查拿¨,而迟迟不敢下手。两人在山东境内走了两百多里,到了沂水县,还是什么都没有于成。他们在那里分手后,韩沛显一个人往西北方向走去,到了博山一带,叉重操旧业靠行医为生,而他那施展法术的任务看来则被放到了一边。1768年6月4日,他在当地的一所道观遇上了法孔。法孔马上就追问他,剪发辫的事进行得如何了。韩只得应承他说,自己立即就去做这件事。6月7日,他“在莱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