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倍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欢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流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流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摸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仿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满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唇颤抖,“叶予风!”
“哈啰!”被点到名的人举起手,俨然是一名童子军。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
…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胀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他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走向对方,进行人质的交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交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默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事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流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露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满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二章
当那名长发女子飘然走过眼前时,叶予风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连忙再睁大眼,这一看,几乎令他屏息。
那长长的发随风飘动的样子,以及步行时迈步的姿态,在在都唤起他的记忆。
会有可能……这么凑巧吗?在一个红绿灯前……
他几乎都要放弃、都要遗忘的六年后的今天,他竟以为他看见了她……
他的身体比他的思绪动得更快。在他尚未来得及思考前,他已推开车门、下车,然后大步追上,不假思索伸手搭住那名长发女子的肩膀,脱口唤出:
“依……”
女子缓缓地侧转过来,令他肩膀一缩──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那女子困惑地对他一笑,然后转头往她原本的方向离去。
叶予风站在被太阳晒得炙热的大马路上,失神了好一会儿,当红灯转成绿灯,一长排的车辆开始对他猛按喇叭时,他才惊醒过来,回到以安的车上。
以安被他吓出一身汗,他缓缓地把车往前开,以免挡到其他人的路。
车子重新上路好一会儿之后,以安的心跳才渐渐平稳下来。
“予风,你不要命了,刚刚你到底在做什么?”难道说这个男人有着潜藏的疯狂基因,只是从来没有被人发现?希望不是这样才好。
叶予风没有说话,黄以安看见他一反常态地紧抿唇角,脸上没一点笑意。
显然,他决定保留自己的秘密。
就在以安认为他十之八九不会透露任何事情的时候,他又再一次地意外了。
叶予风长长的手指拨弄着吊在后照镜下方的葫芦吉祥吊饰,脸上的表情仿佛变回那名当年在雨中弹着吉他的大男孩。
那表情令以安心中一惊。
“颜依农,刚刚……我以为我看见了她……”
叶予风深深吐出一口气。没有想到,在那么多年后的今天,重新品尝着她的名字,还是一样有着令人熟悉的感觉。
他知道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那个女孩的缘故。
而在一旁静静留意着他的以安则细腻地察觉到,在那个陌生的名字里头,藏有一个他所不知道的故事。
或许那便是五年前那个男孩在雨中流泪的原因?
六年,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一晃眼的事,然而对另外一些人而言,却又恍如一辈子那么地长。
站在讲台上,文质彬彬、穿着一件深蓝棉布长袍,全身散发着古代文人风范的中文系老教授坐在椅子上,正好讲到,同样的时间之所以有着不同长短的原因是因为每个人的感官对时间的感受力不同的缘故……
沿着窗轴推到了底的一扇旧窗外,蝉声绵绵。
是夏季的尾声,秋天的脚步正在逼近。
颜依农听着老教授讲课,百般无聊地在笔记本上记下老教授所说的一字一句。
这堂两学分的课,选修人数几乎挤爆了教室。
不是因为课程内容有多么精采,而是老教授给分的慷慨在历年来学长姐的口耳相传下,使得学弟妹们一窝蜂地想要选上这门课,好凉凉地拿分过关。
星期二下午两点的这堂“文学中的美感形式”是必修的共同科──大一国文所开的课。因此此刻坐在教室里的,大多是今年刚考上来的新生。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就是。
依农自己就是个例外。她是大二生。
不过她出现在这堂课的原因,不是因为去年被当需要重修,而是因为运气不好没选上课;虽然有其它的共同必修可以选修,但都刚好与她的时间冲突。
没办法,只得今年再来。
依农因为星期二中午打工需要排班的关系,直到上课前一分钟才走进教室里。
运气不好的是,这间教室座位少,当她走进教室时,只剩最前排一排座位空着。
没什么选择的情况下,她挑了唯一剩余的一个靠窗边的位子,然后在老教授走进教室开始讲课时,尽责地扮演着学生本分,努力地记笔记。
很快地,一个学期过去了三分之一,身边一整排的桌椅始终是空的。
这似乎是一个学生之间不成文的习惯。
靠近讲台的位子永远是最不得已的选择。
老教授从来不点名;因此依农不知道这个由“非”中文本科系学生所组成的临时班级上,有哪些成员。
尽管季节已经渐渐入秋,但天气还是有些闷热。
老旧教室里的电扇需要上油,不断地发出规律的噪音,很是催眠。
依农强打起精神,却也觉得在这种日子里上课实在是一件苦差事。
尤其老教授脾气虽好,却从来不在该下课的时候下课;因此许多人早已纷纷阵亡,向周公报到去。
就在她低着头死瞪着桌面、苦撑着盼望能解脱的时候,意外的,身边从来没有人坐的椅子被悄悄地拉开来,吱嘎一声,吸引了依农的注意力。
她半抬起头,发现有一双带着笑意的眼睛对她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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