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身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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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恋-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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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的问题则问完时,他沙哑的呻吟声便在她的耳边回荡着,她知道,他的自制力已经全盘瓦解了!

就在激情过后,他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她身上时,她听到了她想听的答案——“我爱你,我比任何人都爱你。”

第七章

“那个没用的懦夫。”艾琳只要一想起那日两人在书房里云雨过后,维克便逃难似的连夜逃回纽约的情景,心里就有一肚子气。“也不过就是一句‘我爱你’而已,就吓成那个样子。”虽然是她使计让他说出那三个字,但他也没必要吓得转头就跑啊。“真没用!”

在维克“逃”回纽约的隔天;她决定没必要留在家里,当个深闺怨妇只能对着墙壁东叹西唉的。因此她又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直奔机场买了张往纽约的机票,搭最早一班飞机,也跟着到纽约去。

不过,她到纽约不是要去找维克——那种懦夫,若不让他自己想通,他恐怕会逃一辈子——她是要去“败家”女人生气对,有两种舒解方式——一是和自己身材过不去的拼命猛吃,另一种则是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到街上疯狂大血拼——这两种方式、她都十分感兴趣。因此,她决定以有大苹果之称的纽约血拼、狂吃,好泄心头的怨气。

于是她提着个小行李,住进了位于公园大道的一家旅馆。她选择这地方的原因,也没别的——就因为它贵,所以选它。不过,由于她没事先订房,因此花了点时间,才弄到个房间。

到纽约的第一天,她便直奔第五大道,狠狠地买了一堆东西,然后再叫辆计程车载她到意大利区,在这里解决了她的晚餐。同时还外带了一份消夜回饭店去。

就这么的,她此等疯狂行径进行了约莫三天。当她看着房间里几乎成小山丘状的各色购物袋,她知道该停止了,要不然这回就算再买两、三个旅行箱后也不够装。而且,经过这几天下来的沉淀,虽然还不能想出个好对策,不过在心境上是平静了许多——同时,最重要的,这事总该有解决的时候。

既然已经有人率先当了只逃避问题的鸵鸟,这就表示她势必得成为第一个站出来面对问题的人,要不然这事可能就在你跑我追的情形下,耗掉了许多光阴。

将时间浪费在在这种毫无意义的逃与追,实在是相当的令人不快。

有了这层认知,她立刻搭机回到旧金山,同时直接从机场搭计程车回家——其实她是可以要求司机来接她,不过她考虑到此时已经是晚间十点,若要求别人在这个时候到机场接她,不如花点钱直接搭计程车回去。

拖着成堆的行李,费力地穿过庭园,好不容易站在大厅外,经过一堆混乱的搜索后找出大门的钥匙;当推开门时,她怎么也想不到,回到家后迎接她的居然会是这种场面!

“看来,我打扰了你们的好事。”

没错,就是那种十八岁不宜的镜头,而男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几天前开口对她说爱她、而后又逃之夭夭的男人——维克。更可的是,女主角的人数还不止一个。

“你们继续,”这事若在她初来乍到之际,也许会觉得十分有趣,但现在她可不——事实上,她现在气得想将手上的东西狠狠砸向他!不过,她毕竟是忍住了。“就当作我没看到。”话说完,她若无其事地拎着行李,快速地从两人面前走了过去,对于维克急切的叫唤完全不予理会。

等她回到房间,同时将房门给上锁之后,才将满腔的怒报导一古脑儿全部发泄出来!

“那个浑球!”一她气怒不已地说:“要和女人上床,也不必选在大厅里啊!”至少他可以像上次一样在书房里……总而言之,别在公开、同时让人一目了然的场所里就是!

其实,她没必要为这件事气得连呼吸都差点停止。

仔细想想,她其实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生气。

维克虽然说出了“我爱你”这三个字,但又如何呢?在他最无防备的时刻说出来的也许是真话,但实情是否真如此?又或者,就算实情如此,她又能如何?

他爱她,可是他不愿意表示,甚至还逼得她用非常手段,才能听到他的真心话;要是他打算永远这么下去,那她执意要他坦白又有何意义?

以前她总以为,若一对男女成为情侣后,那么他就必须理所当然地忠于她,向她献出他的真心——至少别在两人交往期间弄出个第三者——她做得到,但别人呢?她的经验告诉她,感情这事从来没个准儿。

就算道德观念强烈的指责每个不忠的人,但是那初前的爱情果实,就像个甜美的禁果,引诱着每一个人去采撷。简单地说,这种事谁也怪不得谁。

更何况,她和维克连情侣都还谈不上,遇见今天这情形,她根本没有置喙的余地——不在其位,不谋其事,她只是他的“妹妹”,身为一个“妹妹”,是没有资格去管他的异性交游情形的。

算了、算了,看开点!虽然心中难过,但是难过并不能解决事情,倒不如想开一点,把心里刚才了芽的情根给拔除吧。

※※※

事实上,维克在飞往纽约的途中,便已开始后悔自己莽撞的行为。

他不得不承认,艾琳说的没错——他之所以反对她复学、不希望她给其他男人好脸色、不乐见她和别的男人太过于接近,乃是因为他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她。但是,由于自己的不自知,再加上自尊心作祟,因此潜意识里他一直排斥这件事的可能性,总以为自己之所以如此的在意她,是因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他有权利将她留在身边,而忘了去思索他之所以有这种举动的原因为何。就算别人直截了当的指出问题所在,他仍是拒绝接受。

在他终于向她坦白了心中的情意,却又因为怯懦而逃离了她的身边——因为这事对他来说,简直就像七级大地震般,震垮了他之前保持的信念。同时,他无法接受自己居然就像以前那些个开口对他说爱的女人一样,将心里最脆弱的部分赤裸裸呈现在她面前——这让他害怕!

他总以为“爱”本身就是人类最大的一个弱点,而当一个人有了弱点时,那么便让别人有了掌控自己的机会。如果不幸的,他爱的那个人并不如他爱她般的爱他,那么她等于是有了能将他伤成重伤的最佳武器——一个不需费力的致命武器。

在情路上,他向来是优胜者,从不知道什么叫失败,也不想知道。而一个想要在情场立于不败之地的人,最不需要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便会让人失了分寸、不知所措。不仅仅如此,它还会影响脑袋的正常思路,让一个智商高的天才,成了彻彻底底受人嘲弄的白痴。

不幸的是,他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了这样一个白痴——比那些个懂爱的人更甚,他是个无知无觉。

不明白自己可笑行为到底为何的白痴!

所以他对“爱情”的排斥态度是可想而知的。

但偏偏这两个字就像空气一样,只要找到了空隙便乘虚而入,让人防不胜防——可以说根本无从防起。

而更不幸的,等到他有所知觉时,它却已经深植心中,教他怎么也摆脱不掉——可怕的是,这“爱”像毒品,一开始他拒绝它,但是到后来根本无法离开它——若真要他离开它,那感觉简直是生不如死——也许那时会真希望自己死了,感觉可能还不至于那么痛苦。

因此,当他想通了这一切后,便发觉自己之前的行为不但幼稚可笑,同时十分的无知,居然将唾手可得的爱情向外推。

了解了自己的愚昧,就不应该让它继续下去。所以在他抵达纽约后,他先是回自己的公寓小憩了会儿——没法子,他搭的是最后一班飞机,就算要马上飞回旧金山,也要等到隔天一早了。当然,如果他开车的话,就算是三天三夜也到不了——等到天色大白,连早餐也没吃便直奔机场,搭第一班飞机回到旧金山。

可当他回到家后,却发现他慢了一步,因为艾琳已经早他十分钟离开。而据佣人们说,她是提着上回到旧金山时所带的那只行李袋离开。也就是说,她有可能因为他的行为而难过得离家出走。

乍闻这消息的维克,第一个反应便是到国际机场去拦截——因为她以前是个中国人,既然是中国人,当她受伤时,要去的地方自然会选择她熟悉地方,而这有可能是指大陆或台湾。因此,他必须阻止在她离他更远之前找到她。

他以时速一百里的速度急驶,希望在她飞往目的地不明的国度前找到她。等到他好不容易到了机场后,询问了所有航空公司的柜台才发现,在这个时段里,根本没有飞往台北或北京的班机。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他真不知道是该感叹还是庆幸——因为这代表她人还在美国,只是他不知道她到底在美国的哪个城市。

之后,他又想到美国称得上熟悉的地方也只有旧金山——但是,若一个人有心躲藏,就算她只待在圣塔克鲁兹,她还是有办法不让人发现。但,与其坐在家里干着急,不如四处碰碰运气,于是他便驾着车子绕过一条又一条的巷道,如此走马看花的方式,自然是没有任何的收获。为此,他决定聘请私家侦探帮忙找寻。由专业人员找寻,总比他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钻得好。

于是,他透过关系找了几家可靠的侦探社帮忙,而他自己则是回家搜寻可能的线索,猜想也许她留了联络她的方法也说不定——就像上回她到旧金山时一样。

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在家中等着他的,居然是他的前任女友——法兰西丝。此刻的他根本没有心情去招待任何一个客人,更何况是一个专程上门找碴的女人。因此,当他看到她时,第一句话便是要家里的佣人“请”她出门,至于他自己则根本不理会她发出的咆哮,自顾自地来到艾琳房间,试图找出她可能的去处。第一天,便在这混乱的情形下度过。

第二天一早立刻发现事情有异,因为一整天陆陆续续的他都有客人,而这些客人全是以前和他分手、或者是有段小小韵事的女人——艾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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