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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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引狼入室-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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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纪珞


楔子

席开百桌的结婚喜宴,在会场灯光调暗的同时,热热闹闹展开。

“好,欢迎各位亲朋好友,来参加新郎风巽和新娘沈娃娃的婚礼!”台上的主持人,神采奕奕地用麦克风广播。

“美丽的新娘子,已经由她父亲牵著,走向新郎了!”

主持人一手比向喜宴入口,明亮的圆形众光灯分别打在这对出色的新人身上,接著,会场内响起神圣的结婚进行曲以及如雷掌声,小孩子们则是各自抢到红地毯两旁的好位子,准备进行向大人讨来的任务,拉拉炮、撒小花。

新郎风巽一身笔挺帅气的正式西装,与小花童们站在通往台前的红地毯前端,充满温柔笑意与热切情愫的目光,凝视著正走近他的沈娃娃——他的新娘。

突然,新娘的步伐慢了下来,然後一动也不动。

“怎么了?”新娘的父亲,不解地朝身旁的女儿低声唤道。

新娘没有出声,小手紧紧捏住捧在手中的花束。

新郎黑眸微眯,精烁的目光穿越新娘面前的白纱,锁住她些微惨白的小睑。

然後,在众人的注目下,新娘放开父亲的手,开始迭步後退,她提著婚纱裙摆拚命摇头,在新郎面容逐渐转为铁青的瞪视下—转身跑了!

“快,守住所有出人口!”座席间,不晓得是谁已经有过类似经验,率先反应过来大喊。

众人一片错愕哗乐然,连屁股才刚悄悄坐上椅子的欧阳乐乐也不例外。

适逢周末、又是好日子,她家就收到三张在今晚举行婚宴的喜帖,一张是台北堂哥的,一张是高雄表姊的,一张是附近兽医邻居的。她父母分别北上南下参加婚宴,吩咐她来吃邻居这一摊。

放假在家没事,她整天窝在沙发上看租来的小说和漫画,看到後来迷迷糊糊在沙发上睡著了。等她饿到自然醒,才瞥见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七点,赫然想起晚上六点半有喜宴,於是匆匆拿著父母临行前,耳提面命交代她要记得送去的红包,赶到喜宴会场。

好在会场就在镇上离她家两条街外的餐厅,幸好收礼金的小姐也还在场外,她顺利达成父母交付的任务,安静地找到了一个最偏僻的空位。

她才一坐下,身旁的宾客忽然全部起立,往新娘落跑的方向跟去一探究竟。

欧阳乐乐一个人坐在铺了象徵喜气的红色桌布的圆形餐桌前,倦困的清秀小睑上写满茫然。

现在是什么情况?

新娘落跑了,新郎追去了,那婚礼还要不要进行?

重点是——会不会继续上菜?

有丝困意的眼儿移向已经上桌的两道前菜,一道是只剩残渣的各式酱菜瓜子,另一道是剩下三只醉虾的冷盘。

一发现她最爱吃的虾子,快合上的眸儿顿时一扫困意。

迷蒙的双眸瞬间剔亮无比,白皙小手更没闲著,迅速拆掉免洗筷的纸套,像是怕被人抢走似的,把仅剩的三只醉虾全夹到自己碗里,滴溜的大眼还左顾右盼,梭巡著一样全跑去凑热闹的隔壁桌,还有没有剩这道佳肴。

幸运搜罗到满满一碗的香甜醉虾,满脸笑容的欧阳乐乐回到座位上,迫不及待抓起颜色熟红透亮的虾子剥壳,准备大快朵颐,现在婚宴是什么情况,对她来讲已经不重要了。

“你还是一样爱吃虾。”

在她将第一只光溜溜的雪白虾肉塞入嘴中时,身後突然响起一道男性嗓音,她一僵,舌头上的醉虾差点因惊吓而滑入喉咙哽住呼吸。

她全身僵直,却仍然不肯转头面对现实,持续剥著虾壳的小手微微颤抖,每剥一片,就在心中默念。

是错觉,不是错觉,是错觉,不是错觉,是错觉……

“好久不见了,我的小红帽。”男人弯身低语,低沉醇厚的声音伴随著灼热的男性气息,徐缓而近距离地送入她耳根。

感觉身後那堵庞大温热的身躯几乎贴上她的背,欧阳乐乐脸色惨白地瞪著虾子身上最後一片红壳——

不是错觉!

第一章

八年前东海岸小镇仲夏黄昏

街道上,一名身穿高中制服的十六岁少女,眯著惺忪睡眼,一边打呵欠,一边慢吞吞地跺著脚踏车踏板,脚踏车的手把上挂了一个纸袋。

这座近海的纯朴小镇地势略高,所以街道、建筑物随著缓坡绵延起伏,从这个角度,能将地势较低的临镇街景和海上风光尽收眼底。

脚踏车用最慢的速度经过路边的商店、骑楼,拐进一条巷子,来到一户独栋四层楼的住家前停下。

欧阳乐乐拿下手把上的纸袋,慢条斯理走向南家门口,轻按了下电铃。

纸袋里装的是两疋布,她母亲是镇上的裁缝师傅,专门替人修改成衣或缝制订作的衣物,也替顾客代订布料,她就是被老妈吩咐来跑腿送布料。

剌耳的电铃声平息了奸久,却没有人出来应门。

奇怪,声音这么大,南伯母没听到吗?

她又试著短促地按了几次门铃,结果依旧。

是不是没人在家?

乐乐皱了皱秀气的眉头,老实说,她极度不想再跑一次腿。

最後,她不死心地选择孤注一掷,伸出食指,缩起颈项忍耐接下来会出现的剌耳声响,牢牢按住电铃不放。

於是,足以轰破耳膜、逼疯正常人的电铃声,持续响彻云霄——

“该死!把手拿开,别再按了!”

沉厉的怒斥有如轰天雷,陡地从屋子里爆出,大门也在此时被猛然拉开。

乐乐吓了一跳,马上收回小手。

填满她眼前的,是一堵看起来刚随意套上睡袍、半裸的男性胸膛,而且她敢打赌,那件墨绿色的睡袍底下应该什么都没穿。好在敞开到腰腹上的襟口在腰间被束起,睡袍衣摆的长度也直达膝盖,只露出结实修长的双腿,不然……

她俏睑一红,连忙抬高视线,一张脸色差到极点的阳刚俊颜映入她眼帘,她的心口陡然一跃。

“要、做、什、么!”

少年咬牙低喝,凌厉的眼神活像想把她这个噪音制造者拆吃入腹。

被他眼底散发的冷绿寒光所震慑,她畏怯地後退一大步,著急地将手中的纸袋提高,说明来意。

“对、对不起,打扰到你了吗?我……我替我妈送布料来给南伯母……”

她家人都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搬到这个镇上约莫两年多。她虽然与这名少年有过几面之缘,也知道他是南家的独子,但老天,她从来没见过一向给人从容自信印象的他脸色这么难看过;她也从来没发现,他的眼瞳居然是绿色的!

不过,与其说他的脸色很差是因为恼怒,不如说他像在强忍著极大的痛苦——唔,他的身体不舒服吗?

“东西放著,快滚。”森然命令从少年的齿缝中迸出,他再也不看她一眼,紧绷的高大身躯转入屋内。

“好……”

乐乐虽然有点不放心,但基於彼此并不熟识,她遂把纸袋放在门内後,打算速速离开。

正当她要关上门,屋内一道像是人体落地的撞击声和闷哼,陡地绊住她的心绪与脚步。直觉他可能受伤了,她忐忑不安地跑进屋内一探究竟。

她循声在楼梯口找到了他。

然後,眼前所见是她生平十六年来所看过,最不可思议的骇异画面。

她悚然一惊,双眼发直,脑袋中所有昨天熬夜看漫画书而孵出来的瞌睡虫,全在一瞬间集体毙命——

午餐时间,是高中校园一日之内最热闹悠闲的时刻。

学生们纷纷结伴去填饱各自的五脏庙,教室、学校餐厅,或操场边荫凉的大树底下,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的学生边吃边聊、或说或笑,青春活泼的气息散布校园每一处。

走廊上,两名身穿校服的高一少女拿著刚蒸熟的便当,反而踏著“偷偷摸摸”的脚步寻觅用餐地点。她们还不时压低身躯、不然就是躲到墙壁边,活像电影警匪搜捕片里,匪徒躲避警察时的狼狈景况。

“乐,你到底——”

脸蛋圆润、绑著两撮短马尾的洪佳甄,不明所以地跟著身旁自国一起至今都是同班同学的好友躲躲藏藏,才刚开口就被制止。

“嘘,叫我的名字时,拜托小声点!”

欧阳乐乐紧张地左顾右盼,小声地将食指放在粉嫩的唇前,一张被清汤挂面的齐肩黑发围衬的清秀小脸,只要一踏出教室就凝满最高级警戒。

“学校里有你的仇家吗?”

看好友一副好像天空随时会塌下来、地面随时会裂开的仓皇样,洪佳甄只好跟著压低声音。

她们进镇上这所公立高中甫一个月,直至上个礼拜为止,乐乐都很正常,为什么这个礼拜连踏出教室去厕所,都是这样战战兢兢的,好像在躲什么人一样?

“不是仇家,是大野——”

乐乐想起什么,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又慌张地瞄了瞄前後左右。

呼,好险,差点说溜嘴!

“大野?是谁呀?既然不是仇家,你躲那个叫“大野”的做什么?”

“呃……没、没啦,佳甄,你听错了……”乐乐支支吾吾带过。

“哪有听错,我明明听到你说——啊!”

乐乐都已经够心惊胆战的了,又被佳甄突如其来的瞪眼低呼吓了一跳,心脏猛地一跳,差点吓掉手中的宝贝便当。

“臭佳甄,你干嘛吓我啦!”她现在是惊弓之鸟,草木皆兵,任何一个刺激都有可能让她心脏无力、全身细胞死掉几百万个。

“乐,你快看!是南敬霆,南敬霆耶!”

洪佳甄突然像个看到偶像明星的追星少女,两颗眼珠子漾满兴奋痴迷的心形光芒,垂涎地盯著乐乐身後不远处。

乐乐眨眨困惑的清眸。

“南敬霆?”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我没跟你说过吗?就是那个身兼学生会会长和篮球队队长的南学长呀!我还没上高中就听过他的事迹耶,他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很优秀晴,每次大考都拿全校第一名。不只这样,他领军的篮球校队,今年参加全国高中校际杯比赛,第三度蝉连冠军了;而且呀……”洪佳甄如数家珍,语气到此加倍慎重,看来後面要说的,绝对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长得好帅好帅好帅好帅喔!”说到後来,洪家甄腾出一只拿便当的手,捧著羞红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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