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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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三国志-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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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主人!”

那是另一头鹰人,但它却不是扑向众人而来,而是直直对准地上那只受伤的同类飞去。只见锐利的爪子一闪,已经抓住了受伤鹰人的脖子,那受伤的怪物气力已用尽,根本无力反抗,挣扎了两下便被抓上天空去了。

“唉……”公孙轩辕仰头望见鹰人远去,叹道:“它们是同类,为何也会互相残杀呢?”

“主人,”叔均道:“我们快点离开羽民国国境吧。”他生性谨慎,虽知己方人数众多并无太大危险,仍然不愿在此多所逗留。

众人立即纵马再行,奔没多久,天空中啼叫连连,叔均抬头一看,不禁皱起眉头。原来天上竟有十数只鹰人在盘旋来去,他经过羽民国不下数十次,从未见过这等情景。

公孙轩辕忽道:“你们看,那边有人!”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众人立刻见到了原野上的那个人。

他背靠着原野上一块大岩石,右手还拿着一把剑。

天空中的十数只鹰人呱噪不停,终于有一头突然扑袭而下,冲向背靠岩石的那人,公孙轩辕见状连忙大喊:“快救他!”

随即有两个随从拿了武器就要纵马冲过去,然而距离尚远,鹰人扑落之势又是极快,却哪里来得及?

眼见鹰人就要扑中那人的身子,却见他挺起手中长剑削出,鹰人急忙要回身再飞回天上,却已是有所不及,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哀鸣,长剑已划过了它的右翅,它在空中又打转了几圈,便堕落在地上了。

空中立刻又冲下两头鹰人来,朝着爱伤的那头飞去,它来反抗都来不及,就被四只锐利的爪子分抓住了两边。‘嘶’的一声,两头鹰人分向两边飞去,受伤的鹰人竟然被活生生的撕成了两半。

众人再看那挺剑伤敌的人,却见他手中长剑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垂下了头。公孙轩辕立刻道:“他只怕气力用尽了,咱们快去救他。”

叔均劝道:“主人,天上尚有十一只鹰人盘旋不去,冒然救人太危险。”

“那怎么行!”公孙轩辕道:“难道你要任他独自死在这荒野中?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大家随我去救人。”说罢双腿在马腹一夹,率先往前骑去,随从们连忙跟上,叔均无奈,只得吩咐道:“大家小心,若有鹰人俯冲而下,立即保护主人。”

于是数十人很快骑马来到了岩石旁那人身边,公孙轩辕翻身下了马,见那人正看着自己,忙道:“你没事吧?为何独自在这里?何不快快离开这危机四伏的羽民国?”

那人摇摇头道:“羽民国?我……我也不知我为何会在这里,我的脚受伤了,行走不得……”

叔均立刻低身检视他的双脚,只见左膝处整个肿胀起来,便道:“这似乎是摔伤了骨头,只要好好静养个十天半月,便能痊愈。”

公孙轩辕命人牵过来一匹马,将上面的几捆物事丢在地上,道:“我们正要回部落里去,你骑这匹马,同我们一齐走吧,人多有个照应。”

那人感激的点了点头,两名随从便将他扶上了马,待要捡起那人遗留在地上的长剑时,忽然叫了出来:“哎唷!”才拾起一半的剑当的一声,又掉在地上。

“邪门!”那随从叫道:“这东西好重。”

叔均定神一看地上的剑,便道:“这个是矿物冶造的武器,比一般石制木制的武器重些,但较为坚韧,你们没有见过,也不用太惊奇。”说着伸手要拿起剑,然而却也立刻吃了一惊,那剑的重量,大大超乎他的意料之外。

在当时,别说是铁器,连青铜制的物品都还未问世,叔均乃是公孙轩辕部落中的智囊团之首,合十数人之力,在不久前才成功研究出从岩石矿物里粹取金属的方法,这时在此处看到作工如此精细的一把长剑,已是十分惊奇,伸手一拿,更是大惑不解。

“不可能!”叔均沉思半晌,道:“从未发现有如此重的矿物,你这个武器是用什么炼制的?”

那人这时安坐马上,正大口大口喝着随从递上来的水,听得叔均问起,却是一脸茫然:“我……我真的不知道,昨天在这荒野中醒过来,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把剑……那些怪物要吃我,我就拿剑刺它们,此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公孙轩辕问道:“那么你以前住在哪个部落?”

那人仍是摇摇头,只是呆呆的出神,叔均道:“主人,看这样子,他是失去了记忆,可能是头部受到了什么剧烈撞击所致。”

公孙轩辕点点头:“既然如此,你就随我们回去,做我们有熊部落的一份子吧!大伙儿上路!”

那人接过了叔均递回来的剑,默默的和众人一起骑马而行。

“喂,你,”公孙轩辕又笑道:“是不是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那人点点头,公孙轩辕道:“好,这样罢,我来给你取个名字。唔……你在这个狂风吹袭的大荒地上能够独自存活下来,实在不容易,我就叫你……风后!”那人仍是点点头。

叔均早已仔细打量了他半晌,这时向公孙轩辕道:“主人,他身上穿的也不是兽皮,仔细看,还有一点儿像是凤曦穿的衣服,但又不完全一样。”

公孙轩辕心念一动,问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凤曦的女孩?她是个皮肤雪白,长得极美的女孩。”

“凤曦?”那人苦思良久,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公孙轩辕脸上微露失望的神色,一时也没想到,凤曦这名字是他一时兴起取的,知道此名的人恐怕只有当时在姜榆部落的人和自己身边这些随从而已。

他面前这个被他取名为风后的少年便是和姬霜一起穿梭了三千年时空来到太古时代的姬轩,可惜,就算公孙轩辕知道凤曦的本名叫姬霜也没有用,因为这时的姬轩正如叔均所说,在由空中落至地面时头部受到撞击,不但不记得姬霜是谁,连他自己的名字,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

但他身体本能的武功还留着,这也是为何他双脚受了伤后,还能凭着一把风后之剑在羽民国荒原存活至今。

公孙轩辕一行人很快离了羽民国境,紧接着一路往西直行,避开了终年苍郁不见天日,并且有各式猛恶魔兽栖息的雷泽,进入连绵不绝的于阳华山脉区,众随从在此处合力杀了一头体型巨大,神出鬼没嗜吃人肉的九尾狐,除此之外并未遇到任何危险。

离了山脉区,便进入阪泉大草原,此处视野辽阔,众人纵马疾驰,心中都感舒畅。公孙轩辕伸手向前一指:“过了这片草原,咱们就回到家了。”

这已是他们离开姜榆部落的第十日,姬轩此时腿伤亦好了大半,在歇马扎营时,已能自己四处走动了。

这日将晚,众人驰了一日,都感疲惫,叔均便下令在原野上升火,打算休息过夜。姬轩在随从们的指挥下帮着捡拾干草枯柴,俐落的生好了火。

“风后啊,”叔均来到他身后:“你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谁吗?”

姬轩摇头苦笑,他依然想不起任何事。叔均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不论你从前是谁,现在你跟了我家主人,可算得是幸运,当今世上最大的三个部落之中,蚩尤武力虽强,但不事生产,只以掠夺其它小部落为生;而姜榆呢,虽然称得上豪爽两字,但依我看来,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毫无心机;反观我家主人,不但心胸宽大而且善恶分明,将来统一各部落成为天下霸主的,必定是公孙轩辕。”

姬轩点了点头,心想:“我也不知该往哪里去,就跟着这位公孙主人罢了。”失去了记忆后,天生随遇而安的个性使他自然而然的就适应了当一个随从仆人的生活,也丝毫不以受人使唤为意。

当夜,众人熟睡之际,姬轩轮到执剑守卫。月光照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视野望得极远极广,易于守卫,因此众人放心的只留了四人放站四方把守,姬轩朝向西方,呆呆的出神。

他心中思潮泉涌,这几日来不断自问:“我到底是谁?为何在此处?”对于记忆中一片空白的过去,他想尽办法要回想起来,却始终办不到。隐隐约约觉得好象有一个很重要的人要去寻找,但又想不起那人是谁。

越想越是胡涂,后来索性也就不想了,打了个呵欠,便在这时,他感受到了远方的异动。

平野上依然空旷,再怎么极目四望也看不到东西,然而似乎就是有什么不对劲,姬轩看看其它三名守夜的随从,却见他们似乎一点也不觉有异。

不禁皱起了眉头,心想:“怎么回事?什么都看不见,但就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接近了,莫非世上真有‘看不见’的东西?”

心念一动,闭上了眼睛,侧耳倾听,很快便发现那骚动原来是来自地底下,很轻的震动和声音,似乎正在慢慢接近中。当下再不多想,提了剑就往声音来处而去,动作轻柔迅捷,其它三名守夜的人竟然完全没有发现他的行动。

姬轩凭着直觉,来到一处平坦的土地上,将耳朵伏在地面上,听了片刻,心中微微一惊:“真有东西!而且还是慢慢朝着我们扎营的地方而去!”当下再不迟疑,立即奔回营区,叫醒了叔均,向他告知此事。

叔均不敢怠慢,拿出了一个石钵,将几张树皮丢进钵中捣磨,口中喃喃念着咒语。此时所有人都已醒来,公孙轩辕问道:“何事?叔均为何在施咒?”

叔均简单答道:“有怪物接近,要先下手为强。”说罢又念了片刻咒,钵中树皮这时忽然着火燃烧起来,片刻便烧得只剩木灰,叔均用力一吹,木灰飞扬起来,众人看得真切,黑色的灰在空中凝聚成一只乌龟的形状。

“是旋龟!”叔均眉毛一轩,道:“这等罕见的怪物,居然在此出现,大伙儿准备准备,咱们来活捉它。”说着吩咐众人把数条绳索揉在一起变成一条极粗的长绳,并且打成了一个活绳圈放在地上。然后又杀了两只野鸡被在绳圈中央,野鸡颈中流出的血渗到了土中。

公孙轩辕看得有趣,道:“这是做什么?”

“主人,旋龟是一种喜欢匍伏生活在地底的罕见魔物,”叔均答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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